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妇重生:嫡女斗宅门-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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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一出,苏绛唇觉得自己的脸颊像是着了火似的,于是她道:“在屋子里呆久了,难免有些闷得慌。”
琥珀一听这话,就对身边的那些丫鬟斥责道:“怎么伺候的?小姐在屋里闷得这么久,也不懂得开窗通通风?一个两个的,跟木头人似的,小姐要你们这些木头人做什么?”
这顿排头下来,屋里的小丫头立即醒悟过来,开窗的开窗,出去摘花的摘花,还有一些丫鬟,拿出香炉,点了檀香,借着香气驱散屋里的闷气——
金玉阁里,苏锦望着琳琅满目的珠宝首饰,有点手足无措。虽说他从小在侯府里长大,可到这种地方来买东西还是头一遭。
自从昨晚见了苏绛唇,苏锦越发的坚定自己的想法,这辈子,他定要娶苏绛唇为妻子,不管多难,他都要努力去争取。当然,当务之急,还是要洗清镇远侯府的冤案,不然的话,他凭什么去迎娶她?想着昨夜短暂的温存,他的心里热乎乎的,他能感觉到,苏绛唇并不讨厌他。他的袖子里,此刻还揣着她的肚兜,上面还有她的体香,一想到这里,他的嘴角笑意更深了,本来想着去看望妹妹,结果先遇到她,后来时间紧迫,他也不敢逗留太久,就急匆匆走了,连珍珠的一面都没有看到就溜出苏府。
不过,他并不担心珍珠,王伯在苏府也有眼线,如今的珍珠做着是一等大丫鬟,除了身份差了点,待遇差了点,其他的方面,倒是不错,当然,苏绛唇对珍珠也的确是另眼相看,选的差使,都是适合珍珠做的。珍珠在苏绛唇的身边,苏锦一点都不担心。
苏锦选了半天,也没有选出合意的东西,一旁的掌柜看了,就上前问道:“这位客官,你要买什么东西?”
来银楼的人,多半都是来买金银首饰,这个公子看了半天,似乎也没有见到他对哪样金银首饰感兴趣,难道只是过来开眼界?
“金玉阁的东西,在平州城可算得数一数二。”掌柜见苏锦买的意愿还是不大,继续游说道:“出了这家店,去别家看看,保准你找不到比这里更好的货色。”
苏锦微微一笑道:“掌柜的,实不相瞒,在下刚跟大户人家的小姐订了亲事,今日过来,是想寻几样像样的首饰送过去,聊表寸心。不知道,该买什么样的东西送过去,才比较妥当?”
第162章 一举两得
162章 一举两得 162章 一举两得 掌柜闻言,笑着道:“公子问对人了。不过,公子是要送彩礼的,还是要送定情之物?这若是送彩礼,里头可是大有讲究的。这姑娘的出身门第,家族地位,都会影响到这彩礼的置办。若是送定情之物,你瞧,这香囊,扇子,首饰,都是可以做定情信物的,不知道公子喜欢哪一种?”
苏锦瞧了瞧,香囊,这拿出去不够大方,而且,以苏绛唇这样的女子来说,家里只怕不知道有多少这样的香囊,扇子,他看到她梳妆台上的那把扇子,可比这里卖的还要好上几分,首饰?苏锦犹豫了,想起当初,她为了买一间铺头,还把首饰给当掉了。到底买什么?掌柜也看出苏锦的犹豫,急忙推荐道:“公子,我刚刚进了一批货,全都是玉佩来着,你看看,这比目鱼,这并蒂莲花,还有这蝶双飞,最适合拿来做定情信物。”
苏锦一一扫过去,这些玉佩的成色不怎么样,送给苏绛唇,只怕到时候也看不上眼。到了此刻,苏锦才觉得,有个出身富贵窝的女子做妻子,其实也是一件很烦恼的事情,至少,买东西的时候,就要考虑,这些东西,衬得起衬不起她?若是以前,不要说是买,去库房里拿,一大把的好东西任他挑,可如今到了银楼,他才知道,镇远侯府里那些积年的首饰,只怕也比这银楼的好上几分。
算了,不买了,苏锦决定拔脚就走。掌柜一见这架势,急忙拦住苏锦道:“公子别急着走,要是看不满意,这后头还有一些首饰,公子还可以过目。”
苏锦眉头一皱,这是什么意思?
