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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识骨寻踪-第6部分

小说: 识骨寻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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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么凶的看着我干什么?”

    “半夜三更的喝咖啡,你是诚心想晚上失眠?”

    丛戎愣了一下,接着哈哈大笑起来,“黎夜星,你认识我又不是一天两天了,熬夜对我而言就像吃饭那么平常,我要是不喝咖啡来提神怎么审案子。以前大家通宵工作的时候,第一个嚷嚷着要买咖啡的都是你,这次你倒是跟我谈起养生来了,呵呵。”

    乔郁的脸上闪过一阵不自在,“呃……是吗?我都不记得了,应该是炸坏了脑子到现在还没好的缘故。”

    “也许吧,不过失忆之后连生活习惯都改变的人我倒是头一次碰见。”丛戎把咖啡一饮而尽,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凌晨两点半,还真是够晚的了。

    “都这么晚了你不困吗?”

    乔郁挑起眉毛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在太平间里吓得已经够清醒了,现在我要是能睡得着才怪。”

    其实,自从加入了老变态的组织之后他几乎过着日夜颠倒的生活,当时西森为了让手下的人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时刻保持清醒,对他们进行了残酷的训练。

    据说饥饿可以让人保持清醒,所以那时在进行特训的时候他们是不允许吃饭的,每天最大的幸福就是喝水,而且每人每天限制在20CC。在一个完全黑暗的地下室里,唯一的光源是眼睛正上方的一束强光手电,身体被硬生生的吊起来,不能闭眼不能行走,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西森强制植入他们大脑里的杀人手法。

    那段暗无天日、生不如死的日子,让乔郁彻底的适应了黑暗,他的身体被老变态完全的改造了,在不吃不喝不睡的情况下也能保持正常人得体能状态。所以熬夜对他来说不过是时间问题,咖啡和茶之类的提神饮料更是多余。

    “呵,这倒是。既然不想睡那不如我们谈谈。”

    乔郁的身体猛然绷起,多年来的机警让他不得不对丛戎提高警惕,看的出来,丛戎这个人精明狡诈而且善于按兵不动,这次他把自己带到家里来肯定有什么别的目的,一切还是小心谨慎的好。

    丛戎斜靠在沙发,双手交叠在一起斟酌了一下才开口:“我还是刚才那个问题,如果在你面前摆着一具烧焦的尸体,你怎么分辨他是被烧死的还是死后焚尸?”

    “这个很简单,只要检查一下他的支气管里有没有烟尘就可以了,如果是死后焚尸,那么死者在被烧焦前就已经停止了呼吸,所以他的支气管里不可能存在烟灰,但是如果是直接烧死的就不同了,烧死是一个过程并不是大火燃起后就能立即致死,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受害者应该还有呼吸,这样死后解剖时就能发现存积在气管里的烟灰。”

    这些小问题根本就难不倒乔郁,作为一名法医学高材生而且当了这么多年杀手,他很清楚怎么才能干净利落的消灭掉犯罪证据,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对于死后焚尸来迷惑警方视线的小把戏绝对是最低级的手法,丛戎做了这么多年警察不应该连这点“常识”都没有。

    丛戎耐心的听着,神色中不知道在思索着什么,就见他摸摸下巴继续问:“如果在案发现场没有任何解剖工具,只能靠肉眼来分辨的话该怎么办?”

    乔郁摸不准丛戎肚子里到底打了什么鬼主意,他的态度很认真,如果不是因为之前在警局的太平间里差点被他抓到把柄,乔郁甚至觉得坐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不耻下问虚心好学的好学生。

    丛戎的问题看似随意,但却在无形之中从未把话题从警局爆炸案上移开,他到底什么意思?难道是在试探我?

    乔郁佯装好脾气的笑了笑,站起来在客厅里随意的走了几步,“其实还有一种办法,不过不那么靠谱,我管他叫‘牛排法’。”

    “牛排法?你真恶趣味。”丛戎脑海中瞬间浮现出死尸躺在烤箱里,上下翻滚的诡异画面,胃中一阵翻涌差点把刚才灌进去的咖啡吐出来。

    乔郁坏笑了一下,对丛戎招招手,“等我解释清楚你一定会觉得这个说法很形象。”说着他端起桌子上的半杯清水举到面前,“其实有的时候水和火的性质是一样的,就像这样……”

    说着他一下子把玻璃杯冲丛戎扔去,丛戎坐在沙发上没有料到乔郁会对他突然出手连忙闪身,可惜毕竟没有提防衬衫被水打湿了一半。

    “黎夜星你对我动手也不掂量一下自己的能耐。”

