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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明清史事沉思录-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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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给一些故宫内的建筑带来不安全的因素,同样是荒唐至极的。       
◇。◇欢◇迎访◇问◇  
第16节:明代宦官与故宫(4)       
  明代宫殿火灾次数之多,焚毁的损失之大,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宦官的玩忽职守所致。有些灾变,事先往往有先兆,如万历二十五年(1597)六月十九日,三殿门楼灾,延及西省,累朝典章,焚毁过半。而在此前的十余日,“群鼠昼出,纵横满堂,层累如积,略不畏人,可以探而得之……火之先兆乃尔”。[33]但显然并未引起宦官的警觉。更有甚者,天启四年(1624)宫殿火灾,“诸内官适以是日开宴,醉饱酣卧,御前防卫仅三人”。[34]这就不可能及时去扑灭火灾了。更有甚者,有的宦官竟堕落成纵火犯。如弘治二年(1489)礼科都给事中韩重等,以灾异言四事,其中的一条,便是揭露“内官范麒麟,既盗库物,又纵火烧库”。[35]这并非是个别的例子。史载:“内府盗窃,乃其(指宦官)本等长技”,及至偷的太多,惟恐事发问罪,就干脆放火灭迹。如嘉靖四十五年(1566),供用库大管库暨盛及其同伙卢添保,谎报失火焚去香料188000余斤,后来被司礼监少监何进揭发,由给事中张岳等奉命严查,终于搞清楚所焚并非香料,而是暨盛与商人李钦等内外勾结,盗卖了香料后放火灭迹。[36]故宫历次火灾与宦官纵火犯的关系,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此外,某些宦官怂恿皇帝在宫内搞违章建筑,破坏了紫禁城严谨的格局,这也是很荒谬的。最严重的当推正德时期。史载:“左右近幸献谄希恩,内起新宅、佛寺、神庙、总督府、神武营、香房、酒店”,简直是乱七八糟,直到嘉靖改元,才“拆毁改正”。[37]但是,嘉靖皇帝后来又重蹈覆辙,在宫内宫外盖了不少离宫。以西苑而论,隆庆改元后,下令将这些违章建筑统统拆毁:“空地柱础台阶皆为瓦砾。”[38]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1990年10月11日于京西八角村   
  (故宫博物院编《紫禁城营缮纪》第43—51页,   
  紫禁城出版社1992年12月版。)   
  注释:   
  [1]赵翼:《廿二史杂记》卷5。   
  [2]光绪《青浦县志》卷18,《人物二》。   
  [3]许自昌:《樗斋漫录》卷12。   
  [4]郑仲夔:《偶记》卷1。   
  [5]参见田艺蘅:《留青日札》卷21;《金瓶梅词话》第2册,第827页。   
  [6]《明通鉴》卷19。   
  [7]刘若愚:《酌中志》卷16。   
  [8]《明史?冯保传》。   
  [9][11]《酌中志》卷22。   
  [10]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初编卷10。   
  [12]申时行等修:《明会典》卷166。   
  [13]贺凤山:《冬官纪事》,第5页,见《宝颜堂秘笈》普集第七。   
  [14]《万历野获编》补遗,卷4。   
  [15]陈懋仁:《泉南杂志》卷上。   
  [16]孙承泽:《天府广记》卷5。   
  [17]朱长祚:《玉镜新谭》卷3。   
  [18]《酌中志》卷14。   
  [19]秦兰征:《明宫词》。   
  [20]《酌中志》卷17。   
  [21]《明史》卷304,阮安传。   
  [22]查继佐:《罪惟录》卷29。   
  [23]钱溥撰:《明故南京司礼监左监丞梁公寿藏铭》。(文物)   
  [24]李永通撰:《明故内官监太监陈公墓志铭》。(文物)   
  [25]秦兰征:《明宫词》。   
  [26]《五杂俎》卷3。   
  [27]《文饭小品》卷1。   
  [28]刘麟:《清惠集》卷6。   
  [29]王世贞:《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九》。   
  [30]王元翰:《凝翠集?稽积弊以裨实用疏》。   
  [31]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9。   
  [32]《冬官纪事?叙》。   
  [33]孙能传辑:《剡溪漫笔》卷3。   
  [34]秦兰征:《明宫词》。   
  [35]谭希思:《明大政纂要》卷35。   
