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我心喜-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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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泛着膻味的鸡屁股,这鸡屁股我也不是没吃过,但是清蒸的是要很爱鸡屁股的人才敢吃的,要不然那味道……
邵逸烟夹了一个鸡屁股一口咬下去,小鼻子颤了下,皱着眉苦着脸道:“这七里香味道真重……”
瞪着假装没事吃着别的菜的麻烦鬼陈郁溪心中着脑,我总不能叫小二来换菜是因为这里有个脑残点错菜了吧。
后来,那盘七里香没人动,只有一块留下邵逸烟的牙口咬痕,呜呜~我的五十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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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真.英雄救美 。。。
酒足饭饱后,我算着自己的小金库因为这顿饭会损失多少,虽然已有花大钱的心理准备,但真要付出这些钱我还是很肉痛的。邵逸烟从进入开元后就像个乡巴佬似地东张西望,不时拉着我发出惊叹声,到现在吃完一顿饭后好像还没适应这城市的繁华,坐在椅子上饶富兴味地观察饭馆里的人群。沈郁溪吃完后就一副吃饱了该睡了的样子,懒懒地用手撑着脸不想动,眼睛半闭,在我看向他时发出一个长长的呵欠。
“映喜,等下我们吃完后要去那儿?我第一次出远门,我想去逛逛。”邵逸烟观察完人群,等着我把钱数完抬起头时,兴奋地对我说。
邵逸烟永远一副小孩儿心性,来到新环境后总想要探险,现在他对这个从未接触过的繁华城市产生高度的兴趣,刚刚吃饭时就看到他总竖着耳朵偷听隔壁桌的谈话,所以抢菜总是抢不赢专心吃饭的沈郁溪。
“我不想动……我对逛街没有兴趣,哈啊~~”沈郁溪懒洋洋地说,还顺带打了个呵欠,眼角因紧闭泌出泪水。
邵逸烟瞪了他一眼,“没有人问你的意见,我和映喜去就好。”
经过几日的相处,我发现邵逸烟和沈郁溪好像有点不对盘,沈郁溪太没干劲又老爱泼邵逸烟冷水,每每惹得邵逸烟炸毛,他们俩好像斗嘴斗上了瘾,对话总有点针锋相对的意思。
我拨了拨我的小算盘,来到开元后预计还有二十天会到寻扬,目前时间上还算宽裕,应该够留个一两天在开元。
我对沈郁溪道:“留你一个人待着我不放心,你也必须跟我们去。”
“我又不是小孩子,我能自己待着。”沈郁溪抗议。
“小孩子还比你让我放心。”横了他一眼,我拍板定案。
开元的街道上,比起我刚穿来的那个小镇,人多了不止一两倍,路面是经过规划的棋盘式方格,铺的是干净的地砖,道路两旁有成排的行道树和排水沟,秩序井然。路上来来往往的人们高声谈笑,较热闹的道路两旁有着一排排拥挤的摊贩,贩卖着各式南北小吃、古玩、玉器、首饰,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我看着一位少夫正安抚的吵着要吃糖胡芦的女儿,不禁心有戚戚焉,自来到城中虹桥附近的小吃街后,沈郁溪就一反平常心不在焉的神态,吵着嚷着要吃东西,绿豆汤要吃,糖油果子要吃,甘草冰雪凉水要吃,麻香豆沙团子要吃,天知道他哪来的肚子,要不是钱在我手上我看他定要挨个吃遍。
虹桥这儿因是水陆交通的交会处,船只在这儿上货卸货,前来等待下船归来的游客的人也多,是开元最热闹的地方之一,在结帐时掌柜的听我们口音是外地人,便大力推荐我们来这儿逛集市,但我现在后悔了,这里摩肩擦踵的,虽没到现代夜市那般拥挤,但也没办法悠闲逛街。
好不容易我们三人挤到桥上稍事休息,沈郁溪皱着眉看着他的糖葫芦被挤掉一个,邵逸烟倒是仍兴致高昂,汹涌的人潮丝毫不影响他的玩性,刚刚在挤过小吃街时我总要看着它们两个,沈郁溪会被小吃摊吸去,而吸引邵逸烟的就是各种古里古怪的东西了,我非常坚定的拒绝了邵逸烟一生一次的请求要买个会带来好运的壶,现在他趴在桥边看着那个口沫横飞的骗子似乎仍对那壶念念不忘。
