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皇商-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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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只是程维哲茶馆的邻居小杨老板,自然要叫白笑竹白正君,而不是年幼时叫过的竹叔父。他的样貌跟年幼时有很大差别,那时候也跟白笑竹没见过几次,是以并不担心他认出自己。
白笑竹十分客气地冲他点点头,正想说什么,却不料程维书突然从正堂里走出来,扬声就说:“小杨老板真是年少有为,听说你那面铺虽然铺面很小,但也算是日进斗金啊。”
☆、072引子
程维书这话听起来,怎么都不像是夸赞的意思。
当着白笑竹的面;程维哲知道自己不能表现出不满的样子;可心里却有几分憋屈。
在他看来,靠自己努力赚钱的杨中元;比受祖宗荫庇的程维书强了不知多少倍;可他现在却什么都不能说,只在袖中攥紧了手。
杨中元却似完全都未听出程维书的话外之音,他上前走两步,右手偷偷拍了拍程维哲僵硬的后背,脸上却挂上了腼腆而羞涩的笑容:“程二少爷客气了;我们小门小户的,可比不上程家百年的家业。”
他这话说得十分委婉;看起来也像是被程家这华丽精致的宅院惊到的样子;如果是第一次见到杨中元这样一面,论谁都会以为他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
程维书听了,自然十分得意。
他扬扬下巴,走到程维哲面前,扬声道:“大哥,没想到还是我先成亲,佑夙你也认识,他可是丹洛如今最出众的青年公子。你嘛,可不要羡慕我哦。”
或许是因为今日他定亲,所以程维书显得有些过于张扬,白笑竹微微皱起眉头,刚想要训斥他一句,却不料程维哲已然淡定开口:“那大哥就恭喜二弟了,得如此伴侣,成就美满良缘。”
他淡淡开口说话的时候,几乎没什么语气,不过杨中元却偏生听出嘲讽意味,也不知那个白家四少是何等人物。
总归,也不是什么好人罢了,程维哲性格还是比较温和的,轻易不会这样嘲讽,看看程家二少这个样子,他的伴侣也好不到哪里去。
程维书就是为了听他恭喜自己,自然十分满意,他眼睛一转,便把注意打到杨中元身上。
瞧他站在程维哲身后,整个人畏畏缩缩,低着头,手里扣着衣角。一看就是没见过世面的穷人家孩子。
呵,就算穿着芒锦的衣袍,看起来也不像个少爷。程维哲啊程维哲,没想到年纪大了,反而越活越回去,找的伴侣也忒上不得台面了。
杨中元小心翼翼抬起头,就见他嘲弄般地看着自己,顿时犹如受惊的猫一般,整个人往后退了两步,一双手几乎要把衣角扯烂。
程维哲自然知道程维书到底打着什么主意,他适时回过头来,偏巧看到杨中元被惊吓的那一幕。
不知道为什么,程维哲这会儿竟有些想笑。
他使劲把笑意憋了回去,十分关心地走到杨中元身边,瞪了程维书一眼。
程维书见他终于被自己激怒,心里更是高兴,他正想再说些什么,却不料一旁的白笑竹突然拉住了他的手。
“维书,今天是你的好日子,待会儿还有其他宾客来,还是先请你大哥上后头休息则个,切勿耽误吉时。”
程维书除了那一日特别强硬地顶撞过白笑竹,其他时候是十分听他爹的话的,因此听了他爹如是说,也微微有些愣神。但他到底不傻,知道此时不好做得太过,于是又扬起笑容:“大哥,才是吉时,宾客也要过些时候还来,不如你先带这位小杨老板去后宅休息一番?”
说起来,这里也是程维哲的家,但现在他们在场所有人,都表现得好像他是偶尔上门的客人一般。就连程维哲自己,也并不把自己当成程家人看待。
因此程维书这样说,程维哲也没有不满的想法,他点点头,对杨中元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带着他就回了后宅自己的院子。
今日程家很忙碌,小厮下人们都在前院忙活,就连程赫也难得没有待在屋中摇头晃脑吟诗作对,而是陪着程耀坐在正堂里,等着一起接待宾客。
刚才程维哲看到了他,他也看到了程维哲,可父子二人上次不欢而散,因此这次也谁都没有搭理谁,假装都没瞧见。
这会儿的后宅,却空空荡荡,冷冷清清。
程维哲趁机拉到了杨中元的手,一面往他跟程赫住的那个小竹园走,一面回头打量杨中元。
“小元,你行啊,刚才演的真是入木三分。”
杨中元小时候嚣张跋扈,是个很直白的人,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从来不憋着。
久别经年,他比以前成熟懂事许多,无论他在外人面前是如何模样,可在程维哲面前,却总是最真实的他。
因此,程维哲也是第一次发现,杨中元如今真的跟幼时不太一样了。
“恩……我……”杨中元抬头看他一眼,心里多少有些忐忑。
他知道很多人都不喜欢他现在这样的性格,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总归显得虚伪又狡猾。但是面对许多事情的时候,如果不这样做,那么事情肯定不会那样顺利。
能有近道走,杨中元确实不愿意绕道。
可他却有些担心程维哲不喜他现在这个样子。
程维哲觉得杨中元的手心一下子冰冷起来,他回头,却看到杨中元欲言又止的模样。
这个人啊,总是这么可爱。
程维哲攥紧手,放慢了脚步,同他并肩而行。
“小元呐,我小时候总是跟你一起玩,那时候你如果跑出我的视线,我总会很担心,你知道为什么吗?”
