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 >

第98部分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第98部分

小说: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费:三者已行,天下不听。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赵高为佐,吾必见寇至咸阳,麋鹿游于朝也。”
  李斯这段遗言,既是逆耳的忠言,也是清醒的预言。监刑官命人记下,然后一行车骑,护送李斯抵达刑场。
  李斯步下马车,几个月来,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阳光,瞳孔不由一阵急剧地收缩,眩晕得险些跌倒。李斯的家人和亲属,早已在刑场等候着他,包括他的父族、母族、妻族在内,近千人黑压压的跪成一片。
  咸阳城内万人空巷,将刑场围得水泄不通。人群压抑着,沉默着,他们前来告别李斯,同时告别的,是一个行将逝去的伟大时代。
  李斯几乎不敢和家人们对望,他无法直视那些悲伤和哀怨的眼睛。次子李瞻膝行向前,向李斯行礼。李斯问道,“怎么不见李由?”
  李瞻道,“儿亦不知。”
  李斯一家自从入狱,便已与外界隔绝开来,不通消息,是以并不知晓李由已死。监刑官在一旁告诉道,“李由已于前月死于贼兵之手。”
  李斯沉默不语,良久方道,“也好,也好。李氏一门,今日绝矣!”
  这一日,由于要杀的人太多,光现场的刽子手就有十名。为李斯主刑的,自然是资历最老的刽子手。他一生杀人无数,早已心如止水,但一想到即将死在他刀下的乃是李斯,他仍然难以按捺兴奋之情。世上只有一个李斯,而能够亲手处决李斯的刽子手,也只能有一个而已。今天无疑是他职业生涯中最荣耀的一天,让他可以在多年以后,还能够津津有味地向膝下的儿孙们谈起,是我杀了李斯。
  刽子手虽然为即将杀死李斯而激动不已,但另一方面,他却又对李斯充满同情。在他看来,李斯为帝国立下了那么大的功勋,怎么也不该沦落到这样的下场。然而,这些都是朝廷的事,他对此没有任何发言权,他所能做的,就是尽量把刀磨得锋利些,把活儿干得漂亮些。
  时已正午,监刑官拖着长音,道,“时辰到,行刑。”
  真的就要死了吗?李斯的眼睛,依依不舍地望着咸阳宫的方向。
  刽子手知道李斯在想什么,李斯还不甘心,他还在盼望着胡亥能在最后一刻改变主意,派人前来将他赦免。
  这种绝望的希望,刽子手再熟悉不过,于是劝李斯道,“丞相,不用再等了,该上路了。咸阳宫内也不会有恩典出来,这是现实生活,并非格里菲斯的电影,会有最后一秒钟的营救发生。”
  李斯惨笑,他何尝不知道,一切都已经无可改变。他看向跪在身边的李瞻,强笑着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句台词:“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毕,却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父子二人相拥痛哭。
  死亡是一杆秤,用以衡量那些逝去的光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居然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那时候,他总是和两个儿子一起,牵着一只黄狗,出上蔡东门,在野外追逐狡兔。那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在家乡上蔡终老一生,作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倘若就那样平凡地了却一生,难道就真的比他现在所过的一生要不幸许多吗?这个问题,李斯无法回答。
  李斯最终离开了上蔡,走上了一条流血的仕途,达到了个人价值的巅峰,成为了天下第二人——帝国的丞相。然而那又如何,今天他的结局,正应验着杜甫的那一句诗: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如果让李斯重新选择一次,他会不会仍然选择从故乡出走?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回答。
  刽子手好不容易才将李斯父子分开。李斯面色平静,不再说话,他从来都是一个务实的人,他将坦然接受自己的失败。腰斩就腰斩吧,一死而已,犯不着像别的死刑犯那样,临死前非得喊上那么一嗓子,“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用以换取围观人丛中如豺狼嗥叫似的喝彩叫好。他是李斯,他没那必要。
