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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部分

穿越两界的倒爷-第228部分

小说: 穿越两界的倒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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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惊慌。”这时那个红光满面的白胡子老头笑道:“熊猫是吃竹子的,伤不了宗保。”老头儿挥了挥手,那些手持弓箭的人又把弓箭放了下来。

这老头儿静说废话,我不吃竹子难道要吃这小屁孩儿?恶……瞧他那鼻涕,恶心!

那个叫蛇的老太太说道:“那毕竟是头畜生,万一……”

“没事啊娘。”这时一个黑大个笑嘻嘻的道:“那熊猫动作慢腾腾的,想伤到宗保它也得有那个时间啊。放心,我去把宗保抱回来。”

“老七啊,你小心点,别惊着熊猫伤到宗保。”

对了?酒呢?我不再理会人类的废话,四处踅摸了一阵。耶!人前面的那种叫桌子的木头上有很多,刚要走,忽然发现那小屁孩儿笑嘻嘻的抱着我的腿往上爬。想搭伙?行,谁让你是小不点呢。

我趴在地上,把腿翘起,嘿嘿,小屁孩儿出溜一下,到了我背上。呵呵,这就是英俊熊猫的智慧,人类,不要太崇拜我哦。

“大马!大马!”小屁孩儿拍着我的后背叫道。

我无奈的摇摇头,太无知了,连熊猫和马都分不清。你小子以后的出息肯定有限,就这眼神,估计美女站在你面前你都看不出来。(霍悠贤连连点头,没错,穆桂英这种超级大美女他都看不出来,眼神是够差劲儿的。)

“哟,这熊猫还真聪明啊。呵呵,好玩。”那黑大个不禁笑道。

嗯,你这个人还不错,有点眼力。我完全可以感受到这黑大个有多崇拜我,瞧见没,紧紧跟在我身旁,按照人类的说法,这大概就是随从。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闻到这里的酒味儿似乎更香!我来啦!

我走到桌子前,正要拿酒,忽然感觉有些黏糊糊的东西滴到我背上……恶!小屁孩儿的脏鼻涕!太恶心了!我双爪后翻,把这小屁孩儿抱在桌子上,嗯……这鼻涕我越看越不顺眼,必须消灭掉!我撩起桌子上铺着的那种叫做布的东西,把小屁孩儿的鼻涕擦掉,嗯,这回看着顺眼多了。

“老天爷啊。”黑小子惊叫道:“爹娘,你们看见了么,它在给宗保擦鼻涕啊!”

切!这算什么,擦屁股我也会!看看那些人,大惊小怪,嘴巴张那么大干什么?傻样!

不管了,先喝酒!抓起酒壶先倒一杯再说,嗯,还有这小屁孩儿的,我又倒了一杯。来吧,我请客,呵呵,甭客气,反正是你家的。

这小孩儿太傻了,来喝酒都不懂,还是黑大个比较上道,搬了个叫做椅子的东西坐在旁边,跟我对饮起来。呵呵,别说,这酒太好喝了!爽!至于其他人,则莫名其妙的一个劲儿傻笑,唉,人类啊,傻透了。

后来这叫什么羊气狼的黑大个,非要让我住在他们家。唉,有好酒我当然愿意了,可惜,俺不能扔下爸妈和小尾巴啊,嗯,还有黑眼睛,尽管她老打小报告,但是我不记仇,谁叫她是我老妹呢。

那个白胡子老头也反对,听他那意思,好像是说我走了,那个供养我们的那个劫匪就的饭碗就会丢掉。好吧,看在他老用酒孝敬我的份上,不能让他饿死,身为英俊熊猫,我还是很仗义滴。

离开天波杨府后,我的生活又发生了很大变化。劫匪不知道从哪又绑架了个人类小屁孩儿,不过很快我就知道了,这小屁孩儿是劫匪的闺女。劫匪是个很没有责任心的父亲,嗯,也可能是像我一样讨厌鼻涕虫,反正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个他把这个小鼻涕虫交给我了。对了,小鼻涕虫叫宝宝,呵呵,缘分啊。

