楚有璇玑-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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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妈急道:“姑娘这是做什么,何苦来!”不得已,只好收了,谢了楚璇怕有一千万遍。
楚璇想起进城的事,问了刘妈一句:“离这里最近的城市是哪个?”
刘妈想了想道:“怕是楚州了,今儿个吴大老板的儿子要进城念书,小姐要去呆会儿便可同他一块儿去。”
“楚州?”楚璇顿时莫名其妙,“似乎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个城市……可恶,难道我的地理就真的不如那些文科生吗?太打击我了,亏我从小博览群书看遍了整个图书馆啊,以后我还有什么资本去嘲笑那群不学无术的家伙……”
刘妈见楚璇将千金之物轻易赠人,兼之又美丽高贵,料道是高官巨富之家的小姐迷了路,错投到乡野间来的。她虽是乡土之人,却也知道“物以群分,人以类聚”的道理,若求吴员外家带这位小姐进城,十成十会答应的。
刘妈心中有了计较,自己起身换了套干净衣服,带着楚璇往吴员外家去。楚璇一路走一路看风景,但见杨柳吐翠,山花烂漫,更有鸟鸣声声,心中非常喜悦,只恨平日如何不来乡下玩玩,以致错过了这大好景色。
吴员外便是先前被刘妈称作吴大老板的那位,因他家是白手起家的,钱又多得吓人,大家于是给他取了个“吴大老板”的诨号。若刘妈叫他吴员外,楚璇便会立时知道不对了,他家中着实富裕,膝下却只有一子,唤作安清,年方弱冠,生得眉清目秀,大有几分人才。他今年却想去考贡员,因而辞了家中私塾,上城里素麓书院念书去。吴员外自己形容实不见得如何英俊潇洒,却生了个出色的儿子,大是得意,定要替安清寻一房如花美眷,放出话来道:“家世我都不论,但人定要生得沉鱼落雁,不输顾倾城才好。”
那顾倾城乃先前楚州第一名妓,号称“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如今去了京师,大张艳帜,名动公卿,裙下拜臣无数,更得了个“天下第一美人” 的头衔。吴员外放出这话来,大家都只笑他是痴人说梦,纵有几个上门提亲的,他也看不上眼,兼之安清年纪尚小,索性便让儿子先取了功名再说。
吴员外此时正在院中看家丁搬东西,突然听得门外一阵喧哗,却又不知是何事,便同安清出了门去看。
却说先前那阵喧哗的引起者,自然是楚大美女。试想一群终日面对乡妇村姑的男人突然看到一位白衣胜雪、清丽如仙的美女,能不惊艳么?而且这位美女笑起来更是云淡风清,不带半点烟火气息(这也是楚璇的招牌笑容之一,楚大美女有多种必杀笑容,后文还会一一提到), 众人恍惚之间更以为是神仙下凡了 。
吴安清跨出院门时,看到了今生所见过的最美的画面。
一位绝代佳人迎风而立,衣袂飘飘,似欲凌空飞去,恍如神仙妃子。
于是发呆流口水的人立刻又多了两个。
楚璇满意地看着众人的痴迷神情,心里偷笑:不错不错,他们都楞了有七分钟,我又破记录了,看来本小姐真的是越来越有魅力了……
“小生这厢有礼了。”半刻钟过后,安清终于从停机状态恢复了过来,檫掉口水拱手问道:“敢问小姐芳名?”
楚璇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了一下他:都什么年代了,还弄出西厢记的开头来搭讪,幽默也不是这样冷的呀!而且这个人的穿着……就算今年流行复古风潮也没必要还在头上戴块那么难看的头巾吧?
想归这么想,她面上还是笑得妩媚至极:“小女子想去楚州,不知公子可否捎带一程?”
你装风雅是不是,好,我就文诌诌地给你看,恶心死你!
楚璇哪里想得到自己却是歪打正着,安清欣然道:“有小姐同行,此生不虚也!”
哇,受不了啦!这人太恶心了……楚璇满面黑线,心里冷汗直流,当那个所谓的吴公子带着她坐车时她终于崩溃了。
“这是你们家的车?”楚大美女觉得自己快疯掉了,这年头你见谁请你坐车坐马车的吗?“OH MY GOD;你们家该不会想学英国贵族学疯了吧?拜托来辆宝马奔驰吧!”
“英国是何物也?”吴公子一脸迷茫,“马吾家有,但恐非珍品宝马,况小姐弱质女流,也不适骑马奔驰 。欧买嘎德又是何解?”
啊!!!!!!!!!!!
她要彻底爆走了,在哈利·波特袭卷全球的年代居然有人问英国是什么东西!这人走在街上就没被小哈和小德的FANS飞砖敲死吗?
“现在是哪个朝代?”楚璇挣扎着问出最后一句,天哪,这里都是些什么人啊,估计八成没救了……
“大楚长留年间……啊,小姐,小姐!”
