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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揭秘艺人成名真相:我要你成名-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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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这个观点,“明星”永远不会认同,就像“明星”也不会承认自己只是一件比较特殊的商品。可实际上,“明星”每天最担心的事情就是自己的市场价格。
  面对太过明亮的东西,人们往往容易造成视角上的盲区。譬如,面对镁光灯时的“明星”;又譬如,面对“明星”时的“粉丝”。耀眼的光芒足可以遮盖住许许多多的事物,其中就包括站在“明星”背后的一群人。就某种意义而言,“明星”却正是那群人的工作结晶。那群人始终致力于创造和发掘的,便是各种可以统称为“明星”的符号。
  恰好我曾经就是那群人中的一个,所以我知道:一个“明星”的出现绝非偶然,偶然出现的只能称之为“流星”。我想,没有哪颗“明星”甘愿做一颗稍纵即逝的“流星”,即便“流星”在坠落前划出了多
  么绚丽的轨迹。
  想要成为天际那颗美丽的“恒星”,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好比让一颗“人造卫星”彻底挣脱地心引力,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我们都知道,全世界每年成功发射的卫星寥寥无几。
  直到今天,我依然感觉自己只是行走在娱乐圈边缘的边缘。尽管这些年来,我以各种身份接触过无数“明星”:带过艺人、做过公司、签过艺人、投资唱片,帮助艺人完成人生梦想,甚至还一手操办了品质和反响都不错的唱片,但我依然觉得我没有敲开中国娱乐圈的大门。正因为如此,我还没有完全陷入“当局者迷”的境地,还能以业者的身份,从内行的角度,客观地将这些年在娱乐圈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进行归纳、总结。
  下面,作为中国第一代职业艺人经理人的我,将试图奋力推开中国娱乐圈那扇颇为沉重的侧门,让你看一看中国娱乐业的现状,关于经纪公司、经纪人、艺人,当然更重要的是关于你的梦想。
  游戏攻略可以帮助玩家通关,希望我提供的“攻略”能够帮助怀有“明星”梦想的你在日后作出正确抉择,并带你走进一个真实的中国娱乐圈。
  

混到一个好东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新人的未来
娱乐圈,顾名思义,就是从事娱乐行业的人士扎堆的地方。
  现在的娱乐行业人士越来越难区分,看起来是一天天在壮大的样子,顺便连踢假球的、卖高价房子的、写青涩小说的等一大群本与娱乐无关的人士先后混了进来。
  这些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的形形色色的人群当中,最吸引老百姓眼球的当然还是艺人。因为引起“公众关注”,本身就是艺人的工作之一。
  可是在公众目光所不能及的地方,艺人们的日常工作是如何展开的呢?除了演戏、唱歌,艺人是不是也要洽谈业务?例如为出场费去讨价还价什么的。
  嗯,确实会有少数艺人是这样的,甚至还有过艺人因为演出费用而与演出商发生争执的尴尬事。
  不过,绝大多数艺人不需要这样。因为他们会和某个公司签约,由该公司来负责打理艺人的各项工作,包括接戏、接演出、宣传、推广等。因此,能不能混到一个好东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新人的未来。
  娱乐行业中与艺人息息相关的公司,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即艺人经理人公司和艺人经纪公司。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艺人经理人公司和艺人经纪公司的国际定义:
  艺人经理人公司具有挖掘、培养、包装艺人的职能。
  艺人经纪公司则负责把艺人放到市场中进行流通,把艺人经理人公司已经包装好的艺人这个产品,通过自己的渠道推向市场,赚取最大利润。
  简单地讲:
  艺人经理人公司就是艺人生产商,而艺人经纪公司则是艺人销售商。
  近年来,随着全球娱乐产业的不断发展,呈现出职能分工越来越细的趋势,划分出如艺人经理人公司、艺人唱片经纪公司、艺人影视经纪公司、艺人公关公司、艺人广告经纪公司等。
  也就是说,只要艺人经理人公司发掘或培养出一个明星,那么围绕在明星前后左右的人们都会有饭吃。也正因为如此,众多相关部门、公司里的众多专业人士会绞尽脑汁来维护、提高“明星”的知名度,因为那将关系到他们的饭碗里装的是汤、是肉,还是骨头,抑或会丢掉饭碗乃至血本无归。
