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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左手的刀-第2部分

小说: 左手的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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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之时、非常之地以一种非同寻常的形式出现,眼前这个女人绝非一般鞋弓袜小的女流之辈。单看她坐卧行止的法度、行腔吐字的气韵就足以窥出点滴的鸿爪云迹。

  你一个妇道人家———这又是广坤以前常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小公母浓情蜜意,揶揄玩笑时广坤老拿这句调侃她。

  夜明珠心中轰轰作响,人几乎要痴在那里。过了须臾方缓过神来,只觉脸上一热,急忙转身掏出钥匙,打开了厢房门上那把将军不下马的铜锁。

  这一切只在短短一刻间,那人丝毫未觉察出夜明珠神态上的异常。

  燃亮蜡烛,屋里的一切变得明晰起来。锅碗瓢盆、桌椅板凳、炉灶火炕等一应俱全。

  夜明珠打开炕洞门,燎了把火扔进去,里面的柴火顿时熊熊燃烧起来。到底是春天了,动了烟火见了光,屋里立马变得暖意融融起来。

  灯影里,夜明珠偷眼瞄了一下那汉子。简直太像了!像极了十年前的广坤。

  若说区别,两人只是眉形上稍有不同。广坤是蚕眉,看起来英武憨直;这人是鹰翅眉,像拉满的弓弦,眉尖眼 梢往额上吊起,英武之中杀气甚重。

  正在偷偷比较,忽见他的目光飘移过来,她一阵心跳耳热,急忙把眼光移到别处。

  “你坐———”夜明珠慌里慌张招呼道,不知要干什么好。“我去弄点柴火把炉子生起来,给———给你弄点饭。”

  “我去吧,”那汉子忽然伸出双臂拦住她,嗫嚅一句:“姐,我去罢。”

  夜明珠浑身巨震,呆呆地僵立在那里。

  当地风俗,对未出阁的小姑娘一律称“姐儿”。“姐儿”其实就是个泛称,行人出门在外,见了不太熟悉的妇女无论年龄大小也沿用该称呼。即便是白胡子老头见了小姑娘问路也是姐儿长姐儿短。

  当年就在这座荒庙里,十八岁的广坤、骠悍威猛的广坤也是用这样害羞而坚决的口吻对她说:“姐,嫁给我罢。”

  这一切都如发生在昨天。而今,却,天人永诀。

第一章 邂逅()
人有时就这么奇怪,仅仅就因为这人很像广坤,还没弄清楚此人是个好人坏人,便莫名其妙地产生了几许好感。多年来心如古井波澜不兴的夜明珠、闯过大码头上过大台面的夜明珠、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夜明珠一瞬间竟变成了一个毫无阅历的小姑娘。

  两杯酒下去,夜明珠脸色微酡、双眸如醉,脖颈额头上沁出一层细密的香汗。

  “大兄弟,你从哪里来?”灯影摇曳,夜明珠低低问了一声:“要到那里去?”

  那人仿佛饿疯了,只顾低头猛吃,半天才抬头咧嘴一笑。“我要回老家重起炉灶,把这次亏下的本钱找回来。”

  “你家在哪儿?”夜明珠不由向前倾了倾身子。

  “很远,在东边。”

  “呵呵~~~~东边大了,东海也在东边,你家在海上?”

  “哦~~~~我不是这意思。”那人听出夜明珠话里的愠意,挠着脑袋解释道:“我被土匪打伤过脑袋,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我家好像是在东边。”

  夜明珠细看,他的头发上还粘有隐隐可见的血渍,这种因外伤而造成的失忆症她以前也见过,再看他的神态,确实不像在作伪。

  可怜见的!她的心里不由一颤,提醒道:“我告诉你,你走不过兰州便会被抓起来。”

  “为什么?”

  “你的马太扎眼。”

  “………?”

  “是汗血马吧?”

