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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部分

神医相师-第122部分

小说: 神医相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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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官云朔的骨灰还在车上,因为刘新宇答应过上官云朔,会将他带到逍遥岛!
  从南京离开,刘新宇跟上官嫣儿去了山东。
  两人在山东待了一月,期间逛遍了整个齐鲁大地,这一月内刘新宇没有杀人,更没有惹事,哪怕是碰到不平之事,他也没有插手。
  现在他的心境在一种平和的状态上,两人过着常人的日子,这就是历练。
  这一月中,刘新宇跟上官嫣儿住着不到一百块钱的宾馆,吃着路边的小摊,有时候为了帮助小贩逃脱城管的追击,还被世界政府的城管追打过。
  但他们都没有还手,因为刘新宇需要一个普通人的历练,亲身体验一下一个社会最底层的无奈。
  这一月中他体会到了很多,更加体会到了民众心中对世界政府无言的愤怒。
  ……
  云南,西双版纳,热带雨林。
  一道全身被金光笼罩的身影以及一道全身被黑气笼罩的身影正在追逐一具全身布满盅虫的尸体。
  “将臣大哥,你确定这东西真的好吃吗?本少觉得好恶心啊!”
  赢勾全身被黑气笼罩,黑色的阴气将周围的树木都腐蚀的萎缩了下来。
  “我好像从没说过它好吃吧?一路上是你自己嚷嚷着它肯定很好吃的。”将臣有些较真,特别是在说话上,如果话语中有什么不同,他肯定会指出来。
  赢勾撇了撇嘴,俊美的脸庞上浮现一抹冷笑,眉间黑色的印记一闪,数十道黑气便朝着前方的盅尸缠了过去。
  盅尸嘶鸣了一声,声音很尖锐,异常的刺耳,当这道声音响起的刹那,成千上万只的盅虫铺天盖地的出现,将赢勾的阴气吞噬殆尽。
  “我靠,不行啊将臣大哥,本少不是这蛆尸的对手,它那蛆虫太恶心了!”赢勾看到盅尸一下就将他的阴气击散,皱眉喊道。
  盅尸对着赢勾怒吼了一声,忌惮的望了一眼将臣,便继续朝着雨林深处逃去。
  它不害怕赢勾,但却很忌惮将臣,因为将臣身上的气息让它产生不了一丝的反抗念头,这就是……层次压制!
  “我想杀它不过是举手之间的事情,但你跟它之间的差距并不大,如果想要吃掉它的话,就自己出手!”将臣面无表情的说道。
  “啊?”赢勾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抱怨道:“将臣大哥,咱们要节约时间啊,尽管本少很想跟它交手,但时间是珍贵的,人类一句话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啊!”
  赢勾虽然这么说,但表情上却丝毫没有想跟盅尸交手的意思。
  “少啰嗦,我可不会跟你二哥一样惯着你,那么做只是在害你!人类需要经历生死才能成长,灵体也是一样的道理,想要吃了它?可以,自己出手!”
  将臣望了赢勾一眼,血色的瞳孔中闪过一抹严谨。
  “……”赢勾眼角抽搐,俊美的脸庞上充满了委屈,他真的不想跟这盅尸交手,不是害怕,而是恶心!
  “哎,本少有点儿怀念二哥了。”赢勾叹气,全身阴气铺天盖地,化作道道乌云将天空都遮蔽了起来,朝着盅尸冲了过去。
  盅尸怒吼一声,停了下来,无数的盅虫从雨林中爬出,跟赢勾战在了一起。
  将臣停了下来,漠然的望着赢勾,只要赢勾不出现生命的威胁,他是不会出手的,没有人比他更明白,想要成为一个强者,别人是插不了手的,只能靠赢勾他自己来经历生死!
  将臣杀盅尸,不过眨眼之间,但他却没有那么做,因为他那么做了,就算赢勾进化成了地尸,也只是表面现象而已,空有着地尸的战力,却没有地尸的战斗经验!
  那样的话……如果日后赢勾单独碰到跟他势均力敌的人,就会被杀死的!
  数个小时之后,方圆三里之内的雨林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盅虫的尸体,天空中乌云遍布,不过这是阴气,并不是乌云!
  赢勾身上数十道的伤口,很多伤口都可以看到骨头露了出来,无比的狼狈。
  但盅尸却比赢勾更惨,它的盅虫已经全被赢勾的阴气杀死,而它自己的尸身也被赢勾打烂,成了几十段。
  赢勾仰天嘶吼了一声,血红的瞳孔中射出两道三米长的血芒,极速朝着盅尸的尸身奔了过来,然后撕咬了起来,最后吞入了肚中。
  “轰隆隆!……”
  当赢勾将盅尸吞吃掉之后,遮蔽天空的阴气更加浓郁,一道黑色的闪电击打在赢勾的身上,而赢勾的身体……再次发生了异变!
  原本地面上密密麻麻的盅虫化作了无尽的阴气,朝着赢勾汇聚而来,天空中遮天蔽日的阴气,被赢勾一口吸到了口中。
  几分钟之后,赢勾站在那里,额头的黑色印记已经变成血红色,双眼无比的妖异,而他的身上……则是多出了一副黑色的战甲,这是阴气化作的战甲!
  “走吧。”将臣转身朝着雨林外走去。
  “去哪儿?”赢勾身上的伤口瞬间恢复,俊美的脸庞上带着自信。
  “昆仑山,地狱之门!”将臣随口说道。
  “去那儿干嘛?”赢勾不解的问道。
  “昆仑山乃华夏龙脉之处,而地狱之门……则是昆仑山阴气聚集之地!”将臣说道。
  正所谓阴阳平衡,世人皆知道昆仑山是龙脉之地,却很少有人知道那里也有着阴气的聚集处!这就好比一条毒蛇,毒蛇经常出现的地方,肯定有着可以解它毒素的药草!
  ……
  无垠海域,逍遥岛。
  逍遥岛行踪不定,因为它是一块可以漂浮的岛屿,正因为这样……所以世人很难找到它的位置。
  “哦?没死?有点意思!”刘沐炎嘴角泛起一抹冷笑,眼神中闪烁着战意。
  他也懂得奇门之术,今日闲来无事推演了一下,推演出刘新宇……竟然还活着!
  “那我就……再出岛一次吧,没办法,我这人喜欢有始有终!”说完,刘沐炎便离开了房间,朝着岛外的潜水艇走去。 
  


