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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曼哈顿爱情故事-第27部分

小说: 曼哈顿爱情故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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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司和Panini,还有没有牛肉的罗颂汤,我忘记买炖汤的肉了。”我回答。
“很有风格的组合。”他评价。

那天晚上,除了晚餐做的很不像样,一切都显得温情而完美。连Caresse也出奇的听话,坐在高脚餐椅上一勺接一勺的把捣碎的寿司和番茄土豆吃个精光。吃完饭之后,我在厨房洗碗,他们在客厅里玩,隔一会儿就有人跑进来抱住我的腿,一跳一跳的要“抱抱”,或是搂住我的肩膀、在脸上或是嘴上亲一下。不到八点钟,Caresse坐在她的训练马桶上便便,很久没有发出声音,我过去看看她,发现她竟然已经睡着了,眼睛闭着,嘴半张着,头一点一点的。那个样子让我忍不住笑出声来,怕吵醒她,赶紧捂着嘴蹲到地上。Lyle装作生气的样子,因为我是个什么样的妈咪啊,竟然嘲笑他的宝贝。笑完了,两个人七手八脚的把她搬到小床上,帮她换了睡衣,盖好被子。

等我们从卧室里出来的时候,一切都不同了。房间里突然显得那么安静,安静的过分,安静的尴尬。我们不得不从完美温情的家庭肥皂剧里面醒过来,问自己,现在,我们算什么?我们在哪里?
“外面下雪了。”他走到窗边看了看,回头告诉我。
“你可以留下来过夜。”我回答,话说出来自己也觉得很突然。
102) Family Bed

那天晚上他留下来过夜。我们一起睡,但没有做爱,也没有讲话。不能,不想,或是不需要,我也不清楚原因。说“不能”,是因为Caresse就睡在两尺开外的地方。“不想”,是不愿意打破这纯洁温情的一切。也可能是“不需要”,因为我们不是情人,也不再是夫妻。我们只是久久的拥抱在一起,可能是这个特别寒的季节的关系,没有嫌热也没有觉得窒息。好像是我先睡着了,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发生的事情,有一些直到早上醒过来时还记得:
梦里是个阴天,下午,天快黑了。
他穿了一身礼服,我身上则是一件及膝的黑色斗篷,我们好像是要去参加一个婚礼,却忘记了地点在哪里。坐着车子到东到西的找,随便到哪里,都有人告诉我们:“不是这里。”时间快来不及了,我有点着急,他还是不紧不慢的样子。直到仪式只剩五分钟就要开始了,我们终于找对了地方,一座看上去有点荒凉的旧房子,有人引我们进去,指给我们看一条又黑又窄的楼梯。他牵着我的手上去,推开楼梯尽头的一扇门。门那边很亮,但仍旧是阴天的那种的光线,一个巨大的礼堂,至少有十层楼高的镂空穹顶,没有鲜花没有缎带,一点点雨滴和雪花从上面落下来,许多人等在那里,四处都是嗡嗡嗡讲话的声音。听到门开了,他们安静下来,有些人站起来,回头看门这里,朝我们微笑拍手。我下意识的低头看看自己,发现斗篷下面露出来一点点奶白色裙摆,鞋子和手套也是白色的。我心里一惊,停下脚步,叫他等一下。而他回头问我:“Seriously; what are we waiting for?”

接着就听到Caresse在喊“妈咪妈咪”,声音越来越近,越喊越大声。我醒了,伸手开灯,看了下闹钟,五点四十分。Lyle睁了睁眼又闭上,把头埋在我胸口躲开灯光,懒洋洋的说:“把她抱到床上来。她会愿意再睡一会儿,天还没亮呢。”
我没理他,推开他披了件毛衣起来,跟Caresse说:“妈咪来了。”抱她出去到厨房里,倒了半奶瓶水给她喝。天倒是真的还没亮,小家伙喝完水,上了个厕所,又想睡了。我抱她到大床上,放在我跟Lyle中间。
“让她睡你那边好吗?我怕我会压到她。”他说。
“睡外面滚下去了怎么办?”我回答。“她很大了,压不坏的,你压到她,她会踢你的。”

我的床有一米五宽,一个人睡觉得很大,两个人睡也还宽裕,但不知为什么,多了这么个小岁半的小孩就显得很挤。她觉得很新鲜,今天床上有两个大人,特别是Daddy也在。她面对着他,伸手摸摸他的脸,拉他的头发,把手指塞进他嘴里。时不时地又回头看看我,踢我一脚,或是张开手臂要抱抱。直到我关掉床头灯,才安静下来慢慢的回到梦里。那是第一次我们三个人睡在一起。我半睡半醒,幻想如果足够幸运,这张床上的三个人会有很长很长很长时间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虽然不一定在同一个屋檐下面。

