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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吴越评水浒-第2部分

小说: 吴越评水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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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传统文化,历来讲“仗义行侠”,讲“忠义”(所以《水浒传》又称《忠义水浒传》),讲“杀富济贫”和“除暴安良”。可是我们细看《水浒传》中的故事,却看不见它的“忠义”在哪里。我们只见它“杀富”,却不见“济贫”。如果讲“义气”,哥们儿之间有时候可能有一点,但“忠”是没有的,最后“忠”到投降了朝廷。
  但是,民间流传的快板书之类中所写的武松,却有一些“除暴安良”的故事,那是人民为了宣扬自己理想中的“好汉武二郎”的民间版本。比较典型的是高元钧讲的《武松赶会》,其他快板书也有一些,但都是借武松这个名字或和别的好汉(如《鲁达除霸》),讲人们爱听的除暴安良故事。正版《水浒传》中,则少有这类故事。
  

韶华:名著也可以重新评价(代序)(2)
就《水浒传》一号人物、人称“及时雨”的宋江来说,谁能讲出他几个“忠”、“勇”、“仁”、“义”、“侠”的故事呢?论计谋,他赶不上吴用;论武艺,他打不过书中许多中等高手;论走路,他赶不上神行太保;论财富他不如柴进……我实在想不通他怎么当上了梁山泊领袖的原因。如果讲忠,他一直是主张被“招安”的,最后“忠”到投降了朝廷。
  《水浒传》描写杀人的故事特别多,杀得残忍而没有道理。很多被杀者是无辜百姓。孙二娘卖人肉包子,肯定杀的是一般过路行人。他写杀人,血淋淋的,但并不使读者可怕,而觉得有趣,这就要在社会上产生不良效果了。
  人们常常讲“逼上梁山”,《水浒传》中大多数人物是搞了刑事犯罪或者被骗而上了梁山的。没有见几个因为“仗义行侠”,杀了富人,把财产分给穷人之后上了梁山的。
  我们不讲《水浒传》的主题思想,可是我们现在讲“社会效果”。《水浒传》作为看个热闹故事是可以的。但是“该出手时就出手”,会成为青少年犯罪的诱因。已经有媒体报道,有些心理变态的人,看了《水浒传》引发出他的杀人动机,一口气杀了十几个人。
  《水浒传》故事中的许多细节描写,是经不起推敲的。这方面吴越先生有深入的研究。施耐庵写《水浒传》时,肯定没有现在的地图,在这方面也有些硬伤。
  历史上许多重大事件或重要人物,都可以重新评价,重新认识。比如原来奉为神明的,后来成了笑话;原来大家倡导的,后来变成批判对象;原来齐声反对的,后来成为积极推行的。历史上这种现象不胜枚举。对历史尚且如此,对一本小说,即使被定为“名著”,也可以重新评价。例如英国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莎士比亚,据学者最新考证,居然是个“冒名顶替”者,这些剧本的真正作者,原来竟是“童贞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长子弗朗西斯·培根。当然,这也是“一家之见”,不是定论。但是人家对于这样重大的事件,都敢于彻底推翻,我们仅仅对《水浒传》有些误解、误读、误导,难道不可以“拨乱反正 ”么?当然,我们绝不会轻易否定《水浒传》,她毕竟是我们的传统文化遗产。作为学术问题,我们却可以重新评价。
  重新点评《水浒传》是一项重大的“拨乱反正”工程。《水浒传》中的人物,不讲义气,就不是好汉;随便杀人、抢掠,就是强盗;没有“侠肝”,就是流寇;不讲仁义,就是“混混儿”。
  “拨乱反正”就是要分清真善美和假恶丑。但是要讲得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是很不容易的。我希望广大读者、学者,都来参加这场讨论,搞一次“大论战”也无不可。但不要像对《红楼梦》那样,搞凭空想象的繁琐考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这部《吴越评水浒》,在可能出现的“大辩论”中,将起个引路作用。
  我觉得,我们不是没事可干了,找件事填补生活的空白。今天研究《水浒传》的意义在于,教育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如何正确阅读《水浒传》。从创作来说,我们作家在写现实主义作品时,如何使故事中的细节描写达到真实,不要出现南辕北辙式的笑话和硬伤,这种讨论,对文学创作也还是很有意义的。
  

吴越:前言
尽管《水浒①传》已经被认定为“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但是由于它的特殊性,自古以来,褒贬不一。
