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说天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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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了这么大的罪才有权利在这儿讲几句话,这个代价太大了,多少人的鲜血换来的今天……我对无辜死亡的人……(哭)……说声对不起……(哭)希望以我为诫,不要做一个对社会有害的人……”(法庭上的最后陈辞)
“每次作案前,我都要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想过几遍。包括作案的方法,行走的路线,允许的最长时间,在作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我怎样处理等等。我想好一件事,就把它定下来,全部想好之后,我觉得有把握了,再行动。”
“我对如何防备公安的调查做过专门研究:第一,我抓住正常人的心理。平常的人,在碰到突发事件时,第一个反应就是先保护自己。由于内心恐慌,对当时发生的人和事,一般都记不住。甚至连打过几枪,打枪的人多高,什么模样,都记不清楚。第二,我自己要克服心理障碍,抱着这次出去干事,就回不来的打算,不考虑自己的得失,这样;我就什么都不怕。第三,我事先准备得很充分,不允许自己有一丁点疏漏。别人可以犯错,我不能犯,一个小错,就可能断送掉自己的性命。我是个冥思苦想的人,先往最坏处想,做好应付最困难的局面的准备。第四,我主要是于抢劫的,我比较主动,抢劫时我有准备你们没准备,反应过来需要一段时间。我在行动中尽量减少所用时间,在你们反应过来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毕。所以我不怕你们调查……’”
“买枪不如抢枪,买枪更容易暴露。”
“枪是一定要开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没有震撼力,谁也不甘心巨款被抢走。”
“我劝过吴子明,我说那些钱不能花,一花非丢了性命不可。他就是不听,总惦记着分钱。那时我就想了,为了保全我自己,我必须杀人灭口。”
白宝山被捕后,他认为一定是谢宗芬出了事,把他供了出来。否则,公安局不可能找到他的家。可是入狱后却没有抱怨谢宗芬,无论在公安局预审阶段,还是在法庭上,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涉及谢宗芬却很犹豫。后来说:“这些事以她所说的为准吧,我记不清了,说乱了我怕害了她。”
“我本来想拿枪打死他们,可是,我母亲进来了,我就不能打了。我不忍心当着我母亲的面杀人,我做不到……”(“他们”指去他家带他走的警察)
……
个人的性格扭曲,思想极端不仅仅是个人的过错。体制或者社会应该负有更大的责任。白宝山当时跑户口,要是顺顺利利的办下来也许会少出很多事。妥协,我们的政治的最大的标签。从上到下,从高层到低层,一个模子出来的。这三首唱白宝山的歌会让人处于一种反乌托邦的氛围之中,不是盘古反,而是听者反。从木鱼伴奏的《白宝山名言》,到有电子成分的《白宝山教导我们》,到拨弦演奏的《白宝山思想》,无一不让人心惊胆战。这三首歌都像在向毛泽东和之后的执政者的话语进行致敬或者解构,“名言(语录似乎更贴切)”,“教导我们”,“高举某思想奋勇前进”……这些话语像皮肤一样伴随在我们的周围,但是我们不要忘了,这些话同样在白宝山的周围,白宝山的案例并不仅仅反映了白宝山是个混蛋。犯罪和歌曲的联系,我们能想到的或许只有迟志强,那时候我真的很喜欢听迟志强,因为在监狱里能发出声音本来就是一件无论在艺术,政治,经济上都有重大意义的事。但是现在想想,那些悔恨的歌曲有几首真正是犯人的心声,大多还是其他的词曲作者写的。对于监狱里的真实声音,我更相信廖亦武,他把监狱里极端残酷的事实给披露了出来,监狱不是我们电视中说的互助,学习的好地方!那里是地狱!