  刽子手剥去李斯的衣衫,但见他背上青紫相间,伤痕纵横交错,无有一块好肉。刽子手也是心中一酸,李斯这么大把年纪,真不知这些酷刑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好在,不用再熬了,一切的功与罪,一切的苦与乐,都将一刀两断,归于虚无。
  李斯闭目不语,初冬的风,罕见的滚烫,吹拂在他苍老的脸庞。
  刽子手拍了拍李斯的肩,道,“请老丞相放心,不会痛的。”说着,他的助手将一盆凉水猛地泼在李斯的身上。李斯猝不及防,浑身一激灵,正当此时,刽子手的大刀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带着反射的阳光,砍入李斯的腰间,其势不衰,竟穿越而出,将一个完整的李斯斩成两段。
  李斯的上半身颓然倒地,却仍有残存的知觉。他在地上睁开眼来,果然不痛,只觉得热乎乎的,再定睛一看,原来是因为血的温暖。血正在从他的身体里往外汩汩地涌,而他,浸没在自己的血泊之中。
  随着李斯的倒下,刑场立即变为屠场,十把刀此起彼落,李氏一门,老的老,小的小,皆在刀下鲜血横飞,变成一段又一段的尸体。李斯最疼爱的孙儿,只有五岁,同样被砍下头颅,而他的鲜血,飞溅到了李斯的唇边。李斯伸出舌头,舔向那血,是咸是甜,他却已无法分辨。
  与此同时,胡亥正在咸阳宫内,喜滋滋地望着他新近搜罗来的一位绝色美人。美人也深谙卖弄风情之道,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赵高则在他的郎中令府中,提前试穿起丞相的朝服,并告诉他的裁缝,袖子还需要再加长半尺,腰带也需要再加宽三寸。而在千里之外的彭城,楚怀王正与其麾下诸将盟誓相约:谁能先攻破咸阳,谁便可以道孤称王。
  李斯感到自己的血渐渐冷却,而他的意识,也和他的那些亲人一样,逐渐离他远去。
  在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皇帝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灭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羽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之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统一。
  然而,这些都已和李斯无关。李斯只是望着满地滚动的头颅,目光慢慢涣散。他最后叹了一口气,闭上双眼,永远地停止了呼吸。是的,他曾经缔造了不朽而又速朽的秦帝国,而在他身后,中国的历史虽然千变万化,却始终未能逃脱他和嬴政制定的格局。可是现在,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他也不想再去关心,他将永远沉睡于幽冥的地下,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书评·】

曹昇这小子是谁?
  文/王小峰(《三联生活周刊》主笔)
  网络的发达,其实不是给人提供了更多信息,而是屏蔽了很多信息,面对海量信息,我们会像猴子火中取栗,不知道如何下爪,即便有搜索引擎这样的傻猫,解决的也是个局部问题。其实有个人在网上就是跟你做街坊,你就是不知道他。记得几个月前韩寒推荐我的博客,有人给我发邮件,说没想到在新浪之外还有人在别的地方写博客。我倒不惊讶,因为我也一直以为除了我写博客之外就没别人写博客了。这就是信息时代的信息屏蔽,它让我们都变成了知识残疾,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小洞天,却不知天外有天。
  有一天上班,桌子上放着一封快件,打开一看是一本书。不知从什么时候,老有人给我寄书,我在三联不负责读书栏目,把书寄给我,确实有点挺看得起我的,但同时我也有些不安,因为我实在不爱看书,寄给我多少有些浪费。还有一点就是,现在很多人写书,我都看不懂,看出去二里地,不知所云,估计又是自己买书号浪费森林用的。书费解不能读也,所以我就不看了。
  话说这一天,我打开这本新快递过来的书,书名叫《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作者叫曹昇。我以前对李斯特挺感兴趣,但是对李斯这个人却知之甚少,只是在电视剧《秦始皇》里对这个人有点感性认识,也仅此而已。本来想看看这本书,估计又是类似《明朝那些烂事儿》这样的书。可是再定睛一看,书的腰封上是一个叫潘石屹的人强烈推荐的,我想打开这本书的欲望又降下去了,好比你正想跟一个姑娘烈焰干柴般的准备缠绵的时候,突然听见了敲门声……
  于是,这本打开的书扔在办公桌上好几天,后来一想,干吗不把那个腰封扔掉,这样就眼不见为净了。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这一翻开,就放不下了。怎么说呢,躺在沙发上看,乐的要掉到地上;坐在椅子上看,乐的要掉到地上;躺在床上看,乐的要掉到地上;蹲在马桶上看,乐的要掉进马桶里……