  “嗯………”

  “而且是一匹军马,屁股上烙着洋码字呢。”

  “嗯………”

  “从这往前都是青海马家军的天下,兰州往东是中央军的天下,我一个妇道人家尚能看出那是一匹军马,更何况那些吃粮当兵的丘八军爷了。”

  “那我就不要这匹马了,步行。”

  “你舍得扔下它?你的小命可是它救出来的,今天要不是它,你可能就冻死在淖边上了。”

  “说实在的我真舍不得。”

  “你不像个跑船的船工汉子,你大马金刀的样子也不像个商人,一看就闯过大码头。”

  “那………你说我像什么人?”那人睁大眼睛盯着她,后又挠挠头不好意思地一笑:“姐!你这么一说,我似乎也不敢肯定自己以前是干什么的了,我也着急得很。”

  “说不准,这世间的人若放到草原上就跟草原上的羊、狼、狗一样,本来各有各的活法,可有时狼要披上羊皮装羊、偷羊,而羊有时偏偏想披上狼皮吓唬吓唬狗,狗为了骗狼常常要披上羊皮,世界之大、道藏之深,岂能只凭一副皮囊就能说得清?”

  那人停止了快速咀嚼,看神情似乎有些吃惊。

  夜明珠都是点到为止、并不把话说满,但其中隐隐漏出的意思还是令那人吃惊不小。

  他收起了刚才的那种略显迷糊却又有点满不在乎的神情,端着酒碗小口小口的呷着,眉头微微蹙起,细长的眼睛眯缝成一条线,显然是在细细品味她刚才的一番话。

  连夜明珠自己也弄不明白,从一开始觉得他有些像广坤,自己便产生了一种把这个男人留下来的强烈愿望,至于留下来干什么,她一时半会儿也理不出头绪。所以她说话时分外小心谨慎,以免自己说得太透、赶得太紧了反而让他起疑心。

  “我号过你的脉,你的心火太旺,身带巨款却不吃不喝,一天赶一百多里地。说明你有心焦火燎的事情在身。可话又说回来了,越急越容易出岔子,你说是不是?人呐———匆忙之中有时停下来歇歇脚、稳稳神,事情也许就不那么急了。天大的事情能有命重要,命都没了还谈什么重起炉灶?”

  她的这番话说得极为讲究,不动声色地拆穿他被土匪抢了个精光的谎话,又暗示他后面将要面临的的危险,细品起来话里话外的意思相当宽泛。娓娓道来,既像自言自语,又像是抒发人生感悟一样。

  那人沉思良久低叹一声,眼中幽光荧荧,看着她的脸说道:“你说得太对了!此前的事情虽然忘得一干二净,但我总觉得有什么事憋在心里,很急迫!急什么?我也不清楚,却又清清楚楚意识到自己身处在某种危险和威胁中。明明记得被抢了个干干净净,身上却揣着一包钱,我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只隐隐约约记得有个人临终时托付给我的,让我替他带回老家交给他家人。”说到这里他无奈地摇摇头,顿了顿、低下脑袋喃喃说道:“说实话,其实我也累了倦了,实在是走不动了!也想找个地方歇歇脚,可总觉得无处容身啊!”

  夜明珠看着他,心里暗衬道:他这话说得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若是假话则非常巧妙,身上携带巨款却说自己无处容身,有钱什么样的客栈旅店不能歇脚?分明是在暗示他自己目前的处境,同时也向自己隐约承认其身份微妙。当然了,他若真是失去记忆,这话也算是大实话。不管怎地,话里话外可以听出来,他已经松口动心了。

  想到这里。夜明珠竟长长出了口气,也不再细细琢磨什么真话假话,只要他愿意留下就行。她不由暗骂自己一声没皮没脸没出息,转而却又暗笑起来:呵呵~~~~这人也够神秘的!