一、电厂武警战士和装甲兵司令部哨兵遭袭击
1996年3月31日至4月22日,北京市连续发生袭击解放军哨兵、袭击
人民警察的恶性案件,震惊了北京市公安局,震惊了国家公安部,引起了党中央、
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高度重视。
一、电厂武警战士和装甲兵司令部哨兵遭袭击
1996年3月31日晚上,石景山高井热电厂像平日一样,厂区里非常宁静。
晚上21点40分,值勤的武警战士范龙泽接电厂西大门岗。与他同时换岗的还有战友杨志明。杨志明负责电厂的内部巡逻。在西大门岗亭值勤的只有范龙泽一个人。范龙泽接过上一班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和子弹袋,扎好。子弹袋是空的,枪里也是空的。按照纪律,哨兵值勤不带子弹。这时,他听到岗亭里的电话响。电话是支队长打过来的,例行公事,询问哨兵位上有无反常情况。他报告说,一切正常。
放下电话,范龙泽提着枪走出岗亭。大门外没有情况。他转过身,向厂内的方向走了几步。不远处是备件库的夹道口。那儿伫立着几根粗大的暖气管道。他恍惚看到有个人影晃动了一下,消失了。
当他走过来时,黑影在暖气管道底下仰望着他,并不慌张。范龙泽朝远处看看,并没发现异常,返了回去。
电厂大墙很高,那条黑影是从东边翻高墙进来的。他在电厂外选择了一处靠近大墙的屋顶,从那里爬上高墙。跳下来后,他沿着墙根的暗影,迂回着向西大门靠近,选择了这个离哨位不到20米的夹道口,隐藏下来。黑影没携带武器,只带了一只大号手电筒。
范龙泽没有想到,他自己会成为袭击的目标。他今天胃口不好,腹胀,肚子一阵阵疼得厉害。他终于忍受不住了,就在他返回哨位后不久,胃里向上翻,他紧跑两步,蹲下,呕吐起来。
夹道内的黑影认定这是个极好时机,回身走到备件库,从一个木箱上抓到一根粗铁棍,迅速回到夹道口。
哨兵范龙泽仍蹲在原地,呕吐不止。
黑影悄悄从他身后走来,恶狠狠地举起了铁棍。
范龙泽眼前一黑,栽倒在地上,昏了过去。头上血流如注,染红了岗亭前的水泥台阶。
黑影迅速从他的怀里抽走了“五六”式步枪,打开大铁门上的侧小门,跑出电厂。
三分钟之后范龙泽醒过来,挣扎着走进岗亭向中队报警:“我是西大门哨兵,我遭到了袭击……”
中队长迅速带领武警战士赶到现场,问明情况,向大门外追击。
那条黑影已逃得无影无踪了。
行凶用的粗铁棍斜躺在距岗亭不远的地面上。它是备件库里的备料,上面没留下指纹。
岗亭内的电话、登记簿、手电、灭火器等均未翻动,范龙泽值勤用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被抢劫,枪号为9227359。
范龙泽马上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的位置在石景山区金王府附近,距西山八大处不远,周围有矮山和松林环绕,风景优美。
4月7日晚上21时30分,哨兵余启明接戴少伟的班。余启明是四川省巫山县人,身体结实,爱好运动。他的上哨时间为晚21点半至23点半,两个小时。
在哨位上,他没发现可疑情况。
23点15分,余启明准备去哨岗。这时候有几名外出人员骑自行车进院,他做了登记,然后进营房叫醒下一班的哨兵尚国玺,又返回哨位。等待接岗时,他在院内运动了几下,然后走到大门外。
余启明走到距小松林最近处向后转。这时他的位置是面对岗亭,背向松林。刚刚走出两步,就听见“砰”的一声,像打枪的声音。很近,仿佛就在他身后。他感觉到子弹从身后射过来,并看到子弹穿越他的身体射到岗亭上,迸出了火花,一块砖头掉了下来。他觉得他中弹了,但不知道子弹打在什么部位。他还能跑。他喊了一声,立刻朝大门里边跑去。这时又听见一声枪响,并再次看到前边的铁栅栏上冒出火花。这次他感到自己的右臂被击中,木胀胀的。所幸他没有倒下,坚持着一直跑到大门里边,跑回营房。营房里的战友敖祥军被惊醒,问:“你这是怎么了?”他捂着手臂说:“我中弹了,被打了两枪。”敖祥军没弄明白,追问:“谁开的枪?”