    丛戎在玻璃杯砸到地上的一刹那后仰过身子一把抓住了被子,透明的玻璃杯在距离地面不到一厘米的时候被他牢牢握在手里,可惜杯子里的水却洒了一地。

    乔郁在心底吹了个口哨,不由得鼓掌,“不愧是老大,这身手就是不一样,不过有一句古话叫‘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他扑上去用脚狠狠地别住丛戎,双手钳住肩膀用蛮力狠狠地一撞,竟然把丛戎撞倒在地上。还好丛戎机警,在坠地的时候用手肘撑住身体成功的卸掉一部分力气,倒在地上翻了个身没有伤到骨头。

    丛戎虽然对乔郁一直有所提防,从言语中也不断的试探但是却没想到乔郁会跟他硬碰硬,直接用蛮力解决问题。他心里一阵吃惊,却灵敏的卡主乔郁的肩膀把他也带到了地上。

    两个男人像幼儿园小朋友一样在地上扭打成一团,你撕我扯谁也不让着谁,乔郁故意隐藏起本事一味的和丛戎硬来,丛戎一直以为乔郁深藏不露哪知道这家伙却是个心眼坏但什么功夫也不会的三脚猫,再看他那细胳膊细腿儿的,丛戎也不敢使劲最后弄到鸡飞狗跳的局面。

    乔郁虽然一身功夫但是毕竟在黎夜星这个身体里施展不开,再加上刻意隐瞒根本就讨不到一点好处,最后他竟然孩子气的耍起了无赖,拎起丛戎的手就狠狠的咬了一口。

    “嘶!你属狗的啊!” 丛戎连忙抽出手,上面印了一圈牙印,红红的都要流血了。

    “哼,你再掐我脖子我就继续咬。”乔郁蛮横的撇过脑袋不给丛戎一个好脸色,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幼稚,在丛戎面前展露出孩子气的一面。

    “以前挺斯文的一小孩儿怎么变成这个德行,我看你八成是鬼上身了。”丛戎推开乔郁想站起来,却被一把拉回来摁倒在地上。

    丛戎瞪大了眼有点吃惊的看着乔郁,这家伙吃兴奋剂了?这么单薄的身体怎么把我这么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拽倒的?

    丛戎不知道自己的话戳到了乔郁的痛点,乔郁一个翻身骑到丛戎的腰上,拿起身边的一块碎玻璃渣举到丛戎的脖子上,“我要真是鬼就第一个缠上你,让你吓得尿裤子。”

    说着他冷笑一声,低下头逼近丛戎,那双水润的桃花眼里泛着冷光,“你看,现在你被我压在地上不能动弹,整个后背都被水浸湿了,而前胸却一滴水也没有,这样你也该明白不动手术刀分辨两种死法的办法了吧?”

    丛戎眼睛一亮,来不及细想脱口而出:“你说的‘牛排法’就是这个意思?”

    乔郁有些得意的笑了笑,点点头,你早该猜到了白痴!

    丛戎了然一笑,彻底明白了乔郁的话。试想,一个大活人再被火烧伤后可定会拼命地挣扎逃窜,这样他的身体势必会全部烧伤,但是换言之,如果是具死尸躺在那里,就算有再大的火也不可能动弹,这样一来他的背部就一定不会有烧伤的痕迹。

    这个道理就像是煎牛排一样,如果把一块肉放在铁板上不翻动,那么就会出现一面烤焦了另一面却还没熟的问题,被烧死的死尸不也是这个道理么。

    原来是这样!丛戎想明白之后觉得黎夜星这家伙更讨厌,一开始说什么“有时候水与火的性质一样”把人绕晕,又突然发起攻击让人措手不及,到头来不过是这么简单的道理,直接说不就完了,还非得这么用这么暴力的手段,真够恶趣味的。

    丛戎坐起来一下子把乔郁掀翻在地,接着把他的胳膊压到身后连一丝余地都没给他留,“黎夜星,虽然你刚才的示范很精彩,但是对于一个在侦查机关挂职的鉴定人员来说,三番五次的攻击警务人员可是罪加一等,我现在完全可以控告你袭警。”

    “呵,老大你开什么玩笑,是你先开口问我问题,我好心好意的演示给你看怎么就成了袭警了?再说我再怎么不济也至少还算半个警察,你这样诬陷我也算是污蔑国家工作人员吧?”乔郁被丛戎压的喘不上气,双臂被死死的卡在身后,骨头都发出咯咯的响声,但他却依然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死不认输。

    “哦,也是,我差点给忘了,你是个除了会耍点嘴上功夫以外见到尸体都会吓哭的半吊子法医。”丛戎眯起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乔郁,心里却很开心,你越不喜欢听什么我就越要说什么。

    “你!”乔郁气的瞪起眼睛,薄薄的嘴唇抿在一起,两个脸颊涨得通红,细碎的头发被他粗重的呼吸吹动,拂过那双迷人的眼睛,还真有那么一股含怒而嗔的风流。

    丛戎刚想开口逗逗他,但是手机却不合时宜的响起来了。

    两人皆是一愣,都半夜两三点了谁会在这个时候给丛戎打电话?