这个念头让我破天荒的睡到八点半才醒,看到闹钟上的数字,一下子跳起来,用最快的速度刷牙洗脸,穿好衣服,没化妆没吹头发,出门的时候也已经是八点五十分了。
Lyle抱着Caresse站在旁边笑嘻嘻的看着我忙,穿衣服戴围巾,穿好鞋子又跑进卧室里去拿手机。看到我被沙发旁边的脚凳绊到一下,就说一句:“妈咪当心。”

在门口等电梯的时候,他对我说:“你知道,其实我们可以回家去住。”
“这就是我的家。”
“你懂我的意思的,这里或者那里,有区别吗?”
“当然有。”我回答,“至少现在我是那个穿着熨好的衬衫的人,你穿着皱巴巴的隔夜衣服。”
他没有再要求,只是问:“那我可以放一点我的东西在这里吗?”
“你可以放几件内衣。我想办法在抽屉里给你匀点地方。衣橱很满,实在放不下。”
电梯门开了,我跟他和宝宝说,然后头也不回的走进去,其实脑子里想的全是他们两个的样子。
103)游戏

一整天,我们没有联系。我没有想过要打电话给他,但吃午饭之前还是忍不住特别注意了一下手机,偶尔离开座位也总是记得随身带着。下午天气又变得阴沉,四点钟的时候下了一阵小雪,从办公室的窗户看出去,往来的行人和车辆很快把刚刚积起来的一点薄雪弄脏,街道显得潮湿抑郁。也正是那个钟点,Lyle打电话过来,打了招呼,聊了聊天气,又说了些关于Caresse的事情。我在他似乎要切入正题之前打断他,虽然我也不能确定,究竟有没有“正题”,又或者是什么样的“正题”。
Whatever,我直截了当的告诉他:“今晚你不要来了。”
他没有立刻回答,我有点多余的解释:“是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晚上我还要写点东西。还有我们两个作息习惯不一样,我十一点钟要睡觉。”
他在电话那头笑了一下,说他理解。

晚上回到家里,又是我一个人了。前一天推来转去的那个牛皮纸信封放在客厅茶几上,上面没有贴新的留言。在门口换鞋子的时候远远的看了一眼,碰都没碰一下。第二天早晨吃早饭的时候,站在厨房的案台那里又看到它,突然想“干脆签了算了”,找了一圈没找到笔,赶着出门,于是又算了。

在那之后,我们时不时地通一次电话,问一句“Caresse今天说什么了?”这是那段时间打电话必讲的话,就好像说“你好”一样。因为小孩子正在学说话,也因为我们都需要掩护吧。

圣诞节假期前的一个晚上,既不是节日也不是周末,下班之后,我跟一帮同事去吃泰国菜,散的很早,还不到九点钟。在节日气氛和难得的兴奋心情的驱使下,我站在2nd Avenue和东第六街的路口给他打了个电话。拨号码之前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是打手机呢还是打家里的电话,最后还是打了座机。没什么原因,或者说原因很复杂,因为我明知道那个钟点,他很可能不在家的。但结果跟我明知道的不一样,就是他接的电话,听到我的声音,第一句话就说:“Caresse刚刚睡着了。”
“我正好在附近,本来想过去看看她的。”我回答,其实一点都不近,而且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打这个电话。
还是老习惯,先来聊一下孩子。不过,跟老习惯不同的是,他告诉我他一会儿还要出门,问我:“一起喝点东西好不好?”我答应了。

于是没有来由的,我们又开始约会了。单纯的约会,就像刚刚认识的男女朋友一样。有的时候他来接我,有时我自己到约好的地方去。下午两点钟的咖啡,九点钟的晚餐,或者深夜的cocktail,然后他送我回家。牵手、亲吻,海阔天空的聊天。我们常常聊起Caresse,刚刚还在调情,下一秒钟就可能在说那个小丫头今天又干了什么淘气的事情。奇怪的是,一点都不扫兴,这样的对话似乎把普通的男女之事变成一些别的东西,即不是单纯的罗曼史,又不太家庭。似乎,世界如此之大,几十亿男男女女,而我跟他,仅仅因为一个粉红脸蛋儿的小女孩儿,有了挥斩不断的联系。

一月中旬的一天,我们约在Park Avenue和二十街那边的一间酒吧,刚刚坐下来,就有一伙人过来跟他打招呼,其中的一个叫Kelly Sandler的女人在旁边站定跟他讲了很长时间话,从游艇派对,说到曼哈顿港口的驳船位,说来说去无非是那几句,却就是一幅不打算走的样子。
我对她说:“不如坐下来说吧。”
女人作出夸张的表情,问:“你不介意吧?”
“当然不。”我回答,笑着看了Lyle一眼,他也正好在看我,咬了一下嘴唇,一个转瞬即逝的自嘲的笑容。

我在旁边听他们说,每次他想结束掉谈话,我就想出点话题来留住这个Kelly Sandler。我不看他,但感觉得到他的目光越来越久的落在我身上。快到午夜的时候,他伸手过来握住我放在台面上的手,对Kelly说:“我们恐怕要走了,”转头又跟我说,“这两天Caresse半夜里总是会醒一次。我哄她睡觉的,她醒过来总会找我。”
Kelly有点意外的看着我们,而我继续恶作剧,跟她解释:“我往巴特利公园方向,他去上东城,你住在哪里?和我Share一辆出租车,或者坐他的车走。”
一点也不意外,Kelly欣欣然的跟Lyle说:“不介意的话,可不可以麻烦你送我到东五十七街的Four Seasons?”

