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酒共和国-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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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君三杯君始知。面上今日老昨日,
心中醉时胜醒时;天地迢迢自长久,
白兔赤鸟相越走。身后堆金挂北斗,
不如生前一杯酒!
地球永远转动,人的寿命短促,把短促的寿命浪费在钞票追求上,“身后堆金挂北斗”图个啥?!我近来虽然一点酒都不沾唇,但“面上今日老昨日,心中醉时胜醒时”的酒徒心情,却是能了解的。
八、结语
这里还是用姓杨的故事作结束:宋初有个老头儿叫杨朴(据说近来的文艺家都喜欢认个祖宗,我没有考证过他是宪益的第几代祖宗,也不知道他认不认),是个怪人,平日骑头骡子在郊外溜达,然后躲在草窝里作诗,“得句即跃而出”把过路人吓一跳。宋太宗、真宗都召见过他。
《候鲭录》有这一段记载:“宋真宗征处士杨朴至,问曰:‘临行有人作诗送卿否?’对曰:‘臣妻有诗云:更休落魄贪杯酒,亦莫猖狂爱咏诗,今日提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从前的知识分子不愿当干部,害怕什么时候闹个把运动,老头皮便“咔嚓一声”保不住。现代的知识分子受了三十多年的革命教育,知道做官是“为人民服务”的真理,于是很多人都愿意,并且实践过“提将官里去”的光荣。不过贪酒咏诗,是否都戒了?在这里,在这个问题上,却各人都还有他的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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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愁予 酒·侠·诗
有一晚,我站在街灯下快活地对自己说:“喝酒的人活一生却过两辈子。”
乙醇乃溶剂之母,是众所周知的,酒则因醇而香美,且更化为“性情”之溶剂,此亦为善饮老所乐道,即使平日设防藏真的人,在感情上坚壁清野,但一经醇酒融合,不仅门关城府大开,胸壑中流水百花亦无不呈现。所以“干一杯”用在感情交融上比之作揖握手亲颊拥抱都要有“功能”得多。我数十年饮酒如一日,平生知己多是酒中定情,这友情亦是数十年如一日,像是多股酒泉溶为一流,涤荡俗世,长波不渝。
我之爱酒,应该是感性上早于口腹上,小时候看古典小说,有的以酒为阳刚美的表现力(如《水浒》),有的以酒为智慧美的泉源(如《红楼梦》),无论是三碗不过冈的侠义或是行令吟诗的风雅,酒似乎是不可或缺的妙品,还记得第一次看京戏中美猴王大闹天宫,那猴子连连干杯的姿态使我鼓掌大乐。那时每逢年节,家人团聚,孩子们也须饮一杯以应时令,我每次总是斟满一盅,学着美猴王的模样一仰而尽,便博得大人的讶赞:“这孩子够楞啊,真行!”当然口腹是不受用的。
