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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部分

重生之80后-第164部分

小说: 重生之80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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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啸天对张小花的坦白感到满意,说实在的,现在做饭店这行的,起的菜名那是五花八门,你新到一个饭店点菜,在菜没有上桌之前,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点的究竟是什么。
    就拿那个著名的“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谁能想到这是海带炖猪蹄呢。杜啸天记得,没重生那会,有一次带女朋友去吃饭,看到一个菜名叫“猴子捞月亮”,他心想那应该是个骨头汤之类的东西,可是谁想到上来一看,原来是一盘醋上面放了一滴香油,直接把他气爆了,要不是当时女朋友拉着,他差点和那个店老板给打起来。
    豪都这里起的菜名,比别的地方更混蛋。混蛋得几乎到了yin荡的地步。特别是它的那个“心痛的感觉”,以杜啸天现在的身家,他都觉得很心痛。一杯白开水他们变个名字居然敢要300块,想不心痛都很难。你好歹给人加点糖嘛。
    现在杜啸天在酒店里吃惯了,也总结出了一套点菜的方法。他跟本就不看菜谱,直接说出自己想吃什么,用什么方法做,省事又不用乱猜,方便得很。
    其实杜啸天的这个方法,不光是他,几乎所有的有钱人都是这么点菜的。到餐厅看餐牌的人,基本上都不是有钱人。这也是酒店餐牌写成这样的原因。人家不在乎你来不来,爱来来,不来就不来。你以为你大出血了,可在人家看来,你那点才能赚多少。
    杜啸天很随意的点了七八个菜,并交待了自己要的口味,这菜就算是点好了。张小花在一旁看得羡慕不已。心说这才是有钱人呀。她偷偷的在心里计算着,按杜啸天点的菜,在对比三年前自己吃过的那顿。这餐饭,恐怕没有一两万,肯定下不来。
    杜啸天点的菜都要现做,一时半会没有这么③üww。сōm快上来。所以酒店方面给送上来一瓶红酒,美其名曰是让杜啸天给品评一下。
    其实这是酒店招揽客人的一种办法,来这里吃饭的都是些什么人?有钱人!对于这些人,你送他人一瓶酒,或是说什么给打个折,那等于是骂他们。请他们给品酒,那就不一样了。这会让他们觉得有面子,觉得这酒店会做,那么以后他们还会常来。当然了,酒店的红酒也不是见个人就能品评的,他们有自己的套的标准,具体的就不说了,只是让大家知道有这么回事而已。后文会在另一个地方仔细提到的。
    杜啸天本不打算品评什么红酒的,他家里顶级红酒多得都可以游泳了,哪有兴趣品评酒店这种普通的货色。不过这瓶酒是人家红酒部经理亲自送上来的,自己经常到这吃饭,这面子多少还是要给些。
    红酒部经理姓金,全名金忠良,三十多岁,个挺高。他看杜啸天答应品评红酒,非常的高兴。
    “谢谢,我代表豪都感谢你,尊敬的先生。”
    杜啸天不知道品个红酒而已,这经理高兴个什么劲,懒懒的摆摆手说道:“不用客气,我对红酒的认知也不是很高,不一定能帮得了你。”
    没几分钟,酒师就把开好瓶的红酒,拿了上来,放在杜啸天的面边。杜啸天看了一眼那酒盘,发现里面除了那瓶红酒外,还有一个小碟子,碟子里放着一个软木塞。
    杜啸天对着略显紧张的张小花微微一笑,连看也没看那瓶红酒,拿过那个小碟子,看了两眼,淡淡的说道:“换一瓶。”
    张小花听到杜啸天的话,张大了嘴巴。心说这是怎么回事,人家请你品酒,你怎么可以连喝都没喝,就让人换一瓶。这也太牛了吧。张小花想像了一下,如果换成是自己,人家让自己品酒,自己是否敢像杜啸天这样,直接让人家换呢?她沮丧的摇头,因为答案是否定的。
    金忠良到是对杜啸天的要求毫不在意,冲那酒师摆了摆手,那酒师二话不说,就下去了。没两分钟,他又拿着盘子上来。盘子里的东西还刚才一样,还是一瓶红酒和一个装着软木塞的小碟子。
    杜啸天大有深意的看了金忠良一眼,这才再次把视线放在了那小碟子上。仔细的瞟了几眼,只从嘴巴里说出一个字:“换。”
    这一次不但是张小花惊异,就连金忠良都愣了一下。不过金忠良掩饰得很好,没有表露出来,依然是摆摆手,让酒师下去换酒。
    杜啸天看到金忠良的表现,嘴角露出了一出冷笑。
    杜啸天是第三次看过那个软木塞后,才点头让酒师倒酒的。
    张小花就算是再笨,也看到了问题应该出在那软木塞上。她很好奇的拿过那软木塞,仔细的看了一会,不过什么也没看出来。
    酒师在郁金香杯里倒了两杯红酒,分别给了杜啸天和张小花。张小花看酒师才给倒了三分之一杯,不免在心中暗语那酒师小气。不过想到还要加雪碧,人家不知道自己要加多少雪碧,少倒一些也是正常的,这才释然。不过这雪碧呢?怎么还不上来?
    杜啸天用手指捏起杯脚,在手中不停的晃动,转头发现张小花两眼不停的在桌上乱扫,似乎在找些什么,于是开口问道:“小花,你在找什么?”
    张小花找了好一会,都没有发现自己要找的东西,突然听到杜啸天问起,想也不想的脱口而出:“雪碧。这家店也不知道怎么搞的,让人家品酒,又不把雪碧拿上来,这叫人家怎么喝嘛。我看他们是。。。。。。”