我双手抓着木头做的扶手,扶手因为经过众人的摩擦变的光滑,我细细地摸过感受这历史的纹路,我的身后是做着古装打扮的古人穿梭而去,桥旁是古色古香的街道,一切都在提醒我穿越的事实,但我看着天空,古代和现代并没有什么改变,天气好的时候,就像现在,蓝得发亮。
我有时不说话的时候,总会陷入自己的思考,以为再睁开眼我会以为这是个梦,但不管我睁眼几次,我仍然在这里,虽然我穿着古装,模仿古人说话,但我的心从未改变,它在叫嚣着我不属于这里,而在现在,这个热闹的城市里,我感觉孤独。
“映喜!”邵逸烟叫我,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他指着街道中央,人群间出现骚动,围成一圈的人墙中,我看到熟面孔,是李越和他身边穿红衣的小公子。
李越和小公子护住一个满脸惊恐,怯生生地柔弱白衣公子,一个一脸□样,穿着华贵的女子带着手下团团围住他们。
邵逸烟焦急地掂脚看着,上半身前倾着伸出桥边,他转过头语气急促,“映喜,那不是李大姐吗?我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我抿着唇,心里出现个声音叫我不要管闲事,李越他们是武林人士,一定不会有麻烦的,这个念头闪过一下就被我压下了,我点点头说:“好,我们过去看看。”
拉着根本没在注意骚动的陈郁溪,我们赶到人墙外围,吃力地钻进人群中,我发出声音请大家让让,他们不满地挪动了几吋,有些人因我们插队发出不满的斥声。
我看向李越他们,“你们在这大街上欺侮一个娇小的柔弱公子,算什么女人!?”红衣公子对华衣女子怒目而视,双拳因愤怒而握紧,肩膀微微抖动。
华衣女子鼻子哼了一口气,一脸高傲地摆手:“去去去,你个小公子别学人家英雄救美,这是我方家的事儿,我劝你不想惹麻烦的话还是赶紧走吧。”
李越抱拳一揖,嘴角带着有些轻浮地笑容:“这位小姐,你何苦这样为难这样一个小美人呢?咱们女人不是应该惜花的吗?”虽然说着这样不庄重的话,我却看到李越悄悄地用身子护住白衣公子。
华衣女子冷笑道:“我就是惜花才把他给宠得无法无天,他是我在倌馆买下的人,他却给我说什么卖艺不卖身,我呸,就一个小倌装什么纯洁,身子早不知给多少人碰过了,我买他不过是看他的脸还有几分姿色,给三分颜色就开上染房了啊?竟然还敢给我逃走!这小子我早就买下了,是我的家务事,你们这些外地人别多管闲事。”
红衣公子厉声喝道:“师妹,别多跟他废话了,像他这种把男人当草芥的贱女人人人得而诛之!”
说完,红衣公子一个箭步,抽出缠于腰上的软剑攻向华衣女子,华衣女子身旁的护卫立刻涌上来保护主子,华衣女子脸上出现一丝慌乱,但很快就镇定下来,大吼道:“给我打,给我往死里打,打得好的主子有赏。”
四个护卫站成四角虎视眈眈地盯着红衣公子,红衣公子冷笑道:“就你们几个护院的打手,小爷我还不看在眼里。”他身型暴起,矫若游龙,红色身影一闪就到了一个护卫跟前,那护卫急急忙忙拿大刀劈下,红衣公子轻松地侧身躲过,就着护卫攻击的势头,闪到他的背后,倒转刀柄敲晕了那护卫,而这一连串过程那护卫连甚至没来得及吭一声就瘫软倒地。
剩下的三个护卫面面相觑,脸色凝重,他们绕着红衣公子踩着方位,其中一人叫嚣道:“兀那小公子,你再不让开可别怪我们刀剑无眼,到时伤到你的小脸蛋别哭着叫爹啊!”
红衣公子背对他们,听罢不屑道:“就你们那点三脚猫功夫要伤到我,再修炼上一百年吧。”
护卫们闻言脸上出现怒气,突然一起向那红衣公子进攻,红衣公子仍是保持背对他们的姿态,只是眉抬了一下,在护卫们快攻到红衣公子身后之时,他退后一步转过身变软刀为软鞭,大面积一把扫过三个护卫,三个护卫好似被一股看不见的气劲震飞,身上迅速地多了几条血痕,倒在地上微微地抽搐,红衣公子收剑缠回腰上,冷冷地看向华衣女子。
华衣女子脸色发黑,大踏步地走向白衣公子,怒道:“小贱人,还不过来,今天为了你出了个大丑,回去看我不好好罚你!”
白衣公子瑟缩地更躲进李越背后的阴影,颤抖着紧抓着李越,李越收起他不正经的神情,收扇阻挡华衣女子,“小姐莫欺人太甚,这位公子很明显不想跟你走,请别再逼他,他的卖身钱多少我来出就是了。”
华衣女子大怒,“你算哪根葱,这小子多少钱我还不看在眼里,你们今天害我在这大街上下不了台,我们开元方家谁不知道我的名号,我不会轻易放过你们的。”
李越缓缓地从腰上拿出一块玉佩,在华衣女子眼前晃了下淡淡说道:“不知这玉佩能不能赎回这小公子呢?”