  ① “浒”音hǔ虎,是水边的意思; 用于地名,又音xǔ许(江西有一地名为“浒湾”,江苏有一地名“浒墅关”)。《水浒传》的外文译本,有的译本直译为《发生在水边的故事》,有的译本则改为《一百零五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
  上个世纪的五十年代,我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语委的前身)工作,作为汉字改革以后如何继承古代文化的研究与实验课题之一,领导要求我把《水浒传》用典范的现代汉语改写为“拼音文字实验读物”。《水浒传》虽然是中国第一部“白话小说”,但是当年的“白话”,和今天规范的“普通话”在语法和语词方面都相去颇远。为此,我改写的着重点在于如何把“白话”(宋元明清时代的“官话”)转换为“普通话”(当代汉语,至少也应该是现代汉语)。我先从研究《水浒传》的用词着手,反反复复看了许多遍《水浒传》及一些参考书,记了一些读书笔记,并写出了《方言词语例释》一稿。可惜这件工作1957年之后因为我被划为右派,被送到劳改农场而停顿了。
  2002年,朝花少年儿童出版社委托我改写《水浒传》的少年版,事隔将近半个世纪,终于重新把这个工作“捡”了起来。我一面改写,一面作了一些调查研究和思考。这一次我把重点放在《水浒传》的成因及内涵的探讨上。书稿完成之后,写了一篇比较详细的“导读”。但由于涉及面比较深奥,不适合少年儿童阅读,没有被总编辑所采纳。现经多次修改,作为这部改编评注本《水浒传》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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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浒传》是一部奇书(1)
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认识
  中国的“四大古典文学名著”,内容不同,风格迥异:《红楼梦》最善于写情,不但细腻地描写了大观园中“哥哥妹妹”的儿女情长,也全方位、广角度地写了人生百态,被称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三国演义》最善于写战争和人际关系,是一部半文言的政治历史小说,所有人物、故事,基本上都有根据,可以说是“九分真一分假”的样本;《西游记》最善于写佛道神仙和妖魔鬼怪,除了唐僧到西天(印度)去取经是实有其人其事之外,其余的如孙悟空、猪八戒以及许许多多妖魔鬼怪,都是想象中的神话,几乎连一分真也没有。
  《水浒传》呢?是元代人施耐庵根据当时流传的话本、戏曲和民间故事连缀改编而成的中国第一部供人阅读的长篇白话小说(宋元话本是说书人的底本,不是给读者阅读的),直到将近两百年后的明代嘉靖年间,方才第一次刻印。内容则兼有《三国》、《红楼》、《西游》之长:不但也写历史人物,还有男女私情,更有妖魔道法。从书中许多官职、地名和描写看,很可能还经过明清时代的文人(如金圣叹)或说书人的加工。《水浒传》在我国白话文学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可以说是一部影响了中国十几代人思想认识的“奇书”。
  说它“奇”,不仅因为书中的人物生动、故事有趣、文字优美,而在于其取材:在古今中外成名的长篇小说中,以各种坏人做主角的,可以说相当多,以窃贼、强盗做主角的书也不少;但这些强盗大都是劫富济贫的“义贼”和“侠盗”,至今也只有这样一部《水浒传》,是以杀人放火、危害人民的土匪强盗、地主恶霸以及各种坏人做主角的。更奇怪的是:作者并不是对这些坏人持批判、揭露、谴责的态度,却居然拿他们中的多数人作为“忠义”、“豪杰”的正面人物来鼓吹歌颂。
  正因为《水浒传》是以土匪强盗、地主恶霸以及各种坏人做主角的,因此此书出版四五百年来,在读者和评论界中评价不同,褒贬不一,有人说它好,也有人说它坏:说它好的,强调宋江的投降为“忠君”行为,把梁山泊众“好汉”捧成英雄;说它坏的,指出这些被戴上了“忠义”、“豪杰”桂冠的“英雄”们,大都一身的“匪气”和“霸气”,为所欲为,只求自己快活,不顾别人死活,其实大都是危害社会、祸害百姓的蠹虫。在这里,“好汉”简直是“痞子”、“流氓”的同义语。
  历史上,对《水浒》的评论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认识和评价,则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认识。历史上大致可以分为这样三个阶段:一、写忠义的英雄豪杰;写为非作歹的强盗;二、写农民起义;三、写投降派。此外,也还有人认为是写“四海之内皆兄弟”的。