酒,与中华文化同寿,酒器,是华夏造型艺术的登峰造极。酒言酒语,是汉文诗词中的法术魔咒,使人醉而忘返。当我读诗而觉得诗是生命中的快乐时,我对饮酒已有了所谓的“境界”了。这岂不就是在蒙昧中自我认知的开端?我开始写诗是在北平,那时正是革命与反帝的浪潮激荡期,酒似乎是激情的酵母,我结识了几位长我数岁的写作青年,有时便跟着喝一些不知品味的酒,而我真正喜欢的却是饮酒时大家激烈的议论,这使我进入一个感性侠情的世界,有时喝多了些,微醺地走在街上,那平时不欣赏的昏黄的街灯,灰暗的房檐,都觉得亲切美好。甚至心中盘算,将来如何能为这“美好”的城市和屋檐下住着的善良民众贡献牺牲。这已不再是我真实生活的那一生,这酒后的另一生,已放逐了自许、烦忧和私欲,有一晚,我站在街灯下快活地对自己说:“喝酒吧!喝酒的人活一生却过两辈子。”
在台湾读新竹中学时,学校同学到景色清幽的狮头山远足。我诗心一动,便用午餐钱买了一瓶廉价的桂圆酒装在水壶中。逛了几座庙宇,大家在山巅午餐,我便站在树后冲着山水对着瓶嘴喝将起来。树边走过一人,赫然是训导主任也是带队的罗富生老师,他却关心地问我:“你怎么只喝不吃呢?没带便当吗?”他是我们高级班唯一本省籍的老师,堂堂的相貌,国语说的字字真切。我有点腼腆,又不好意思说出无余钱买饭,便俱以实告:“这是酒呢!”“酒?什么酒?”“桂圆酒”,“不可多喝的!来,到这边!”他走到山旁,首先盘腿端坐在石矶上,又说:“像我这样坐下。”我便对面盘腿危坐,风吹动我们的头发颇有些道场的形象,他没有责我之意,反而递给我一块面饼,又把酒壶要去也喝了一口。桂圆酒是橘黄清澈的,淡苦却又浓甜,我忽然想起了这句诗:“两人对酌山花开”,眼中有些湿润,罗老师兼教地理,我是他班上成绩最优的学生,这不是他对我优宠的理由,而却是因为文化:酒;师生端坐,对饮倾谈,既和谐而又有无比的庄严。听说他曾在二二八事件时保护了辛志平校长一家的安全。罗老师是一位饮者,是一位教育家,更是一位侠客。
酒有兴近乎侠,侠生倩近乎诗;诗呈美近乎酒。
这三段过程其实是一舞三步,循衍不息。1952年结识诗人纪弦,我饮酒的段数已可以系上黑带了。当时我们常聚饮又写诗的君子先后有楚卿、拓芜、沉冬、叶泥、德星、世旭、舒凡、罗马、痖弦、辛郁、一夫、梅新、沙牧、叶珊(杨牧)等,这些饮者中略可以三型分之:一、杜甫型;以饮酒为抒表情谊之用。杜诗云:“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明日重阳酒,相迎自酦醅。”间或亦应审美过程之需要,如:“醉里从为客,诗成觉有神。”再如:“何时一尊酒,重与细论文。”,“酒”一词常被杜甫嵌入律偶之中,呈出的是静态美。第二型是李白型,是以整个生命向酒投入,李诗云:“涤荡千古愁,流连百壶饮。”再如:“富贵百年能几何,死生一度人皆有。孤猿坐啼墳上月,且须一尽杯中酒。”李白酒兴之后,侠情大发:“三杯拂剑舞秋月,忽然高詠涕泗涟。”我们饮者中具此豪与者,以头角峥嵘的纪弦为首,世旭、舒凡、一夫、沙牧亦不相让。第三型则为“时社时李型”,因人因地而殊,酒前和和气气,一旦迸发,怒指千夫,庙堂为之震撼。
饮酒制造感情事件亦引发解禁现象则十之七八惹人议论:卅年前,有一次是我与痖弦、戴天三人在基隆码头送客,却提着一瓶土制烈酒沿廊游走,逢着女郎便各饮一口并吟诗一句致以敬礼,一瓶喝光,不觉醺醺然,而海轮已不知去向,被送的客人觉得失望自是难免。
最“悲壮”的一次则是我与纪弦、世旭参与作家团访问金门,地主得悉是日是我生日,送来四大瓶红头大曲做贺礼,我又买了两樽。纪弦出生在保定府,与我认同乡,而身在太武山下,一时家国情浓,四人干了六瓶,“狂饮高歌”不免“飞扬跋扈”,虽然表现着爱国情怀,同行的作家很多是滴酒不沾之辈,看在眼下大不以为然。最有兴致的一次则是在德星婚礼中,我与纪弦、叶珊据椅登高,面向新人,一口气各干了一瓶清酒,至今我还听得见,一口口咽下咚咚的鼓声敲着心房,这是我们写诗的人献出友情最真的方式,而在喝彩声中亦被着道学的非议:“狂客!”