杨中元扭头,疑惑地看着他。
程维哲伸手戳了戳他的脸颊,继续道:“你小时候性格太直了些,我总怕你得罪了人,被人欺负了又不会回来哭着求安慰。所以啊,就自己辛苦一些,你去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他这样说着,杨中元也渐渐回忆起,小时候他们确实形影不离,无论他说要去哪里玩,程维哲必定也要去,原来是因为这个。
想到这里,他顿时有点不好意思:“我哪里有那么笨,谁会欺负我。”
程维哲笑笑,趁着内宅无人,凑过去在他脸颊印了一个吻。
“你现在这样,其实才更好。精明能干,圆滑聪慧,你看,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你自己已经处理得很好了。我啊,高兴还来不及呢。”
也确实如此。对于杨中元,程维哲总是不放心,看不见了就念着他会不会出事。即便现在他们都二十几许,程维哲却总是心心念念,事情再忙,每天都要回去看他一眼,一家人好好吃顿饭。
这话说得简单,也很直白,却好似最醇的佳酿,令杨中元有些陶醉。
程维哲就是这样,想说情话的时候,不着半句情爱,也能叫人心动不已。
“我现在可比你聪明。”难得的,杨中元心情好,也出言反驳他一句。
程维哲笑出声来,拉着他快步往竹园走。
眼看他们越走越偏僻,杨中元便有些疑惑:“我记得小时候来,你还是住在主屋的。”
“老头子说了,这里环境清幽,竹就是文人的气节,他应当住在这里,日日读书修习。”程维哲说着,声音里满满都是嘲讽。
对于程维哲那个臭老九一样的父亲,杨中元真是决定无话可说。
人傻到这个份上,也真难得。
放着精致富丽的主屋不住,非要住在偏僻荒凉的小院子里。放着好好的家主不当,非要说什么修身养性,要一辈子做学问。
可问题时,他能做的好也成,考了几十年学,如今五十的人了,却也不过是个秀才,连自己儿子也比不上。也不知道他那份自信,都是来源于哪里。
程维哲见他满脸都是同情,顿时不想再把话题纠结在这个父亲身上,只说:“好了好了,不说他了。这次回来,我想着趁机让你帮我清点一下家里的旧物,看看还有什么比较值钱的家什,能拿走的咱们先拿走,省得便宜他们。”
其实这才是他回程家的主要目的,要不然就程维书定个亲,他想不来就不来,白笑竹也半句不是都说不上他。
杨中元看他一眼,笑道:“你刚还说我比你聪明,结果你还不是一肚子坏水,家贼难防啊。”
程维哲推开院门,伸手刮了刮他的鼻子:“什么叫一肚子坏水?我这叫精打细算。反正这些东西,也本来就应当是我的。此番回来,不过是先取走一部分,论说家贼,他们家才是呢。”
杨中元原本是相同程维哲玩笑一句,没成想他倒认真起来,暗自叹了口气,知道他其实还是对程家这事十分郁结的。
程维哲同他不一样,他是程家堂堂正正的长房长孙,自幼诗书文采一流,从小被外人称赞长大。
可却因为父亲没用,爹爹早亡,现在要自己想法子迁出祖籍,这事放到谁身上,都不能马上释怀。
杨中元见不得他心里不痛快,因此十分贴心地挽住他的手,略微扬了扬声音:“来吧,让你看看我的厉害,保准先把最值钱的挑出来。”
程维哲扭头,见他故意小鸟依人般靠在自己身上,顿时笑出声来:“你啊,最好了。”
这一次杨中元倒没有反驳,他嘿嘿笑了两声,让程维哲皱起的眉头也渐渐松了开来。
其实他刚才对程维书说的那句,是他说给杨中元听的。
他不知上辈子积了多少德,这辈子才能得如此伴侣,成就美满良缘。
☆、073故人
程维哲跟程赫是在林少峰过世之后才搬来此处的;那时候程维哲已经行了冠礼;所以搬家的时候倒是无人敢乱动。如今即便他不经常在家;碍于程赫很少出门,以前又有二毛一直在;是以没人过来偷鸡摸狗。
他绕过程赫住的前院,径直往后院他住的偏屋走去。
杨中元四下打量,心里越发是不懂程赫这个人。从好地方搬来破地方;简直是自讨苦吃。
程维哲打开偏屋的门锁;他伸手一推,木门便发出吱嘎的响声。
因为许久没人来住;所以阳光从门缝钻进屋里;能让人清晰看到飞扬起的灰尘。
“哎呀;最近二毛也一直都住茶铺里?”杨中元把程维哲往后拉了拉,等屋里没那么呛人,才率先走了进去。
