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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茶酒共和国-第11部分

小说: 茶酒共和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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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京师的时候,曾经把量大的名酒人聚在一起,彼此“较量”一番,无人是他的敌手。所以他长年在“酒国”称尊,“酒帝”之名,为之不胫而走。《清史列传》有他的传,说他性轻财,豪于饮。康熙帝欣赏他的才学,特赐进士出身,为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知县,因病而归。他只活了五十四岁,未知是否与豪饮有关。
  而今师大曾有“酒会”之举,吾等亦有“酒党”之称,虽未必谈诗论文,但语无尘杂。尤其“酒党”之“党”“尚人不尚黑”,因之不言是非,不争名利,但讲“人间愉快”。若此,较诸古之“酒社”,何止别出一格而已。
  余言
  以上所说的有关饮酒的礼俗,不过个人耳目所及的点滴。我国既然是个“酒文化”的古国和大国,则历朝历代乃至幅员所至,其相关者不知凡几,何况因时而有变迁,因地而有歧异,自非笔墨所能尽述。
  譬如鸿门之宴,司马迁特别记下席次:“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待。”其后樊哙进入,项王命他“从良坐”。项伯是项王的季父。可见这次宴会尊卑的等次是这样子的:项羽、项伯首座,两人一为王,一为王之季父,所谓“平起平坐”;亚父范增为项羽谋臣,奉为尊长,居其次;沛公刘邦势窘来谒,又其次;张良、樊哙为刘邦之臣,自居末座。“东向座”,即坐在西边面向东,古礼很注重面向。由这次宴会席位看来,东向最尊,其次南向,再其次北向,最卑者为西向。
  像鸿门宴这样的席位尊卑礼俗,衡诸汉唐以后,显然已不足为法,而一旦殿堂建筑不再“坐北朝南”,则面向的尊卑便难有一定的依存了。
  但是直到今天,人们宴会仍因为席次彼此谦让半天,因为首座最尊、末座最卑。中国人表面上多以“谦让为怀”,很少人公然“僭越失礼”。可见“席位尊卑”的礼俗精神是迄今不衰的。而为了免除宾客“不知所措”,或防患“莽撞无知”之徒,现在较正式的宴会都在席位上摆置名牌,这实在不失“文明”做法,可以省去许多麻烦。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昔年东坡大书重刻欧阳公《醉翁亭记》,改其“泉洌而酒甘”作“泉甘而酒洌”,虽然止于一字易位,但深觉情趣大大不同。今传本“甘”字作“香”字,“香”字其实不如“甘”字好。而人们每引宋人杜耒诗句说“寒夜客来茶当酒”,我也颇不以为然,因改作“寒夜客来酒当茶”,认为如此才足以消寒夜,才具“吾党”风味,与东坡才能同称“酒知己”。但仔细想想,人们既然有“以茶代酒”的,则寒夜对客品茗,或者油然亦有“酒滋味”矣
