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谕之夜-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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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动作片大导演?他怎么知道我的?”“他是你的书迷。很显然读过你所有的书,喜欢《白板》的电影。”“我想我很荣幸。可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是我?我来编剧?”“别担心,希德。我会打电话跟他们说不的。”“先让我考虑几天吧,我把书读一遍,看看是怎么回事。也许我会有不错的创意。”“行,你是老板。我会告诉他们你正在考虑,没有答应,不过你想在决定之前好好考虑一下。”“我想我家里肯定就有一本。初中的时候买的平装本。我现在就开始看,过一两天给你电话。”
那本平装本在1961年的定价是三十五美分,收入威尔斯的两部早期作品,《时间机器》和《世界大战》。《时间机器》不到一百页,不到一个小时就看完了,我发现它很令人失望——一部粗糙拙劣的书,社会评论掩藏在冒险故事之下,两样都搞得不尴不尬。看来不太可能有人会想要一个忠实于原著的剧本。那个版本已经被拍过了。如果那个叫波比·亨特的家伙像他声称的那样熟悉我的作品的话,那么就意味着他是想让我以不同的套路来改编故事,跳出原书的框架,找到一种新的方式来诠释书里的概念。如果不是这样,他何必叫我干呢?比我有经验的职业编剧何止成百上千。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把威尔斯的小说改编成差强人意的剧本——我想,应该是像我小时候看过的罗得·泰勒和伊伏特·米缪克斯主演的那样的电影,只是加上了更多的炫目特技。如果书里有什么吸引我的话,那就是作为小说基础的幻想,时空旅行的概念本身。可是我觉得威尔斯不知怎么把这个也搞错了。他把主人公送到未来,可是我越想越觉得我们中大多数人都更愿意去到过去。特劳斯讲的他小舅子和三维视镜的故事就很好地显示了死去的人们对我们影响有多大。如果可以选择在时间中前进还是后退的话,我是不会犹豫的。
《神谕之夜》9(1)
比起去到那些还没出生的人中间,我会更乐意去到那些不再活着的人中间。既然有那么多历史之谜没有解开,我们怎么能不对世界曾经是什么样子感到好奇呢?比如说,苏格拉底时代的雅典,杰斐逊时期的弗吉尼亚。或者,像特劳斯的小舅子一样,我们怎么能抵挡住与我们失去的人重逢的诱惑呢?比如,到他们初次相见的那一天去看你的父母,或者和还是小孩的祖父祖母交谈。难道会有人愿意拒绝这样的机会,而向那不可预料又无法理解的未来投去一瞥吗?《神谕之夜》中的勒缪尔·弗拉格看到了未来,未来毁灭了他。我们不想知道我们什么时候会死去,或者我们爱的人什么时候会背叛我们。但我们很想了解死去的人在死去之前的事,去亲近他们,像和活着的人一样。我知道威尔斯需要把他的人送到未来,以便阐述英国阶层体制的不公正之处。在未来条件下,这种不公正可以被夸大到具有毁灭性的地步。可是即便承认他有权利这么写,这本书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一个十九世纪末在英国生活的人能发明时间机器,那么据此推理,未来社会的人也能做同样的事情。如果自己做不到,也可以在时空旅行者的帮助下做到。如果未来时代的人们可以在时间中来去自由,那么过去和将来的时代里都将充满不属于他们时代的过客。最后,所有的时代都不可能幸免,充塞着其他时代来的闯入者和观光客。而一旦来自未来的人们开始影响过去的事件,来自过去的人们开始影响将来的时间,那么时间的本质将会改变。时间将不再是持续谨慎而有规律的单向运动,而将被揉成一团无边无序的混沌。总而言之,一旦有人开始在时间中旅行,那么我们知道的时间概念将被摧毁。当然,五千美元是一大笔钱,我不能被一些逻辑缺陷难倒。我放下书在寓所里踱起步来。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查看书架上的书名,掀开窗帘看下面湿漉漉的街道,几个小时里一无所得。七点钟的时候,我走进厨房开始准备晚饭,这样格蕾丝从曼哈顿回来刚好能吃上。一个蘑菇煎蛋卷、一份青蔬色拉、水煮土豆和西兰花。我的厨艺有限,不过我曾当过短期厨师,有把简单的饭菜做得可口诱人的本事。