  实话说,我还没看完,但我想赶紧先介绍一番。
  我上网查一下曹昇的来路,发现关于他的介绍还不少,好像叫曹三公子,但都是跟这本书有关,好像他老在天涯论坛混,我几乎不去天涯论坛;他在新浪开博客,我几乎不去新浪的博客看,除了个别几个在新浪开博的朋友外,我还真没去看过别的。这就是信息屏蔽,在看这本书之前根本不知道有曹昇这个人,我只知道毕昇和陈昇。这个人到底是干什么的,我查半天也没查出来,以后出书的人最好之前都先弄一个明星小档案什么的,也便于查询。
  这本书写的是李斯的一生命运吧,用现代视角解释李斯的官场沉浮,曹昇看来对李斯颇有一番研究,虚构与史实都还能让人信服。其实写史也好,写历史小说也好,有时候因为时间久远,史料缺乏,往往写得让人难以置信,有时候写得过于现代,无法让人回到历史状态;有时候又太囿于史料,施展不开。曹昇的写法,绕开了这两种写法的不足,干脆用一种破坏式的写法,让你在信息时代与农耕时代间穿梭。一方面,曹昇用扎实的史料把李斯这个形象勾勒的十分清晰,尤其是他扎实的古文功底,即便用古文调侃,都那么到位。一方面,曹昇大胆使用现代语言,甚至网络语言,还木乃伊般的史料于血肉,这种写法,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即便文白参杂,读着也不累,读着也是那么顺畅,无疑,幽默、调侃、风趣成了两种文体之间的壳牌润滑油,既非大话,也非戏说。就是曹昇写得不正经,不然去《百家讲坛》,《百家讲坛》就能变成《武林外传》。
  书主要写李斯的官场生涯,我对官场上的哲学兴趣不大,但是期间偶尔显露出的机锋,倒也是当今中国现实的写照,所以,我在看《流血的仕途》时,兴趣点主要集中在他的语言特色上,所以一路看下来,不停地掉在地上。所以,即便你对官场上的那些“狗心豆角”不感兴趣,这本书你也能看得饶有兴致,如果你是一个准备走仕途之路的人,看这本书不就是更爽了吗,看完之后,你仰望苍穹,都会有种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感觉。
  别笑我没文化,我是把这本书当单口相声看的。
  谁知道曹昇这小子的来路,给我说说。

做人,不做政治动物
  文/李黎(作家)
  很多年了,历史书写被官方把持,如果官方因为需要修改历史,从来天经地义。所以,大众更喜欢的是历史小说,甚至民间野史。
  今天依然是这样,官方的历史课本提供基本教育,并恶狠狠地考你。受到历史教育的人往往只会喜欢“历史小说”“历史随笔”等非官方著述,对教科书往往食之无味。喜欢的人多了,历史领域居然也能出现畅销书和明星。比如近几年出版的这些优秀的历史类图书,也许读了就能让你爱上历史(但可能会厌恶人生):《血酬定律》《天公不语对枯棋》《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
  在大量的历史类图书里推荐这些,是因为它们都有“向上”的精神。它们不是教你“小故事大道理”,不是教你怎么混得好往上爬迈过这道坎,而是对我们的历史保有一份反思(甚至是厌恶,再精彩也全是尔虞我诈的破事),对人,尤其是对历史人物难以回避的历史命运做更深的追究,进而引发出对我们的文化特性和生存哲学的批评。
  最近一本有同样品质的书是《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它已经畅销了好几个礼拜了,它外在的最大特性是:好看!如果你看过它,那么一定是一口气看完的。如果你花了很长时间看完,要么就是其实没有看完,要么你就是阅读上的废物,不分好歹。
  关于对它的评价,除了“用扎实的史料把李斯这个形象勾勒的十分清晰”,除了“大胆使用现代语言,甚至网络语言,还木乃伊般的史料于血肉”(王小峰语),除了“作者文史哲融会贯通的卓越才华,辞章绚烂,见识通透,灵感所到之处,下笔生花”(孔庆东语)外,还应该加上两点:境界和血气。这是指作者的境界和血气,也自然地被作者注入了李斯这个形象上。在第61页,作者写到:
  19世纪英国首相帕麦斯顿曾经说过:“大英帝国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都什么论调?化外之民,犬戎蛮夷。有奶便是娘,动物便是如此,号称万物之灵的人类,难道就不能有更高一点的精神境界?
  这就是作者的境界和血气,不止一次地出现,你在大小会议上是见不到的。在这本绞尽脑汁写就的犹如悬疑推理和精神分析小说的书里,不断出现这样的表述,不仅没有降低书的质量,反而能领着愿意多想一点的人去想:为什么中国历史和历代政治总是充满阴谋、诡计、利用和争斗?为什么漫长的历史上真正能维持尊严的那么少,而权倾一时的人又总是被搞垮乃至挂掉?这一切发生在我们这个时代之前,又确实存在于当下,我们该怎么办?
  作者屡屡冲破史料和虚构,也就是冲破正在写的这本书,跑到你面前,愤怒但直接地提醒我们:游戏规则固然强大,但太多游戏“本质上是对生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