  另外,市场也被越分越细,一个艺人在签约经理人或经理人公司之后,一旦成为了明星大腕,就有可能同时被经理人或经理人公司分成多块“卖”出去,这在艺人与经理人或经理人公司的合约中早就约定好了。经理人或经理人公司有权把艺人的合约分成几份卖出,比如唱片合约、广告合约、电影合约、电视剧合约、舞台演出合约等,其中有的还会被分成国内部分和国际部分。当然,只有艺人在变成明星大腕才会有这样的殊荣,这一切的最大权限都牢牢掌握在艺人及艺人经理人或经理人公司手上。
  毫无疑问,仅就工作环境而言,那是一个分工合作、共同富裕、多方共赢的和谐社会。
  艺人经纪公司通常分为影视及歌手两种经纪公司,有时候也会合二为一,视经纪公司的规模而言。当前很多国际知名的大型艺人经纪公司已经发展到非常完善的地步,各部门分工之细令人咂舌,不但集艺人的挖掘、培训、包装、制作于一身,旗下的签约艺人也覆盖了影、视、歌、舞、说等多种领域。
  经纪公司具体的工作有哪些呢?我们以经营影视艺人的经纪公司为例,其工作流程一般是这样的:
  首先,尽可能大量地签约艺术院校在校或毕业的学生;
  第二,把演员资料推荐给各剧组;
  第三,带演员与剧组见面,签合同;
  第四,代演员收取酬劳,扣除佣金后支付给演员;
  第五,指派公司人员带演员进剧组参加拍摄。
  当然,以上只是指一般,还有很多东西是不足为外人道的,例如维持某些关系、行使某些规则、为达到某种目的的应酬等,这些在后面我们都会慢慢接触到。
  初步了解了国际上通行的“公司”概况,稍后我们再把目光转向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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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资讯国际知名经纪公司及签约艺人
CAA(Creative Artist Agency)
  中文名称:创新演艺经纪公司
  总部:美国洛杉矶
  成立时间:1975年
  好莱坞最大的经纪管理公司。
  创始人:迈克尔·奥维茨。
  此人是一个富有传奇经历的天才经纪人。
  他为了赢得一位犹豫不决的客户,会在会议桌上跳起四不像的踢踏舞;
  他会用飞机载客户去吃晚餐;
  他喜欢柔道,爱读中国的《孙子兵法》;
  他在CAA大楼奠基仪式上,请来中国风水先生看风水……
  签约艺人:
  汤姆·汉克斯 碧昂丝 李 安 史蒂文·斯皮尔伯格
  妮可·基德曼 麦当娜 成 龙 贾斯汀·汀布莱克
  汤姆·克鲁斯 吴宇森 陈 数 卡梅隆·迪亚兹
  布拉德·皮特 周润发 李小璐 格温妮丝·帕特洛等。
  WMA(William Morris Agency)
  中文名称:威廉·莫瑞斯经纪人公司
  总部:美国加利福尼亚比弗利山
  成立时间:1898年
  好莱坞三大经纪管理公司之一。
  创始人:威廉·莫瑞斯
  威廉·莫里斯经纪公司成立于1898年,是全世界规模最大、业务最全的人才与文学作品经纪机构,主要在纽约、贝弗利希尔斯、那什维尔、伦敦、迈阿密滩、上海设立办事处。该经纪公司代表娱乐业方方面面客户的利益,涉及电影、电视、音乐与个人公开露面活动、百老汇剧院、剧场巡演、图书出版、名人商业代言、体育营销和公司咨询若干领域。
  签约艺人:
  梅尔·吉布森
  刘亦菲、章子怡等
   。。

我们的娱乐业
与娱乐产业发达的国家(欧、美、日、韩等)相比较,中国的娱乐产业尚属初级乃至入门阶段。随着近年不断有中国的“道士”走出去,外国的“神父”闯进来,再加上国内众多传播机构纷纷通过剽窃国外成功娱乐案例来进行孜孜不倦的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娱乐产业开始初现雏形。故我们的娱乐业尚不能称其为行业,只能称为娱乐圈。
  在这个令全球垂涎欲滴的超级大卖场上,选秀的出现,使普通民众第一次体验到了具有民主色彩的娱乐方式,明白了偶像是可以自主选择的硬道理,并因此而乐在其中。广大民众自发参与的热潮,催生出了中国娱乐产业的虚假繁荣,可谓是:新偶像层出不穷、大片潮滔滔不绝、炒作风经久不息、“艳照门”此起彼伏——
  总之,我们的娱乐圈尽管还没有真正形成气候,但喧哗的氛围是有的,而且是异常的喧哗。例如,“帅哥”李宇春继入选“改革开放风云人物”之后,被评为“四川第一美女”。如果嫌这样的话题还不够热烈,没关系,宋祖德、赵熊猫、芙蓉姐等一堆准娱乐人士会主动置身于风口浪尖之上,以二十四小时热忱供民众取乐。
  貌似大好的形势之下,中国娱乐产业发展的步伐却步履蹒跚,明显的例证便是中国唱片业的凋零。
  几乎从中国唱片业出现伊始,国内歌手出唱片的最大目的并非只是赚取唱片销售的版税。不是不想赚,是根本赚不到。这一点在盗版横行的内地表现得尤为突出,何况现在还多了个落井下石的,那就是互联网提供的免费下载资源。
  我们常常听说国外很多歌手仅仅依靠唱片销售的版税便可以成为收入超过总统的富人。如果按照人口分布来说,中国的唱片销售一定可以成为世界上销售最好的地区。然而,在盗版横行的环境中,靠唱片销售版税生存一定会饿死很多人。所以,国内的唱片制作者历来都是采取一次性卖断唱片版权的销售方式。
  中国歌坛唯一依靠版税发家致富的歌手应当是朱哲琴,因为她的《阿姐鼓》通过国外的发行代理商卖到了全世界。也就是说,全世界每卖出一张正版《阿姐鼓》唱片,她都可以分到一份属于她的版税。①
  那唱片业是不是在中国真的赚不到钱呢?
