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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超脑黑客 疯狂小强-第38部分

小说: 超脑黑客 疯狂小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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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婉先是一愣,然后奇怪地问道,“你的英语不是已经很不错了吗?”

林鸿摇了摇头:“我的口语是没问题,但是我的阅读能力很差劲,只认识一些简单的英文单词,大多数单词我根本不认识。”

冯婉恍然,儿子的口语是通过电台而学习的,就如同是生活中小孩子学说话一样,虽然会说,但是却不一定会读会写。

如此看来,这是儿子的英文词汇量的问题。

按照现在的教育体系,只有到初中之后,学校才会教英语,不过既然儿子主动提出要自己给建议,冯婉也是非常开心的。

冯婉给他提出了几个建议,一方面是看记忆单词,另外一方面则是看相关的课本,学习英文的语法以及句式结构,毕竟英文的语法和中文有比较大的区别,有时候仅仅知道单词也并不能完全理解整句话的意思。

冯婉立刻从书架上找来初一到初三的英语课本,还另外有一本厚厚的英汉大字典。

“你现在的口语完全没有问题了,学起来应该事半功倍。不过有一点,我要纠正你一下。”冯婉对林鸿说道,“你的口音现在比较偏重纽约口音,和库克差不多。但是在美国,纽约口音并不是很受欢迎,这种口音经常被人称为是‘乡下’口音。”

由于工作的关系,冯婉经常接触外宾,并且周边的同事和朋友都出国比较多,所以知道这个事情。

实际上,纽约口音并不是标准的美式英语,就像带着上海口音的普通话不是标准的普通话一样。

在纽约,世界各地的移民都有,纽约口音就是南腔北调的大杂烩,爱尔兰语、德语、依地语、拉丁语,还有些加勒比地区腔调。纽约大学语言专业的两位教授调查显示,纽约口音在美国是最不招人喜欢的英语。

在美国,由于过去南方比北方穷,所以南方口音就被认为比较土,听起来不上“档次”。最标准的是北部芝加哥一带的口音,是公认的美式英语中的“普通话”,电视里的播音员用的都是这种口音。

纽约的口音听上去感觉鲁莽、没教养,很多其他地区的美国人并不待见。不过,也有一些在华尔街工作的人专门去学纽约口音,为的是给人强硬、不好打交道的印象。

所以,在大家的耳中,罗伊*库克和林鸿的口音非常奇怪,好像发音很不标准一样。

冯婉将这个说给林鸿,就是担心他以后在这方面遇到什么问题,提醒他一下,要是他愿意就将口音纠正过来。不过要是无法纠正,也基本无所谓了,反正语言嘛,就是用来沟通的,能听懂就好。

接下来,冯婉按照教材,把英语的基本发音规则给林鸿仔细说了一遍,例如一个单词分几个音节,重音在元音结尾的时候该怎么发之类的。

这发音规则是最基础的东西,就如同是汉语里面的拼音一样,只要掌握了,以后完全可以根据字典来学习单词。

结果冯婉被被林鸿那超强的记忆力给惊到了,她只是讲过一遍,林鸿对单词的发音就已经基本没有问题了,并且还能够举一反三,说得头头是道。她原本还想多给儿子讲点内容,结果后面根本没什么可讲了。

无奈之下,她只好交代几句,继续帮林鸿收拾房间。

林鸿回到书房,首先将初一至初三的英语课本快速地翻了一遍,边翻边读,将自己之前口语和实际的单词一一对应起来,然后再重点突击了一下相关语法。而这个过程大概只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

半个小时之后,他便捧起了英汉字典,开始快速地翻阅起来,这才是他真正想看的东西,他计划着,啃完这本字典之后再去看那本计算机手册。

第一卷第七十八章奇妙的状态

'奇qisuu书网'更新时间:2012…5…208:45:37本章字数:3686

记忆一直都是林鸿的强项所在。而且可能是由于有着计算机的刺激,林鸿翻英汉字典的速度很快。

刚开始的时候,他一边看单词以及中文翻译,一边还按照音标将单词郎读出来,以便逐渐和之前掌握的口语一一对应起来,毕竟绝大部分常见的单词意思他早已知道,只是之前不知道如何写而已。

到了后来,他的朗读速度已经完全跟不上眼睛和大脑的记忆速度了,于是改为在心中默念单词。

这是林鸿第一次自己有意识地主动快速记忆内容,所以记忆速度要比以前快很多。

只见他的两只眼球不停地上下快速颤动,刚开始的时候是几十秒看完一页,慢慢地时间缩短为几秒钟,并且还有加速的趋势,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他手中的翻页速度越来越快……