  “还没问你贵姓台甫。”

  “不敢,我叫龙远鸿。”

  “你如果打算留下歇脚,就住这庙里,这里的东西够你吃一年半载的,隔三差五我再送上些。这地方背静,十天半月也碰不到一个人,万一有人来就说是我夜明珠的远房表弟。”

  “那就谢谢你了,姐。”

  “别谢我,要谢就谢你的马。再说了,这都是天意和缘分。”

  人生有许多感人的缘,无论是萍水相逢还是邂逅相遇,都会产生终生难忘、无法割舍的际遇和契合。红尘滚滚、人海茫茫、行色匆匆,这一切的发生也许仅仅因为一句话,也许因为一次不经意的回眸。它,来得是如此的坦然、直接、强烈,可谁又能真正解释得清楚?

  所以,他俩的巧遇以及夜明珠的心态大抵只能用缘字解释得通。。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二章 勺勺客花粒棒(1)
时令刚刚过了龙抬头,荇儿便迫不及待地换上了最能凸显腰腿身条儿的旗袍*、高跟皮鞋,习惯性地坐在梳妆台前,对着大玻璃穿衣镜搔首弄姿顾影自怜。

  春黛的眉,秋水的眼,粉粉的一张桃花脸。嫣然一笑梨涡浅现,一眄一睇风情万种;蓦然受惊似的一偏头,丹唇启秀,美眸流盼,端的是令人*夺魄。

  她还故意将一头黑瀑似的浓发弄散,披在肩上甩来甩去,两条肉藕似的长臂慵懒地垂在腰际,时不时站起来随意摆弄两下身体的姿势。一时间,玉腿款摆、*高耸、蜂腰如柳,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妖娆之气。

  无论怎么看,荇儿都属于那种熟透了、浑身上下散发着醉人味道的女人。

  “呵呵~~~~荇儿姐,一个人躲到这儿思春发浪哩?”身后传来一声戏虐。

  荇儿闻声吓得一跳。簪珥不知什么时候蹑手蹑脚溜了进来,自己竟没有发现!大概自己刚才对着镜子搔首弄姿的样子全被她捕捉到了。

  荇儿脸一红,作颜作色地啐了簪珥一口。“呸~~~~小蹄子,浪声浪气叫唤个甚?你也不怕把外面一街两巷的骚狗子都招来?”

  两年前,张家大少爷张博君把荇儿从戏班子里赎出来作偏房的时候,荇儿死缠烂打软磨硬泡、逼着张大少连同簪珥一起赎出,三人遂一起落脚到这个叫青狐桥的地方。其时簪珥才十五岁,一头黄毛、两筒清涕,皮干肉寡、瘦骨伶仃,见人缩手缩脚一幅怯生生的模样。谁知堪堪刚两年多的光景,簪珥便蜕壳换毛,乌鸡变凤凰,不经意间竟出落成一个水灵灵的小狐媚子。当着张家大少的面儿,荇儿和簪珥亦友亦仆,背过张大少,两人热络得亲姊妹似的。

  两人原来栖身的草台班子中江湖风尘之气甚浓,呆久了耳濡目染,私底下言语上荤素不忌,逗起嘴来口无遮拦无拘无束。

  “呵呵~~~~俺错了行不行?俺是狐狸精,俺、俺是小粉头儿。”簪珥嬉皮笑脸服软认错,嘴里一通胡言乱语。 “荇儿姐是大家闺秀,是名媛淑女,你没有思春发浪,您是崔莺莺念张生哩。”

  “呸、越说越来劲了!你个小蹄子真不知害臊羞耻,粉头儿这等话也能说得出口,粉头儿就是娼妓,你知道不知道?”

  簪珥脸一红,连忙冲地上连啐数口,低头嘤咛道:“我不是急不择口儿吗?你知道就行了,何必把人家的意思掰扯得清清楚楚?”