“恩,他一直在七里村学茶,前阵子都没回来过丹洛,最近才让他回茶铺子帮忙的。我家这里,他们就算再不经心,也不太敢懂我东西。”程维哲进来打量一眼,见屋里还同他走时一样,便安下心来。
程家人是怠慢他,下人们也并不上心,可谁都知道他不好惹。
动了他的东西,那势必没有好果子吃。就连程赫也十分厌恶下人们手脚不干净,有他在,到底保住了程维哲屋里的那些家什。
杨中元站在堂屋里转着圈那么一看,立马便噼里啪啦说出一串拗口词来:“你书桌上那个枕木是黄花梨的,看料子是上好的降香黄檀。枕木边上的笔洗,却是前朝汝瓷,看形制,说不定是官窑的。”
他说完,顿了顿,略微有些得意地看了一眼程维哲,又转身指了他卧房的案几:“台子上的摆件是南海红珊瑚,我曾在御书房见过一株,但比这个要大得多,样子也十分别致。这一株,也只中等偏上而已。墙上的那副字画,是米云亭的冬梅映雪,看纸张与装裱的样式,应当是真迹。”
他这粗粗一说,便把琴棋书画摆件把玩都说了个遍,程维哲自幼在程家长大,他自然知道自己屋子里都存着多少好东西,只是有些惊讶杨中元只一眼便瞧得透透彻彻。
但他那小得意的样子却分外招人,程维哲不等他继续显摆,一把扯他进了怀中,狠狠亲了一口:“你啊,这样子以后只能叫我瞧见。”
杨中元是真没料到他突然来这一遭,猛地被他亲了一口,顿时有些懵了,末了又听他讲这一句,更是哭笑不得:“怎么了,我见不得人吗?”
程维哲摇摇头,又亲了一口:“不是,我怕你被别人抢走,那我可真要哭死了。”
“哈哈,你哦,好了,快别腻歪了,赶紧把能带走的打包再说。”杨中元推他一把,笑眯眯道。
论谁听了这样的话,心情都只怕好极。
程维哲得了吩咐,立马从衣柜里翻出几件衣裳,杨中元过去挑挑拣拣,找了些好带又没有多大响声的,包进衣裳里。
程维哲不爱那些华丽东西,他住的地方倒是有许多林少峰早年给他备下的发簪与手串。玉佩玉环也有那么几件,却并不是留给他的,嘱咐他将来给了伴侣。
这些东西都是极好带又不沉的,程维哲跟杨中元手脚麻利,不多时就打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包袱,外人一看,便只知是衣裳被子,不会想到其他的事物。
等东西都打好,杨中元才百无聊赖靠坐在程维哲那张雕花床边:“这些你是想当了还是自己留着?毕竟是峰叔留给你的,将来咱们做大生意,这些也能撑撑场面,还是留着为好。”
程维哲刚才放玉佩的时候其实是背着杨中元的,因此杨中元也并未看见,既然是给他伴侣的,自然要正正经经找个好日子来送,这样叫他看到,十分不尊重。
“恩,留着也好,只是我手里存下的银钱也不过刚好置办商铺,咱们到了衢州,总得买一处大宅子来住,不若我最近多回来几次?这屋里的摆件都不是我爹喜欢的,当了也能存些钱。”
程维哲见他十分随意坐在自己床上,顿时觉得心里痒痒的。他走过去凑在杨中元身边,同他靠在一起,两个人肩并肩,手拉着手。
“你啊,当我是没钱吗?”杨中元笑出声来,他一根一根掰着程维哲的手指,整个人看上去十分放松。
想到自己未来的伴侣已经把他们两个的人生都好好打算好了,他的心也跟着热乎乎的,浑身上下洋溢着说不出的惬意。
大概心意相通、琴瑟和鸣就是这样的感觉。
程维哲挑眉看他:“难道不是?”
他总觉得杨中元在宫里过得特别不容易,虽然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如此,可是之后的事情并不如他所想。
而杨中元这些出了宫的宫人,是不能随意议论皇家之事的。皇家代表的是大梁的最高权力,那是国家的体面与尊严,宫里头那些腌渍事情,自然不能让百姓知道。
早年也有那不懂事的宫人乱嚼舌根,可官府又不是聋子,但凡知道一个,立马抓住下狱,此生是再也无法重见天日了。
后来的宫人们听多了传闻,自然就学乖了,出宫以后无论家人如何问,是一句都不会讲的。少说少错,就是这个道理。
不过,程维哲在许多事情上,比杨中元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