第一件事是去土豆皮,当我往一个棕色纸袋里削土豆皮的时候,故事的情节出来了。这只是一个开始,还有粗糙边角需要修理和许多细节需要添加。但我对它很满意。不是因为我觉得它不错,而是因为我想到波比·亨特可能会喜欢——他的意见才有用。要有两个时空旅行者,我决定,一个来自过去的男人和一个来自未来的女人。影片将分别拍摄过去和未来两个世界,直到他们登上旅程。在影片的三分之一处,他们将在现在相会。我还不知道他们叫什么,不过暂时将他们叫成杰克和吉尔。杰克近似于威尔斯原著中的主人公——不过是美国人,不是英国人。那是在1895年,他生活在得克萨斯的一个牧场上,28岁,是已故畜牧业大亨的儿子。独立而富裕的他无意接手父亲的生意,把它留给母亲和姐姐去经营,自己则投身于科学研究和实验中。经过两年不懈的努力和许多失败,他终于造出一台时间飞行器。他开始了第一次旅行。不是像威尔斯书中的主人公那样去到几万年后的未来,而只是六十八年后,在1963年11月末一个晴冷的日子里,他爬出了他那亮闪闪的机器。吉尔生活在二十二世纪中叶。那时的人们已经掌握了时空旅行的技术,但很少付诸实践。他们对其应用做出了严格的限制。考虑到可能带来的混乱和灾难,政府只允许每个人在他的有生之年进行一次时空旅行。这么做不是为了领略亲睹历史的快乐,而是作为一种进入成年的仪式,在你二十岁的时候举行。一场庆祝会将为你召开,当夜你将被送入过去,去周游世界一年,观察祖先们的生活。从你出生之前的二百年,也就是上溯大约七代开始,一路回游到现在。旅行的目的是为了教会你谦卑、同情和对同胞的宽容。你将在旅途中遇到成千上万的祖先,人生的各种可能将在你面前展开,基因彩票中的每个数字都将翻出。旅行者将明白自己出自于各种无穷矛盾的组合,在他的先人中,有乞丐和傻瓜、圣人和英雄、瘸子和美女、善人和凶犯、无神论者和小偷。在这么短时间里目睹这样多的人生百态,你将对自己和世界都有新的理解。你把自己看做某种比自己伟大的事物的一部分,看做一个鲜明的个体,一个有着无可替代的将来的空前的生灵。你将最终理解,你是唯一对塑造自己负责的人。整个旅程中你必须遵守一些规则。你不能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不能干扰任何人的行动;不能让任何人进入你的机器。破坏这些规定,你将被驱逐到自己的时代之外,流放终生。吉尔的故事在她二十岁生日那天早晨开始。庆祝会结束后,她向父母朋友道别,把自己扣牢固定在政府发放的时空穿梭机里。她带了一份长长的单子,都是她将在旅途中遇到的先人档案。控制面板上的刻度设定在1963年11月20日,她出生整整两百年前。她最后研究了一遍名单,把它塞入口袋,启动了发动机。朋友家人挥泪送别,十秒钟后,机器消失,吉尔上路了。杰克的机器落在达拉斯郊外的一个草坪上,那是11月27日,肯尼迪总统遇刺后的第五天,奥斯瓦尔德已经死了,被杰克·罗比击毙在市政厅的地下通道里。在他到达后的六小时里,杰克读到的报纸,听到的广播和看到的电视足够让他明白自己正处在一场国家悲剧中。他自己曾经历过一次总统遇刺事件(加菲尔德,1881),并对由此造成的创伤和混乱保留着痛苦的回忆。他苦苦思索了几天,进退两难,想知道自己是否有权利去改变史实。最后他认定他有。他要为国家利益而采取行动。他将竭尽全力保住肯尼迪的性命。他回到草坪上的时空穿梭机里,把罗盘指针拨到了11月20日,倒退到七天前。当他从飞行器的驾驶座上爬出来时,发现离自己站立的地方不到十英尺处,停着另外一辆时空穿梭机——比他自己那台更酷的二十二世纪版本。吉尔走出来,有点眩晕,衣衫凌乱。当她看到杰克站在那里,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的时候,她伸手到口袋里拿出了那一串名单。对不起,她问道,我想知道你是否能告诉我到哪里可以找到一个名叫利·哈维·奥斯瓦尔德的人?到了这里我就没有继续设想细节。我知道杰克和吉尔会相爱(毕竟,这是好莱坞),而杰克会最终说服她帮助他阻止奥斯瓦尔德刺杀肯尼迪——即便代价是她将成为一个被驱逐的人,无法回到自己的时代。他们将在22日早晨在奥斯瓦尔德带着来福枪进入得克萨斯学校图书存放处时伏击他,将他捆起来,扣押上几小时。可是,尽管他们的种种努力,一切却没有改变。肯尼迪还是被枪击而死,而美国历史连一个逗号都没有改变。奥斯瓦尔德,那个自称凶手的替罪羊,说的是实话。不管他有没有开枪,他都不是参与阴谋的唯一枪手。因为吉尔现在不能回家了,而杰克爱她,不能忍受丢下她的想法,他选择和她留在了1963年。