271。第271章 路遇泼妇

  刘沐炎走到岛岸前停了下来,因为前方站着一个人。
  一个看上去只有十六岁左右,但却让刘沐炎不得不认真对待的少年。
  “十弟,你在这儿干嘛?看风景吗?”刘沐炎走到少年面前,轻声问道。
  少年的相貌很俊美,俊美到了一种妖邪的地步,甚至可以说是完美,比女人都要漂亮。
  他的身躯看上去有些单薄,仿佛一阵海风就可以将其吹走。
  但刘沐炎却不敢小瞧他这个十弟,没有其他的原因,只是因为这个少年的名字叫做……刘天宙!
  九兄弟里年龄最小的一个,但却是……实力最强的一个!
  “风景是挺不错的,但早就看腻了,你说呢?三哥。”刘天宙望着海面,平静的说道。
  “看腻了就去外面转转,刚好今日我想出岛,十弟跟我一起吗?”刘沐炎微笑着问道。
  刘天宙瞥了刘沐炎一眼,摇头说道:“尽管我也想出去,但是父亲不让!本来三哥你出去,我这个做弟弟的是不该插嘴的,但是现在……三哥你还是回去吧!”
  “什么意思?”刘沐炎听到这句话,皱眉问道。
  “因为大姐发话了,不让你出去。”
  刘天宙转身,跟刘沐炎对视在一起,继续说道:“大姐还说了,一年前的事情她权当没发生,但是如果三哥你执意要出去的话,天宙也只能强制留下三哥了!”
  “天宙不想跟三哥动手,因为那样没意思!天宙也不想插手八位哥哥之间的事情,但整个逍遥岛上,天宙只跟大姐能聊的来,所以听大姐的。”
  “大姐让天宙拦下三哥,天宙就只能拦下,而且……三哥应该明白大姐跟二哥的关系,想必不用天宙再多说什么了吧?”
  话语落下,刘沐炎笑了笑,拍了拍刘天宙的肩膀,说道:“好,三哥给你这个面子,另外……帮我跟大姐问好。”
  刘沐炎说完便离开了岛岸,刘天宙闭起双眼,紧接着睁开,一抹金色的神芒在他瞳孔中闪过,他的瞳孔……竟然是金色的!
  ……
  逍遥岛,阁楼的一间房间中。
  “诗諾姐,我把三哥拦下了。”刘天宙坐在一旁,轻声说道,仿佛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好,麻烦你了!”刘诗諾坐在床头,专心的缝制着一件黑色长衫。
  “诗諾姐,你老是缝制这么多衣服干什么?都快几十件了吧?”刘天宙皱眉问道。
  他知道,刘诗諾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缝制一些衣服,其中有白色的、紫色的、蓝色的、红色的、黑色的……
  “无聊呗。”刘诗諾莞尔一笑,将针线放在一旁,望着刘天宙说道:“天宙,如果以后大姐让你帮你二哥,你会怎么选择?”
  “我说实话吗?”刘天宙眉头一挑。
  “当然是实话。”刘诗諾点头,宛如星辰一般的眸子,望着刘天宙。
  “我不想插手这些事情,因为我对那东西没兴趣,但既然是大姐让我去做的,那我就去做!因为在逍遥岛上,我只有大姐一个可以说话的朋友。”刘天宙认真的说道。
  “傻孩子。”刘诗諾摇头一笑,走到他身前,宠溺的摸了摸刘天宙的脑袋。
  刘天宙笑了笑,没有说什么,或许那件事刘诗諾早就忘记了,但刘天宙却一直记在心里。
  他记得很清楚,自己刚出生的时候,自己那几个哥哥望向他的眼神充满了恐惧,因为他的瞳孔是金色的。
  每个人都不愿意跟刘天宙一起玩耍,只有一个人例外,她就是刘诗諾。
  所以从小到大刘天宙有什么事都跟刘诗諾说,也只有刘诗諾一个人能让他撤去防备心。
  尽管随着年龄增长,他的几个哥哥理解了一些事故,对刘天宙的态度好了不少,但一个人的世界观是在小时候形成的,就算现在再怎么弥补,刘天宙跟刘沐炎等人之间也有着隔阂。
  这是一种无言的隔阂,说不清,道不明,并不是说刘天宙跟他们不亲,而是在刘天宙的心里,除了父母之外,最亲的人便是刘诗諾了。
  ……
  泰山,自古以来这个地方就流传着各种各样的神秘传说,使得国内外无数的游客前来一观。
  泰山的日出是一盛观,特别是站在泰山之巅,观望着红日初生,那种感觉,就仿佛亲身站在太阳的脚下一样,太阳就在眼前!
  虽然现在是夏日,但凌晨就赶到泰山之巅的刘新宇跟上官嫣儿却都裹着大棉袄,等待着晨阳初生的一幕。
  有人说,如果你去泰山,不看一次日出的话,那就亏大了!
  没错,泰山日出是举世闻名的,所以上官嫣儿拉着刘新宇,非要来看日出。
  在太阳升起的刹那,上官嫣儿用手机拍下了她跟刘新宇的身影。
  两人边玩边走,来到山下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上官嫣儿手中拿着冰糖葫芦,自己吃一个,然后给刘新宇吃一个。
  不过在给刘新宇吃的时候,冰糖葫芦就只剩下山楂了,因为上面的糖……已经被上官嫣儿给吃掉了。
  这一月以来,两人的生活就像一对热恋的情侣,过着普通情侣一样的生活。
  就在这时候,两人路过人群密集的街道,前方人山人海围在那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前面发生什么事儿了?这么多人!”上官嫣儿指着前方说道。
  “过去看看。”刘新宇说完,两人便朝着人群走去。
  当两人接近人群的时候,人群中传出一道道尖锐的喊骂声,听其声音……应该是个女人。
  “你个卑微的底层人,你知道我这车多少钱吗?你赔得起吗?就算你一辈子也赔不起啊!你这条命还不如我这辆车的一个车轮值钱呢!”
  喊话的是一个更年期的女人,大约四十岁左右,长的跟如花似的,肥的跟猪八戒一样,浓妆艳抹,绝对比什么凤姐、芙蓉姐姐什么的要吸引眼球。
  此时这个女人正在指着一个三十多岁的民工大骂,民工倒在地上,摩托车横倒在一旁,他的腿还在流着血。 
  


