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80后"女人-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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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之夜,小松打传呼给阿眉拜年,回电话时,阿眉说:“小松,我念句诗给你听好吗?”
小松说好。
阿眉就穿着毛衣站在楼下的公用电话亭前,在满世界的鞭炮声中说“我愿意是青蛙/因为有一双眼睛/像井”。
小松问“什么名谁写的?”
阿眉说“坠,坠落的坠,我写的。我害怕自己堕落,费好大劲才发现坠落这个词,真好,是坠,自由落体的感觉。”
阿眉越是回想,眼泪就越是止不住,直到送别的会结束,直到小松走过来说:“干嘛那么楚楚可怜的,我领你回家吃午饭去。”
一路上阿眉还是一言不发。
直到她们吃过小松亲手做的并不怎么样的四菜一汤,又喝掉了两瓶葡萄酒,直到听小松说唯一无法面对的就是你时,阿眉才开始说话,说:“你早该走了,不然我都没法过了。你走得好,我以后再不会这样子了,太伤身体。” 这时,阿眉盯着小松系在身上很扎眼的围裙。疏朗的眉宇,尖尖的下颏,微笑的脸,黑沉沉的眼睛,可眼神却满是凄楚。
后来在阿眉生日那天,小松说这情景那一刻定格在眼前,以后还经常浮现。
小松递过纸巾,阿眉把眼睛盖上,不再看她,她害怕自己沉迷进去,再也上不来。等到阿眉换过第十张纸巾的时候,偶一抬眼,看到小松正默默地看着她,也不知看了多久了,黑沉沉的目光,如秋水一样,阿眉僵住了,就又想起了“同呼吸共命运”的那次谈话,她当晚回家写了首诗,一直没勇气给小松,现在她要写给她,原本是要俩人唱和的,现在只有孤掌抚筝了。
我愿意是船
因为有一双目光像河
载着我自由飘荡
我愿意是铃
因为有一双手 像风
掠过悦耳清音 拂出一片晶莹
我愿意是拐杖
伴你过尽千山之后
长成墓地参天的白杨
我愿意是河
因为有一只船 等我
载着自由飘荡
我愿意是风
因为有一只铃 让我
掠过悦耳清音 拂出一片晶莹
我愿意是坟
因为有一只拐杖
伴我过尽千山之后
会长成头顶参天的白杨
后来的一段日子,春天来了,阿眉每天都要打电话给小松,一次在邮局,阿眉用掉了一张三十块钱的IC卡,让小松在话筒那边一遍遍地播放分别时阿眉送给小松的那盘磁带《干杯,朋友》:“朋友你今天就要远走,干了这杯酒……”,
“忽然间忍不住泪流”:“阿眉,你干嘛呢?”
“忽然间忍不住泪流”:“别哭了,你这样叫我怎么办哪?这辈子欠你的,下辈子做牛做马来补偿吧!”
初春的傍晚,外面忽地飘起了漫天大雪。
多少年来,阿眉自己一个人在外地求学、谋生,总是在离别与期待中过着一个个孤立无援的日子,从来就未曾碰到一个真正善解人意的朋友。家里有两个哥哥,父母工作都特别忙,内心深处的孤独和凄凉,让她格外地渴望温情,格外地感到别人对她的一点点好。当小松站在柜台前替她挑钢笔,给她买字帖时,阿眉觉得她好极了,让她心动,就想去拥抱她,告诉她自己有多感动。
分别快半年了,这期间她们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见上一面,只要是小松“呼”她,阿眉可以把任何事都放下,就为去看看她,听听她说话。
小松要结婚了,阿眉呢?阿眉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有一个男孩子能让她如此心动,可让她心动的女孩早晚是要嫁人的。
萨福, 那个公元前6世纪生活在勒斯波斯岛上的女诗人,那是她少女时期的偶像。 阿眉知道自己不是萨福,还只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小人物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尽可能的和大家一样,方方面面,她必须谨小慎微地走完前面还很长的一段路,必须让自己在这个环境中完好地保存自己,因为她还有自己热爱的事业要干,特立独行会把她赖以生存的小小的卵壳打得粉碎,她害怕。
阿眉就这样压抑着自己,每天在办公室里和同事们谈笑风生,想念小松时就到外面打个电话,听听小松的声音,有时间她们会聚一聚,无非是些,“你怎么来的”、“吃饭了吗”,可只要彼此相守,那安宁、恬适的感觉就足以让她沉醉。别人都当她们是好朋友,只有她们俩个知道那份埋在心底的秘密,“不要你做牛也不要你做马,真的要做,就一起做牛,一起做马,在蓝天白云下,在辽阔的草原上慢慢地走,一直到天尽头……”。
阿眉的真情让人感动,阿眉的专情却让人觉得有些可悲,在我们当前的文化氛围中,阿眉的处境可想而知,难道她得抑郁终生吗?
