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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春来归梦满青山-第39部分

小说: 春来归梦满青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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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阖府的灯几乎都已熄了,只有正殿的方向还有几缕光若隐若现。小乔缓缓推开澄玉轩的门,却不见上夜的小丫头们迎上来。“这些个懒货,又不知道躲到哪里玩去了?”小乔禁不住愤愤地骂了一句。 
  我轻声喝住了她,小声道:“难得过节的日子,咱们不也是出去玩乐才回来,何苦计较那么多。倒是该打些水来洗漱,早些睡了的好。” 
  小乔答应了一声,便忙着进了屋子点灯。我放下手中的花灯正要宽衣,漫不经心的目光却正撞上靠在窗前的一个人影。 
  “四爷!”我感觉自己的胸膛剧烈的起伏着,不知是惊还是喜。 
  “就这么不告而别,真是一点规矩都没有了!”他的语气有些严厉,整个人依旧望着窗外。 
  我只好做出一副诚心忏悔的样子,低着头走到他身旁道:“爷教训的是,玉儿下次不敢了。” 
  “还有下次,你想得还真是长远呢?”听声音他的气仿佛还没有消。 
  我只好侧着身挤到他的眼神和窗户之间,笑嘻嘻的道:“玉儿是想说下一次只和爷一起出去,这样总行了吧?” 
  “贫嘴!”他轻弹了一下我的脑门儿,紧绷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意。 
  “对了,你不是去了八爷府上赴宴,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见他缓和了许多,我赶忙岔开了话题。 
  “良妃娘娘突然身子不爽,老八就急匆匆的进宫去了,我们也散得早了些。”四爷的脸色突然一转,又继续说,“要不是回来得早,怎么能发现你竟是如此的胆大妄为?” 
  “是呀,是呀,爷是火眼金睛,神机妙算,什么事能瞒得过您呢?”我胡乱的应承着,心里却想着怎么能瞅个机会去看看徽音。 
  “没个正经!”四爷闭了窗子,拉着我坐到了桌前,“方才只喝了几盅酒,这会子倒有点饿了,有什么吃的没有?” 
  我一愣,才想起早就给他备下的元宵,回头看看小乔,这丫头倒也伶俐,已经麻利儿的张罗着煮汤圆去了。     
  一碗热气腾腾的元宵端了上来,整个屋里瞬时弥漫着一股甜腻腻的味道。四爷吃了一个汤圆,便抬起头道:“玉儿倒是有心了,竟学了南边元宵的做法,只是这馅儿,到底是用了什么?” 
  “爷是不是觉得吃在嘴里甜甜的,却又有点微苦?”我万分得意地看了他一眼,轻嗅着空气里散开的甜香,心道我可是翻遍了雍王府的厨房,才找到这皇上赏下来的巧克力,哪能这么容易就让你猜出来? 
  “说的倒是,好像还有一股子香味,只是颜色深了些。”看来我亲爱的老公观察得还真是仔细。 
  我拉过他的手,放在嘴边轻轻的婆娑着说:“巧克力是西方的爱情之果,女孩子会亲手做了送给自己最爱的人。因为它的味道就像爱情一样,甜蜜,浓烈,却也会夹杂着淡淡的苦涩。” 
  四爷又低头尝了一个,然后盯着我想了想,问道:“你是从哪里听来的?” 
  我舔了舔他的指尖,低着头道:“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只为了迷住你的心,永远都不要和我分开!” 
  “那你觉得自己成功了吗?”四爷伸出手抬起了我的脸,对着我平静的微笑着。 
  “不知道。其实爱一个人只是自己的一种感觉,即使倾其所有,也不该索取任何回报。就像我爱天上的风,也不能跟风说:‘你停下来,永远抱着我。’我爱路边的花,也不能够苛求她‘你快开吧,只为了我一个人!’我为我的爱付出一分,心里的快乐也会多上一分。即使由于得不到或者被迫分离而痛苦,也会因为曾经的相遇而保留甜蜜的感觉。”不知为何,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给十三说过的话,心里徒然生出几分伤怀。 
  四爷突然一下子抱起了我,把我放在他的腿上,吹熄了桌上的蜡烛。黑暗中,他细微的声音一字不漏的传入了我的耳中:“玉儿,给我生个孩子吧,我想跟你一起看着他长大。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天申,你说好不好?”     