    张小花说着说着,发现三个人都拿很奇怪的眼神看自己,不由得越说越小声。
    杜啸天听到张小花的话,不由的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好一会,才对张小花说道:“小花呀,人家欧洲人研究了几百年,最难的事就是从红酒里把这糖份给提出去,你就别再给人家兑回去了。”
    张小花听到杜啸天的话,整个小脸都红了起来,小声的应了一声,底头一口把红酒给喝了。其实这也不能怪张小花不懂。这不是常识性的问题,而是阶层的问题。
    在张小花的这个层面里,她所认识的人,喝红酒的时候,就是兑雪碧喝的。不信大家可以去一些酒吧看看,也许你不一定能看到喝红酒兑雪碧的(因为红酒一般比较贵,而且不容易灌醉女孩子,所以叫的人少点),但是你肯定能看到洋酒兑绿茶或可乐的。如果你到他们这个阶层里去玩,喝红酒或洋酒,什么东西都不兑,他们肯定会反过来笑你老土。
    杜啸天看张小花底头一口把红酒喝了下去,不由好笑的问道:“味道怎么样。”
    张小花从来没有喝过不兑雪碧的红酒,喝到嘴里很不习惯,只觉得甜甜点,没气没泡的,还略有酸味,本想说不好喝,但是想想,人家好心请喝红酒,说不好喝,似乎有些不太给人家面子,于是比较委婉的说道:“还行吧。”
    张小花的这句话,让在场的三人再一次瞪大了眼睛。不过他们很快就释然了。他们早就看出了张小花跟本不懂红酒,就算她说出不好喝,也不是什么也奇怪的事。
    那酒师不知道是小气还是怎么样,他没有再给张小花倒上一杯,而是和金忠良一样,把目光停留在杜啸天的手上。
    因为杜啸天刚才在摇晃着红酒的时候,突然用了一个花式,也许是手法不够纯熟,一滴红酒从杯中飞了出来,刚好滴在他的手背上。
    杜啸天放下手中的杯子,没有用纸巾去擦拭那滴调皮的红酒,而是把沾着红酒的手,放在鼻子前面,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这个动作,让酒师和金忠良都紧张了起来,他们知道,最关键的时候到了。
    果然,杜啸天在闻过味道之后,很用很优雅的动作,擦掉那滴红酒,面带微笑的说道:“我想主角应该出场了吧。”
    金忠良眼中的神光一闪而过,装做不明所以的问道:“尊敬的先生,我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
    杜啸天的脸色一下就冷了下来,盯着金忠良足足有半分钟,才冷哼一声说道:“金经理,不是我有意贬低你。不过以你一个小小的红酒部经理,还没有资格拿一瓶82年的拉斐来给客气试酒吧。”
    金忠良还没有来得急说话,张小花已经惊叫了起来。她虽然不懂红酒,但是82年的拉斐她可是听说过的。
    受香港文艺电影的影响,大众都认为,只有82年的拉斐,才是代表饮酒人真正的品位。不论是不是有钱人的虚荣心作祟。总之,排名世界五大酒庄之一的拉斐原本就品相不俗,再加上82年的拉斐当年获得过美国酒评家罗伯特。帕克100分的至高赞美。
    这样的光环在中国市场被放大,镀上了一层传奇而神秘的面纱。不论懂不懂红酒的人,都拿它当作偶像一样的推崇,它对于男人,就像女人对钻石一样。张小花已经无数次听到过拉斐的大名了。
    这可是三四万块一瓶的红酒呀。这么算起来,自己刚才喝的那一小点,少少也得几百块。
    “啪啪啪。。。。。。”包间的门被再次推开,一阵掌声从门外传进来。
    杜啸天寻声望去,只见一男一女站在了门口。女的大约二十七八岁,衣着时尚,一看就知道是名牌货。只她手中那个小巧的手袋,其价值,张小花打三年工都不见得买得起。
    那男人有点意思,是个白种人,长像挺高大,不过一脸的傲气,正拿鼻孔看着在坐的几个人。也不知道他这样能不能看清楚,脖子累不累。
    两人想走进来,被林水给拦住了。那男人的脸色当场就变了。那女人用手臂轻轻碰了那男人一下,把目光放在了杜啸天的身上。杜啸天也想看看这两人是什么来头,于是示意林水把人给放进来。
    看到两人进来,金忠良和那酒师马上就把坐位让给了他们,一脸恭敬的站在两人的身后。
    这两人是自来熟,也不看杜啸天的反应,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直接就坐了下来。
    那女人坐下来的时候,还笑着对那个鬼佬说道:“史密斯,这次你认输了吧?”
    那鬼佬依旧鼻孔朝天的哼了一声,不服气的用他那严重变形的杰轮式汉语说道:“只不过是碰巧猜道而已。如果他不能说出换前两瓶酒的理由,我是不会认输的。”
    杜啸天从两人的对话里,多少听出一些东西。暗道原来这两个人是拿自己打赌呢。能用一瓶拉斐作赌具,不知道他们赌什么东西呢。
    杜啸天含笑的看着两人,也不出声。他知道这两人肯定有求自己的时候。自己用不着着急。
    果然,那女人很快就把注意力放到了杜啸天的身上,只见她先给杜啸天来了个勾人的媚眼,才对杜啸天说道:“这位小兄弟,你也看到了,姐姐正和这个洋鬼子打赌呢。你就告诉他,换前面瓶酒的理由吧。”
    这女人说话可不简单呀,轻巧的两句话,就把自己和杜啸天划到了一起,不但和杜啸天建立起姐弟关系,还直接把那史密斯给放到敌对位子上去。
    杜啸天心说今天这餐饭吃的,菜还没上呢,就吃出俩臭虫来,拿我来打赌,你们把杜爷爷看得也太轻了吧。