在海外饮酒,如果是参加洋人酒会,则多半是机械之饮(在安格尔与聂华苓家例外),像汽车加油一般,可又真的要顾着酒后驾车,酒醉开车是不道德的,微酒之后,头脑清新如微雨后的空气,反应判断异常灵锐,这也是老酒友叶珊所同意的。不幸所谓“微酒”之于我,其量总是有点骇俗,所以离去时总有人以异样目光看我。在家中饮酒便自在多了,记得在爱荷华的时候,有一阵子挚友沈均生每日来我家小饮,一瓶“强你走者”威士忌两人平分,两副廻肠被酒流通,觉得投缘如此不负平生,日复一日,瓶子摆满窗台,有时饮过子夜,无处打酒,便开了车到保罗?安格尔的丽舍“偷酒”。那时他是博士生,我是第一年教书,朋友们不免前来警告,珍惜光阴要紧哪!
准此,酒之为物,亦有出自不同的原因而为人所恶。善饮豪情之士其酒量不啻于怀壁有罪。论诗的人,亦有不喜诗中有酒的。以《文心雕龙》为例,其讨论文艺写作从动机到技巧,无不精微。然而却不赋予酒在文学作品中创美的位置,在“辨骚第五”中唯一提到“饮酒”却称之为“娱酒”,并引申为“荒淫”。其实在刘勰时代,酒在诗中已取得了生命,古诗:“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斗酒相娱乐,聊厚不为薄。”苏武:“我有一樽酒,欲以赠远人”,李陵诗:“独有盈觞酒,与子结绸缪。”迨酒在诗中的生命力到魏武已占主题地位,“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固影响后世千古!“朝日乐相乐,酣饮不知醉。”是一种进取精神。嗣后以酒为主题或副题的佳作不知凡几,刘勰一概将其忽略了。《雕龙》对技巧与道德功能可说是精雕细琢,因为缺了一份性情,论美则与美隔,论情则与情乖,其基于佛经的意识形态,把一部五十篇的《雕龙》弄成了“雕虫小技”。他不喜酒出家为僧则可,忽视“酒”则是忽视了原创和突破力的文学意象,不能入理。到今日,仍有学者本着雕龙式依附某种意识形态,甚至是中外兼收,正是“不学诗无以言”的反讽。实际上酒不是属于诗人的专用品而是属于众人的层次,属于侠义、侠情的世界。《史记》以执中的手法给酒予公平的价值,又与侠情结合,使人传颂。《左传》则将酒与私情结合,例如:“齐惠变高氏皆耆酒,信内多怨……”因嗜酒而宠信妇人,至于亡国。这是对酒的鄙视,虽亦是与众人有关的故事,恐怕只有“关夫子”才会欣赏了。
诗人痖弦为台湾“酒党”撰《党歌》一首,为党魁曾永义教授激赏,每饮之前必起立吟唱:“酒是我们唯一的饮料,……”这第一句就已经是绝唱了。我个人正是如此,饮酒和读诗是唯一的饮料和唯一的食品。沙牧生前,在酒后封我为诗酒的“五星元帅”,可惜我指挥文字和号令酒事却常常大乱阵脚。多年前痖弦戏称我“谪仙”,李白受称“谪仙人”到了晚年竟为此咏诗自伤,有此必要吗?其实所有的饮者都是不老的谪仙。未卜先知的林云先生曾书一联赠我,联曰:“酒能养性仙家饮之,酒能乱性佛家戒之。”我想最好的还是先成仙罢,成仙不成成佛还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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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天:怎忘得、从前杯酒——酒友纪事(1)
谈酒、不能不说人,尤其是爱酒的人,“酒中知己”。没有人,酒只是物,而且是死物,哪能产生什么解忧、穿肠等作用?更体味不到苏轼《采桑子》“尊酒相逢,乐事回头一笑空”的心境。东坡先生在多景楼头,咏叹平生,自有其幽愤所在,却不必人尽皆同。乐事回头,相逢杯底,许多时候是无限温馨、万般情牵的。但东坡毕竟潇洒,只谓笑空,哪怕“多情多感仍多病”。想至此,尽管让东坡“停杯且听琵琶语”,来一幕情景交融、音画转位,宣发他“醉脸春融,斜照江天一抹红”的郁勃罢!这边厢,援引清顾贞观脍炙人口的《金镂曲》二阕中句,“记不起、从前杯酒”,并反其意而用之,那就是“怎忘得、从前杯酒”?