  ,那么纵使豪情大减,却也能饶其闲情,则有何不可!因之“寒夜客来”,“茶当酒”也好,“酒当茶”也好,两相并存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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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岛:饮酒记
那是四月夜,冷,我空腹喝得又猛,很快就醉了,那一醉终生难忘。山野间,暮色激荡,星星迸裂,我飘飘欲仙,豪情万丈。我猜想,所谓革命者的激情正基于这种沉醉,欲摆脱尘世的猥琐生命的局限,为一个伟大的目标而献身。
  一
  夜深了,我关上灯,在劈啪作响的壁炉旁坐下,打开瓶红葡萄酒,品酒听风声看熊熊烈火。这是我一天最放松的时候。
  酒文化因种族而异,一个中国隐士和一个法国贵族对酒的看###完全不同。当酒溶入血液,阳光土壤果实统统转换成文化密码。比如,汉语中描述白酒的词,如“醇厚”、“绵”,根本甭想找到对应的英文。反之亦然。我跟两个美国酒鬼到加州的葡萄酒产酒区那帕(Napa)品酒,他们透过阳光虔诚举杯,抿一口,摇唇鼓舌,吐掉,跟着吐出一大堆英文术语。我估摸这多半来自法文,在转换过程中被清教徒粗野的饮食习惯简化了。可译不可译,恐怕跟理性非理性有关。一般来说非理性的部分不可译,比如酒,比如幽默。
  有人把古文明分成两大类型:“酒神型”和“日神型”。汉文化本来算“酒神型”的。夏商就是醉生梦死的朝代——“酒池肉林”。君王喝,老百姓也跟着喝,喝死算。据说那时候灯油昂贵,黑灯瞎火,不喝酒干嘛去?后来必然败给了一个比较清醒的国家——周。周公提出“制礼作乐”。一戒酒,中国人的文化基因就跟着变了。
  我酒量不大,但贪杯,说起来这和早年的饥饿有关。一年困难时期,我常去我家附近的酒铺买凉菜。食品短缺,酒铺改了规矩:卖一盘凉菜必须得搭杯啤酒。那年我十岁。至今还记得那个位于北京平安里丁字路口的小酒铺,门窗涂成浅蓝色,脏兮兮的,店里只有两张小桌几把方凳,玻璃柜又高又大,摆着几盘凉菜。我把一卷揉皱的纸币递上去,接过凉菜,倒进铝饭盒,再小心翼翼端着酒杯,站在门口看过往车辆。啤酒凉飕飕的,有一股霉味。回家路上我两腿发软,怎么也走不成直线。当时并没体会到酒的好处,以为那是免于饥饿的必要代价。
  头一次喝醉是在文化革命初。我和同学们到北京周口店附近爬山,在山坳背风处露宿。那是四月夜,冷,“罗衾不耐五更寒”。睡不着,大家围坐在月亮下,瑟瑟发抖。有人拿出两瓶劣等葡萄酒,转圈传递。我空腹喝得又猛,很快就醉了,那一醉终生难忘。山野间,暮色激荡,星星迸裂,我飘飘欲仙,豪情万丈。我猜想,所谓革命者的激情正基于这种沉醉,欲摆脱尘世的猥琐生命的局限,为一个伟大的目标而献身。
  如果说沉醉是上天堂的话,烂醉就是下地狱。我烂醉的次数不多,原因是还没等到烂醉,我先睡着了。这恐怕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我有自知之明,喝酒前,先勘测地形,只要有床或沙发我就放心了。
  1986年春我和邵飞去内蒙,朋友带我们到草原上作客。那里民风淳朴,唯一的待客方式就是饮酒唱歌。轮流唱歌喝酒,唱了喝,喝了唱,直到躺下为止。蒙古包比较方便,往后一仰,就睡进大地的怀抱。醒了也赖在那儿装死,免得又被灌倒。蒙古人实在,不会像美国警察测试酒精度,倒了就算了。我发现他们唱歌方式特别,酒精随高频率振荡的声带挥发而去,不易醉。如法炮制,我们大唱革命歌曲,驴叫似的,竟把陪酒的生产队长给灌倒了。这在当地可算得奇耻大辱。第二天中午我们刚要出发,队长带来七八个壮小伙子,估摸是全队选拔来的。他们扛着好几箱白酒啤酒,连推带搡,把我们涌进一家小饭馆。我的几个朋友虽是汉人,但土生土长,这阵式见多了。杯盘狼藉方显英雄本色,双方磕平。队长只好作罢,挥挥手,带众人磕磕绊绊为我们送行。而我早就钻进吉普车,是水平方向。