这小屁孩儿不止是个鼻涕虫,还是跟屁虫,成天围着我转悠,为了我漂亮的皮毛,必须把她的鼻涕弄干净……恶心,又拉裤子了,还得擦屁股,换尿布……一会儿没见,这小屁孩儿又弄了一身泥水,洗澡!累死我了……

不可否认,我是一只绝顶聪明的熊猫!所以我不会放任我的智慧发霉,一个小屁孩儿能难得住我么?显然是痴心妄想!我聪明的脑瓜稍稍用了一下,呵呵,妙计一条一条的往外蹦。于是乎,我略施小计,世界清静了,我又有时间跟小尾巴约会喝小酒儿了。

其实办法也很简单,只要把小屁孩儿让睡觉就行了,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我总结出一套必杀哄睡技!首先,是跟她疯玩儿!消耗她的体力!这是从肉体上打击鼻涕虫。第二,小屁孩儿似乎很喜欢抱着我,没办法,俺的身体就是这么有魅力,天生丽质难自弃啊……那么,我不但让她抱,而且我还抱她,接着嘛,摇篮我是见过滴,俺这么聪明,模仿摇篮还不是小菜一碟。结果,小屁孩儿被我搞定了!

不过说起来,小屁孩儿睡觉的样子倒是蛮可爱的嘛,瞧她那小模样,真逗人……

令我奇怪的是,人类还是那么傻,竟然喜欢看我和小屁孩儿玩的样子。唉,又一次被崇拜了,而且他们为了表示对我的崇拜,竟然要摸我。这些笨蛋,难道以为摸摸我就会变的向我一样聪明么?不过我原谅他们了,谁叫他们是我的崇拜呢。

我很担心,会不会有一天他们让我做那个叫皇帝的大官呢?不行!我很忙滴,每天要和熊尾巴亲亲嘴巴,喝喝小酒儿,晒晒太阳,啃啃竹子,哄小屁孩儿睡觉,当然我也要睡觉滴……哇,忙死了!哪有时间管理人类?

还好,人类没那么聪明,他们没有请我当皇帝,我放心了。

劫匪沾了我的光,身材越来越胖,衣着也越来越光鲜。从这以后,劫匪会经常带着我和她闺女逛街,这也可以理解,崇拜者太多了嘛,自然要经常给他们一个向我欢呼的机会。于是乎,这个叫做东京汴梁的地方,处处留下了我帅气的足迹,这里是我的地盘。

住了几年,东京汴梁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很少有我没去过的地方,连那个叫做皇帝的大官住得地方我也逛过,那里没啥意思,不够热闹。我还是喜欢逛街,在那里,我可以看到不少人类竞争者,尽管他们的表演还不错,可惜,长的都没我漂亮,赚不了多少吃喝。但是我还是喜欢看他们耍玩意儿的,别说,还真挺好玩儿的。

当然,我最喜欢的地方,还是醉仙居啦、聚仙楼啦,登科轩啦……之类的酒楼,那里的酒实在不赖,我喜欢。就是店小二嘴太碎,啰嗦的很嘞。

尽管东京汴梁还不错,可我有点想念家乡了。主要是因为这里的竹子实在不够新鲜,味道差的很,可就这,我还不能经常吃到。平时我吃的,是一种糊糊,味道虽然不错,可惜口感太差,腻了。如果不是为了美酒,我早就走了,哼!崇拜我也没用,谁也别拦着我啊,谁拦着我跟谁急!

