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聪明的中国人-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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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难的事儿,首先想到的就是变通。而有了变通这件超级武器,任何严格的律令条款规则,都派不上用场,直到被变得四通八达、漏洞百出,再也难以起到规则的作用。
时至今日,变通已经成为一种全民现象,普及率肯定大过麻将,可以说是人人讲变通、人人会变通,并且人人以变通为荣,以死板不会变通为耻。在日常生活里、工作岗位上、民间仪式上以及法令政策贯彻的过程里,社会的角角落落无处不活跃着变通的影子。
有一个正面讲变通的故事,说是一个死脑筋的人横拿着一根长竹竿,进不了城门,因而痛苦发愁,于是就有人给他建议:“何不将竹竿折断,这不就可以进去了?”可死脑筋的人究竟不是傻子,他知道折断之后,竹竿就派不上用场了。这时来了一个脑筋灵活的人,他说:“不用折断,将竹竿顺着拿,就可以进去了。”死脑筋的人恍然大悟,将横着的竹竿顺了过来,果然毫无阻碍的就进了城门。
当然,这只是一个笑话,但它很形象地说明了为何要变通、变通的目的、变通的前提以及变通的技巧。当一件事情受到障碍阻挡,无法进行下去,这就需要变通,变通的目的是让事情能够顺利进行。这种变通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阻碍事情进展的那个东西不能改变,那个东西在故事里是城门,在现实中是原则规定或者是道德良心,总之这个东西不能变,要变的是具体事情的操作技巧,在事情不能夭折的情况下,改变方法和操作技巧,让事情顺利地进行。
不过任何事情有正面,也就有反面。反面讲变通的故事,也有一个着名的例子,这就是人们耳熟能详的愚公移山。因为高山挡住了自家门前的通路,所以愚公下决心移山,并且是世世代代不停歇地搬移。这个故事也有一个前提,就是家不可以搬移,虽然搬家比搬山容易得多,但家与城门一样,象征着绝不能变通的东西。
第十章 变通(2)
不过,在现实中可不是这样,现实中固然有只变通竹竿、不触及城门的例子,但横着拿竹竿,却将城门拆毁的事例也比比皆是。比如民间老人丧事上的披红就是这样。
在陕西农村,老人去世了,在丧事上,往往有给子女及其配偶披红的讲究。所谓披红,就是弄一张红被面子,披在子女及其配偶身上。这个讲究的本意,是表彰孝顺的子女,对不孝顺者自然不给披红,但在具体实施时,执事者往往很为难,给谁不披红,那就等于断定谁不孝,在亲友云集乡邻毕至的丧事上,被判为“不孝”,这让那个不孝者太难堪了,处理不好的话,不孝者会哭闹,会来质问:“我怎么就不孝了?”于是,执事者与有关人等商量后,就“变通”这个讲究,将过去表彰孝子、鞭挞不孝之子的原意变掉,给每个子女都披红,不管孝与不孝,让他们皆大欢喜。
当然,类似的变通事例很多,将宗旨、原则变掉,却将形式留下来,外表上看来似模似样的,挺像那么回事,可实质上早已与原先的本意相去千里了,现在流行的领导干部述职,提拔任用考察,在某些地方被大肆变通,将述职、考察的本意变通掉了,只保留一个形式。
在变通这个超级武器被大众掌握之后,这个世上已经不存在难事,不存在过不去的事,变通能让任何政策法令、纪律规章形同虚设,变通能将最难的事变成最容易的事,能将坏事变成好事,能将紧变成松,能将公变成私,所以,变通可以看做有史以来最大也最实用的发明创造。
当然,也有不会变通、不愿意变通的傻人笨人,比如战国时期的屈原、汉初的田横,但这类人毕竟极少,他们变不变都不影响大局。屈原、田横,他们因不变而死,死了就死了,引得后世人叹息一两声而已,而会变通能变通的聪明人自豪地宣称“此一时,彼一时也”、“大丈夫能屈能伸”、“识时务者为俊杰”,蠢人笨人如屈原之辈,于是就被排除在大丈夫与俊杰之外了。
其实对蠢人笨人来讲,也不是绝对反对变通,他们也能理解并欣赏变通,不过他们理解的变通是方法的变通,不是原则的变通,他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套自己的做人原则,这个是不肯轻易变通的。但对聪明人来讲就不是这样了,聪明人的聪明就体现在这儿。原则是什么?为什么要坚持原则,坚持原则对我有什么好处?聪明人是时时刻刻也不会忘记实利规则的,在聪明人心里,任何原则也硬不过实利规则。