第八章开花不结果的玫瑰
35、开花不结果
小凡的故事则让我们感到凉,一种透彻心肺的凉。她并不都是象阿眉那样的“贞忠不二”、“至死不渝”。
小凡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小凡是那种百媚万千自己却浑然不觉的人。不然的话, 她早该去做演员或模特了。
她将近一米八零的个头,而且身上绝对没有一点多余的赘肉。那双比例匀称的长腿在东方女性中更是罕见。小凡的面部线条极其分明,尤如希腊人的雕塑,一头浓密如瀑布的黑发从这样的脸上披散下来,更加衬托出她额头的光洁饱满和皮肤的白晰。小凡这样的美人是不必去猜测她的年龄的,从二十岁到五十岁几乎都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更难得的是虽然现如今她已腰缠万贯,却依然朴素纯洁得如同一个初涉人世的少女。沉静时浑身上下都充满着那么一股世外桃源的气息,玩起来又是那样的风趣幽默又随和之极,让人忍不住就想对她说“我爱你,行吗?”
小凡的确是个奇妙的混和体,也许就是这种奇妙才使她魅力无穷吧。正如她风华绝代却一点也不傲气;正如她纵横商海,却对金钱毫不在意;正如她饱经情感沧桑,却依然保留着一颗十分纯朴的心灵;正如她对生活有着哲人般的感情,但在她的眼睛里却完全是删繁就简的单纯清朗。
听小凡讲话实在是种难得的享受,但你千万不要听她唱歌,因为她绝对是“说的比唱的好听。”,而且要好上千百倍。
国庆就是在一家酒吧被小凡的歌声“震”住的,确切点说是那身衣服。那天国庆心情不好,到酒吧去喝酒,埋头喝酒的功夫就听见一个女声在那很难听地唱些七扭八歪的歌,他心想,忍耐吧,一会就完了。没成想那人还没完没了,到后来竟然还载歌载舞起来。国庆忍不住了,就冲到前面想对她说唱那么难听还唱,和谁有仇怎么的,还想杀了谁不成,然后把她揪下来。
可当他看到小凡时,却一句话也说不出了。那时,小凡穿着一条绿底带白点的裤子,一件水红的花袄温温软软地套在身上,正在那“妹妹我坐船头,哥哥你岸上走”呢,唱到动情处,还滚出了几滴泪珠。这场景让国庆大为感动,遂上台与她一起又表演了一遍这首歌。
后来,准确的说,不到一周他们又合着玩了几次,相互都觉得挺合拍的,就同居了。
这主要是国庆喜欢小凡身上那股超凡脱俗的气质,说她那双眼睛,让他想起雪域高原那里有着都市女孩子早就没有了的天真和淳朴。
小凡也很喜欢国庆,可国庆不想结婚,只是想做一个非常出色的情人,他不想成为传统意义上的好丈夫,也不愿做一个好父亲。他潇洒、有幽默感、特别大气、豪爽、也很会玩。有他在,阳光、空气、周围的一切都是快乐和清爽的,整个生活都象是飞扬的,有生气的,他就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男孩,走到哪就给哪儿带来朝气和活力。
小凡真的很喜欢这个大男孩,现在还喜欢,是他让小凡觉得爱一个男人原来可以让人欲仙欲死,*原来也可以是洒满阳光的!
他俩第一次次在酒吧唱歌,是因为小凡过生日。
而就在过生日的前一天,她被房东污奸了。事后,小凡的脑子里还回响着那男人边提裤子边冷冷地说:“想告就告吧,嚷嚷出去,丢人现眼的是你,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人要你啦!”