  [36]参阅拙著(与杜婉言合撰)《明朝宦官》第54页。   
  [37]郑晓:《今言》卷2。   
  [38]于慎行:《谷山笔麈》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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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明代流氓及流氓意识(1)       
  明代流氓及流氓意识   
  《金瓶梅》插图,流氓草里蛇作恶状。一般说来,流氓是游民阶层的产物,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流氓的队伍会不断扩大。这是因为,一方面,部分游民进入城市,无正当职业,只能以歪门邪道糊口;另一方面,城居地主、权贵的增多,使某些爪牙、鹰犬之流,背后有了靠山。以明代而论,流氓闹得凶的,是成化以后,嘉靖、万历时期,更是猖獗一时。这正与明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如影随形:成化以后出现了一大批城镇;嘉靖、万历时期,封建的都市经济生活更日趋繁荣。流氓及流氓意识,给明代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打上了很深的烙印。   
  一   
  明代的流氓,不仅成群结队,人数众多,并且有他们自己的组织。有的以所纠党徒人数作为绰号名称,如十三太保、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有的以手中的武器作为绰号,如棒椎、劈柴、槁子等。这些人“犯科扦罔,横行市井”,“赌博酣,告讦大抢,闾左言之,六月寒心,城中有之,日暮尘起”。[1]真是无所不为,为害一方。近代武侠小说中,经常描写明清时的丐帮,这是有历史依据的。以北京而论,时人曾谓“娼妓多于良家,乞丐多于商贾”,仅“五城坊司所辖不啻万人”。[2]这些乞丐,也是分成若干股,各有活动地盘。南方淮阳的丐帮,则宿于船中,四出活动。[3]这些乞丐“大抵游手赌博之辈,不事生产”,[4]其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干着流氓勾当。万历初年,北京城内有个流氓团伙,“结义十弟兄,号称十虎,横行各城地方”,其中的一“虎”,叫牛二,与《水浒》中横行街市的“没毛大虫”流氓牛二,同名同姓,耐人寻味。这个团伙的头子叫韩朝臣,是锦衣卫的成员。[5]在南方的杭州城内外,流氓“结党联群,内推一人为首”,[6]显然也是有组织的。万历年间,苏州还出现了专门打人的流氓组织“打行”,又名“撞六市”,“分列某处某班,肆行强横。”[7]“一人有不逞,则呼类共为抨抶,不残伤人不已。”他们打人有特殊伎俩,或击胸肋,或击腰背、下腹,中伤各有期限,或三月死,或五月死,或十月死、一年死,“刻期不爽也”。[8]其头目,今天有史可考的,有绰号“一条龙”的胡龙、绰号“地扁蛇”的朱观,“嗜枪如饴,走险若鹜”,“皆郡中(按:指松江)打行班头也”。[9]在明末清初,天下大乱之际,“打行”更是趁乱而起,在江南胡作非为,“小者呼鸡逐犬,大则借交报仇,自四乡以至肘腋间皆是也”。[10]   
  二   
  明代流氓的活动,五花八门,概言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打:动辄无端拳脚相加,甚至使出闷棍,是流氓的家常便饭。如杭州的流氓,一遇到人命案件,就视为奇货,或冒充死者亲属,或强作伪证,横索事主酒食财物,“稍不厌足,公行殴辱,善良被其破家者,俱可指数”。[11]又如明末苏州有个叫陆孙九的人,其妻有文化,字也写得很好,有次偶尔写了一张招租房子的租票,贴在墙上,想不到被几个流氓看见,立即撕下,满嘴下流话。陆孙九愤而找这伙人算账,竟被这些流氓“登门毁器,排闼肆殴。其妻愤甚,遂自缢死”。[12]至于前述“打行”,更是赤裸裸地突出一个打字的流氓组织。   
  抢:在明代的江南,有“假人命,真抢掳”之谣。这是因为,一些流氓“平时见有尪羸老病之人”,藏之密室,然后找巨家富室,为了寻衅挑起争端,将藏于密室者杀死,却反诬是富家所为,打着索要人命、讨还血债的幌子,纠集其党“乌合游手无籍数百人,先至其家,打抢一空,然后鸣之公庭,善良受毒,已非一朝矣”。[13]嘉靖中叶,北京城中的流氓,甚至趁俺答入寇、京师危急之际,妄图大肆抢劫。史载:“时京城诸恶少凶徒,往往群聚,言内外文武大臣家积金银数百万,虏即近城,我等放火抢诸大臣家。”[14]   