  (。。)

    正文 303章 渔翁得利
     更新时间:2010…6…24 10:09:29 本章字数:5413

    杜啸天拿起酒杯在手里轻轻的晃动,对女人的话是笑而不答。他到要看看,那一男一女究竟要玩什么花样。
    女人见杜啸天没有动静,心里不由得有些气恼。她从小到大,直到现在,二十七八年了,从七八岁到七八十岁的男人,哪一个不是对自己无尽的讨好,这个家伙居然敢对自己无动于终。
    他算是什么玩艺?只看他带的女伴就知道,他撑死了不过是个暴发户而已。他除了在无知的女人面前装大个外,他还能有什么能耐。不过他带的那个保镖到是挺不错的,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那身从容,一看就知道有点身手。要是选了自己,宁愿拿那保镖当女朋友,也比坐在桌面的这位强呀。喝红酒加雪碧,差点没把人笑死。
    女人在心里暗骂杜啸天,但是却没敢说出来。今天能不能甩掉身边这只洋年糕,还要看人家的表现。如果这家伙给自己来一个胳膊往外拐,帮了洋鬼子,那自己以后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书中代言,这个女人名叫金凤,中韩混血,今年二十八岁,是豪都大酒店的现任总裁,不过今天是她上班的第三天。她父亲金正,韩国人,原豪都大酒店总裁,一星期前,因为被查出有严重的心脏病,所以退位给女儿金凤,自己跑去修养去了。
    金凤之前一直在韩国享受。生活,接到父亲的命令,不得不火线接任总裁一职。因为她一直对酒店业兴趣不大,对被强行推上总裁一职,所以心里极度的不满。不过豪都是她们家的家族产业,而她又是独生女,再没有兄弟姐妹,就算是不情愿,她也只能接手。
    史密斯是法国人,在韩国留学。他。在一次聚会中,无意中认识金凤,从此惊为天人,一直苦苦的追求。得知金凤要回国接任总裁一职,他也收拾东西,死皮懒脸的跟来。
    今天两人闲来无事,在酒店里。四处乱转。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说起了关于红酒的话题。谈着谈着,两人就吵了起来。原因是史密斯说中国人跟本就不懂红酒。金凤做为半个中国人,自然对史密斯的这个定论很不爽,于是两人起了争执。两人争执了很久,谁也不服谁,最后二人打赌,找一个中国人来试酒,看他究竟懂不懂红酒。
    至于两人的赌注,到是非常有意思。按两人事先说。好的约定,如果金凤胜了,那么史密斯就要马上滚回他的法国去,不能在缠着金凤。而如果金凤败了,那么她就要做史密斯为期一年的女朋友。
    其实金凤是打从心里不喜欢史密斯这个人,但是。她却不敢明里得罪史密斯。因为史密斯的家族在酒席业里有很高的话语权,而且豪都的外事业务上,有很多方面,需要史密斯家族的提携。
    两人约定好会,马上赶到大堂,以第三位进入酒。店的客人作为他们的赌局对像。而今天好死不死的,这第三位客人,正好是杜啸天。所以也就上演了这么一出。
    杜啸天并不知。道这里面还有这么多的道道,不过就算是知道,他也不会让两人就这么轻易的利用自己。
    金凤见杜啸天半天不说话,心里不但气,而且还暗暗的着急。她已经受够了史密斯这种无赖的追求,现在好不容易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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