华衣女子冷笑,“什么破玉佩,小姐我见多了,别想拿这唬我……”忽然脸色一变,脸上阴晴不定,厉声喝斥地上东倒西歪的护卫起来,转身粗鲁地拨开人群,大步流星地走了。
我在被他推开的人群中,脚步有些不稳,邵逸烟扶住我,好不容易稳住身形后,围观群众爆出了掌声,我看着人群中的李越和红衣公子,突然意识到这才是真.英雄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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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本本之谜 。。。
围观群众见没戏看了渐渐散开。
红衣公子一脸不耐烦地走回李越身边,李越正安抚着白衣公子,红衣公子皱眉道:“你快点打发他走,我们还要回去大师姐那里。”
李越回道:“所谓送佛送到西,我们走后他能不能自保还是个问题,好歹我们救他一场,要是我们离开后他再被那恶人抓走那我们不是白救了?”
红衣公子敛眉不屑道:“像他这么弱的男人有什么必要继续照顾他?我刚要不是看不惯那女人颐指气使的样子我才不会理这个只会哭哭啼啼的男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要不是自己弱哪能被那女人抓住。”说完就走到一旁等待,似乎连跟那白衣公子同在一处都不愿意。
白衣公子闻言低头羞愧不语,眼角隐隐有了泪光,李越叹口气安慰似地拍了拍白衣公子道:“我师弟说话直言直语惯了,你别在意,他总认为男儿当自强,却忽略了世上有很多身不由己的人。”
我还站在一旁看着他们,犹豫要不要上前打声招呼,沈郁溪站我身后拉了我的衣服,“喂,我累了。”
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已是夕阳西下,阳光把路上的人的影子拉的特别长,李越和红衣公子他们还在与白衣公子交谈,邵逸烟向着他们那方大有上去攀谈的势头,沈郁溪的糖葫芦早已吃完,垂着脑袋蹲在地上拿竹签划着玩。
我的手抬起又放下,想说的话在舌尖转了好几转,最后咽下肚,不想让李越发现我,拉了邵逸烟和沈郁溪就走,既然事情已经圆满结束,就不需要我出场了吧。我认识的江湖与现实的江湖,我想,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回到客栈后,洗完澡趴在桌上沉思,想着武林大会,想着李越,想着想着头都乱了,当初刚决定要闯荡江湖的兴奋渐渐消失后,只剩下茫然,我所谓的闯荡江湖是要认识很多名人吗?像李越那样?是要做厉害的事一举成名?在江湖上闯出名气?还是我只是来瞧瞧看看所谓的武侠小说的江湖?
今天没有邵逸烟和沈郁溪来打扰我,是因为我换回女装后就和他们分开住了,一个人住,本来狭小的房间也变空旷了,我推开窗户,窗下仍是熙熙攘攘的人群,没有因入夜后减少,街边亮着一盏一盏的红灯笼,连绵到远处,整个开元被红色的光覆盖着,但街角深处仍是深邃的黑,与现代的灯火通明的夜景大不相同。
“映喜映喜!你看这个,大发现啊!”邵逸烟喳喳呼呼地撞开我的门闯了进来,拿着个本子手舞足蹈地挥舞。
这邵逸烟性子还真是闲不下来,连带着我也要陪他折腾,我推他到桌边让他坐了下来,再去把门掩实,给他倒了杯茶要他慢慢说。
邵逸烟一把把我倒的茶推开,洒出了些许茶水,把他手上的本子塞给我看,大声道:“现在不是喝茶的时候,我发现的可是千古奇事,这本书可是预言书啊。”
他拿了那本子翻给我看。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少年,他叫邵逸烟,他从小爹爹不疼,姥姥不爱,孤苦伶仃地过着孤单的生活,他很孤单很孤单,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个朋友,有一天,他在路上扶了一把一个跌倒的老婆婆,这个老婆婆摸了摸他的头说声谢谢,少年第一次感受到温暖,来自一个陌生人的温暖竟然只因为他微不足道的举手之劳!少年发誓有生之年他要尽可能的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他打听到世上帮助人最多的就是大侠,因为大侠帮助的人多,有了名气,所以更多人来寻求帮助,少年心想,他一定要当大侠,经过他勤练武功,闯荡江湖,做了几件有名的事后,他终于变成大侠了,在接受武林协会颁奖时,他说:“我要感谢我父母,还要感谢村里的人,最重要是要感谢所有我帮助过的人,因为要感谢的人太多了,所以就感谢天吧。”大家感动了,从此这位大侠在江湖武林乃至史册上,大家都会记得有这么一位大侠。”
我读完后颤抖了,邵逸烟感动了,他举起手用衣袖擦去眼角的泪,“我从来没想过我的故事会这么感人,我一定要好好背这句台词,以后接受颁奖才不会忘词。”
我看着他,脑中叮一声一个灯泡亮起来,这……该不会是意若思书吧,这么不靠谱的事我怎么也不觉得这是未来,而且这种语言水平也不像是预言书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