  车过东胜市。市长没闹清我何许人,设宴招待。那小镇地处边疆,竟有燕窝鲍鱼之美味,吃了好几天手扒羊肉,不禁暗喜。谁知道按当地风俗,市长大人先斟满三杯白酒,用托盘托到我跟前,逼我一饮而尽。我审时度势,自知“量小非君子”,人家“无毒不丈夫”,这酒非喝不可,否则人家不管饭。坐陪的朋友和当地干部眼巴巴盯着我。我心一横,扫了一眼旁边的沙发,连干了三杯,顿时天旋地转,连筷子都没动就一头栽进沙发。醒来,好歹赶上喝了口汤。
  中国人讲“敬酒不吃吃罚酒”,古已有之。“敬酒”是一种礼数,一种仪式,点到为止。“罚酒”是照死了灌,让你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敬酒”在京剧中还能看得到:“酒宴摆下”——其实什么都没有。如今只剩下“罚酒”了,这古老的惩戒如此普及,大到官商,小到平头百姓,无一例外。说来那是门斗争艺术,真假虚实,攻防兼备,乐也在其中了。好在猜拳行令也弘扬了中国文化。我女儿刚学说话时,就从她姥爷那儿学会了行酒令:“螃蟹一、爪八个,两头尖尖,这么大个儿。”多么朴素的真理,这真理显然是被酒鬼们重新发现的。
  1983年春,我参加遵义笔会,跟着众人去董酒酒厂参观。午餐很丰盛,每桌都有个姑娘陪酒。作家们起了歹心,纷纷跟那陪酒女干杯。起初她们半推半就,继而转守为攻,挨着个干,先一杯对一杯,后三杯对一杯,最后那些想占便宜的男人纷纷求饶,出尽洋相。一打听,这都是酒厂专门挑出来的女工,特殊材料造就的,喝酒如喝水,从不会醉。酒厂设此圈套整治一下色迷迷的男人,也好。
  二
  漂流海外,酒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它安慰你,向你许愿,告诉你没有过不了的关;它从不背叛你,最多让你头疼两天开一个玩笑而已。头几年住在北欧,天一黑心就空了,只有酒陪我打发那漫漫长夜。
  在欧洲各有各的喝法。南欧人以葡萄酒为主,从不暴饮,纯粹是为了享受生活,让阳光更明亮爱情更美好。北欧人酷爱烈酒,是追求加速度,好快点儿从孤独中解脱出来。俄国人就更甭说了,冰天雪地中的绝望非得靠伏特加,被一棍子打闷才行。我当时找的就是这感觉:被一棍子打闷。
  我1990年在挪威待了三个月,从秋到冬,好像胶卷曝光过度,一下全黑了。好在挪威水利发电过剩,鼓励用电,白天黑夜全点着灯。我住学生城,和五个金发碧眼的挪威小伙子共用一个厨房。我刚放进冰箱的六瓶啤酒,转眼少了四瓶半。挪威的酒类由国家管制。啤酒分三级,一级几乎不含酒精,二级的酒精也少得可怜,只有这两级啤酒可以在超级市场买到,三级啤酒和其他酒类全部由国家控制的酒店专卖。啤酒贵不说,一到晚上七点,哐当当,所有超级市场都用大铁笼子把啤酒罩起来,再上锁,就连经理也别想顺出一瓶。每逢周末,酒鬼们趁早买好酒,先在家把自己灌个半醉,再上街进酒吧,否则要想喝醉,非得破产不可。在挪威造私酒的特别多,在酒精专制下,那些游击战士倒也没什么远大抱负——“但愿长醉不愿醒”。
  我看过一部有关动物世界的电影。一群猩猩吃了从树上掉下来的烂果子,步履蹒跚,东倒西晃,最后全部躺倒在地,呼呼大睡。要说这就是我们文明的起源,基于一种因发酵而引起的化学反应。直到今天,仍在影响着我们观察和梦想的方式。