是不能忘。
大碗酒大块肉的日子:粤北宰羊煮糯米酒
却说胜利还乡,是读小学的年纪,在粤北著名山城外祖父家暂住,这才初识酒味,受酒的洗礼!记得是冬至之日,破晓时分,天寒地冻,兀自蜷缩于温暖的被窝做梦,不知怎的,竟为连串高亢刺耳咩叫警醒,随后传来阵阵忙乱的声音。好奇心起,顾不得气温严酷,匆匆起床穿戴妥当,便跑出去看个究竟。那如众多人等,早围成一圈又一圈,原来是宰了两头羊(按粤北客家人风俗,每逢冬至,宰羊煮糯米酒,阖家共享)。
只见外祖母发号施令,几名长工就着水槽,七手八脚,迅即去毛剔骨斩头清洗切割完毕。接着,有人抱来大堆柴火,置于水泥地上,又抬出数瓮开封红曲糯米酒,安放柴火堆当中,一大块一大块羊肉则悉数置入酒瓮,重又以红纸湿泥封盖。此时外祖母叫众人避开,随即点燃柴火。一瞬之间,烈火熊熊,周遭亦温暖如春。如是自晨至暮,先是猛火,其后加炭,以慢火燉熬。至午后,那酒肉之香,即已隐隐可闻,引得一众小馋嘴儿,一次又一次,与那几条黄狗一道,对着酒瓮,逡巡不去。
好不容易,等到炭火熄灭,暮色四合,外祖母才叫长工点燃气灯,抬出案桌,捧出海碗。而男女长幼数十人倏的都聚齐了。所有眼神,莫不凝注那几个酒瓮;所有鼻孔,早吸进促人食欲气味。说时迟,那时快,外祖母一示意,长工立即揭封,顿时空气之中,弥漫漂流酒中有肉、肉中有酒的甜香鲜美浓郁,益发使人觉得,是否饿了许久?先盛一碗,端去给远庖厨的外祖父,此后上上下下、大大小小,都分到一碗,整天忙于监督的外祖母,却最后才吃。数九隆冬,捧着一碗热烫的酒熬燉羊肉,暖在心头,寒意尽去。喝着那酒,酒已不酒,直如稠浆;吃着那肉,肉色曲红,入口即化。人人是一碗既尽,又复添加,直至饱暖思床褥——也许是醉醺醺。那一晚,是连梦也香甜!
这大碗酒、大块肉的粗犷、豪放、朴实吃法,不分什么是酒,什么是肴,而口舌并用、齿牙交嚼,更不怕吞。这又是随意、流动、共享的土自助餐,端的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自由自“在”、自食其“力”。繁文缛节尽去,不像平常与外祖父同室进食,总有孩童看来苛刻的规矩要守。自是,既试今日视为不酒之酒,即“食髓知味”,留下难忘印象,仿如“恋酒情意结”。想不到,表亲之中,年纪相若的,颇有数人,大概经此一试,也“一般见识”、“志趣相投”、“暗通款曲”,结成了爱酒者同盟。至今数十年,每一碰面,都必得喝个六七分,浮一大白。即不相逢,遇有良机且又空暇,亦各自相就。1987年,应新加坡《联合早报》之邀,与李怡、黄春明、许达然、陈映真等,往作征文评审及讲演,即接得毛里求斯长途电话,说是既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