掌柜压低声音道:“有些东西,贵重着,我不大方便拿出来给人看,就给贵客留着。”
苏锦一听,就道:“带我去看看。”只要东西合意,他也不在乎钱,这些年,风里来,雨里去的,他也积攒了不少钱财,当然,比不上当年的镇远侯府,却足够他一个人的花用。
掌柜将苏锦领到后院的一个厢房里,砌了一壶上好的碧螺春,然后命下人,将那些珠宝首饰一一捧出来给苏锦瞧。
苏锦略略扫过几眼,就知道金玉阁最好的东西都在这后头。他站起身,将东西一样一样的看过去。有紫牙乌珠串,有青金石玉镯,还有白玉珠簪,翡翠手镯,每一样看上去,不但成色好,分量也足。
苏锦微微一笑,看来这次有收获了,于是他选了紫牙乌珠串,白玉莲花簪,两对鸳鸯翡翠手镯,一对赤金累丝镶碧玉葫芦耳坠子,一对镶红宝石耳环,一支金镶玉满池娇,还有赤金镶珠嵌宝双鸾戏珠步摇一炷香的功夫,就挑了十几样东西放进了缠枝莲纹匣子里头,掌柜一算帐,居然足足有六百两银子,苏锦也不客气,拿出六张银票直接给了掌柜。
掌柜看的目瞪口呆,平州是富庶之地,但是一个人拿六百两银票买这么多的首饰,还是很少见的。掌柜暗暗庆幸自己刚才留的及时,这样的贵客,可不是天天都有。
“公子,我还有一样东西给你看,兴许,你也有兴趣要呢。”掌柜相信,这些东西拿出来,只怕比刚才那些东西还吸引这位公子呢。
没有多久,掌柜就拿出一个描金缠枝葡萄匣子,苏锦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副头面,那头面上镶嵌的宝石,最大的有龙眼那么大,最小的也有珍珠那么小,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
苏锦合上匣子,笑着对掌柜道:“这东西太贵重了,只怕买不起。”
“公子,这是一个朋友寄在我这里卖的,价格也不会太贵。”掌柜望了苏锦一眼,然后伸出五个手指。
“五十两?”苏锦试探道。
“公子真是说笑了,这样的首饰,你去外头买,没有一千两,是买不到的。”掌柜笑着道,“要知道,这个可是我们金玉阁的镇店之宝,没有五百两,休想拿走。”
“五百两?”苏锦淡淡笑了,真当他没有见过世面吗?“掌柜的,这首饰虽说好,可看这式样,却是积年留下来的。若是花了五百两买这样的货色回去,我倒不如去买一些珠宝,叫一些银匠帮我打几样,想必到时候,不但比这几样首饰还时兴,也不会招惹一丝晦气。”
掌柜的脸上有点僵了,他道:“公子,这晦气一说从何而来?”
苏锦悠然的坐到圈椅上,微微一勾嘴角:“像这样的首饰,你们银楼若是没有人定做的,肯定不会打出来的。我瞧了几眼,虽说有八九成新,不过,还是看得出有人戴过的痕迹。掌柜的,大富之家的人,是从不轻易变卖这些东西,除非缺了银钱,或者有了什么变故,才不得不贱卖这些首饰,你说,我说的到底对不对?”
掌柜佩服道:“公子,果然是见过世面的。既如此,我也不赚公子的钱,这首饰,三百五十两拿去,如何?”
苏锦接过掌柜递过来的匣子,看了一眼,然后道:“我加五十两,请掌柜重新回炉打造。”
。掌柜一愣,倒没料到苏锦会有这样的想法,不过,他很快道:“没有问题,不知道公子要打造成什么样式,说出来,让我参详参详。”
“有什么式样,最不易过时的?”苏锦看着匣子里几样珠宝,这首饰最值钱的也就这几样珠宝,既然打了,就要预备戴久一点。
掌柜连忙去拿了一本册子,捧到苏锦面前,任他选择。等苏锦选好了,掌柜亲自送他到了外面,看着他上了马车才回自己的铺子。
马车上,早就坐着一个人,“怎么样?查到什么?”
苏锦微笑道:“自然是查出一点东西。如果我没有猜错,赵大海扮成绿林好汉,沿路打家劫舍得来的财物,大部分都移到平州来变卖。这金玉阁,就是其中一家。”
“有什么证据?”说话的男人大约四十来岁,留着胡须,看上去斯文俊雅,手无缚鸡之力。可苏锦知道,眼前的人,杀人如麻,比他苏锦更利害几分。真不知道当今的太子怎么招揽到这样的人物?
第163章 花园“偶”遇
163章 花园“偶”遇 163章 花园“偶”遇 “一年前,郑大人不是告老还乡吗?”苏锦带着一丝笑意道:“听人说,郑老太太可是带了不少珠宝回乡。”
苏锦对面的那个男人,猛地一僵,道:“难道也是赵大海下的毒手?”
