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瑞德罗特-第6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说:“我是汤姆·里德尔,是你们魔法史的助理教授,从今天开始由我来为你们上魔法史这门课。”
“教授!”兴奋的赫夫帕夫大胆的问道,“你就是《预言家日报》上的那个人,对吗?”
教室里顿时乱糟糟的!
“他是谁?”
“一个可怜的巫师!听说他让人抓去做坏事,后来又被下了毒中了咒语,现在变成哑炮了!”
“我还听说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教授!你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吗?”马上有人举手问。
一个赫夫帕夫的女生严肃的说:“我的叔叔就是在试验他的新式遗忘咒时出了差错,他现在连去洗手间都需要别人帮忙!因为他总会忘记他到底去过没有!”
哦,一整个班的学生看向汤姆的视线顿时充满了同情。
一个戴着瓶底厚的眼镜的坐在第一排的男生说:“教授,如果你忘了你刚才说到哪里了,可以问我。”
汤姆面带微笑的看着这群活泼的孩子,他们就像他记忆中的赫夫帕夫一样。在他还是个学生的时候,每次看到赫夫帕夫都会想到一群挤在一起跑来跑去的小老鼠,他们总是叽叽喳喳的,快乐的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在十分钟内,他们的话题可以从一个星球跑到另一个星球。
——昨天晚上,瑞德拿了一本麻瓜的《天体运行》给他看,他认为他一定不知道什么叫星星。
‘就是那种在黑夜里一闪一闪的小东西。爸爸,你一定不知道它们到底长什么样,对吗?’
汤姆从来不知道愚蠢的麻瓜写了那么多的书,他还以为他们所有的精力都用来把自己撑死或自相残杀。
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多不胜数,似乎各有体系。比如人能站在地面上而没有掉下去叫引力——当然,他们没有解释为什么巫师能骑着扫帚飞到天上去。
葆丝喜欢他们父子两人和睦相处,瑞德理解为每天晚上在吃完晚餐后拿着书到他的书房去。他热衷于用一切麻瓜写的书来轰炸他的大脑。
他更惊讶他怎么看了那么多麻瓜写的书。
——葆丝,葆丝,你毁了我们的孩子。你把他变成一个傻瓜了。
在他走神的时候,下面的赫夫帕夫已经开始讨论邓布利多校长的新式袍子了,还有他在星期一的早餐桌上跟麦格教授说了一句什么把麦格教授逗笑了。
——他们似乎认为邓布利多校长和麦格教授是一对情侣。
汤姆听了一会儿后,放下手中的课本,坐到他们中间,跟他们一起讨论起来。他惊讶这些赫夫帕夫能找出那么多的证明,能说出那么多的理由。
这显然比上课更有意思。
“麦格教授一直没有结婚!”
哦,这当然是一个好理由。
“邓布利多校长也没有结婚!”
这让他们看起来更像一对了。
“你们知道吗?”一个女生神秘的说,她迅速吸引了一堆人的视线:“我听说在麦格教授还是霍格沃兹的学生的时候,正是邓布利多校长担任她的学院院长和变形课教授!”
所有人都为找到真相而欢呼起来。
汤姆突然说:“……可是,就我所知,校长是打算将他全部的生命奉献给霍格沃兹的。”他悲伤的摇了摇头。
“多么可怜的麦格教授!”所有的女学生叹息着。
在下课的时候,汤姆已经成为这群赫夫帕夫最喜欢的魔法史教授了。
根据邓布利多校长的安排,宾斯教授负责一到三年级的魔法史,他负责四到七年级。
继赫夫帕夫之后,拉文克劳、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都接受了这样一位新的魔法史助理教授,很多人表示他比宾斯教授教得更好。
一个星期之后,葆丝才松了口气,她本来担心汤姆不愿意去当助理教授教魔法史的,可是出乎她的预料之外,他居然每一天都去上课了,就算有学生追到家里来,他也没有表现得不耐烦。
虽然他和宾斯教授公用一间办公室,可是他似乎更喜欢在家里办公。
“幽灵的办公室。”瑞德夸张的打了个寒战,“连家养小精灵都不愿意去打扫宾斯教授的办公室,据说里面的灰尘已经有一百年了。而且幽灵喜欢住在像坟墓一样的地方,它们的品味跟人完全不同。”