林鸿最终进入了一种奇怪的状态,他的主观意识完全集中在单词的记忆上面,完全屏蔽了外界的干扰。

当他的母亲冯婉在他耳边大声叫醒他的时候,林鸿手中的英汉字典已经只剩下了一小半的内容。

“小鸿,你怎么回事,我在外面叫了你半天都不听你应声。”冯婉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林鸿感觉自己的耳朵似乎刚刚恢复听觉,他完全没有听到母亲之前到底说了什么内容,有些发愣地说道:“有吗?我没有听到呀,刚才在看这本字典。”

他此刻都有些恍惚,刚才他似乎进入了一种非常玄妙的状态,在那个状态中,整个世界都仿佛只剩下了他和手中的那本英汉字典,外界所有的一切都完全屏蔽掉了,完全没有半点记忆。

“我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你来看一下自己的床到底怎么摆。”冯婉并没有在意,而是拉着儿子来到了他的新卧室。

林鸿对于这种事情根本不怎么在乎,他看了里面的布置之后,道:“这样就行了。不过……能不能在里面给我加一张桌子?”

他心中想到的是,计算机摆在书房很不方便,尤其是晚上的时候。

冯婉笑道:“桌子当然会有,不过没有现成的,得另外购买。”

她那张书桌对于这个房间来讲,稍微大了点,只能另外再购买一张合适的桌子,作为林鸿平时做作业的地方。

冯婉看了看时间,此刻已经快接近下午三点:

“呀,这么晚了,我得去买菜了。小鸿,你喜欢吃什么,告诉妈妈,我给你做。”

“随便吧。”说起这个,林鸿这才感觉自己的肚子已经开始饿的咕咕叫了。中午的时候他吃了个大饱,却没想到现在就肚子饿了。

冯婉故意道:“随便?好像没有随便这个菜,换一个其他的。”

林鸿想了半天,最终蹦出一个字:“肉。”

冯婉有种被他打败了的感觉,她想让儿子变得开朗一些,也想让他们之间的对话变得欢快随意一些,可是她发现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交代了几句之后,冯婉匆匆提着一个手提袋出门买菜去了。

其实,肉类的确是林鸿的最爱,原因无他,因为吃了这些之后,最不容易那么快就觉得肚子饿。要是其他蔬菜之类的东西,基本上刚刚吃完没多久他就感觉自己的肚皮要贴着后背了。

在他的记忆中,很少有吃饱过。他猜测可能是和自己的大脑经常要想事情的缘故。当然,也有可能是他还有练武的原因,毕竟他师父说过“穷学文,富学武”,练武需要大量的营养供应才能给满足平时所消耗的体力。

回到房间,林鸿继续拿起那本字典,脑子里却想起了刚刚进入的那种状态。

他之前从来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情况,仔细回想起来,脑海中刚刚记忆的内容全部历历在目,非常深刻。但是除此之外,却没有其他任何记忆。就好像一瞬间他的脑子里就突然之间装入了大量的单词内容一样。

林鸿想了半天,没有任何头绪。他想要重新进入刚才的状态也没有成功,翻起字典来自然也没能达到刚才的速度。

等他全部看完最后剩下的一小半内容,时间却比刚才的还要长。

他合上英汉字典,他闭上眼睛让有些发涩的眼球休息了一会儿。

然后,他才重新拿起那本红色的计算机手册看了起来。

这一次,他已经完全清楚封面上的英文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现在已经是九零年,但是手册却是一九七八年出的第一版,出现的时间比他的年龄还要长。

林鸿有些感叹,觉得自己接触计算机的时间实在是太晚了点。

然而,他却不知道,相比起中国的其他人来说,他已经算是非常幸运的了。

在这个时候,国内计算机实际并没有普及,只是在一些研究机构和比较大的公司和企业中才能见到微型计算机。

更为难得的是,他手中这台APPLE_II型个人计算机是八十年代最流行的个人计算机之一。被众多计算机爱好者称为“神机”,而那本红色封面的计算机参考手册,则被大家称之为“红皮书”,是个人计算机历史上最为全面的一本计算机技术书籍。

这红皮书已经彻底超出了一般产品说明书的范畴,可以说,完全是给计算机爱好者和工程师看的技术参考手册,出了少数一部分因为技术保密而故意漏掉的内容,里面包括了APPLE_II所有的技术细节。

有人甚至说,凭借这本参考手册,完全可以亲手制造一台计算机出来。

所以,很多人也将这本书也被大家称之为计算机DIY的“圣经”。

“红皮书”只有在前面几版的时候才随机发行,后来新的产品说明书逐渐将其中的技术细节给删除了,更多的是以一个用户的角度来撰写操作说明。

几年时间过去,市面上流传的红皮书也来越少见,进入国内的就更加稀少了。要是被国内其他计算机爱好者知道林鸿手中竟然有着这本“圣经”,不知道要羡煞多少人。而且肯定会有很多人找上门来提出复印请求。