“这一带,能够如此明目张胆杀害朝廷命官的人,除了赵大海,没有别的人。”苏锦很肯定,赵大海这个人肯定受了那个老奸贼的唆使。可怜的郑氏一家,一夜被屠杀干净不说,郑家的两个孙女还当场被人凌辱至死,那惨状实在是令人发指。“我今天刚刚看到郑老太太收藏的一副头面,很不巧,那副头面,是我祖母亲自去银楼请师傅打造的。”
苏锦的眼里隐隐有一层泪光,郑老太太也好,自己的祖母也罢,都是因为那个奸贼,才会横遭惨死。今天,他之所以会花那么多钱买回那些头面,那是因为,头面上的珠宝都是祖母的陪嫁。祖母和郑老太太是手帕交,当日,郑老太太五十大寿,祖母才从陪嫁的匣子里挑了这些珠宝来打造了一副头面给了郑老太太。犹记得那个时候,祖母拉着自己的手,指着一箱又一箱的陪嫁道:“日后,你和你哥娶了媳妇,这些,都留给你们的媳妇。”世事真的难料,谁人知道,几年之后,这些陪嫁一概充公,他就连一点念想也没有留下,就等来了祖母撞墙的死讯。
那个男人拍了拍苏锦的肩膀道:“放心吧,太子自然有圣裁。你只要好好的为太子办事,日后,镇远侯府的冤案,太子定然帮你平反。”
平反?苏锦在心底冷笑,那是因为太子还需要镇远侯府为他铺平帝王之路,否则的话,为什么现在就不把证据拿出来,还不是怕那老贼临时倒戈,令他当不成皇帝。等太子顺利登基了,老贼自然也没有什么用处了。做皇帝的要扫清障碍,第一个要杀的人当然是那个老贼。为了让万民相信老贼的死是罪有应得,镇远侯府的冤案,就是最好的一把刀。借刀杀人这把戏,虽然老了点,可却很有用。反正到最后,死的都是他们这些做臣子的,而不是高高在上的那个人——
“你真的问清楚了?表小姐会这个时候去花园里摘花?”宋子俊躲在假山后面,手中还握着一卷书。
小厮望了宋子俊一眼,方道:“奴才可是花了钱,才撬开那些婆子的嘴,这消息,一准没错。”
“行了。”宋子俊不耐烦道,若不是看着那个表妹有几分姿色,家里还有点钱,他堂堂的一个县令老爷的公子,至于屈就到这个地方吗?“回去,我会好好打赏你。”说来说去,还不是想要讨一点赏钱吗?他宋子俊不在乎这点钱。
“小姐,你小心点。”一个丫鬟的声音传了过来,“奴婢都说了,让奴婢们过来就行了,小姐偏偏还信不过奴婢,非得亲自来这一趟。”苏绛唇随即答道:“一天到晚闷在屋里,没病也闷出病,我出来走走,透透气也好。再说了,我捣鼓这些东西,可比你们这些丫头片子在行。太太的胭脂刚好也用完了,我弄多一点回去给太太用,可比外头买的强上许多。”
“小姐这话说的在理。”一个小丫头抢着道:“上次奴婢的娘用了一点,就说比外头那个玉堂春卖的胭脂还强上许多。”
苏绛唇抿嘴一笑,玉堂春的胭脂,可是出了名的好,她当然不敢说自己捣鼓出来的胭脂,比外头的那些行家还厉害,也就那些没有见识的妇孺方会说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话。
“表妹,你这是去哪里?”宋子俊突然出现,打断了苏绛唇的沉思。
苏绛唇微微一笑,道:“表哥在用功啊。”
宋子俊这才意识到手中有书,举着自己的书道:“是啊,乡试的日子将要近了,我在花园里用功,比在屋子里强。”
苏绛唇望着他脚下的那双沾满尘土的鞋,眼里划过一丝不屑,撒谎也不会说的漂亮圆融点,真不知道是读书读傻了脑袋,还是说自己以前太高看他。如今,从头看他,真的是半点也看不上。相貌俊秀,却没有男子的气概,反倒是书生味太重,有点像戏里的那些勾搭千金小姐的贫寒书生,穿的倒是精致体面,偏偏举止又轻浮,真不知道前世的自己,怎么会瞎了眼,会以为这样的男人,才是自己最好的良人。“表哥,虽说在花园里读书强,可也得注意身子,若是吹多了冷风,生了病怎么办?乡试的时候,最紧要的就是身体健康,你若是拖着病体去,回头二舅父还不怨死我们这一家子。”
“不会,我爹不会。”宋子俊摆手道,“这些日子在这里读书,打扰了表妹才是真。算了,不说这些客套的话,表妹匆匆忙忙的要去哪里?”
苏绛唇闻言,明眸一转,方施施然道:“表哥这么一问,我才记起了,我现在要去花圃那边摘一点花回来做胭脂。不过,表哥既然要用功,我还是先走吧。”
宋子俊暗恨,居然带书出来,要是早知道的话,什么也不带,跟着她去花圃培养感情也好过现在半路丢下,于是他急急将书塞到小厮的怀里,上前几步道:“读书也不急于一时。再说,我今日读了半日,脑子昏沉沉的,倒不如去花圃那边走一圈,兴许还能提神也不一定。”
苏绛唇脚步一顿,有点担忧道:“乡试不是快到了吗?”
。“表妹太多虑了,这还有大半年时间,足够我应付。”宋子俊见她如此担心自己,心里十分的受用,看来这个表妹对自己也是有几分情意的。
苏绛唇暗暗冷笑,她早该知道了,相比女色而言,乡试会试算什么东西,难怪前世自己费尽心机,想着给他提供最好的条件去外头读书,结果,沾花惹草倒是一流,那书全部读到那狗肚子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