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狂宠小妻 作者:玄墨妖-第2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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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锐镇,我要刷牙啦!放我下来了,我刚才吃了好多的肉。油油的。”
心怡知道没有办法拒绝。在进房间的刹那间,她想起了这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油油的嘴,才吃过饭,还没有刷牙就接吻,很脏的好不好?!在这时候,她久违的洁癖就冒了出来。
“不要紧!”
说话间。他已经堵住了她的小嘴。油油的好啊。又能吻着她,又能享受着自己烧的那些美味。反正,已经把她抱在怀里,除非是把她放到床上,否则,他才不想要放开她。他贪恋她在他怀里的感觉。而且,过了今晚,他们两个又要分开好些天呢!虽说,时间不会太久,可是,每夜没有她在身边的日子真的很难熬。
这一夜两人在床上,又是一番极至的缠绵。甜蜜而恩爱。直到午夜时分,汤锐镇才抱着心怡洗了澡,让她乖乖入睡。而他还苦命的一个人在客厅收拾小餐桌上的碗盘,洗碗打扫,很晚才睡去。
第二天早上,他送心怡到校门口时。彼此间依依不舍的道别。下午,他就要离开回国了。下次过来,就会是四月底或五月初了。上半年,工作挺忙的。也不能时常来看望心怡。把她一个人扔在M国生活,他当然是很舍不得。可是,总算日子过的不慢。现在,已经是新怡留学的第三个学期。他们可以一直在一起的日子已不远了。
这一天,心怡的情绪相较与之前的一天,低落了很多。因为,等到晚上回到家,他就不在了。可想而知。留给她的一定是他为她烧的一桌子的美味食物。还有就是装的满满的冰箱。他就象是她的爸爸,哥哥,情人,同时分担着这些职务。
他才离开,她就已经开始想念了。接下来,心怡知道,又要数着手指期盼着他再次来看她的日子了。那又是很多个漫长的白昼和黑夜。
果然,就象她所想象的一样,放学回家。餐桌上是他煮好的食物。虽然已经冷了。他还帮她整理了角角落落。家里干干净净。
心怡用完晚餐,一个人无聊的躺在沙发盯着天花板。唉,有他在真好!她这样子想着。象这样每天和他没呆在一起的日子已经不会太久了。真希望这段日子能过的快一点。不然,光是想念就够折腾她的。
唉,真是想他啊!为什么才分开,就这么想了呢!好无奈喔!
……
……
深夜时分,丁莎莎终于工作完,从酒吧后门走出来。她打工的地方和她的住所离的不远,走几步路很快就到。
现在住所的环境挺好的。她也小有积蓄。这多亏了她当初收了楚天华给她的那笔钱。她才不会那么傻。什么都不拿就跑回M国。现在,她用那笔钱又做了次手术,换了好点环境的住所。她现在并不太缺钱,但她还在坚持打工。
正是这样,她才会忿忿不平。象她这样努力的女生,却始终过不了她想要过的生活,得不到她想要得到的幸福生活。可那个夏心怡,却能够轻而易举的收获幸福。瞧她每天过的生活多么的滋润。每个假期都能回国。有那么好的家人,又有那么出色的男友。她真提嫉妒到死。
一想到,夏心怡和汤锐镇就快要结婚,她的心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为什么毁了她和楚天华的美好生活,他们两个却可以逍遥快乐?!这世上的一切实在是太不公平。
自从在学校餐厅见到了心怡手上的大钻戒,听到她和裴思璐说的就要结婚的话。丁莎莎的情绪一直就是低落的。她想到了自己。如果没有汤锐镇的破坏,也许,收到大钻戒被求婚的人也有她丁莎莎。可是,她的幸福失去了。凭什么,夏心怡还能过的这么的开心!?
心里嫉妒成狂。可是,又苦于毫无计策阻挠夏心怡获得幸福。于是,她没法开心起来。在走出酒吧后门时,她是垂着脸,一脸的郁结状态。
“嘿!莎莎!”