各位猜得不错,楚大美女是晕过去了。等到她悠悠醒转时 ,马车已经进了楚州城,看着一望无际古色古香的楼阁,喧闹繁华的市集,穿着标准古装走来走去的人,流水般的车辆马匹……她从心理上真正崩溃了:“这是哪里?求你们告诉我这到底是哪里?这不是我原来的那个世界啊!”
这像一场荒谬的闹剧,然而这又不是闹剧,没有任何一个政府或者公司会花费如此庞大至不可思议的资金人力仅仅是为了重现一幕古代盛世……
最初的震惊过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无边无际的恐慌。她在二十一世纪敢出走没错,那是因为她银联卡里有十几万RMB而且她英语钢琴都过了最高级啊,可这些在古代又有什么用?要是她处在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都还好冒充先知去骗钱,但偏偏是这样一个完全陌生的皇朝,她要怎么办?
瞬息之间,楚璇心中已转过了上千万个念头,她看了一眼对面的年轻人,发现他正在偷偷地望着自己,见她目光一扫过来,立刻又低下头去,显然对她已暗生情愫。楚璇性格向来独立,不愿依附他人,此时既然自己已是身无长物,便毅然向吴安清告辞。
安清自然是恋恋不舍,追问楚璇家世来历,大有缠绵之意‘。楚璇心中一急,干脆哄他道:“我本非凡人也,乃触罪谪世之仙,功满自返天界,苦苦追询,于子不利。今许子日后将相之份,富贵至极,望勿念。”言毕飘然而去。
安清痴了半天,回想她那风姿仪度,果非人间所能有,料想自己不过一介凡夫俗子,安敢奢望天人为偶,能遇得一回已是大有缘份了。他默默流了几滴泪,也不上车,自己一个人走回书院去了。过几日吴员外果然派人来问他楚璇之事,听得是仙子下凡时也不禁吓了一大跳,从此不敢再提。
“你可知道我宁愿不要那将相之份,只要能天天守在你身边?”安清接住一片从树上坠下的梧桐叶幽幽叹道,春犹未尽,芳草尚绿,佳人却终不可再见了。
三 明月无心(上)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各位给偶打分的大人!
不过各位看文的亲,帮忙打个分啊……偶看了一下点击率和评论根本不是同一个档次上的,几乎是三十比一,还有好多是熟人打的,搞得偶都要没自信了……偶一定会加快速度的,保证天天更新,大人们千万砸分啊!
对鲜花无限期望中……
三 明月无心(下)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发得急了点,以后慢慢改……
大家先看吧……
偶照要求做了,各位别忘了加分喔!
四 连城易碎
作者有话要说: AMOZING 亲说江惜圣的文采太汗了……偶不否认……说他像纣王,偶更要惊呼一句亲你怎么知道偶是参考了《封神榜》第一回……激动啊,不枉偶在网上辛辛苦苦地查资料,终于有人看出来了……
江惜圣的原型就是乾隆,风流多情,自以为很有文采,乾隆喜欢到处题诗,写得那叫一个令人无语,保证还没偶拼出来的这首好……这章有很多发生的事没有写出来,是因为我认为那些内容也许刺激,但终究太俗,各位亲猜也猜得到。真正的高潮在后面,我没有必要太心急,楚璇这个人物已经很出采很引人注目了,几乎是无所不能,需要暂时冷一下。
谢谢各位打分的亲。点击进来看的也给偶加了分,谢谢。
五 人生若只如初见(上)
“韩楼主,我劝你还是乖乖把仙器交出来罢,”领头的黑衣人阴恻恻地道,“咱们就此罢手,兄弟们也好向上头交差,如何?”
被围在中间的男子穿着墨绿色紧身衫子,他生得长眉侵鬓,凤眼斜飞,英俊至极,此刻身上虽然多处带伤,却仍不失天生的风流倜傥。他剑尖一颤,突然幻化出剑光无数,如满天繁星般罩头向围攻他的十一人撒下,剑法极为灵动变幻,以那十一人之能,也摸不清他这一剑究竟哪里是实哪里是虚,不得不齐齐向后跃开一步,暂避其锋芒。有两个到底躲闪不及,被划伤了 手腕经脉,一时之间是决计不能再动手了。
为首的黑衣人面容一沉,冷声道:“韩楼主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我们现在还给你留了几分面子,若要真动起手来,只怕这会儿的韩楼主已经是尸体了。”
韩遥出了方才那凌厉绝伦的一剑,喘息了一会儿笑道:“我若把东西交出来,现在才真的是死人了。江惜圣早就有荡平江南武林之意,借了这事刚好发作,只是这仙器也确有奇妙之处,怪不得他处心积虑要夺回。你们要知道这仙器却是容易碎的,各位刀剑无眼,若打碎了怕不好向你们主子交代。”
黑衣人均惊呼了一声,神情颇为恐慌:“你好大的胆,竟敢直呼当今圣上名讳!”