葆丝将书房改成了汤姆的办公室,加了几把椅子,以便在学生来找他的时候可以坐下来。
他确实很受学生的欢迎,但让她意外的是来找他的最多的是赫夫帕夫和拉文克劳的学生,特别是赫夫帕夫。
“我还以为你会更受斯莱特林的欢迎呢。”在学生都离开后,她端着茶来到他的办公室里,两人坐下喝茶时,她说。
汤姆将羊皮纸都收起来,还有一本《拨开迷雾见未来》。
“这好像是占卜课的课本?”她好奇的问。
“是的。”汤姆坐下说,“似乎新来的教授特里劳妮教的东西有些太复杂了。”事实上,很多学生听不懂她在讲什么。斯莱特林不相信她的话,拉文克劳认为她隐藏了最重要的部分没有教给他们,而赫夫帕夫完全听不懂。
上个月,邓布利多带回了新的占卜课教授,以前学校里只有一门算术占卜课,当然,这门课更有技术含量,它需要通过复杂的计算来得出占卜结果,跟天文学紧密相联。
这样看来,霍格沃兹并不需要另一位占卜课教授,特里劳妮教授更像一个街边的骗子,她喜欢玩弄水晶球、扑克牌和茶叶沫,尤其喜欢预言死亡。
一开始学校里确实有不少人被她唬住,但很快就被拆穿了,这让大家并不是很喜欢她,特别是教授之中,麦格教授从来不介意表达对她的占卜的蔑视,这大概也是因为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特里劳妮教授就预言麦格教授将在一周以后死于一个胡桃。
据当时在场的瑞德形容,麦格教授的脸色从未那么难看过。
“特里劳妮这个姓氏是一个大预言家的姓氏,据说她是那位预言家的玄孙女。”瑞德耸耸肩,他不相信这个,就像他不相信命运一样。
葆丝盯着汤姆:“你想听一听她的预言吗?”
汤姆微笑:“葆丝,我不相信命运。”
——我只是好奇,为什么邓布利多会让她到霍格沃兹来。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邓布利多教授,他绝不会做没有价值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78
78、第 78 章 。。。
汤姆一直觉得他的人生就像切成两半的苹果。
在他二十岁之前,他认为自己非常幸运。不是所有的孤儿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力量,也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实现他们的梦想。
从孤儿院离开的那一天他得到了新的生命,从那天起才真正活在这个世界上。他把过去的一切都抛在脑后。并决心再也不回去了。他跟过去毫无关系了。
虽然霍格沃兹并不是从一开始就那么美好的,当一个穿着不合身的旧长袍、拿着二手课本和二手魔杖的一年级进入斯莱特林的时候,他一定不会觉得那里是天堂。
但在二年级开始之前,他就有钱给自己购买一根崭新的魔杖了。
他疯狂的吸收着关于魔法和巫师的一切知识,三年级时他就成为了斯莱特林里受人欢迎的学生,五年级时他已经有一群人聚集到他的身旁,六年级时他成为了级长。
也就是在那一年,他找到了斯莱特林的密室,还发现了关于自己身世的秘密——斯莱特林的血脉。
他曾经认为在那一年,他得到了梅林的眷顾才会这么幸运。光辉的前程正在向他招手。
同样是这一年,他发现了自己的母亲才是巫师,那个懦弱的女人,抛弃生命的女人才是给他巫师能力的人,而他的父亲只是一个自大的、让人讨厌的麻瓜——甚至在麻瓜中他也不招人喜欢。
还是在这一年,他和葆丝·坡重逢了。
在一个非常可笑的深夜,他第一次发现孤儿院的童年离他这么近,他也没有自己想像的忘得那么干净——至少在他想起她是谁之前,魔杖已经移开了。
——他认为这只是第一次杀人太紧张的缘故。
她毕竟是一个无辜的人。在那天晚上不应该死。
然后在两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杀了她。他一边认为自己应该更坚定一些,已经杀了四个人,再多杀一个没有关系。一边又认为他应该恩怨分明,在对待别人的时候他一直都是赏罚分明的,他会让所有的人记住,做错了事会受到惩罚,而有功劳他也会奖赏,他是一个公正的人。
接着,他突发奇想:如果他跟一个麻瓜结婚的话,邓布利多还会认为他是一个危险的人吗?