余启明说:“我也不知道。”敌情来得突然,敖祥军、徐健几个战士立刻起身,摸到大门口。
余启明因抢救及时脱离了危险。
余启明回忆不起值班时有什么异常,直到被击中,他也只听到枪声,看到子弹打在岗亭和铁栅栏上溅起的火花,他根本就没看见开枪的人。开枪的地方很近,仿佛是从松林里射出来的。
但那里没有人,至少他没看到有人。
二、凌晨,又发生两起枪案
4月8日深夜,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队的巡逻车在本辖区执行巡逻任务。车上有6名巡警,携带着微型自动步枪和五四式手枪。他们是:巡逻分队长孟彬,巡警杨斌、姜书启、王炜、肖远和王建庆。值勤时间为晚上8点至次日早晨8点。
姜书启驾车。午夜前,他们在八角街绕了一圈,在12点15分左右,驶到石景山高科技园区石兴大厦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这时有一辆宝石蓝色面包车,逆行从斗源饭庄方向开过来。对方行车速度很慢,车身左右摇摆,有司机酒后驾车之嫌。
他们决定拦截该车进行盘查。
然而,当对方看到警车之后,立即刹住,在路面上打个回头,速度突然加快,企图逃脱。
巡逻车迅速追上去,并很快超过面包车,把它逼在距路口不远的便道旁。巡逻车在面包车左侧大约三米的地方停下来。巡警孟彬、肖远、王建庆三人提着自动步枪相继下车,准备盘查。
面包车的右后门突然拉开,一条黑影蹿出来———这时肖远站在巡逻车后门的位置,王建庆站在前驾驶的位置,孟彬站在中间。对方刚一下车,枪就响了。下车的三名警察全部被击倒。
那条黑影继续开枪射击,边打边退,向东边逃去。
巡逻车车身连中两枪,留下横向排列分布均匀的四个弹孔。
持枪的黑影一边射击,一跃一跃地向东逃窜。那辆宝石蓝面包车突然启动,加大油门朝西开去。一车一人,逃向相反的方向。
分队队长孟彬忍着伤痛用步话机向分局报案,杨斌和王炜检查几位战友的受伤情况。孟彬分队长撑着一条腿,站在路口拦车,运送伤势严重的王建庆,其余人在出事现场等待援兵。
“4?07”案现场,警方在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大门外的松林内,发现持枪人潜伏的痕迹。在距哨位35米的松树下,提取到可疑足迹一枚。在附近的草地上,找到7.62毫米步机枪弹壳两枚,弹底标识为75-81。在岗亭外的砖墙、铁栅栏附近,找到弹头碎片。
“4?08”案现场,犯罪分子逃跑距离较长。在犯罪分子下车后和逃跑途中,共开了9枪。警方在现场提取到8枚7.62毫米步机枪弹壳,弹底标识均为75-81。在其逃跑路线上发现1枚遗留的未发射子弹,弹底标识与提取的弹壳相同。
在其翻越的墙头上提取到微量血迹(墙上有玻璃碴)。两处现场提取的弹壳,经公安技术部门鉴定,歹徒使用的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与高井电厂被抢劫的枪支枪种相同。两处现场的子弹,发自同一支步枪。
半个月后,罪恶的枪声又在北京市丰台区的八一射击场响起。4月22日凌晨1时45分,某团七连哨兵张海峰、郭占平在值勤时听到军体大队管理处院东有放爆竹的声音,未能辨清是否是枪声。
2点40分,军体大队公务员靳先国在值班室接到一个匿名电话,打电话的人是男性,从声音上判断大约30-40岁。对方先问靳先国的姓名,然后说:“大门口出事了,有人被打死了。你赶紧向领导报告,快一点带人过来。”
靳先国拿着听筒问:“喂,喂,你是谁?”
对方已把电话挂断。
靳先国感到事情严重,马上打电话给军体大队代理协理员陈采良、代理军务参谋胡春利,一字不落地报告了匿名电话的内容。陈采良、胡春利立即带人赶到大门口,发现哨兵赵长文遭到枪击,已经死亡。
经法医解剖,赵长文身中两枪,均为枪弹贯通伤。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对现场提取的7.62毫米步机弹进行鉴定,与日前“4?07”、“4?08”案件同出自一支步枪。哨兵身上携带的手枪枪套连同空弹夹去向不明。
给靳先国打匿名电话的是军体大队院内居住的一名职工。凌晨,他还没入睡,在宿舍听到外边有枪声。他长年在靶场工作,对枪声是很熟悉的,不可能听错。而且,枪响的地方应该在大门附近。他知道大门值勤哨兵只背着空枪套,里边并没有枪———那么,这枪是谁打的呢?出去看看,很可能有危险;不去看看他又不放心。坐在床边,连着抽了几支烟,他还是决定骑自行车兜一圈,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果然不出他所料,大门内侧躺着一名战士,已经被枪打死了。
他先在哨兵值班室给大队打电话,没打通,返回宿舍再次打电话时没透露自己的姓名。
几分钟之后,他从宿舍的窗口看到大门处聚拢了许多人,这才熄灯睡觉。第二天,他如实把自己看到的情况,反映给了保卫部。
三、现场,现场,现场
“3?31”高井电厂袭击武警抢劫枪支案件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成立“3?31”案件专案组,随即开展工作。
“3?31”现场犯罪分子遗留的物证痕迹不多,行凶的铁棍系现场采集,上边未留指纹。公安人员对电厂内部因素做了广泛的调查,并一一排除。专案组作出此案为外部人员作案的结论,并在以下几个问题上达成共识:
一、犯罪分子有备而来,犯罪目标明确;
二、对作案现场及周围环境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