一想到这些,小凡的心里就堵得慌,老也忘不掉那阴森森的眼神和萎琐的过程,一想到这么宝贵的东西,就被那么粗陋的一个人给弄碎了,她不甘心。生*漫的她曾多次幻想一个英俊的白马王子和她共度初夜,珍惜她、安慰她,怎么会是这样。以后的连续几夜,她都梦见那男人伏在她的身上,可就是怎么也看不清他长的什么样,那感觉很奇怪,既有恶心和羞愧,也有兴奋激动和刺激,奇异的*和深深的罪恶感如潮水起伏不定,天天想着自己是不是就不再是个好女孩了,还会不会有纯真的爱情了。生日那天,她就和朋友去了那家酒吧,酒至酣处就唱起了那首歌,她向往那样一种日子。没想到竟真的唱出了一段情缘。
后来他们分手都是因为国庆的妈妈。他妈妈是个很乖涙的老女人。三十几岁就守寡了,把个家守得风平浪静,也许是因为她出身名门,家教很好的缘故吧。国庆自此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亲人。她惯他、宠他,甚至不惜把古玩字画拿给国庆玩。就因为她的溺爱,国庆很早就有了女朋友,可他并不当真,只是玩玩。国庆总说妈是世界上最开明的妈妈,其实这正是她妈阴险的地方,只要孩子不离开她,带什么人回家都行,但不许当真,来真格的,她就不能不干涉了。
她意识到国庆对小凡有了真感情就开始想尽各种办法拆散他们,她从来就没喜欢过小凡:一个外地人,又没上过大学,不过是个服务员,再大的饭店也不过是个服务员而已,她觉得小凡配不上自己的儿子,配不上他们家的红木家具,显赫的家族背景。更重要的是,她发现由于小凡的出现,儿子对她的关注越来越少了。可国庆妈妈是个有文化、有教养的人,很有心计,能伤害你,却又让你说不出什么来。
小凡终于忍受不下去了,就跟国庆说了,可国庆说什么也不肯相信,因为他妈当面对小凡比亲妈还亲。最后小凡说要么跟我结婚,要么我走。国庆不想让她走,可又不肯定地说跟她结婚,小凡就失望了,也灰心了,就负气地出走了,这一走就到了海南。
在海南,小凡遇到了老王,老王是从四川农村出来的,没什么文化,靠倒买倒卖投机取巧赚了大钱。认识小凡后,老王说他来海南这么些年,什么样的女人没享受过,但小凡给他的感觉不一样。
小凡的那双眼睛和整个面部都有一种很纯很纯的东西。让他想起内地家乡那种很简单的好日子,现在想起来那就象一场梦一样,而小凡就好象一天到晚活在梦里,睁着一双大眼睛在做白日梦的样子就让人忍不住想要接近她,看清她、占有她。
其实促使老王把小凡养起来的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觉得小凡不那么想钱的事,而且性格又好,不会让他在外面苦苦钻营回到家里后,还有人跟他惦记钱的事,象她这样的女孩,已经象是濒临灭绝的珍惜动物了。至于小凡最终也没嫁给他则是因为:做为男人,老王根本就不能跟国庆比,如果说国庆在床上是头豹子,老王就是只绵羊,不消说脑满肠肥的体态让人提不起精神,单从他的精气神看,就让人泄气 。每当夜晚,他没事总撩拨,惦记着床上那点事,撩拨完了,他那边却早已偃旗息鼓,打着呼噜睡着了。即使是这样,也只是一个月两三次例行公事一般。这种日子对小凡来说无异于是从餐餐美味珍馐一下子沦落到每日糠菜裹腹,还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境地。
平时的日子还好过,只要老王不招惹她,小凡也乐得清闲自在,早说过,那是个有梦想的女孩,她常常用幽灵一般哀怨的目光盯着天花板,靠回忆过去和国庆一起的情景打发剩余的一段漫漫长夜。可有时,想象勾起的欲望更是让她如火焚身,这时的她往往冲到浴室里去,用冰冷的水一遍遍地灌溉那一头瀑布般的黑发,如凝玉脂的肌肤,令人柔情四起的线条,把急急而下的水流变成了一些晶莹的水珠,这些水的小精灵就在她的上半身进行一番峰回路转的梦幻造型后,从细细的腰肢非常流畅地扩展开去,一部分在那神秘莫测的地带毫不经意地收拢起来,一部分顺势而下,勾勒出她修长,灵活的*,显得格外*。
其实不论是老王也好,小凡也好,心里都很明白彼此真正需要对方的是什么。小凡初到海南人地两疏,又没有什么专业技能,靠自己的美貌、身材、傍上老王这样一个把她当金丝雀儿养起来的主儿,在她看来在那段颠沛流离,居无定所的日子里实属万幸,虽然老王是小地方出来的人,人有些粗鄙,也没什么文化,还有其他一些根深蒂固让她受不了的东西。可小凡知道自己当前最需解决的是什么?这是条捷径。
而老王呢?有这样一位不凡的绝色美人常伴身侧,无疑也使自己身价倍增,小凡相等于一笔固定资产增强了老王公司的实力,两个人就是这样找到了相互之间的结合点,相得益彰了。
可小凡不会嫁给他,当她有能力自己办公司的时候,就义无反顾地离开了老王。在自己的公司里,小凡的情感世界又一次敞开了大门。这次,是为了一个小男孩,本公司的业务员。小凡的公司很小,人员的流动性却很大,这么几年,只有这个叫阿郎的广东男孩,一直跟在她身边,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一天下班后,大家都*了。公司里只剩下小凡和阿郎两个人,连日来的业务上的挫折和情感上的失落,让小凡没来由地一个人坐在那里一边吸烟,一边流眼泪,阿郎就拿了一条毛巾去给她擦眼泪,才擦了两下,小凡忽然伸出两只手将他紧紧搂住,并用嘴拱开了他的领口,使劲地亲他。阿郎就用手在小凡的后颈上沿着脊背摸了一阵,又将手插进她的裤腰。慢慢地小凡的身子开始发起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