前方,有人堵住了她的去路。这声音不陌生。最近,三五不时的会出现在她的面前。以前,总是去她工作的酒吧内坐着,喜欢缠着她。被她恶劣的抗议过之后,最近,他总是会出现在她下班的路上。傻瓜般的跟在她的身边,陪着她一起回家。虽然,她从不请他进屋坐,也从没有对他好言好语。但这个比她大了三岁的男生,总还是喜欢黏着她。
他说,他对她一见钟情。所以,想要追求她。可是,她知道,她不可能接受他。虽然他也是个帅气的男生。可是,他的家世不行。她希望能找个可以媲美楚天华那样家世和身份的男人。所以,眼前这个叫郑天均的男生,真的不行。
但,她并没有打心里厌恶他。可能是因为同病相怜吧。听他嘴里诉说着,对她怎样的喜欢,想要和她交往的想法如何的浓烈。因为这些,她没有办法真正的讨厌他。因为,从他的身上,她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老实讲,她头一次看到楚天华的时候,也是一见钟情。想要和他在一起的想法是多么的强烈。以至于一次次的接近他。想要博取他的好感。只是,最终换来的却是那样残酷的结局。
“你怎么又来了!我不是告诉你,我不会接受你的吗?你真的别费这个时间了。”
丁莎莎再次回绝他的厚爱。这家伙真是讲不通啊。怎么就不明白,她是瞧不上他的呢?!一个小企业家的独生子,一个普通的留学生,没有社会阅历。用的是老爸的钱留学在外,只会想要追女生。这样的男生,她不想要选择。
“你不接受我,可以啊。可是,你不能阻止我喜欢你。我相信。经过我的努力,你一定会喜欢上我的!我有这个信心。”
郑天均一脸的认真。丁莎莎这种类型的女生,就是他的那杯茶,就是他的梦中情人。他会用尽全力来争取她的心。他相信,她总有一天会接受他的。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丁莎莎真是很无奈。知道赶不走他。只能绕过他的身子,继续往前走。她知道,他一定又象之前那样,会陪到她家的门前才离开。
“我什么都喜欢。只要是你。我就喜欢、”
郑天均的喜欢是直接而深刻的。一见钟情就是这样。喜欢就是喜欢了。哪还管为什么喜欢。她的全部,他想,他都会喜欢。
“喔,这么喜欢?!”
丁莎莎的眼珠转动着,心里若有所思。
“对,我真的喜欢你。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只要你高兴。”
毕竟才是个二十三岁的毛头小子。为了爱情,他想,他什么也愿意为了心中的女神而做。
“喔,真的?”
丁莎莎停下脚步,路灯下,她仰起那张妖媚的脸庞,睨向身边帅气男生的脸庞。
“当然!”
他郑重的点点头!这是承诺。他会为了她做一切。只要她想要的,他都会为她办成。
“如果,我让你做的事情,是你不想做的呢?!”
丁莎莎轻声的从喉咙里挤出这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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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第131章 让她感动的男人
咖啡厅内,靠窗的座位正面对面坐着两位穿西装的东方面孔的男士。一位上了年纪,而另一位瞧着大约二十八九岁的模样。此人长的相当帅气,交谈之中,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笑容给人一种如沐春风般的感觉。
“曾总,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年长的男士和这位年轻帅气的男人谈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终于把一切合约细节都谈妥。想到未来的合作,他满含信心。对这个办事果断,雷厉风行的年轻人相当赞赏。
“合作愉快!”
帅气的年轻男人伸手与他相握。庆祝彼此合作。双方又闲聊数分钟,那位老者先行告辞。
年轻的帅气男人并没有离开咖啡店。把包内的手提本取了出来放在桌上,随后,发了几封重要的邮件后,才再次把手提本放回包内。
他叫曾诚。是为了参加妹妹将要举行的婚礼才会过来纽约几天。但却还是见缝插针,谈了一笔大生意。因为,这里离他所住的酒店比较近,因此,他把约谈生意的地方选在了这家幽静典雅的咖啡店内。
端起桌上的咖啡杯,小啜了一口。他的视线飘往窗外。
这里是纽约。而这家幽静的咖啡店,座落于小路转角处。路边不远,停着他的车,而他的两名保镖,以及他的司机,就在那辆车上等着他。即便是酒店和这家咖啡店的距离再近,他们都会恪尽职守的跟着他。不管去往哪里,这已经成了他们的习惯。
把视线从那辆车飘向对面。斜对面是一家中型的超市,人流进进出出,瞧着应该是这附近的居民。