“现在的皇帝叫江惜圣?”一个清脆宛转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这声音天真活波,甚至还带着几分幼稚,“干吗不叫江惜玉呢,怜香惜玉,多好听啊!”
在场之人都大吃了一惊,尽向那说话的人望去,那人生得眉如远黛,唇似桃瓣,俊美无俦,一时之间竟辨不出是男是女。
这来的自然便是楚璇,他在鹭州逢了一场祸事,几乎真正吃了大亏,这才收敛了一点游戏人间的心思。鹭州城他已呆不得,索性浪荡江湖,转了几个月盘缠已所剩无几,却连武林人的影子都没看到,他又不屑去偷抢打劫,正是无可奈何之际,突然见到了传说中的江湖高手,心中兴奋可想而知,只盘算着呆会儿怎么管那个极品帅哥叫师傅了。
楚同学是非常看长相来的人,他一看那个韩楼主实在是比花无缺还要完美无缺,堪称绝顶美男一只,就在心里宣判了旁边那些黑衣人的死刑。自己长得丑就算了,居然还敢妄图破坏美好事物的存在,实在是罪大恶极罪无可恕死了都该下十八层地狱……
他在电视上看这种刀光剑影的镜头看多了,虽然觉得新奇,却并不害怕,又自恃有二十一世纪顶端高科技产品护身,因此一步步走了过去,颇有兴趣地打量着刚刚还在打斗的一干人。
他却全然不知道,那一群高手都被他吓到了。他毫无武功根基,下盘轻飘,身上更不可能有精通武艺之人才有的气势,然而要说这样的情形下突然出头的人不会武功,那是打死这一群心机极多的人也不会相信的事。这样就只有一个解释,来的这个人武功高得出奇,已经到了可以将周身气流完全收敛毫不外泄的程度,跟他们已完全不在同一个档次上,试问他们又如何能不怕?
楚璇越走越近,众人只觉得心跳得越来越快,但费尽心神也找不到他一丝破绽,感到他仿佛就像一个幻象,根本不曾存在于这世界上,然而一睁眼却又能看见他站在眼前。高手过招,全凭互相之间的气机牵引,像楚璇这种近似一片虚空般的存在,完全无法把握他的出手,让人难受得几乎要吐血。终于黑衣人中的一个受不了这种极度紧张的压迫,大喝一声连连劈出三刀,刀极快,带起的风声却甚小,刀光更是直指楚璇头上胸前小腹三处紧要部位,这三刀没有任何花俏,却实在是超一流的杀人刀法,简单,直接,快速 ,精确。
楚璇只是叹了口气,众人接着便看见他袖中飞出一道电光,原本快捷无伦的刀光和它一比竟像静止了样,那道快超出所有人想象的电光只是一现,随即又收回了它主人的袖子里,出刀的黑衣人已是直挺挺地倒了下去。他脸上连惊骇之色都没有,只因为对方的出手实在太快,快得让他在知道惊骇前便已失去了生命。
韩遥也不禁骇然失色,他已称得上是当世寥寥可数的绝顶高手之一,却完全看不清别人的招式,说出去江湖上又有谁会信?这样的功夫,简直已像是传说中的妖术!此时黄昏将逝,夜幕正要阴沉沉地压下来,天空偏又飘起了细雨,那人长发飞扬,眼角带笑,艳丽得近乎妖异,又哪里像个人了?这些人本来都是杀人不眨眼的的辣手人物,此时却都不由得对楚璇产生了深深恐惧的心理。
楚璇仍然在笑,笑得说不出的甜蜜和动人,只是他的笑容此时在那些人眼里却实在比恶鬼还恐怖些。他就带着这样美丽的微笑说道:“对不起,我不喜欢杀人的,但是现在却非杀了各位不可。因为如果我不杀了各位各位以后就一定会来杀我,而我又恰好是很怕死的人,所以我现在就要很抱歉地杀死各位了。”
他说的并没错,甚至是相当正确,然而每个人都被他那彬彬有礼的语气吓得全身冒寒气。杀人无论如何称不上一件富于艺术性的事,但这个人竟然将杀人都做得如此有礼貌,无可挑剔,如何能不让人心寒?
唯一不觉得异样的怕只有楚璇自己,他认为自己已经杀了一个了,当然就不能再留下他的同伴,先前死的那一个是抢先对他动手的,杀了也是天经地义的事,用不着道歉,剩下的十个人没有对他怎么样,而他要取他们的性命就理应先打声招呼,说句对不起。
他说完想了想又道:“当然你们最好自己了断,我真的很怕麻烦的。”
楚璇几乎从来没有把任何人真正放在眼里过,自然也将他人的生死看得极淡,说这样的话完全是发自内心,不是什么装腔作势,也不存在特地轻视他们的用意,更不会想到这种话对成名高手的杀伤力有多么大。
便以韩遥的高深定力、坚忍心志,都几乎喷出一口血来,来自皇家的“铁血乌衣”素来自命不凡,眼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