三个人走出酒吧,我在门口拦下一辆出租车,Lyle抢先走过来,给了司机一张钞票,对他说:“对不起,不需要用车了。”把他打发走,抓住我的胳膊,让我也坐上他的车子。三个人坐定,他对司机说先到Four Seasons。我说不要,先送我好不好?先到巴特利公园。他笑了一下,说好的,先到巴特利公园,先送你回去。

车厢里光线幽暗,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他的声音里面也听不出来他的心思。片刻之后,我在家门口下车,隔着车窗跟他们说。我一个人上楼,没有卸妆没换衣服,在抽水马桶的盖板上面坐了很久。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算是赢了,还是玩过了火。悸动心跳试探、细微的眼神、短暂的笑容,那些早已过去的感觉又一次回来,却又跟从前的不同。没有难过,没有苦涩,没有患得患失,所有的不确定让我每分钟心跳一百二十次,却依然迤逦而美丽。

好像过了很久,又像是一转眼的功夫,门铃响了。我跑过去直接按了开门键,因为我知道那只可能是他。我打开房门看着电梯数字的变换,等他上来。电梯门打开,他走进我的房间。没有讲话,抱住我,吻我。
那天晚上,我们又在一起了。 
104)傍晚,黎明

不知道是凌晨几点钟,应该是夜里最黑最的时候,他闭着眼睛说:“至少在这件事情上面,我们没有分歧。”
“也不是完全没有,我其实不喜欢开着灯。”
他伸手关掉床头灯,在黑暗里抱住我,冬天的夜晚,这样的拥抱总显得比实际上更温暖更不可缺少。
我忍不住开玩笑,只为了破坏气氛。亲了一下他的手背,说:“你要干什么,我不管,但是答应我,不要为其他女人做同样的事情。”
“什么事情?”
“把手放在她的头和床头板之间。”话没说完就笑得把头埋进被子里。
他没有跟着笑,把我拉出来,没来由的对我说: “e,我不是那种喜欢退回到某个时间,重新来过的人。不过,这件事不一样,因为你不一样。我希望我们可以再试一次。我需要你。”
黑暗里,我看不到他的眼神或是表情,只感觉的到眼泪从自己的眼角沁出来,听到自己满不在乎的回答:“有一天,你老了,当你觉得需要一个人,真的需要,二十四小时的需要,百分之一百的要,你可以给我打个电话,如果运气好我刚好空窗,我会查一下我的Agenda,找个时间,跟你出去。”
很久他没有讲话,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睡着了,背过身很轻了说了一句:“我需要时间,我需要想一下。”

仅仅几个小时之后,我们被闹钟吵醒。我起来穿衣服,让他继续睡,喜欢什么时候走都可以。但他坚持要陪我走到公司,一路上帮我拿着手袋。那天刚好拿了一个没有拉链封口的托特包,路上很多人,而他就那样随随便便的垂着手拿着,我每隔一会儿就要朝他手里看一眼,生怕到公司之后发现钱包或是电话被偷了。因为那是一个难得的晴天,我请他吃早饭,在公司楼下的咖啡馆门口,冬天早晨的风里面,一杯咖啡,一只pain au chocolat。喝咖啡的时候,偷偷的抬头看他,他的打扮从来说不上Dandy,不知道为什么给人的印象却就是那个样子。一个同事正好经过,跑过来跟我打招呼。向她介绍Lyle的时候,我只说了他的名字,突然发现没办法告诉别人,我们现在,究竟算是什么?因为我自己也一无所知。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没有力气把他赶走,因为我还爱他,只是没有从前那么爱了。就像现在,我一样努力工作,但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投入了。

就是那一周的周末,他送Caresse到我这里来。我在厨房里削水果,他拿了一本图画书指着上面的苹果蛋糕洋娃娃,问Caresse这个要不要,那个又是什么。我端着一盘草莓走到他们身边,他抬头看着我,嘴里却是问Caresse的问题:“妈咪生个弟弟给你玩好不好?”
那可能只是玩笑话,我却条件反射似的回答:“我刚刚跟老板说过,我的五年计划里没有生孩子。”说完笑了一下,想表现的满不在乎,却更像是尴尬。
Caresse又一次帮我们解了围。一般情况下,她对“给你个什么什么好不好?”这样句式的问题,一律是点头的,不知道为什么对“弟弟”这个玩艺儿却不买账,一个劲儿的摇头,说一连串“不要不要不要不要。”
我知道父子间的那种感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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