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三思-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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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印先时一楞,然后便大笑。
“打什么打?那兔肉是俺从山下的农户家偷来的罢。”说着便站起身来,抹了抹嘴上的油。“俺也觉得没吃饱,不如咱们再去偷两只来?”
我已经没话可说得出来了。
出家人哪,竟然用偷的?
不戒荦腥也就罢了,竟然还偷?
杏儿在一旁亦受不了了,突然咯咯的笑出声来,小小的猫身不住颤抖。
宝印听到杏儿娇笑,突然像定了身般,眼直楞楞的看着杏儿,嘴里自语道:“听这声音,清脆中带着娇媚,只一声便听得俺骨头都要酥了,若是化成人形……绝世大美女!一定是个绝世大美女~!”
天!
居然还是个好色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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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里,出现的人物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敢爱敢恨,且对三思的影响很大。确切的说,在后来,对三思求道的方向有着很大的影响。
你们都已经对我准备好对付的法子了,偶可是很怕的。偶,偶,偶,偶一定会把头盔铠甲换成世上最好的说……
另外,请看官们打分时一定要说上一句话啊这样才算分。春水求分也是想文文早日上榜,这样大家看文会方便些。
在这里,要说的灵异故事是书友青水云天提供的,据说,是她同事的父母亲眼所见,因此,极有可性度。
同事家住在山区的村子里,是那种还存在着原始森林的偏远山区。他说,村子里有一个大柴垛,不知什么时候堆在那的,大大的一堆,怎么用好像都用不完。村里的老人说,这样的柴垛都要灵怪居住是不能毁的。后来,文革期间,上山下乡的知青要破四旧,有三个红卫兵不顾村民的阻拦 ,动手拆了柴垛子,拆的时候,村民都在围观,看到有不少狐狸、黄鼠狼,蛇呀什么的从柴垛子里跑了出来,这些在当地都是被 看作是灵物的。后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这三个知青就先后出了意外事故全部都死了。
世人都说报应报应,我想,这故事和我听到过的某个,有些相同之处罢。都是报应之事。世间本是有因便有果,只不过他们拆柴垛子种下了因,然后在命里以命报了果罢了。也许世人便是这样,有些事情,总是不能虚心接受别人意见而导致后果的不好罢。
明晚,我把我听来的那个同事院子里的故事说来,也与大家同娱一下。
春水于零六年一月七日夜零时四十四分
第二十一章 美人之地
我在杏儿的鄙视下,还是和宝印一起去偷了回兔子。
说是偷,宝印却是留了三两银子在兔笼里,因此也不算得偷。宝印自己摸着光头笑道:丫的,这偷,真个是听起来心里爽乎些个。以前俺看园子,也这般混了摊小混混去偷吃,有钱了便再还上。哈哈。
吃完兔,喝完酒,天已经是大亮。阳光浮在微薄的雾气里,倒也有了些暖洋洋的势头。
从宝印嘴里得知我这神行千里咒竟是已经远离幽国到了宋国疆内,离那宋都只有二百多里路遥。我带了杏儿欲自行离去,那宝印自己开口道:“小兄弟,你既然才出山,没得个去处,不如跟和尚做个伴一块上路罢。”一双眼却只巴巴的看着杏儿。
杏儿有些恼,口吐人言凶巴巴的道:“三思,莫理这疯和尚,疯颠颠的,为人也不正经,我们走我们的罢。”
我想也是,这宝印虽个性直套,大大咧咧,但毕竟只得一面之缘,且现在自己身堕妖道,已非从前的青古、从前的伍三思,与这宝印同行,也得时时防着他会不会背后施暗手,若不是,也怕自己这妖的身份到时遇到正道中人时或会拖累他。更何况,自己要办的这事,是断断不能让他人知晓的。若是知道爹是魔……
当下抱了拳道句有缘自会再见,便想携了杏儿离去。不想那宝印竟是死缠得很,面不红气不喘的道:“小兄弟既然不与俺一路,俺也不强人所难。不过,和尚俺也无明定去处,倒不如和尚俺跟你们一块去罢。”
气定神闲的说完,不理我与杏儿目瞪口呆,自顾自的拖了我们下山往南下奔宋都而去。
我见此,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在心里寻思了:到时找个机会甩开了他罢。便随了他大步流星赶路。
这宝印身材极是魁梧高大,一步跨出有两米约长,午时亦是在茶肆里吃上两斤牛肉喝了三斤白酒,便又急着赶路,直让我心里叫苦连连,倒是杏儿悠闲,趴在我肩头,不住在我心底碎念:三思,我们这般,真是逃出来了么?若是你不见了,你爹会不会……三思,这事好像做梦般,你爹会不会马上就会追来把咱们带回去?一想到这个,我便害怕得紧。三思,你怕不怕?三思,你可真聪明,在那般恐怖的魔物面前,竟知道装成失忆带我逃出来。三思,这和尚说那日里血雨腥风,横空生魔,不定指的就是你爹。我有三百多年的道行啦,只听说过魔,但像我们这般大多的精怪却是从未遇见过的,精怪传闻里也是说那魔是极少极少出现的。想不到我竟能亲身遇上,可是,我却是后悔得很,真想把尘世倒回去,让我不会遇上他罢。三思,你是不是也这般做想?三思,喂,你怎么了?三思?三思?你是不是病了?怎么脸色这般难看?