最近有一件事让我很开心,听说在很遥远的地方,有个什么辽国,那里有个叫做萧太后的女人是我的崇拜者。哇,她对我崇拜的不得了,竟然为了见我跟大宋开战了!听说老杨家为了我都跟辽国打起来了。这事我不能不管,怎么说,杨七郎也算是俺的酒友,俺去见见那个崇拜者好了,打什么架啊,送几坛好酒给我就好了。

可是劫匪好像很不愿意去,成天唉声叹气的,搂着他闺女直掉眼泪。咋说他都伺候我这么多年了,我拍拍他肩膀:“嗨,劫匪,别哭了,就凭我的魅力,到了辽国你想喝多少酒都行。”

劫匪皱着眉,唉声叹气道:“大宝,你也不想去吧,唉,没法子,圣旨下了,不去不行啊。”

谁说我不想去了?唉,人类太没文化,听不懂动听的熊猫语言,我算白费唇舌了……

三天后,我坐着马车除了东京汴梁城,劫匪的老婆带着那个小屁孩儿送了我们老远,眼泪汪汪的。

小丫头挥舞着小手,哭的嘶声力竭:“大宝!别走!呜呜呜……别走……”

唉,哭啥啊,鼻涕又出来了吧。

我跳下马车,从衣服兜兜里掏出手绢,给她擦了擦鼻涕:“乖,我很快就会回来滴!不许再流鼻涕哦,要经常洗澡,不能挑食哦,也不许玩泥巴!最重要的是,你要按时睡觉。否则我就不要你这个崇拜者了,乖乖的,大宝会带好多好吃的给你的。”

“大宝不要走!宝宝要大宝……”

唉,你也太笨了,跟你说了好几年熊猫话,还是听不懂。算了,大不了我回来后再受点累,反正洗澡、擦屁股的事我也干了好几年了,好在不用给你换尿布了。

让我没想到的是,这辈子,我再也没机会给宝宝洗澡、擦屁股了。这一去,竟成永别……

(霍悠贤猛擦眼泪,双眼红红的:“好感人,呜呜,我受不了了……”)

宝宝死死的抓住我不放,哭的……让我心里酸酸的。要不,就不去了吧,不就是喝酒么,反正东京汴梁也不缺酒……

“混账!赶紧把她们拉走!”一个带着高帽子的家伙骑着马过来了,骂道:“让你们送送就不错了!蹬鼻子上脸是吧!”说着他扬起鞭子狠狠抽向宝宝……

胆子不小啊你!来我大宝的崇拜者你都敢打!反了你了!

我伸出爪子挡住了这一鞭,嘶!还真疼!

熊猫不发威,你还把我真当病猫了!老子还是熊呢!我怒火中烧!扑过去扯下这个尖嗓子的家伙,一通狠挠!顺带还咬了他一口!嗯,没咬准,咬错地方了,屁股……

呸呸!恶心死了,我急忙吐出那被咬下来的裤子……嗯?他没有小鸡鸡哎,看起来也不像是女的啊?什么怪物?

这个没有小鸡鸡的怪物尖叫着:“哎呦!这畜生敢咬洒家!来人!给我砍了这畜生!”

第三百七十八章 … 传奇熊猫 (下)

第三百七十八章 … 传奇熊猫 (下)

一个当官的忽然说道:“且慢!公公!这可是萧太后点名要的,要是杀了……”

“对对。”那个叫公公的怪物连连点头:“好悬坏了大事,不过洒家就白让这畜生咬了么?我我我……好!它咬我,我就打他主人!”

那官员赶忙劝道:“公公,打了杂耍班子当家的,要是他们受伤过重,耽误了给萧太后表演,那可……”

“没事!哼哼,洒家整人的手段多了!保证不伤筋动骨,可苦头他们别想逃!还有这畜生!饿它三天再说!”

嘿!这个怪物敢饿我!找死啊你!

本来我想宁可闻他的臭味也要咬死这怪物,可是……唉,劫匪一家人被他们用抓起来了,为了宝宝,饿三天就饿三天吧,我忍了……

“哼哼!”那怪物一瘸一拐的翻身上马,随后惨叫一声又掉下来了:“哦呼呼,洒家的屁股是骑不了马了,乘车乘车!”

哈哈,活该!

“哼!”那怪物忽然阴毒的看了我一眼:“该死的畜生!等洒家回来时,世上已经不会再有任何一只熊猫!”