  忽然又想起那个老和尚的预言,我竟吃吃地笑了出来,心里希望这无尽的夜色永远不要结束…             
作者有话要说:《元夕影永冰灯》 
?(清)唐顺之 
正怜火树千春妍,忽见清辉映月阑。 
出海鲛珠犹带水,满堂罗袖欲生寒。 
烛花不碍空中影,晕气疑从月里看。  
为语东风暂相借,来宵还得尽余欢。 
                  此恨绵绵 
  四月乙巳,康师傅再一次作出人事调动,调王掞为兵部尚书,萧永藻为吏部尚书。这二位大人,一个是太子的师傅,一个是八爷的拥趸,看来有了明珠和索额图的前车之鉴,老康同志这踩钢丝的技巧真称得上是炉火纯青了。 
  雍亲王府上,包括戴总管在内的几个老人儿,也被不声不响的放了外任。官虽都不大,但至少是出了京城,总能见些外面的风物。可同朝中的各位大臣,四爷终究还是谨慎的很,除了朝堂上之外,从不私下会面,即使有人来拜访,大多时候也是由下人们打发了了事,倒也怨不得人说他是个冷面冷心的王爷。 
  我以为,应付康熙这样太过聪明的老爹,总是要含蓄内敛些的。像老八那样大张旗鼓的造势,俨然一副太子之位舍我其谁的劲头,称不得贤明,而是昏聩。当初的秦王李世民,礼贤下士功高盖主,虽杀兄逼父,却也做得千古明君。只是以玄烨同学满蒙汉合璧的聪明才智、近半个世纪的各种斗争经验,是决不会让这样富有戏剧性的一幕上演的。 
  其实和八阿哥相比,四爷的性子是太过骄傲冷漠了些,自然在人脉上也落了下风。不过,骄傲冷漠自也有它的好处,至少在他对着我微笑用甜蜜的情话温润我的心田的时候,我用不着去本能的怀疑,他也会对着另外一个人重复着扮演同样的角色…     
  屋角新添的美人塌上,铺着银红色的锦缎蓉簟,透过雨过天青的窗纱,可以望见院子里几朵堪堪凋谢的玉兰花。我把玩着手里的五彩盖钟,心里却在恶搞的想象着让我亲爱的老公顶着八爷那张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人皮面具,笑容可掬的骂人的样子…一不留神,刚到嘴的一口热茶竟全都喷了出来。 
  小乔撂下手里的砚台,急忙过来收拾。我拿过她手中的抹布,一边擦拭着身上的茶渍,一边还在兀自地笑着。小乔收了桌上被喷湿的宣纸,埋怨着道:“格格一早嚷嚷着要写字,让我磨了这许多墨。如今字没写上几个,这纸倒是湿了一沓。” 
  我悻悻的白了她一眼,嗔道:“你这小丫头也忒放肆了吧,我不过洒了几滴茶水,竟能招来你这许多话说?” 
  小乔冲着我吐了吐舌头,却仍是一副戏谑的口气:“早知道格格会洒水,还不如把这些个墨汁一起泼上,等裱好了挂在屋子里也算个摆设。” 
  我“噗哧”一笑,轻戳着她的胳膊道:“小姐,你也太天真了点吧?这随便泼点子墨汁就能当画了?” 
  “那昨天去良妃娘娘那儿,不是挂着好几幅呢?”小乔却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我的天,真是服了她!原来徽音那幅唐代王洽的泼墨山水竟以此种形式入了她的眼。真是初生的牛犊不怕虎,也许在孩子的眼中,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是简单的。 
  “格格,不是我说,这良妃娘娘还真是挺怪的,送什么不好,非要给你这么件白花花的衣裳,跟丧服似的,怎么穿得出去呀?”看来这女人絮叨还真是从小养成的,小乔又把昨天晚上的话题翻了出来。 
  “昨天不是跟你说了,那是西方人的结婚礼服,白色,象征着纯洁与神圣,别一口一个丧服的,难听死了!”回头望了望挂在床里面的那件白缎子的婚纱,领口上的几颗小钻正在幽暗中闪烁着夺目的光芒,质地柔软,手工精美,一看便知是欧洲上流社会的奢侈品,不过,只不过,我应该是没有穿它的机会了… 
  “人家哪个新娘子不是大红的嫁衣,没见过谁穿这样的衣服嫁人!”小乔依旧不情愿的小声嘟囔着,一脸的不屑。 
  “得啦,得啦,这衣服又没碍着你。”我不想再继续纠缠这个她永远也不会理解的问题,站起身道,“这会子太阳也不太足了,咱们到嘉姐姐那儿走走吧。”     
  今年的夏天炎热的有些异常,虽已是七月末的天气,而那透蓝的天空上,火球似的太阳依旧恹恹的照着大地,云彩也好似被烤得化掉了,消失得了无踪迹。整个北京城仿佛烧透了的砖窑一般,灼热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四爷是最怕热的,本想带了全家的人到园子里避暑。可谁成想却在这个时候,伟大英明的康熙皇帝派了他和三阿哥到吉林、黑龙江阅兵。看着他出门时一脸得意的样子,心里着实有些郁闷,不禁暗骂老康如此偏心,这样避暑的美差,竟然只想着他的儿子,真个是亲疏有别呢! 
  正寻思着,已经走到了平安居的门前。小丫头们已经忙不迭的迎了上来,行过礼后告诉我钮钴禄氏正在屋后的院子里乘凉。绕过正房,正看见古藤的长椅上,她一身水绿色的衣裙,微闭着双眼,满脸似睡非睡的娇憨。一旁还放着个同样质地的小矮凳,上面一条湖蓝色的帕子,包着两只碧绿的莲蓬。 
  我随手捡起地上的一片叶子,蹑着脚走了过去,想用叶尖逗弄她小巧的鼻孔,可还没等伸手,椅子上的人却突然睁开了眼睛,不怀好意的望着我咯咯的娇笑着。我被她吓了一跳,身子一摇,脚下的花盆底很不争气的歪向了另外一个方向,幸好小乔这根拐棍来得及时,才扶着我站定了。丢开手中的叶片,懊丧的说:“姐姐什么时候也学会唬人了?” 