  (一)此书作者在下笔之初,就秉承了元曲杂剧中对水浒梁山好汉的基本定义,把土匪强盗当作英雄豪杰来歌颂。在明代第一次出版,就堂而皇之地连书名都定成了《忠义水浒传》,后来再版,书名曾经改为《京本忠义传》、《江湖豪客传》,仍然不离“忠义”和“豪杰”。而说它坏的,则认为它颠倒黑白,把为非作歹的匪徒恶霸吹捧为对国家“忠”、对朋友“义”的英雄豪杰、好汉义士。总的倾向是:凡是“扯旗造反”的“英雄好汉”们,包括张献忠①、孙中山、毛泽东,都认定或曾经认定宋江一伙儿是他们的“开山祖师”,要求“弟兄们”都像“梁山好汉”们一样以忠义为重,特别强调要忠于像宋江这样的领袖。而“身登大宝”之后的“帝王将相”如朱元璋们,则因为此书鼓励造反而很不喜欢。明清以来,封建皇朝就曾经多次以“诲淫诲盗”为由而将其列为禁书②,不许出版发行阅读。即便解禁以后,民间也有“少不读《水浒》”的说法。为什么呢?因为少年人思想认识比较单纯,对是非好坏的分辨判断能力不是太强,容易拿书中的“霸道”和“匪气”当作“英雄业绩”去模仿学习,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了少年犯。
  

一、《水浒传》是一部奇书(2)
① 清代刘銮的《五石瓠》里说:明末农民起义军的张献忠“日使人说《三国》、《水浒》诸书,凡埋伏攻袭皆效之”。
  ② 历代朝廷和地方官署禁止出版、传播、阅读《水浒传》的禁令极多,仅目前可查到的就有十几件。原文见本书附录。以下是摘要:1.据东北图书馆《明清内阁大库史料》上册记载,明崇祯十五年(1642)六月曾颁圣旨:“着令地方官,设法清察本内,严禁《浒传》,勒石清地。”各地“大张榜文,凡坊间家藏《浒传》并原版,尽令速行销毁,不许隐匿”。2.《钦定吏部处分则例》卷三十:小说淫词《水浒传》,严查禁绝,版与书尽行销毁,违禁刻印者,革职;买看者,罚俸一年。3.《大清高宗纯皇帝圣训》卷二百六十三:《水浒》、《西厢》等小说,俱着查核严禁,将原版销毁。4.乾隆十九年,《江西按察使衙门定例》:《水浒传》以凶猛为好汉,以悖逆为奇能,金圣叹妄加赞美,市井无赖慕好汉之名,启效尤之志,以聚党逞凶为美事,则《水浒》实为教诱犯法之书也。敕下督抚学政,将《水浒》一书名体严禁。5.《大清文宗显皇帝圣训》:咸丰元年,湖南教匪充斥,该匪有《性命圭旨》、《水浒传》两书,蛊惑愚民,着该督抚严行查禁,将书版尽行销毁。6.《江苏按察使条约》:如有将《水浒》、《金瓶梅》、《来福山歌》等在园演唱者,立将班头并开戏园之人,严拿治罪。7.《江苏省例藩政》:《水浒》等书,借放纵为任侠,以犯上作乱之事,视为寻常。若不严行禁毁,流毒伊于胡底。
  (二)新中国成立以后,“无产阶级文学评论家”们运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把水浒一百单八将划到了“农民起义”的范畴中去,给他们涂上了“革命”的色彩,成了正面人物。①不但全面解禁,而且描写李逵、武松、鲁智深的一些篇章,还被选进了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甚至还有人把《水浒传》吹捧成“农民革命的史诗”,是“农民起义的教科书”。建国后的十七年中,这样的论点,占据了各种讲坛和书刊媒体,成了不许碰撞的“禁区”:谁敢说《水浒传》不好,就要受到批判。
  ①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水浒传》,在“出版说明”中就明确指出“《水浒》是我国描写农民战争的著名古典小说”。
  (三)1975年8月23日,“文化大革命”后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大批判组根据毛泽东的主要观点,写出了一篇评《水浒》的文章《一部宣扬投降主义的反面教材》,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给《水浒传》下了这样的结论:“一部《水浒》,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最后接受招安。它既不是什么‘农民革命的史诗’,也不是什么‘农民起义的教科书’,而是宣扬投降主义的反面教材。《水浒》的要害是投降,它的好处就在于可以使人民知道什么是投降派。” 8月28日,《红旗》杂志登出短评《重视对〈水浒〉的评论》; 30日,《光明日报》发表梁效的《鲁迅评〈水浒〉评得好》①;9月1 日,《人民日报》转载《红旗》杂志短评,并发表竺方明的《评〈水浒〉》;9月4日,发表社论《开展对〈水浒〉的评论》;5 日,发表北大、清华两校大批判组文章《投降主义路线的赞歌》。——北大、清华两校大批判组按照江青的指示,在文章中说,宋江“上山之后,他却处处排挤晁盖,扩大自己的势力。每当有重大军事行动时,他总是假惺惺地说什么‘哥哥是山寨之主,如何使得轻动’,实际上是架空晁盖。到后来,连口头上的谦让之词也没有了,像分派山寨各种任务这样的大事,也由他擅自决定。”
  ① 其实这是一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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