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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寂夜染紫轩-第1部分

小说: 寂夜染紫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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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故事触及谁的眉
谁的草戒束缚谁的醉
谁的笑容消融谁的泪
谁的芬芳飘散谁的罪
谁的萧 谁的剑
谁的百折不回颠覆谁的永劫不悔
谁买醉 谁清晰
谁的清扬发丝缠绕谁的执着思念
谁的对 谁的错
谁的仗义恩仇搁浅谁的不散天灰
谁离别谁留驻
谁的步履错乱牵连谁的一世漪涟
…………………………………………
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
光色斑斓的时空里;女子的命运转折中走过五个男人
如果命运可以不那么戏剧;那么女孩可以潇洒来去山水间
如果时间可以只沉溺在一个绚烂的傍晚;那么女孩可以一直把梦做下去
如果生命可以只有清澈见底;那么女孩不会知道原来世界的边缘处还存在一种无可救药的毒
是是非非;纷纷扰扰;无论今夕何夕;女孩的笑靥永远会在紫堇花铺天盖地震撼中飘荡;美丽依然摇曳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怅然若失 情有独钟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紫堇 ┃ 配角:寂冰夜,南宫轩,萧染,楚彦晖,旗啸雷 ┃ 其它:穿越,龙虎寨,四国 


寂夜染紫轩
作者:意识流
强盗
  第一章 强盗
  
  我喜欢在最高处欣赏长天裂出最华丽眩目的纹路;我喜欢在熏风中享受铺天盖地的紫堇绽放最震撼的美丽;我喜欢踏着脚下的万丈岩石迎风而立呼吸蓝天白云下的浮动暗香;我喜欢注视绿色的海洋招摇摆动时蒸腾出的烂漫形状……
  不知为什么我会那么热衷于这些在老头子眼中不屑一顾的浪漫情怀,我只知道我站立的这个地方,于我有着一股魔力。
  忘了说,我是一个强盗。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被列入了这个世人眼中的黑名单,只是从我记事开始,我就生活在这座美丽的五指山上。
  五指山其实是是连绵群山的统称,传说这里有无数取之不尽的宝藏,也种植着无数能让人强身健体的奇珍异草,可是即使从小在这里长大的我也并不清楚这里到底蕴藏着多少神秘。
  我是谁,我叫什么,这些都不重要。
  老头子说我是个妖精,当年他发现我的时候,是在一丛紫堇花下,他不知道我一个人在那里自生自灭几天,反正我当时全身冰冷青紫,却没有一丝哭闹。
  老头子说他本来不会那么好心,纯粹是看在山寨里缺少女眷又正好穷极无聊才会去捡我这个拖油瓶来消遣。
  老头子说他现在很后悔。
  我说当年的我如果有先知肯定宁为玉碎,也不要瓦全,老头子你的脑子发热,直接导致我牺牲我的强盗生涯成就你的七级浮屠。
  老头子说,能当上强盗是我的光荣,能当上他领导的山寨里的强盗,是我骄傲中的骄傲。
  我撇撇嘴,不就是一破强盗,至于让他自我感觉如此良好?!
  老头子还说那时我的身上没有一件物品,包括遮羞的衣物。
  为此我曾不止一次地对老头子后来的所作所为表示过抗议。
  虽然我那时是一个婴儿,但每当想起当年我是□地从一个大老粗手上转移到无数个大老粗手上把玩拥抱亲嘴时,还是让我有种--失身的感觉。
  “老头子,你说你要怎么对我负责?”
  “小丫头,让你当新一任压寨夫人如何?”
  “你个色老头,一只脚已经跨进棺材了,想让我下半辈子守活寡是吧?”我纠着他的两撇小胡子恶狠狠地说。
  老头子大笑起来,一把将我抱上他的大腿,蹂躏我的琼鼻:“那老头子就陪你活到两百岁。”
  我开心地环住他的脖子:“好!你给我好好活着,等我一百岁的时候再嫁给你。”
  老头子伸出手,我也伸出手; 击三掌为誓。
  那一年,老头子三十二岁,我五岁。
  ……………分割线……………
  “紫堇……紫堇,你在哪?寨里召开元老会议,寨主亲自点名让你过去!紫堇……”山阴处传来小晖阴魂不散的声音。