  荇儿暗中一笑,心道:想不到还有你这个小蹄子低头认输的时候。暗中用眼风扫过去,见簪珥正低眉偷觑自己,荇儿急忙敛容正色,转而幽幽一声:“咱姊妹俩这是黄连树下唱大戏,苦中作乐罢了。张博君那个十世发不了科的仆街货,当初胡谗的什么‘金屋藏娇、两头作大’,全是些骗人的鬼话!如今看来,我也就是杜十娘、李香君的命,守活寡而已!”

  簪珥不由暗笑:杜十娘、李香君难道不是粉头儿?你还好意思说我?

  本想再腌臜荇儿几句,又怕牵动她的苦肠徒惹一肚子的不快,于是她忙把一直背在身后的右手转到前面来。

  原来,她在身后藏了一大把含苞待放的野桃花。

  “桃花都已经开了?”荇儿轻叹一声。“哪儿摘的?”

  “镇西头的将军庙,顺便挖了两个‘徐瓶’,花粒棒正在洗涮哩,一会儿就送过来。”

  所谓“徐瓶”是一种陶制带耳的古瓶。坊间传说青狐桥周围是个古战场,明朝大将徐达曾带兵在此与元鞑子有过一场鏖战。“徐瓶”是当时大明军士们的军用水壶,双耳穿上绳子可挂在腰间,当时的名称应该叫“军持”。大战过后,无数的军持散落在当年的古战场周围。许多年过去了,人们现在经常可以从地底下挖到这种军用水壶。

  “徐瓶”可以用来插梅养桃,一月两月花开不败。花开之际,妖妖冶冶的样子如长在树上一般,有些花枝甚至可以结出梅子毛桃来。

  “没事少招惹花粒棒,这人骚性大,几房婆娘都让他折腾死了。”荇儿盯着簪珥的眼睛叮嘱道:“上次一群船上的水妓到咱们客栈吃碗碗菜,叽叽喳喳和花粒棒开玩笑,说他头晚到船上嫖粉头儿,把一个老粉头差点弄死,好几天都下不了床。”

  “花守银———”簪珥暧昧地笑了起来。“嘻嘻———光听他的名字就知不是个好玩意儿!哈哈———亏他爷娘老子想得出来!”

  花粒棒原名花守银,因头上害过癞痢留下一头花斑秃,酷似发育不全的包谷棒子,看上去非常滑稽,故而人送外号“花粒棒”。 

  习惯成自然,簪珥一时半会儿很难改过来,荇儿无奈地皱皱眉。

  到底是女孩,簪珥再怎么不拘小节也能从荇儿的神态中意识到自己的玩笑有点下作,她红着脸小声说道:“把他开销了算了,狗日的眼神让人瞧着害怕。”

  “辞了他红案上谁来掂头把刀?他可是这一十八里黄河滩上有名的勺勺客(厨师),咱店里的碗碗菜名头大全是仗了他的手艺。”说到这儿,荇儿压低了嗓门,凑到簪珥耳边悄悄说道:“听柜台上的老刘头说,对面的马大胖子正千方百计地想把花粒棒弄到他那儿掂头把刀哩。”

  簪珥的修眉挑了挑、点点头,“听跑堂的小顺子嘀咕过,不过我不大信,花粒棒充其量也就会做碗碗菜,能上得了台面的大菜根本不行,马大胖子要他干个鸟。”

  荇儿用笋尖一样的食指在簪珥头上轻轻点了点,咬牙嗔道:“猪脑子吖?马大胖子的万盛楼是驴粪蛋儿外面光,门面看起来光鲜气派,可一天能有多少客人?咱一品香虽然门面上逊了点,可咱的碗碗菜门槛低,三个大子儿一海碗,实惠!那些撑船的、赶脚的、跑马邦的、扛大包的下苦汉子好这一口儿。咱店门上的门槛一年换一条,为甚?”

  “客人多,门槛自然损得快。”簪珥的杏眼一转一转地。“你是说,如果花粒棒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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