当然,林鸿此刻完全不知道手中红皮书的意义所在。

在他看来,这就是计算机的产品手册,他要想快速掌握这台电脑,就必须将其完全阅读一遍。

怀着激动的心情,林鸿翻开红皮书,跳过目录部分,开始从“GETTING_STARTED_WITH_YOUR_APPLE_II(开始你的APPLE_II之旅)”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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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七十九章火种

'奇qisuu书网'更新时间:2012…5…2014:13:03本章字数:3655

在历史上,第一款APPLE_II电脑于1977年6月5日上市,搭载MOS科技的1MHz6502微处理器,拥有4KB内存以及用来读取程序及数据的录音带接口。

4K内存?录音带数据存储?

不用怀疑,当时的内存的确只有4K,这还比第一代APPLE要大很多了。

使用录音带作为存储设备,原理和音乐磁带差不多,只不过音乐磁带存储的是模拟信号,而数据录音带存储地却是数字信号。

不过林鸿目前手中的这台机器,存储数据却不是录音带,而是使用5。25英寸的软盘。这是1978年的改进型号,外接式的5。25英寸软驱DISK_II已经将录音带替换掉了,这是个天才般的设计,而当初其制造者史蒂夫*沃茲尼克之所以要自己设计这么一个东西,完全是为了省钱节约成本,因为他们当时创业的时候很穷,穷到连买一台自己制作的产品的钱都不够。

“省钱”是APPLE_II的一个重要设计理念,沃兹尼克使用了许多奇思妙想和**的工程技术技巧来实现整个目的,这台机器使用的元器件都是最少最便宜以及市面上最常见的。

例如,这台机器的文字与图像系统使用了在当时已属过时的连接方式,据说是沃兹尼克认为这样可以节省一个芯片,以软件计算或做扫描线寻址会比另加硬件控制更便宜。类似地,在高分辨率图像模式中,颜色由画素位置决定,因此可由软件控制,又节省了转换芯片的费用。

但是,这台计算机上市之后,却很快风靡全球,成为第一台在商业上取得巨大成功的个人计算机,受到众多计算机爱好者的追捧和改良。

“红皮书”大概七十页并不厚,但是林鸿却看得很慢也很仔细。

虽然他此刻脑海中已经装下了一本初级英汉字典,但是其中还是有一些单词不认识,这些单词基本上都是一些最近十几年新出现的专业性词汇和缩写。

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阅读,出了一些专业词汇的缩写,其他单词他根据上下文连蒙带猜也能知道大概的意思。

这本手册总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自然是对这台计算机的基本介绍,这部分才是给绝大多数用户看的内容。

第二部分则是介绍APPLE_II里面本身自带的INTEGER_BASIC编程语言。这个语言是沃兹尼克在一种名为TINY_BASIC语言的基础上进行优化重新设计的,语法虽然差不多,但是运算速度和功能都有了很大的提升。沃兹尼克在设计的时候,将这种语言的程序直接烧进了机器的ROM(只读内存)里面,这样就算重装了系统,BASIC语言依然还在里面,不会丢失。

这部分的语言内容讲的非常详细,不但有基本的语法和规则,还有一些程序实例,让初学者可以对照着代码输入进去。

这个时期的很多程序,都是需要初学者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的敲进去才能看到效果。这是计算机爱好者的乐趣所在,但是这显然只是小众爱好,绝大部分人对此根本不关系,要他们在计算机前坐上半个小时输入这么一大段代码,然后最终的运行结果却只是在显示器上画几个圆圈,那会让他们陷入抓狂状态。

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分别详细介绍了APPLE_II的固件和硬件。

固件就是写入E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中的程序,通俗的理解就是“固化的软件”。更简单的说,固件就是BIOS的软件,但又与普通软件完全不同,它是固化在集成电路内部的程序代码,负责控制和协调集成电路的功能。例如显示控制器里面就有这样固化好的系统软件,对其编程就可以对显示器进行操作,完成改变颜色,在上面画线之类的动作。

不得不说,这本书涵盖的内容非常详细,林鸿完全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他之前接触到的无线电技术,都完全是物理层次的电路实体,就算无线电波无法用肉眼看到,但也是一种现实存在的东西,可以用设备监测到。

但是,他今天接触到的软件,却是一种无形的东西。

软件就和语言文字一样,是人类无中生有发明出来的。

最让他觉得奇妙的是,软件的运行却是建立在硬件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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