  真烦!老头子不知道我最讨厌这时候有人来打扰我的吗?
  老头子说他自己没文化当初也懒得帮我取名字,就直接用了这开得漫山遍野的花做我的名字,还说反正我和紫堇的渊源深厚,也许就是紫堇变的。
  我说,那要是我躺在石头上,那我是不是就成了孙悟空?
  老头子问我孙悟空是谁?
  我说就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妖怪。
  老头子噢了一声说,那我下次试试捡个孙悟空回来。
  私底下我认为老头子的话说得极对,他自己的确没什么文化。
  吐掉嘴里叼着的狗尾巴草,透过五根手指看完五指山上的夕阳慢慢隐没最后一丝光彩,满足地站起身,拍拍长衫上的尘土。
  低头浅笑一声,其实这么邋遢着过去也不错。
  老头子的口头禅就是坐强盗就要有做强盗的样子,尤其是一个有素质的强盗。
  而一个好强盗的其中一个重要标准就是你不能穿的太干净。
  身上的是一身男装打扮,在过去的十八年里,我从未有过一件女装,头上未戴过一朵珠花。
  并不是五指山上没有这些饰物,相反,这里有着全世界最名贵的女装,最漂亮的首饰,只不过当一个人习惯某样东西后便很难改变。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和我一样,反正我就是这么觉得的。
  七岁习武之前,我几乎是老头子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
  他说他从未帮别人穿过女装也不想让我穿女装,认为女装太复杂,不如男装来得简单轻便,活动灵活。
  我了解他的心情,也同意他的想法,更愿继承他的做法。
  而且,在这个严重阳盛阴衰又是一大群豺狼虎豹的地方,穿男装的确是一种很好的保护色。
  只不过长久之下,我都快忘了自己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女人这个事实。
  在山寨里,我从未参加过一场会议,在山寨外我也从未去夺过一次标,没有任何实战经验。
  对于强盗,我可以说是既处于核心里,又是一个边缘人。
  元老会议?印象里老头子已经有几年没开过这种重量级的会议,而这次又亲自点名让我参加,老头子的葫芦里卖着什么药?
  预感有什么严重的事情发生了。
  小晖青色的身影终于呼哧呼哧地跑到我的跟前:“大……大小姐……下次找你的时候能不能应一声……我快跑得断气了…累死了…呼……”
  “不行——小晖,你退步了呢!看等下迟到了老头子会不会剥了你的皮。”
  “还不是你这个害人精的错,我看,等下不用迟到,寨主就可以要我的命了!”小晖一脸严肃的表情,我收起了玩笑。
  “怎么了?”
  “这次夺标任务失败了,七当家被当场砍死,六当家受伤活捉,小马受了重伤和几个兄弟硬是拼死杀出一道血路跑回来送信,现在处于昏迷状态……”
  “小马伤得如何?”
  “死不了。”
  “快走。”
  我和小晖都加紧了脚步。
  小晖和小马的年龄都比我大,具体大多少我也记不清。
  他们是我在五指山上混得满熟的几个,换句话说我们是在百来个年龄相仿的人中接触最多最臭味相投的几个。
  小晖从小就体弱多病,因此从未得到山寨里的人重视。
  老头子说一个好的强盗还必须有强健的体魄,所以当初我发现被丢弃在山岗上奄奄一息的小晖,把他带到老头子面前时他会不屑一顾,选择让小晖自生自灭。
  优胜劣汰,这不仅是自然的选择,更是人的生存之道。
  对于龙虎寨这个大染缸来说更是黄金法则,但我却放不下,他让我有种错觉感觉那时奄奄一息的是当年的自己。
  在我的胡乱处理下,小晖没去向阎王报到,这是一件令很多人不可思议的事。
  而更让人觉得是奇迹的是小晖撑着残破的身体开始学医,逐渐发展成为现在龙虎寨里的第一名医。
  久病成良医,我想这句话用在这里很合适。
  对于小马,他则是我们三人中最梦想当个出色强盗的一个。
  每当我和小晖在打猎或烤肉的时候,小马都会偷偷溜到草场看一大群强盗喝喝哈嘿……成就一番不错的武艺。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想这句话用在这里也很合适。
  这次的任务是他向寨里毛遂自荐,得到六当家冯瑞和七当家李显仁一致认可后得来的,但没想到小马的第一次出师就失败了,他心里又会有怎样一番滋味?
  议事厅的方向处隐约传来鼎沸人声……
  