  讹:讹诈、耍无赖也。这是小股的、单个活动的流氓经常采用的伎俩。明人小说《西湖二集》卷20《巧妓佐夫成名》,描写南宋故事,实际上反映的是明朝的现实,其中述及杭州的流氓:“还有那飞天光棍,装成圈套,坑陷人命,无恶不作,积攒金银。”“飞天光棍”这四个字,便使人不难想见他们所干的勾当。再举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有个流氓年终时,无钱过年,其妻急得团团转,问他怎么办,流氓说,我自有办法。刚好看到一位篦头师傅从门前过,便喊他进门理发,硬要这位师傅剃去眉毛,师傅照办,才剃去一边,流氓便大吵大嚷:“从来篦头有损人眉毛者乎?”这位师傅害怕见官,只好“以三百钱赔情”,流氓便用这笔钱筹办年货。其妻见他眉毛去一留一,觉得不顺眼,说:“我看你不如把眉毛都剃了,还好看些。”流氓置之一笑,说:“你没算计了,这一边眉毛,留过元宵节!”[15]更有甚者,有的流氓与其妻串通做成圈套,勾引别人上当,大肆讹诈,名曰“扎火囤”,又名“仙人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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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明代流氓及流氓意识(2)       
  骗:招摇撞骗、拐卖人口,是流氓的惯用手法。晚明有个流氓,自吹是包拯的后代,活了一百几十岁,“曾见阎王,放还”,谈话时,开口闭口说“我吃了王守仁狗骨头的亏,可憾,可憾”,[16]完全是活见鬼。还有人跑到一位名陈嗣初的太史家,自称是宋朝诗人林和靖的十世孙,这位太史请他读林和靖的传记,读至“终身不娶,无子”,此人顿时语塞。太史大笑,口占一绝以赠云:“和靖先生不娶妻,如何后代有孙儿。想君别是闲花草,未必孤山梅树枝。”[17]这真是绝妙的讽刺。据明朝人豫章醉月子选辑的《雅俗同观》记述:有卖驱蚊符者,一人买归贴之,而蚊毫不减,往咎卖者,卖者云:“定是贴不得法。”问贴于何处,曰:“须贴帐子里。”这真是个辛辣的笑话。而卖驱蚊符,这不过是小骗术而已。明末松江有位姓张的乡绅,平素好侠,有个流氓便投其所好,某日找上门去,腰间佩剑,一副侠客模样,手里提着“一囊,血淋淋下滴”,煞有介事地对这位姓张的说:“你的大仇我已经报了,囊中就是他的头。”张某欣喜若狂,当场借给他十万缗。可是,此人走后,张某解囊一看,囊中不过是一个猪头而已,此人也就再无踪影。无怪乎时人沈凤峰闻而叹曰:“自《易水》之歌止,而海内无侠士千年矣,即有亦鸡鸣狗盗之徒!”[18]应当看到,这种披着侠的外衣的骗子,是很容易迷惑人的。前述的淮阳丐帮,骗拐幼女,罪恶累累。这伙人“善骗术,果饼内置药,幼儿女食之,哑不能言,即抱入舟,浮舟他去,人不得其踪迹。幼女长大,美者淫之,卖弃得高价。其丑者或瞎其目,或断其手脚指,教以求丐话行乞焉。乞所得不如数,痛责甚惨”。[19]如此丧尽天良的行径,令人发指。   
  更需指出的是,流氓染指经济领域,以及流氓意识对商品流通的侵蚀,导致种种欺骗、坑害顾客的行径迭相发生。如:用假银。正德时余姚人孙乙,“以假银去宁波买牛一头”,牛主拿了银子去纳官钱,被官府追究伪造银两之罪,“悔恨无及,因自缢死”。[20]又如:卖假药。明代杰出的讽刺作家陈铎,在《折桂令?生药铺》中写道:“助医人门面开张,杂类铺排,上品收藏。高价空青,值钱片脑,罕见牛黄。等盘上不依斤两,纸包中那管炎凉。病至危亡,加倍还偿。以假充真,有药无方。”[21]还有人曾作讽刺膏药诗谓:“还有一等好膏药,名唤金丝万应膏,其实有功劳:好处贴肿了,肿处贴不消,三日不揭起,烂做一团糟。”[22]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漫天要价,不着边际,也是典型的欺诈行为。在苏州,早在嘉靖时期,方志即记载:“市井多机巧……始与交易,必先出其最廉者,久扣之,然后得其真,最下者视最《金瓶梅》插图,流氓刘二在酒楼撒泼状。上者为价相什百,而外饰殊不可辨。”[23]再如:卖假酒、搀水。明末江西竟有人声称挖出很多陶渊明当年埋下的酒,“香美不可言”。[24]有的奸商,则往酒中搀水。明末有人曾作《行香子》一首,辛辣地嘲笑松江出的这种淡酒:“这一壶约重三斤。君还不信,把秤来秤,倒有一斤泥,一斤水,一斤瓶。”[25]光禄寺在招待外宾时,也公然“酒多搀水,而淡薄无味……非惟结怨于外邦,其实有玷于中国”。[26]在南方的名城杭州,“其俗喜作伪,以邀利目前,不顾身后”。早在宋代便风行种种捣鬼术,“如酒搀灰,鸡塞沙,鹅羊吹气,鱼肉贯水,织作刷油粉”,在明代,更是歪风愈炽,专以欺骗顾客为能事,以致当时民谚有谓:“杭州风,一把葱,花簇簇,里头空!”[27]   
  《金瓶梅》插图,刘二醉打王六儿。还应当指出,流氓意识渗透到文化领域的恶果,使一些人醉心于弄虚作假,只知道在钱眼里翻跟斗。伪造文物、古董,十分突出。时人记载:“近日山东、陕西、河南、金陵等处伪造鼎彝、壶觚、尊瓶之类,式皆古法,分寸不遗,而花纹款式悉从古器上翻模,亦不甚差。”[28]明末的江南著名文人李日华更指出:“自士大夫搜古以供嗜好,纨袴子弟翕然成风,不吝金帛悬购,而猾贾市丁,任意穿凿,凿空凌虚,几于说梦。昔人所谓李斯狗枷、相如犊鼻,直可笑也。”[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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