    丛戎拿起手机一看来电,心里马上产生了不好的预感。

    “喂,局长。什么?!嗯……好的……是,我这就过去……”

    啪一声扣掉电话,丛戎面色凝重的拿起外套就往外走。

    乔郁紧接着站起来拉住他问:“刚才局长给你打电话?出什么事了?”

    “城南那边发生了命案,死了一个女学生,值班警员解决不了,局长打电话让我过去一趟。哦,对了,你也跟我一起去,说不定一会儿用得上。”

    “普通的命案不该是咱们处理啊,那些值班的解决不了是什么意思?”乔郁有些疑惑的皱着眉头,虽然他刚到重案组不久但是还是知道这支队伍与其他警察的不同,不是一般的大案特案或者是匪夷所思没办法用正常手段解决的案子是不会会交到重案组手里的,这次怎么会这么突然?

    丛戎面色凝重,英挺的五官透露出严肃,看了乔郁一眼说:“这次的案子和多年前的那个连环杀人强|奸案好像有些联系,局长很重视所以把案子调给我们处理,具体的事情我在路上告诉你,先上车吧,我们赶时间。”

 8。X印记。器官。女人

    凌晨4点,天空仍然是一片漆黑,街灯昏黄的路灯在地面上投下长长的影子,空荡荡的街道上一个人都没有。

    丛戎沉默的开着车,黑色别克飞快的在路上穿行,乔郁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仍然想着刚才丛戎说的那个连环杀人强|奸案。

    “那个连环杀人□案是怎么回事?难道这次死的女生被人先奸后杀了?就算她被杀了怎么就和多年前的案子牵扯到一块儿了?”

    丛戎把着方向盘莞尔一笑,“夜星,你还真像个爱问为什么的好宝宝,你一下子问这么多我哪知道先回答哪个。”

    “别转移话题,看刚才你接电话的表情我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

    丛戎把胳膊架在车窗上,想了想却不知道该从何开口,毕竟当年的案情非常复杂,而他那时还只是个学生,虽然听说过这个骇人听闻的事情但是毕竟没有亲身经历,有些细节只能从后来的档案里推测出来,在还没完全查清真相之前他不敢妄下结论。

    原来十一年前,T市出了一个杀人恶魔,代号X。这个人有一个奇怪的癖好,就是专杀女人,不论是年纪大的有孩子的母亲还是正在上学的孩子,只要是女的都能成为他的目标。

    当时T市人心惶惶,所有人都像惊弓之鸟一样,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报警,女人们更是吓得连家都不敢离开生怕被这个变态盯上。警局的压力非常大,甚至连国际刑警都惊动了,但是无奈的是他们虽然知道有X这样一个人存在,却完全找不到任何能够破案的线索。

    X杀人非常随机,除了必须是女人以外别的根本就没有定性,他不图财也图色,不分年龄也不是为了复仇,甚至连他到底为什么要杀人都找不到动机。所有的受害者没有一丝共同点,这就更排除了他是追求某种特定目的或者受过什么心理刺激而犯罪。

    他杀人的手法不固定,但是却一定要让死者的身体“见红”,所谓“见红”是指死者的身体上一定会有流血的伤口,也许不是致命伤但是绝对不能少了这个伤口。一开始警方并没有把犯罪嫌疑人固定在一个人身上,但是后来连续几起杀人案中,死者的手腕处都会有一个X形的烙印,凶手这才会被称为“X”。

    后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X神秘的消失了,T市再也没有出现过任何死者手腕带着X标记,就在警方和市民都放松警惕的时候,X又出现了。这次他依然把目标放在女人身上,不同的是接下来的受害者在临死前都受到过性侵犯,被侵犯后又被人活活的勒死,巧合的是所有的死者手腕上也同样烙着一个X标志。

    接二连三的凶杀案终于让T市的市民崩溃了,他们联名上书要求政府尽快破案,据说最后警方抓到了X并执行了死刑,这场震惊全国的杀人强|奸案才算是告一段落。

    乔郁听完眉头紧锁,托着下巴百思不得其解。

    这个案子太奇怪了,如果一开始这个代号为X的凶手在杀害了这么多人之后都没被警察逮住,那么他没道理在下一起杀人□案里这么容易被警方抓到。而且,X一开始并不图色,听丛戎的描述他更像是在追求某种杀人的乐趣,既然这样他没理由后来突然强|奸了那些受害者。

    “这个案子处处透着古怪,你刚才也说了,警方根本就找不到X的踪迹也不明白他因为什么杀人,那后来怎么就稀里糊涂的把人给抓住了?”

    乔郁明白,一个真正的变态是不可能以常理出牌的,就像他的义父西森一样,谁也猜不透他们在想什么,谁也不能理解他们那些近乎疯狂的变态举动到底是在追求什么,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既然能称得上变态的人绝对不会笨到让警察随便就能抓住。

    丛戎打了个响指,赞赏的看了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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