我已经被杏儿的突然唠叨烦得为胜其烦,恨不得把心给剜出来好听不到她唠叨。
想不到,真真是想不到,杏儿真身竟是这般话多,真像是黄婆婆的裹脚布般,又臭又长。
杏儿见得,只吃吃的笑起来。又怕那和尚听见她笑声发痴,只好努力掩低了,笑得颇是吃力。
笑笑笑,笑死你罢。
我突然想起那日,我用天眼看杏儿真身时却被她先发制人幻化成白骨精宽衣露胸来个飞吻这招给摆了一道,戏耍了一番。
灵力只得四成,还是被她那般耍着玩,可见杏儿其实是个很厉害的妖。可她却和自己一样,在爹面前绝望惧怕得发抖,每日里几乎只会说出求饶的话来。玩弄我于指间的杏儿也怕那样的爹,那个堕入魔道,修成真魔的爹。
师父,你说过,成魔也许与本身执念及修为高低有着极大关系。难道说,爹正是修为太高,才这般入魔容易?可是,为什么我总觉得,爹变成魔,还有其他更重要的理由?
爹,你为什么会入魔?
爹,你为什么那样对三思?
为何要对三思做那样不堪的事情?
爹……
“三思,三思~!”
心里突然传来杏儿的叫声,声音甚是焦急。我浑身一抖,回过神来。
杏儿正睁大了杏眼担心的看着我。我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竟是寒冷无比,止不住的发抖。
“三思,你刚才怎么了?”
“没什么,”我摇摇头表示自己无事。“只是,想起从前一些事来。”
“三思,你一直想知道九王爷他们怎么了是不是?你心里……是不是……不能原谅你爹那晚对你……”
“杏儿,你别说了!我只是……只是在想九王爷……他们怎么了。”我心里一惊,赶紧出声喝止杏儿。
那一晚,那一晚……
那一晚,就像条毒蛇一样死死缠着我的心让我不能呼吸!
那一晚,我真想只当成一个梦?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三思,有些事,我现在不能告诉你。等时机到了,我定会把全部都说与你听。三思,我……”
“你们太慢啦。看这身子骨,瘦得跟竹竿般,哈哈,若是女人,便不会喜欢了。来来来,咱们得快点了,今天夜里咱们可得赶着在平阳城里落脚罢。和尚俺急着从辽极赶回宋都,都已经十天未洗澡啦。到时候,嘿嘿,小兄弟,大哥俺带你去个好地方开开眼。”
“什么地方?”
“美人最多的地方。”
美人最多的地方?
“杏儿,有事咱们落了脚夜里避了这和尚再说。眼下,先赶路罢。”
想了想,我在心里对杏儿这般道,阻止了杏儿的啰嗦,脚下发力赶上和尚。
等到我们找到如意客栈叫了房,吃了晚饭,正是夜半黑。平阳是个大县镇,因着已经挨着宋都的边了,人来人往热闹之极。看他们宋人穿着,男人俱是长衫外套了短襟,头发幽长,不如幽国人刚刚至肩下扎成髻别发簪,俱都一把在脑后用各色的锦绳扎了,颇有些自在自得的逍遥味道。而女子,则喜穿锦色花衣,袖口极是松宽肥大,外面又罩上了好几层颜色不一的薄如蚕丝的云锦衫。只是轻轻走动着,衣物下摆逶迤几层如水般左右流动,分外摇曳生姿。
宝印也不掩饰自己兴奋,带着我熟练的穿街走巷,不时便来到一处人声鼎沸,流光溢彩,香艳无边的街口前。
我抬头。
街前的门坊上写着三个大字:
笙乐坊。
……
这里怎么让我想起倚红院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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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没有很有趣的情节,只是稍稍点提到了杏儿,与三思的心里。三思自己是不自知的,其实他自己已经开始在拿起了,感情。但杏儿,则是一个伏线了。而笙乐坊也是有故事的地方。下章里,请各位期待吧。哈哈哈哈~