  
                  初涉
  第二章 初涉 
  
  右脚还没没跨进议事厅,堂上肃杀的气息已扑面而来。
  壁墙上大大的镶金黑漆“義”字此时看起来还是显得一样的张牙舞爪。
  正襟危坐在白虎皮上的老头子在这个義字下面目显得有点狰狞。
  匍匐在老头子脚下的是一个美艳的女人,白嫩的香肩外露,□在性感的衣物下若隐若现,呼之欲出,一双纤纤玉手正剥着老头子最喜欢的葡萄。
  如果没有记错,这个女人应该就是前几天从飞鹰寨手里抢来的。
  虽然这十几年来老头子身边从未缺过女人,但他却从未碰过眼前这种艳丽妩媚型的女子,是他的口味突然转换了还是单纯地想向飞鹰寨的当家挑衅?
  老头子看我进来,朝我点了下头,我也点头示意。
  这个小动作并未引起很多人注意,除了他――寂冰夜。
  径自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坐下,我还是不喜欢置身于太多人的注目礼下。
  “大哥,这次的目标人物都像是早有准备,任务失败很有可能是飞鹰寨在搞鬼,他们一向不满意我们的形式作风。”
  低沉好听的声音,冷静的分析,一听便知道是龙虎寨的第二把手——景幕炎。
  我知道老头子,景幕炎还有寂冰夜的老爹寂飞扬三个人从小便结下桃源之义,年轻时更是经过一番拼搏后才在一起在五指上创立了龙虎寨。
  三兄弟说好在有生之年同富贵,共患难。
  经过数年努力,的确让当初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山寨逐渐发展成为了现今世界中数一数二大寨,实力甚至超过了当初的龙头老大飞鹰寨。
  把闻风丧胆这个词用在现在的龙虎寨气势上丝毫不显过分。
  龙虎寨不仅让所有其他山寨头疼,更让四国朝廷中人忌惮。
  因为现在的龙虎寨实力远远不止于数万的人力资源,更重要的是,五指山上有着世人破解不了的迷阵,寻常人只能进阵,却无论如何也破解不了这五行八卦……
  听老头子说,迄今为止,所有来犯者中能活着走出去的只有一人。
  而这个人的心智现在也已经迷失。
  这一奇迹的创造主要归功于当初龙虎寨的第三把手――-寂飞扬。
  小时候,在寨里老一辈人有事没事的不停的罗嗦渲染中,寂飞扬简直成了我童年包括现在的偶像,可惜,我的偶像在老头子捡到我不久后就去世了。
  之后龙虎寨的第三把交椅就被当时的第四当家黄聪顶替。
  黄聪此人有着一身惊天地泣鬼神的力道。
  他手上的那把玄铁神斧即使是三个膀大腰圆的大汉也未必拿得动分毫,可是他却可以轻而易举地挥洒自如,曾为龙虎寨立下了汗马功劳。
  可我不喜欢他,原因没有其他,因为他太丑了。
  作为强盗,抢一两个女人来玩根本不算什么。
  黄聪是强盗里的强盗,不但抢美丽的女人和清秀的男人,抢来后只要性致一来就会不分场合时间地直接扒光□的衣服,贯穿进去。
  我讨厌在我吃饭的时候听到恶心的声音,可我面对这一切丑恶依然会无动于衷。
  私底下,我叫他蝗虫。
  虽然我知道我比他好不了多少,冷眼旁观,我想那些□恨我的凉薄不会比蝗虫少。
  现在龙虎寨的四当家是一个女人,除了我唯一可以在龙虎寨长久生存下来的女人。
  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实姓名,只是知道她有个诨号叫“黑寡妇”。
  无论什么人,包括老头子在内,都会敬她三分,她是一个内敛的女子。
  处于第五位的是寂冰夜,同样我也不喜欢他。
  原因没有其他,因为他太美了。
  在龙虎寨中,他几乎得到所有人的欣赏,十八岁时他就已经到了他现在的位子。
  取得成绩的原因不是因为裙带关系,而是真正用双手创造出来的。
  在他全权主导的那串行动中,仅仅半年,他就拿下了飞鹰寨十几个山头,大大增加了龙虎的据点和人力,削弱了飞鹰实力。
  至于之后五年为什么他一直没有再让自己地位提高,这也是我一直想得到的答案。
  寂冰夜是一个奇才,可这位奇才没有继承他老爸的机关算尽,像模特般深邃完美的五官显现的永远是冷峻的表情,拒人于千里。 
  “大哥,我想飞鹰寨也是为上次我们抢了他们的地盘和货物,怀恨在心,故意从中破坏,串通过路的商客给我们打击。”
  黑寡妇说完不经意地朝寂仇夜的方向看了几眼。
  她在怀疑寂冰夜。
  “我们龙虎寨何时受过这种委屈,显仁和冯瑞都是我们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却在这次的任务中一死一伤,我们一定要报仇啊,大哥!”
  “对阿对阿,我们要报仇啊!……”
  蝗虫的大嗓门引起了堂内堂外震耳的符合共鸣声,几乎所有的人都情绪高昂,议事厅立刻炸开锅,我不耐烦地挖了挖耳屎。
  抬头看到蝗虫提起酒坛子猛灌一口后砸向冷硬的青石板:“奶奶的,这次不把飞鹰寨夷为平地,老子就把酒给戒了!兄弟们,不怕死的跟老子走!”
  我忍不住低笑一声,这大老粗。
  “阿聪,你给我回来!”老头子阴沉着脸,看来也受不了蝗虫的急躁。
  蝗虫此时已经走至厅外,听到老头子的命令不得不停住脚步,不甘心之余抡起神斧就把身旁的百年老树砍倒,回身质问:“大哥,事实都摆在眼前了,你还磨蹭个什么劲啊!”
  老头子不答,反而朝我的方向看来:“小丫头,对这次的事件你有什么看法?”
  老头子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我又怎么会让他失望呢?!
  越过人群,从角落走出。
  没有人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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