一、聪明人的变通原则……对我有利
这是所有聪明人的共同原则,聪明人并不是随便变通的,他们的变通都在实利原则的指导下进行,为了事情的进行而变通,这事情除非是聪明人自己的事情,如果是陌生人的事情,那么对不起,任何变通的可能也没有,如果是朋友熟人的事情,那么变通的事是可以好好考虑的,如果变通能让自己直接获利,这就非变不可了,并且要立刻变、马上变。
过去给手机上号,是要看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但这个规定几乎被所有售卖点加以变通,只要一张复印件就行了,身份证的原件可以不看,复印件上的照片和本人像不像也没关系,这样一变通,可以促进销售,自然就被所有卖手机并上号的店铺所青睐。
在城市里,好一点的中小学招生,也是有很多条条框框的限制的,比如户口要在本学区、考试分数要达到某一个标准,但在具体的操作上当然是可以变通的。户口不在本学区,交点钱就可以了,分数达不到标准,那也没关系,差一分多交一千块钱,这一变通,学校多收了钱,不能进来的学生进来了,于是皆大欢喜。 。 想看书来
第十章 变通(3)
在一些门户类的岗位上有点小小权力的人,他们办公室的墙上往往挂着不止一张牌子,牌子上写着办事的程序、原则以及有关制度,当然,还有办某种事需要提供的材料。不过,有小小权力的人心中明白那些东西都是给外人看的,他自己清楚哪些程序可以省略、哪些材料可以不要、哪些原则可以违背。如果亲朋好友、熟人来办事,那自然是大开绿灯,不但可以省略的程序予以省略,不能省略的也尽量省略,材料不全也没关系,完全能够变通,先办事,缺少的材料以后再补上。够条件给办,不够条件就创造条件给办,总之,务必要将一切可能变通的地方都予以变通。当然,这种变通也可以看做一种交换,给亲朋好友、熟人变通地办了事,今后,去他们那儿办事,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变通,即便亲朋好友、熟人没有权力,那也可以交换来其他资源。
陌生人如果两手空空地来这种地方办事,要想变通一下办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绝对得按制度来、按程序来,不刁难、不人为地给你设置障碍,那就算格外开恩了。
二、变通的具体技术
A。 变化名目
变化名目,就是改换一个名字,以避开规定、制度,绕开某种不便、不利。据说元朝时,元蒙统治者嫌汉人太多,难以统治,就巧立名目杀汉人,他们听说汉人之中张姓最多,于是就在关口要道处,命守兵查验往来汉人的姓氏,凡姓张的就揪出来杀掉。汉人们知道了此事的内幕,到了关口,姓张的就改口姓王姓赵,以便保住性命。后来朱明兴起,遍地的汉人都起来了,高喊着“杀鞑子”,元蒙贵族抱头鼠窜,此刻也不敢显露自己的真实身份了,只说自己是汉人,就以鞑为姓,写作“答”,这才活了下来。如今在陕西西安,还有姓答的,族中古老相传,都说他们的祖先就是当年的蒙古贵族,为了避免汉人报仇,不得已下才自认是汉人。
这就是变通了,仅仅改换一下姓氏,就可以避过大难。
好一点的中小学,因为家长们盼子成龙心切,都想将孩子送进来读书,学校于是据此制定政策:凡户口不在本学区的,必须交借读费才能进来。后来,借读费名声不好了,上面发文禁止收借读费,学校于是就变换名目,不收借读费了,专收择校费,名字变了,实质内容却丝毫不变,等上面连择校费也禁止时,那就再创造一个名词,叫做“赞助费”,并申明是学生们自愿交的。当然,你不交完全可以,不交别上我们这个学校就是了。
如今在某些单位,这种变换名目的变通十分常用,一般来说,主要用在财务做账报销上。因为任何一个单位,在财务上都有很多条条框框的规定,这个能报那个不能报的,上级也会有很多政策,对某些开支进行限制,但是这些都是能变通的。比如上级规定不许大吃大喝,对每年的招待费用作出严格限制,不准超过某一个标准,为了避过这个限制,就将吃喝费用改以其他名目入账,比如改成召*议的费用、考察学习的费用,假如上级对考察学习的费用也加以限制,那就改成支农款项,或者其他上级不加限制的款项。
这种变通需要的技术性不高,只需要弄些其他用途的收据发票就行,但实用性非常好,对上级的种种限制,对财务上的种种制度,可以说像摧枯拉朽一般,即刻将它们破解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章 变通(4)
B。 化整为零