另外,有朋友说起,说老爹这么容易成魔,那岂不是天下妖魔随处可见?偶可是在文里有用三思梦里前世的学道来解释过:魔,是很难成的,你可以遇到精怪魍魉,但却很难见到魔。因为太难把握自己的欲望、执念,而且入了魔道并不代表就能成为真正的魔。因此偶把成魔的条件,设定成了个人的执念,与修为的高低。修为越高的人,是越易产生心魔的,一旦产生,就比常人更难根除。而伍爹虽然是个表面严肃的人,但越是这样的人,越认死理,也越执着念深。因此,伍爹的成魔,其实是在自己知道的情况下发生的。在第二个番外,那个篇名可看出:我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而文中也提到了伍爹心中的兽,这兽,就是伍爹入了魔正在魔化的表现。其中的铁链,则是伍爹自我控制的理智。
我记得鬼切丸里画的一个故事是:女子因为鬼切丸杀了自己生下的孩子——鬼,最后因为母爱的深刻,自己变成了真正的鬼。我笔下的伍爹,正是这样的人罢。
而成了魔的伍爹,因为对三思离去的深深恐惧,这才变得不再掩藏自己的情感,导致了三思的离去。
至于九王爷及他人的命运,后文里偶会慢慢道出的。有些东西,并不是马上说出来就行,事情的发展总是有一个过程的说。
现在,换个心情,开始灵异小故事罢。
与我说起水库里有要变龙的蛇的故事的同事,是个很有趣的人。我们无聊,经常说起这类故事。
那天,她与我说起白老鼠迷信的故事来。
这是个很有趣的事情。
她们家的院子里,在县城的某个地方,已经是农村了。正是夏季,院子里那户人家去拿稻草,却不想,看见一只全身通白的老鼠像个人一样的在仓库里走,见他进去,马上便跑进角落。这人见了,赶紧拿了锄头追着打,打了几次,打得那老鼠吱吱惨叫,后来一下那老鼠不动了,他以为老鼠死了,便停了手,把老鼠用脚踢出了仓库。
第二日清晨,这人起来,想开了打谷车去镇上。打开打谷机时一看,不想里面竟站着那只白老鼠。
这白老鼠也不怕,像人一样的双手抱在一起,给他连连做了三个揖,然后趁他还未回过神来,从打谷机里跑掉了。
结果那一年里,他出了车祸,老婆得癌症,儿子被淹死。全家人,都先后赴上了黄泉路。
同事说,在她们那里,白老鼠是打不得的,尤其是它对着你作揖更是不好,注定了会全家死光光的。我却在想,这应该算是报应吧?毕竟,他先动手伤了老鼠,然后,这应,便是用命来偿的。
小小的故事,细细品味了,竟有种让人汗毛直竖的森寒。这便又让我想到另外的一个故事。留待明晚再说了罢。
春水于零六年一月七日夜十一点零二分
第二十二章 兜兜转转
我不明白当时我为什么非得因为爹的一句话,就冲得自己真跟着他上了怡红院。
那夜,其实我没敢抱那个脸上擦得白白的,浑身上下全是刺鼻的花香味的香浓女子,我甚至都不记得她叫什么,只敢趁着爹离开,偷偷的塞了银子让她另觅去处另觅俊才共渡良霄自己却霸了那间桃红翠绿的脂粉房间睡了一夜。
我以为自己再不会踏足那般的风月场。
而今天,我却又到了这种倚红院一样的地方来。
不容我退步,宝印已一把拉着我踉跄着迈过了门槛,向里大步行去。杏儿缩得只有巴掌大小,窝在我胸前衣襟里,探了个头出来四下张望,倒是稳稳当当的,一点也不在乎我行迹不雅。
没有上来拖拉,只有长相清秀的小丫环追着问:爷,来我们这楼子玩玩罢,姑娘漂亮,歌舞亦动人得很。然后见宝印与我不回头,便也不再追,又轻巧的回去楼子前站好闲话吃瓜子。
和倚红院大大的不同。
宝印熟门熟路的拖着我来至街尾一家挂了一盏红灯的楼前,小小的红灯上写着:笙生乐。
有小丫头马上近前了,笑道:“宝爷好久没来啦,莫不是掐指算好了今天正好听月姑娘要开席弹曲子,这才来了?”
“清月那美人曲是弹得好,只可惜俺是个大老粗,只懂来这看美人。你去知会荷花一声,让她备上桌好酒菜,让俺朋友今天好好开个眼。”
那丫头巧声应了,领了我们进去。
甫进得门,我倒有些吃惊。这花柳地,竟然全是上好的红木八仙桌,摆的全是上好的汝南景窑瓷杯、碗,便是连筷,都是上好的银筷。
两层的楼,楼梯与楼上的扶手都是极矮极低,离地不过一尺来高。大厅只在顶上垂下八盏世大的宫灯,四处饰了书画,篆、草、楷、行,各不一,上好的胡杨木架了胡玉花、景兰、半帘锦等极是巧妙的或放置于地,或架于书画前,颇有雅娴之趣。那些莺莺燕燕也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