切!吓唬谁啊。

那怪物忽然叫过一个随从,对着他嘀咕了一阵,那随从调转马头,离开了队伍。嗯?难道是回家找伤药?呵呵,看来我咬的还挺狠。

(霍悠贤怒骂道:“靠!我说大熊猫怎么成了濒危物种了,肯定是这缺德太监干的!”)

三天后的晚上,我美美的享受了一顿竹子大餐,虽然不新鲜,可我觉得这是世上最好吃的竹子!当然,美酒也是少不了滴!

呵呵,劫匪今晚很仗义,跟我推杯换盏,喝的痛快!

“大宝啊,你有情有义,是个好样的!”劫匪一翘大拇哥赞道。

这算个啥子,不要太崇拜我哦。来,走一个。我美滋滋的又灌了一口。

“呜呜呜……”劫匪忽然哭了起来。

哭啥啊,我饿了三天都没哭,瞧你那熊样,不对,是瞧你那人样。

“混蛋!”劫匪突然怒骂道:“什么他妈的狗屁大儒!辽国发兵,人家老杨家在前方卖命杀敌!这帮混蛋腿儿都吓软了,求他妈的什么和!我呸!”(纯属杜撰,宋初历史还没那么窝囊,这里为的是纪念宋末的那些汉奸大儒们!)

吓我一跳,你耍什么酒疯?瞧瞧,酒都洒了,我舔!

“老子虽说是个卖艺的,可他妈的也是个爷们儿!宁当孙子我也不当汉奸!去你妈的吧,老子要是给萧太后耍把式,我死了也没脸见祖宗!”

(霍悠贤登时一惊,一个贩夫走卒都能说出这种话,牛啊!不过,我过去看过不少架空历史小说,说那时候的老百姓关心的是能过上好日子,才不管谁来当统治者呢。真的是这样么?显然太小瞧古代百姓了,别忘了,若是古代百姓真的那么麻木,杨家将、岳家军为何能名垂千古?而秦桧那种大奸臣何来遗臭万年?)

不理他,我继续舔!嗯?别摸我脑袋,没看到我忙着呢么!

“大宝啊,可我没办法啊,呜呜呜……宝儿还小,我要是不去,她们娘儿们都得跟着杀头……唉,做人难啊。”

我赞同的点点头,嘿嘿,还是做熊猫好。

他很快就喝高了,趴在桌子上喃喃着:“真不想去啊……”

唉,幸福总是短暂的,第二天,我又进了笼子。这都是那个死太监在使坏!哼,劫匪已经告诉我那怪物是太监了,太监,就是读者最鄙视的……嗯?读者是什么?

连续过了十几天无聊的日子,郁闷,等回到东京汴梁,我再也不管什么崇拜者了,还是家里好,有吃有喝,多美……更让我心烦的是,连续下了好多天雨了,弄得我的毛都潮了。

轰轰轰!一阵阵滚雷声乍起,吓了我一跳。不对,声音不大像是打雷,打雷可不会没完没了的响,而且这巨响越来越大……

忽然,有个人扯着嗓子喊道:“不好啦!山洪爆发了!”

顿时整个队伍都乱了,人叫马嘶熊猫跳,没错,我在跳!美酒啊!我可怎么办?关在笼子里就是个死啊,俺还很年轻,还没让小尾巴怀上小小熊猫呢,还没有尝遍世间美酒,还没有……我不想死啊!

还得说劫匪够仗义!关键时刻他没跑,先过来打开了我的笼子,够意思!回头有好酒第二口一定让你喝!

劫匪拉着我就想跑,我拽住他,向其他笼子扬了扬头,劫匪不禁皱眉,随即跺脚道:“也罢!一起走!”

说完,他飞快的打开一个个笼子,第一次,我觉得他有做英俊熊猫的潜质!

我带着熊猫同胞们跟着劫匪开始逃命,这个时候,身后的巨响更近了,我们玩命儿的狂奔。回头看了一眼,唉哟我的妈呀,洪水几乎要追到我的屁股了!我发誓!以后一定要减肥!

运气不错,我们总算跑到了高处上,小命儿啊,你保住了。

“哎呀!这群畜生跑的到快!”忽然一个尖尖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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