  我的老朋友力川住巴黎。所谓“老”,其实倒不在于相识的年头,更重要的是共饮的次数,每回来巴黎,都少不了到力川家喝酒。力川东北汉子,本是喝白干的,结果学法国文学学坏了,爱上了昂贵的红酒。他对酒具的重视显然是受法国文化中形式主义的影响。酒杯不仅认真洗过,还要用餐巾纸逐一擦干,不留一丁点儿水痕。红葡萄酒要提前半个小时开瓶,让它透气。他太太是杭州人,做得一手好菜。好友三五,对酒当歌,此乃人生之乐事也。喝法国红酒也有一种仪式:斟上,看颜色,晃动杯子,让酒旋转呼吸,闻闻,抿一口,任其在牙缝中奔突,最后落肚。好酒?好酒。酒过三巡,牛饮神聊,海阔天空。
  我今天喝得猛,先飘飘然,转而头重脖子硬,眼前雾濛濛,再细看力川变成两个,想必是喝多了。力川的声音忽远忽近:“古人说,酒不醉人人自醉……”我连连点头。人总是需要这么一种状态,从现实从人生的压力下解放出来。酒醉只忽悠一阵。坐直了,别趴下,跟着众人傻笑。不久力川又变成一个。
  我从北欧不断往南搬,像只候鸟,先荷兰、法国,然后越过大西洋奔美国,从中西部又搬到阳光明媚的加州,我逐渐摆脱了烈酒,爱上红酒。细想,这绝对和阳光有关。有阳光的地方,人变得温和,和红酒的性格一致。
  我喝红酒的启蒙老师是克莱顿(Clayton),美国诗人、东密西根大学英语系创作课的教授。他喜欢烹饪,最拿手的是法国和意大利菜。我住在安娜堡(Ann Arbor)时是他家的座上客。佳肴当然得佐以美酒。他边喝边告诉我一些产地年份之类的基本知识,至于品味则不可言传,非得靠自学。喝得天昏地暗时,我会产生错觉,他家那长长的餐桌是流水线,克莱顿一瓶一瓶开下去,空瓶子在桌的尽头消失。墙上的那些墨西哥面具全都活了,狞厉而贪婪地盯着我们……
  他家地下室虽有酒窖,但喝得太快,数目总也上不去,有时只剩下百十来瓶。于是他开车到处去买酒,把我也叫上。我们常去的是另一个小城的酒店“皇家橡木”(Royal Oak),得开一个多钟头。老板摩洛哥人,小个儿,眼睛贼亮。我们一般中午到,他备上小吃,再开上几瓶红酒,连吃带喝。他进的多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法国酒。买酒的确是一种发现,有的价格不贵,但很棒。克莱顿兴之所至,不顾他太太卡柔的反对,一口气买下四五箱。我也跟着凑热闹买一箱,本打算存放在克莱顿的酒窖里,想想不大放心,还是扛回自己的小窝。
  1996年5月我到台北开会。有天晚上,《杀夫》的作者李昂领我到一家酒店。店面不大,顾客多是律师医生名书家,三五成群,围坐在空木箱上,开怀畅饮。空酒瓶排成队,一看都是极昂贵的法国名酒。在台湾喝红酒成了新时尚,好歹比餐桌上灌XO强多了。饮酒居然也和强势文化有关,明码标价,趋之若鹜。其实法国红酒根本配不上中国菜,特别是川湘菜,味重,舌头一木,好酒坏酒没区别。
  我忽悠一下打了个盹儿,赶紧正襟危坐,装没事人儿一样。时间不早了,由力川夫妇督阵,让一个半醉的朋友开车送我回家。巴黎街头冷清清的,偶而有酒徒叫喊。我到家,磕磕绊绊上楼,掏出钥匙,却怎么也插不进锁里。我单眼吊线,双手合作,折腾了半天,才发现拿反了钥匙。咔嗒一声,门开了。
  

柳存仁:禅味与茶味
二卷:唯茶主义
  十余年前,跟住在日本京都的友人黄君实先生一起去参观那里的南禅寺,是一处著名的古迹。除了肃寂的庙宇之外,据说那儿做的豆腐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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