他低头再次啜了一口咖啡。他非常喜欢咖啡。象现在这样悠闲没事干的时候,就会一人个静静的坐着,喝上几口,回味着唇齿留香的感觉。
四月的气侯非常宜人。不会象夏季般闷热难受,也不会象冬季冷的让人寸步难行。他瞧着街上走的男女穿着都单薄而时尚。也许,是周末的关系,一个个行人都瞧着非常悠闲自得。
如果在这里有朋友,他或许也会在这个周末的下午,在这条街上闲逛着打发时间。但他在这里并没有朋友。就算在H市,他的朋友也不多。来往的几乎全是生意上的客户。他的时间很紧张。象这次为了参加妹妹的婚礼而挪出来的几天时间,这已是特例了。
但此刻,端着咖啡,坐在窗前的他,心头竟窜上很想要在这温暖的下午,徒步逛街的念头。从开始忙事业开始,这么多年,他真的错失了好多。不但平时没时间逛街。刚满三十岁的他,甚至还没交过女朋友。因为,他的工作日程排的实在太满。
他还记得,去年六月底的某个夜晚,他在H市的大剧院内和一个女孩相撞。当时产生的心动感,他始终忘不了。
那个女孩的清丽绝美的模样。到现在,他都难以从脑海中抹去。只可惜,在和客户碰面并交谈的瞬间,他有回头再睨向那女孩。却看到,一位高大英挺的年轻男人拥着她进了影院。
而第二次与她的邂逅,然是在一场婚宴上。他和她被安排在同桌。新郎正是那个女孩的义兄。她的义父是他的客户。也是个帮会老大。他帮他们做了介绍。而她却并没有多瞧他一眼,也根本不知道,前几天晚上,她曾经和他相撞。因为,那晚,她根本就没抬头看他。
而那天的婚宴上,她的身边坐着一位英俊冷酷到极点的男人,那人正是她的男朋友。也就是剧院里拥着她进入影院的男人。
与她的两次相遇,他至今也难以忘怀。三十年来,这是头一个打动他的女生。可是,却没有缘分。因为,她有了喜欢的男人。
身为H市蓝焰帮的地下老大,他所属的生意覆盖面包揽全方面。在H市,不管是黑道白道都吃的开的一个三十岁的男人,他竟然,还从来没有谈过一场恋爱。
他也不知道,他的真命天女什么时候才能出现在他的眼前。如果,不能象她一样带给他心跳的感觉,那么,他可能就一辈子一个人了……
温煦的阳光下,对面的超市门口出现了一抹亮丽的身影。在众多西方面孔出没的街边。这张原本就绝美诱人的小脸,无疑更是夺人眼球。
他屏住呼吸。呆呆的坐在窗前,凝望着对面从超市中拎着装的满满的塑料袋步出大门的女生。她是那么的动人。阳光下,她的肤色如同牛奶般的迷人。小脸蛋清丽脱俗,身姿曼妙玲珑。穿着一件白色的修身型中袖短裙。长腿圆润性感。脚上套了一双白色的小短靴。如绸的长发随着微风轻轻舞动着。她整个人灵动飘逸的让人无法转移视线。
他真没有预料到,他刚才还在想着和她相遇时的那些画面。这转眼间,她就出现在他的视线中了。他看到,她正仰着小脸望了一下天际,然后,迈开了那两条迷死人的长腿。
他快速放下咖啡杯,然后,从兜中掏出一张纸币放在桌面上,拎起边上的公事包,他没有一分钟再犹豫,拔腿就出了咖啡店。
他一出现,路边的那辆轿车边上站立的两个保镖速度迎了上来。而司机正欲发动车子。曾诚瞧了一眼对面那个女孩远去的身影。回过头,他朝那两个保镖摆摆手,手上的公事包随手一扔,精准的扔在了其中一个保镖的怀里,包被那人顺利接住。
他难得的,因为要参加即将举行的妹妹的婚礼而留在了M国几天。因此,这个周末的下午,刚谈完生意的他,此刻真的是无事可做。他已经好些年没有逛街了。他不介意悄悄的跑到小路的对面,偷偷的尾随在这个女生的后面。
于是,他真的这么做了。他的个子极高,因此,很快,就跑到了小路对面。他的举动,引的那两个保镖也颇感无奈的拎着他的公事包上了车。然后,司机把车启动。慢慢的,如同龟速般的一会儿停,一会儿行驶,就这样,远远跟着他的身影。既是要保护他,又要不影响他的走路兴致。虽然,他现在这样的情况,对那几名手下来说,真的让他们很意外,也很费解。这么一条小路,也没什么特别的,他怎么会有兴致一个人逛呢?!
而曾诚跑到这条小路的对面之后,他并没有再跑近那个女孩身边。他很识相的停止了跑动,而是迈着正常的步伐,保持着距离,远远的跟在她的身后。
小小的合体的短裙,包裹着她曼妙妖娆的身躯,美好的曲线毕露。柔顺的长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倾泄在她的薄背上。随着两条圆润迷人的长腿不停的迈动着,发梢也不断的舞动着。美女就是美女,连个背影也美的象幅画。
这是他第三次偶遇她了。而且还是在异国他乡。他多想上前自我介绍。不对,他们在去年的那个婚宴上,似乎已经彼此介绍过了。他多想走到她的身边,和她并肩一起走。可是,不能。因为,他知道,她有男朋友。
那天在婚宴上,作为男人,他看的出,她的男朋友对这个女孩极度的宠溺。当然,不管是谁,拥有这样的女生当自己的女朋友,一定也会宠她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