在电影的最后一幕,他们毁坏了时空穿梭机,把它们埋在草坪下。然后,太阳在他们身后升起,他们一起走进了11月23日的早晨。两个年轻人抛弃了各自的过去,共同去面对将来。当然,这完全是垃圾,最低级的幻想破烂,但我觉得它有可能成为一部电影,而我想做的只是,写点符合他们想要的套路的东西出来。这与其说是糟蹋,还不如说是一种财政举措。我不假思索地就想要接受写作的聘请,以便能凑齐急需的一大笔钱。这是一个不太顺的日子。从我无法推进手头的故事开始,接着是张生纸店的歇业,再接下来是午饭时报纸上那条可怕的新闻。即便不为别的,考虑《时间机器》的事也在不知觉中转移了我的注意力。格蕾丝八点半进门时,我精神好多了。桌子已摆好,白葡萄酒在冰箱里冰着,煎蛋卷也可以下锅了。我等她让她有点吃惊,我想。但她没说什么。她看上去很疲惫,挂着黑眼圈,动作有点迟滞。我为她脱掉外套,马上把她领进厨房,在桌边坐下。“吃。”我说。“你肯定饿坏了。”我把几片面包和一碟色拉放在她面前,走到烤箱边去做煎蛋卷。她赞美我做得好吃,但除此之外,整顿饭的过程中就没有说过别的什么。我很高兴看到她的胃口又恢复了,可同时又发现她和平常比起来有点心不在焉。我对她讲起出门买透明胶带的事和张生纸店神秘歇业的事,她几乎不在听。我很想告诉她人家想请我写剧本的事,可又觉得不是时候。也许晚饭后吧,我想。接着我站起来准备收拾桌子,这时她仰脸望着我说:“我想我怀孕了。希德。”她的话脱口而出,如此突然,除了坐回椅子里,我不知道做什么好。“从我上次来月经快六个星期了,你知道我很准的,昨天我又吐了,你说还能是什么?”“你听起来好像不大高兴。”我终于开口。“我不清楚自己的感觉。我们总说要孩子,可现在真不是时候。”“不一定。如果检查结果是阳性,我们可以想办法的。别人都这么做,我们也不笨。格蕾丝,我们会有办法的。”“房子太小,我们又没有钱,我还有三四个月不能工作。要是你像以前那样,这些还不成问题,可现在你不行。”“我不是让你怀孕了吗?谁说我不行?至少我的管道系统还是好的,不是吗?”格蕾丝笑起来,“当然,你还能投票选举呢。”“当然我行。”“一码事归一码事。我们比从前大不一样了。”“你可不要来真的。”“你说什么?”“人流,你不是在想做掉吧?”
《神谕之夜》9(2)
“我不知道,那太可怕了。可是我们最好还是晚点再要孩子。”“结了婚的人不会杀死自己的孩子的,在他们彼此相爱的时候不会的。”“别说得这么可怕,希德,我不喜欢。”“昨天晚上你说,‘继续爱我,一切都会好起来。’这是我努力在做的。爱你,照顾你。”“这不是爱的问题。这是我们怎么做才好的问题。”“你已经知道了,是吗?”“知道什么?”“知道你怀孕了。你不是猜想自己怀孕了,而是已经知道自己怀孕了。你什么时候做的检查?”从我认识她以来第一次,她在说话时背过脸去——无法面对我,对着墙说话。我捉住她说谎,她太窘了。“星期六早上。”她说,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比耳语大不了多少。“那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不能。”“不能?”“我很受打击,不想接受这个事实,我需要时间来消化它。我很难过,希德,我真的很难过。”我们又谈了两个小时,最后我消除了她的抵抗情绪,不停地劝解直到她屈服,答应留着孩子。这也许是我们一起经历过的最艰难的斗争。从任何实际的角度考虑,她的犹豫都是对的,但她的疑虑中的理性似乎触发了我心里一种病态的非理性的恐惧。我用非常情绪化又毫无意义的话语不停地辩驳。说到钱的问题时,我提到了剧本和我正在蓝色笔记本上勾画的那个故事,却忽略不提这第一件事才只是个试探性的询问,将来做的希望很渺茫,而第二件事已经停工了。如果两件事都不来钱,我说,我可以去随便哪个美国写作培训班教书,如果那也不成,我还可以回去教高中历史。说这些的时候,我很清楚我还没有足够的体力来应付一个正式的工作。换句话说,我对她撒谎了。我唯一的目的是想打消她堕胎的念头,为了赢这场辩论,我愿意纵容自己撒任何谎。可这是为什么呢。即便在我喋喋不休地辩解,词锋咄咄地轰炸她,逐条摧毁她那些平静而十分合理的意见时,我也奇怪自己为什么如此来劲。在心底,我根本不能确定我是否准备好了做父亲,我知道格蕾丝的坚持是对的。现在还不是时候,不到我完全康复那天我们不应该去想要孩子。几个月过去后,我才明白那晚我争的是什么。从遇见她起,我就很恐惧会失去她。结婚前,我已失去过一次。病倒变成半残废后,我渐渐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