  非也,如果人们知道了90年代广州地区唱片发行的数量,我想,任何一个圈外人都能想象得到这个行业是多么吸引人。虽然唱片业人士永远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发一张赔一张”,但是在中国,唱片其实是个赚钱的行当,然而大把钱都被发行商和盗版商们赚去了,付出了辛勤劳动的唱片制作公司赚到的,的确相当微薄。
  当然凡事都可能出现意外,例如刀郎和当年那张由刀郎自己出资制作完成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这张唱片的公开发行基本上属于完成个人夙愿,包括刀郎和发行公司都压根儿没把这张唱片当回事。事实上,该唱片推出的近一年时间里,也确实没有什么反响。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刀郎的歌曲通过网络迅速传播、蔓延开来。到2004年5月
  朱哲琴的版税收入:
  曾有媒体这样评价:“如果你在外国的唱片店发现只有一张CD来自中国,那么它极有可能是朱哲琴的。”被称为“唯一得到国际认可的中国歌手”的朱哲琴,与富有创造精神的音乐家何训田合作,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发行了三张录音室唱片:《黄孩子》、《阿姐鼓》和《央金玛》。1995年,在五十六个国家和地区同步发行的《阿姐鼓》CD唱片成为国际唱片史上第一张全球发行的中文唱片,朱哲琴由此享誉世界歌坛,一跃成为国际级歌手。1997年,《央金玛》CD唱片再次全球同步发行;《拉萨谣》、《央金玛》音乐
  录影带在全球八十一个国家和地区同步首播。
  每年,朱哲琴可以什么都不用做,唱片版税的收入超过百万。
  1995年…2007年间仅《阿姐鼓》一张专辑全球销售超过三百余万张(完全正版)。
  结账的时候,刀郎靠这张唱片的销售收入已高达近八百万元,据说卖出去了一千多万张唱片。
  我坚信这个数据是真实的,中国是有这个市场的,当然,这个数据肯定还包括了盗版的销量。回过头来说,刀郎都赚了八百万元,那么发行公司该会赚成什么样呢?何况当时是没有人看好这张唱片的,发行商给刀郎定的分配比例也一定是低标准的。
  不过这些对于刀郎来说已经很无所谓了,估计当年他制作那张专辑不过花了万把块钱而已。重要的是,刀郎火了。刀郎火起来之后展现出了过人之处,他并没有急着趁热打铁,四处接活儿、揽活儿,反倒是闷着不露头,死活不让公众一睹其真面目。这一招实在是高!因为如果刀郎当时顺势出来的话,接一场商演估计能给个十万块钱出场费就到头了。演出市场不成文的规矩是:艺人们的出场费基本上都很固定,上面的一般下不来,下面的也轻易上不去。刀郎一直憋到张艺谋为《满城尽带黄金甲》砸钱时才出现在舞台上。两首歌,出场费五十万。五十万的价码也就成为了刀郎的市场统一价,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要求至少两场起。刀郎演出最火的时候是八万美金一场,连演二十场。直到2008年10月,外界看来似乎已经销声匿迹的刀郎,其出场费还维持在四十万左右,而且一个月怎么也要演上几场,可见中国演出市场是多么广博无垠。
  所以,唱片公司愿意花巨资来打造唱片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唱片在销售领域的流通,加大歌手的宣传推广途径,由此提高歌手知名度,尽可能多地获得活动、演出的机会,提高出场费用,从而保障歌手及其唱片制作公司、演艺经纪公司能够依靠国内庞大的演出市场来赚取足够利润。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唱片业愈发陷入低谷,低得连盗版商都快没饭吃了。合法权益长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那些还“健在”的唱片公司只能在唱片制作和宣传上采取“节衣缩食”的策略。因此,我们也就不要再奢望市场上还能出现多少高品质的唱片了。
  

麻雀虽小 五脏俱全(1)
国内从事艺人经理人、艺人经纪类的公司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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