  芙嘉忙伸手拉了我一同坐在长椅上道:“人家摘了一下午的莲蓬,才刚睡着,就听见你到了门口的动静,还说我唬你?” 
  我假装把脸一沉,作出一幅要走的样子道:“那姐姐还是继续歇息吧,玉儿告辞了。” 
  “哎!哎!才来了怎么就要走呀?” 芙嘉果然在我的冷漠攻势下沉不住气了。 
  “不走也行,那姐姐有什么留住我的理由啊?”我马上抓住机会做出讨价还价的姿态。 
  “真是怕了你,” 芙嘉一脸又好气又好笑的样子,回手抓起矮凳上用帕子包着的莲蓬,放在我手里道,“早就想着给你留了两个最大的,快拿着吧。” 
  我笑嘻嘻的从她手中接了过来,那两颗大大的莲蓬果然异常饱满,碧绿的皮色光亮而润泽,难怪会有那一句: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心满意足的点了点头,收了莲蓬,抖了抖帕子,想要递还回去。眼角的余光却正好瞥见那上面绣着的一对鸳鸯,头颈交缠,婉转深情,再配上湖蓝色贡缎的地子,真宛若一对情比金坚的鸟儿结伴畅游于恬淡的溪水之间,不由得赞道:“没想到姐姐的绣工如此精湛,这帕子上的两只鸟儿,真像是活了一样呢!” 
  钮钴禄氏却笑而不答,回头望了望院子一角的水池中盛开的莲花,轻轻吟道:“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还记得是去年夏天的狮子园里,看到水面上的一对鸳鸯,我便随口念了这首徐克版的《只羡鸳鸯不羡仙》,没想到她竟记住了。 
  “怎么样,你这学生还过得去吧?”一分神的功夫,芙嘉已经再次转向了我。 
  “何止是过得去,姐姐不仅聪明伶俐,智慧超群,而且还心灵手巧,善解人意,堪称淑女典范!小女子甘拜下风。”我抱拳拱手,把脑子里记得住的溢美之词全都抖落了出来。 
  “你这哪里是夸人,也不怕这些个大帽子把我给压着了?” 钮钴禄氏嗔怪了看了我一眼,“再说,哪里就有你说的这么好?”  
  我赶忙辩道:“姐姐就别谦虚了,这诗词,你是一学就会。可要让玉儿学这绣工,恐怕这辈子都没指望呢?” 
  “瞧你说的,这也不值什么,不过陪的是个功夫。你若喜欢,就拿了去吧。”说着,她竟把那手帕递回了我的手里。 
  “这不大好吧?”我往回缩了缩手,记得刚才好像还看到帕子的一角似还绣着名字,“姐姐可是绣了闺名在上面的。” 
  芙嘉的脸“腾”的红了起来,扭捏了半晌才低声道:“那是四爷的名讳,不过是绣着玩的。” 
  我强忍着把一声惊呼咽了回去,展开那帕子仔细查看,却是一个弯弯曲曲的满文符号。记得以前在四爷的书房里也曾见过他的满文名字,只是并不记得。如今再见着这天书一般的文字,它认得我,我却不认得它呢。 
  正想着把帕子交还给她,一个人影却从回廊上转了过来,李氏不阴不阳的调子也随即传进了耳朵:“安亲王府的老福晋派了人来请咱们一块去赏花,福晋让我来叫你们呢。” 
  钮钴禄氏飞快的把帕子塞进了我的袖笼里,站起身道:“是吗,真是有劳李姐姐了。”     
  几缕残阳从层层叠叠的枝叶间透射下来,在她的身上和地上印满铜钱大小的粼粼光斑,我忽然觉得眼前一片亮闪闪的,似乎什么也看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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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女人天生的攀比心理在作怪,自从见识了钮钴禄氏的绣品之后,我忽然生出了想要练习刺绣的想法。信心百倍的寻了各种花样回来,本以为自己能过上一段闺阁淑女的日子,可当那粗大的针脚杂乱的颜色从手中出现的时候,我仅存的一点耐心也终于快要碎裂成一地的鸡毛了。 
  小乔站在一旁,一边打着扇,一边又是摇头又是叹气的,搞得我的心绪更加的烦乱起来,闷声喝道:“干嘛这么唉声叹气的,我又没非让你在这看着!” 
  “我是可惜了这些针线布匹,竟然就这么被白白糟蹋了!浪费呀!浪费!”她竟然还一副悲天悯人的口气。 
  我气的想要争辩,可看了看手里所谓的绣品,便如同泻了气的皮球一般又跌回了椅子里,脑子里郁闷的想着,当初上小学的时候不是还参加刺绣小组来着,怎么这技术就如此不济呢? 
  小乔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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