272。第272章 惹众怒的泼妇

  民工躺着地上,表情很痛苦,显然腿上的伤让他很痛,他没有反驳女人的谩骂,因为他得罪不起这个开奔驰的女人。
  尽管女人的那辆奔驰在富人圈里算不了什么,也就百万左右的价格,但对民工来说……他赔不起。
  “他腿受伤了,流了这么多的血,还是先送医院吧!”
  周围有几个人看不下去了,对着那女人说了一句。
  “送医院?送医院你们赔我钱啊?你看他把我车给撞的,他去了医院,我找谁要钱修车啊?”女人大声喊着。
  “问题是你现在跟他要,他也拿不出来啊,我看他伤的挺重的,万一落个残废,他这一辈子不就完了吗?”
  一位年纪大点的老人,劝解道。
  “这位大哥,这是怎么回事啊?”上官嫣儿对着人群中的一个中年男人问道。
  “能怎么回事啊,撞车了呗!”中年人摇头一叹,将事情的经过大体说了一遍。
  其实这件事情说来也巧了,责任并不是那名民工的,因为那女人的车停在了摩托车的车行道上。
  摩托车经过这里的时候,那女人正好开车门,车门将摩托车绊倒,而摩托车也将奔驰车的车门撞掉了。
  “这不是那女人的错吗?怎么还不让人家走了呢?”上官嫣儿黛眉一皱。
  “嗨,这世道就是这样,法律都是给穷人立的,对富人没用,怪就怪骑摩托车的没钱、没权吧!要是一辆劳斯莱斯撞了这女人的话,说不定这女人还倒过来给人家赔不是呢。”中年人摇头一叹。
  话语落下,刘新宇跟上官嫣儿相视了一眼,沉默了下来。
  这时候那女人听到了那名老人帮民工说话,立即跳了起来,仿佛狗被踩到了尾巴一样,大声喊道:“他这条贱命都不够我这车门钱的,让他离开?可以啊,你个老不死的给我钱啊!”
  “你……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老人指着女人,最后叹气沉默了下来。
  倒在地上的民工将腿挪了挪,望着女人,说道:“多少钱啊?我赔就是了。”
  “五十万!”女人听到民工的话,张嘴就要五十。
  “……”周围围观的人齐齐皱眉,你一辆不到一百万的车,而且还不是新车,就坏了一个车门,给人家要五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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