这也是常见的变通方法,一般是用来对付上级的。比如,国家规定景点门票不准涨价,景点如果给上级面子,那就不涨价了,但进了大门,景区内多设置几个景中景,再收第二次门票,不违反上级规定,却又达到了给门票涨价的目的,这就是化整为零了。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对化整为零的变通法门相当熟悉,一百亩地可以变通成二十个五亩地,这样可以避开许多政策性的限制,在圈地侵占农田时,这种变通的作用是十分显着的。
化整为零在其他领域也很活跃,一些拆车厂过去将报废的汽车不报废,整车就卖出去赚钱,在政策渐紧、检查力度加大的情况下,他们就采用化整为零的变通办法,将报废车拆解,然后拿零部件弄出去卖钱,这样,报废车拆了,给执法者有交代,可钱也卖了,自己落了实惠。
化整为零大多是用来瞒上的,大化小,多化少,化了之后,目标不显着,上面就难以发现了,同时化整为零符合了上面的规定,即便发现了那也不怕。
某单位为了限制中层科室乱花钱,就给这些科室的头头们限制权力,限制他们每次签报的发票不能超过200块钱,超出200块的花销,必须拿到单位一把手这儿来签字,他们以为这样一来就能制止科室的大吃大喝风气,将他们聚餐狂欢的费用压缩到200块钱以内,哪知此规定颁布之后,根本就没有效果,中层科室的大吃大喝照样进行,他们只不过稍微变通了一下,将吃喝账分几次签报,比如390元,分两次签报就可以了。就是这样小小变通一下,便将一个严肃的规定顷刻间打倒在地。
C。 视而不见
这是一种最妙的变通办法,一般是有权力的部门用得多一些,你违反规定,我找不到任何理由为你开脱,那就用这个变通办法,我假装不知道你违反规定,这就是视而不见。这种变通似乎毫无道理,似乎没一点技术含量,但这一变通,境界全开,很多为难问题迎刃而解,很多利益也会滚滚而来。
这一变通办法,功用是全方位的,既可以对付上级,也可以帮助朋友,还能应付各种意见,压制各种抗议的声音。
比如对于违法用地问题,某些地方该管的部门就采用这种办法,虽然眼皮子底下就是违法用地,但我装聋作哑假装不知道,给上面报告说在严厉打击下,违法用地现象已经没有了,形势一片大好,这一说上级很高兴,而那些违法用地的人,是朋友、关系户的话,卖他个交情,不去骚扰,其他人呢,不拆你的房,也不推你的墙,可你总得识点趣,有所表示吧?你要不识趣,那《土地法》可就不是儿戏了。
这个视而不见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几乎没有哪个领域用不上它,比如工厂里的收货员。收货员的职责是将定做的或者购买的包装材料、原材料等检查质量后收入库房,聪明的收货员对于有关系的厂家送来的货物并不是不检查,货物哪儿有毛病哪儿不符合规定,他们也明白得很,但除了难以交差的毛病外,其他毛病他都可以视而不见,看到那些毛病,他会笑一笑,什么也不说就收入库房,当然,他这样做自然有这样做的好处,那些厂家不会亏待他的。
视而不见在实际应用中,花样非常繁多,比如可以有选择性地视而不见,可以开始视而不见,最后又明察秋毫,紧紧盯住不放,也可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对不该看见的就看不见,对该看见的绝不放过,甚至可以用显微镜来观察。至于该用哪一种方法,该玩哪一种花样,这要看具体情况,要看哪种花样带给自己的实利最大。
第十章 变通(5)
D。 做出处理
这也是一种变通,也是权力部门经常使用的法宝之一,对违反规则者做出处理,乍一听似乎这不应该算是变通,因为对违反规定的人或事,按道理就应该做出处理呀,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这其中蕴含着极大的奥秘。
比如,开发商盖房子,是要经过规划审批的,既有控规,又有详规,对楼房的层数、间距和绿地面积的大小等等,审批时都有明确的规定,开发商必须按审批的这些规定来盖房子。可开发商想多挣钱,批的是七层楼,他敢盖三十层,批的楼间距大,他敢弄小,弄小了不就可以多盖几栋楼嘛。这样公然违反规划,开发商却并不怕,大不了规划局来罚款,罚了款,就等于处理过了,非法的就变成合法的了,而罚款的数额,比起开发商违反规划多赚的钱,那显然少得多了。
这做出处理几乎与视而不见一样妙绝,处理者可以得到罚款,被处理者也很高兴,毕竟多赚的是大头,而罚款比起多赚的部分,那是少之又少,所以此事大大的划得来。叫苦的是那些住房户,买房时被告知房前是碧水,房后是绿地,可住进来后,碧水绿地全不见了,变成了新冒起的楼房,可住房户已经交了钱住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