密室的事发生之后他就一直紧紧盯着他,而且他了解那个老巫师,他相信那些天真的孩子。他在学校的一些言论一定让他担心了,所以他才会对他那么警惕。
他想回到霍格沃兹,那是一座魔法的宝库。他认为在霍格沃兹,他才会更快的达到自己的目标。
他为自己能这么简单的解决掉葆丝的问题而松了一口气,然后很快把她抛到脑后。
她只是一个麻瓜女人。而他已经给了她足够的宽容了。
当他被邓布利多送到阿兹卡班的时候,那个老巫师站在监狱外面看着他,对他说:“汤姆,你需要为你做过的事付出代价。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永远的逃脱应该属于他的惩罚,因为他们犯的罪就挂在他们的脑后,只要一回头就能看见。”
他被打了三枪的身体还没好,在摄魂怪的包围下,他很快变得虚弱了,常常趴在地上剧烈的咳嗽。
他想过很多事,比如他要怎么逃出去,在他失踪之后,食死徒会不会脱离他的掌握。但他很少想起葆丝。
她只是一个麻瓜。
他想,等他出去以后,他可以很简单就杀了她。所以跟别的事比起来一点也不重要。
他在阿兹卡班等了两年,没有等到逃出去的机会,却等来了他的一个魂器。
——这可真是让他太吃惊了。
他从来没想过魂器会有自己的意识。当他看到被日记本里的一片灵魂指挥着带着日记本找到阿兹卡班来的家养小精灵时,他从来没有这么恐惧过。
他想过任何一种背叛,却从来没想过他的魂器会背叛他。
虽然日记本中的灵魂没有表示出要杀了他的意思,但是这是很明显的,不是吗?它可以吸收纳特梅的魔力和生命变得强大,那它当然可以吸收更多巫师的魔力和生命。
其中就包括他。
他告诉小精灵乔伯那是一个邪恶的黑魔法,正是它杀了纳特梅。在他的示意下,小精灵毁了日记本,而他把那一片灵魂重新纳回到自己的体内。
其实在他进阿兹卡班之前,正打算制作更多的魂器。除了冈特家族的戒指,他还从赫普兹巴·史密斯那个老女巫那里得到了赫夫帕夫的杯子和斯莱特林的挂坠盒,然后他在霍格沃兹的有求必应室里找到了拉文克劳的冠冕。
他会把它们都做成魂器,藏到任何地方,这样他就永远不会死了,任何人也杀不了他了。
是的,他原本是这样想的。
不过他现在改主意了。如果一个普普通通的麻瓜日记本做的魂器就这么危险,那么其它用魔法物品制成的魂器又会怎么样呢?
他并不是放弃魂器了,只是他认为自己或许还不十分了解魂器——这应该是一个非常安全的魔法,它对使用它的巫师应该是无害的。只是他所了解的制作魂器的方式不够完全,他只需要将它变得更加完美,然后再使用它就可以了。
他从阿兹卡班离开,第一件事,他认为应该是给曾经想要杀他的人一个警告。就像是有一条绳子牵着他一样,他在打听到葆丝在哪里后,立刻就找了过去。
他不明白葆丝为什么想要杀他。他当然看得出来那是一个针对他的陷阱,但他想不通她怎么会想杀了他。
他看到了葆丝和他们的儿子瑞德在一起,看起来就和任何一个普通的麻瓜家庭一样。他当然也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甚至还有一个葬礼和一个墓碑。
——或许,那个葆丝是假的。是别人冒充的。真正的葆丝认为他死了,像所有的麻瓜女人一样认为她们久不回家的丈夫已经死在外面了。
有人杀了他之后告诉她,说他已经死了,于是她给他举行了葬礼。并且瑞德也是那个人送回来的。
那人一定是个巫师。一个比如相信孩子应该跟母亲在一起的巫师。就像邓布利多。
他看到了邓布利多将葆丝和瑞德带到霍格默德。所以这一切都是他的阴谋。
但他还是有一点怀疑。他不想轻易放过一个敌人,他必须知道到底是葆丝还是邓布利多干的。
他试探了很久,很多次,最后他终于确定了。
葆丝真的想杀他。
从那一刻起,葆丝·坡这个灰色的人影突然变得鲜明了。就像她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一样,那一幕又浮现在他眼前。
——‘嗨,让我们把那只兔子吃掉吧。’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79
79、第 79 章 。。。
汤姆睁开眼睛。
这里是书房,四面墙壁上都是书,一大半是麻瓜的书。葆丝喜欢买来各种麻瓜的书,瑞德在前几年去各地旅行时买回来了很多外国的书,最多的是德国和俄国的。
旁边的书桌上放着咖啡,这是小精灵刚刚送进来的。
现在想起来他还是没有多少真实感,好像二十岁的他就在昨天。
但事实上是他在阿兹卡班住了两年,回来以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可能这个改变更早就发生了,只是他没发觉。
当他明白葆丝真的想杀他之后他就离开了。他本来有很多事要做,早在他进阿兹卡班之前他就有很多的计划,现在他必须加快脚步了。
至于葆丝,考虑到瑞德还小,他的身旁必须有一个母亲来照顾。如果他杀了葆丝,那当然很简单,可是邓布利多只怕会对他更加警惕了。
所以,暂时让她活着也没什么不好。
如果说他杀掉老汤姆·马沃罗可以看作是他对父亲抛弃他们母子的报复,那他杀葆丝就毫无理由了。
邓布利多在某些时候有多么偏心他早就知道,这位老巫师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