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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大皇商-第27部分

小说: 大皇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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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看似简单,但对面片的要求却比较高。醒好的面要不软不硬,既能成形又要劲道不塌,十分难得。

不过多亏杨中元做面食生意,这天食客并不是太多,虽说他预先也并没有醒那么多面,去还是剩下一小块。

他原本只闷了两人份的饭,好歹程维哲回来了,这下就一点都不浪费了。

杨中元把那一小块面团又反复揉了揉,然后用擀面杖擀成薄薄的面皮,用刀麻利地切成形状大小都一样的面片。

等那一锅面片汤出锅,程维哲也不由感叹一声:“这一碗简单的汤食,搁你手里,怎么总觉那么写意?”

杨中元对于他的夸赞颇有些哭笑不得,端着汤盆走到院中,招呼爹爹来吃饭。

这一日的晚饭一如既往丰盛。

河虾鲜美,肉质嫩滑有弹性,非常好吃。空心菜则有点微辣滋味在里头,却分外下饭。

再说那蟠桃饭,因为有软烂的桃子闷在里面,远远闻着都香得不行,更何况吃在嘴里,让米饭都有甜滋滋的味道。

等一碗米饭都下了肚,再喝一大碗温热的面片汤,夏日里的烟火气仿佛都被驱散,胡椒散湿,一身热汗发出来,却觉得浑身舒服。

因为有虾,爷三个吃到月上中天才吃完饭,却每个人都分外满足。

晚上照例是程维哲抢着洗的锅碗,杨中元一开始死活不肯,后来程维哲威胁他:“我天天过来吃白食,再不做点什么,我哪里还好意思吃下去。”

杨中元本想反驳他白日干了很多活,帮了许多忙,可见他目光坚定,便只好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乖乖把盘碗都给了程维哲。

他们一家一共三口人,盘碗也不多,比起铺子里那成堆的碗碟,少了不知多少,杨中元这样一想,便也放手让他洗了。

晚上程维哲回去茶铺子睡,杨中元送他到门口,安慰道:“铺子里的事情早晚都能解决,你也别着急,今个夜里好好休息,等明日再去操心这个。实在不行,我陪你去临城试试,总能有办法的。”

程维哲回头,见月光下杨中元一脸认真看着自己,终于有些压抑不住内心的思绪。

他伸出双手,用力把杨中元抱进怀中,低头在他脖颈间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知道的,你也别操心。铺子里还能撑一段时间,晚上别再忙了,早点睡知道吗。”

杨中元被他弄得有些别扭,却担心他心情不好,于是僵硬地伸出双手,象征性地拍了拍他的后背:“我知道了,快回去吧。”

程维哲耍赖地抱了好一会儿,才颇有些怨念地松开手。

他往铺子走了几步,突然福灵心至,回头一瞧,杨中元仍旧站在远处,倚门仰望着他。

程维哲一时思绪万千,许多话到嘴边,最后却扬手道:“晚安。”

几步开外,杨中元点点头,低声回他:“晚安。”


☆、041暗潮

第二日;程维哲果然早早过来蹭了碗面,然后就带着两个伙计走街串巷寻茶去了。

杨中元依旧不咸不淡做着生意;这一日略微有些好转,但客流依旧不能跟平时比。

因着程维哲回来了,杨中元心里也定了下来,趁着晚上最后一波客人走了,他一边炒着清炒笋丝;一边想着之前的事情。

程维哲还没回来,所以周泉旭就在前面铺子里给儿子打下手:“小元;铺子里的生意,你有什么打算?”

这父子俩可真是心有灵犀,想的事情都一样。

“爹,我也正想这事呢;咱们两个可真是亲生的。”杨中元一边笑着跟爹爹打趣,一面把菜盛进盘中。

今日时间很足,他早早就把鱼洗干净切块,打算做一道大锅红烧鲫鱼。这会儿汤汁都已经收干,杨中元时不时掀开盖子看两眼,等确定差不多了,便用筷子戳了一下贴在锅边的玉米饼子,看看熟了没有。

大锅鱼贴饼子是沿海一带的名吃,做这道菜用海鱼味道会更鲜美,不过丹洛这里并不靠海,用鲫鱼倒也不差。

“你这孩子,跟小时候一样皮。”周泉旭把菜放好,洗了三副碗筷出来,便又回到铺子里盯着儿子瞧。

杨中元被他盯得受不了,最后只得投降:“好啦爹,我没想着跟他们一样报复回去,手段也太下做了些。不过我们自己却可以加一道主餐。”

周泉旭一开始没明白杨中元的话,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你是说,你也要做拉条子?”

杨中元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他一边看着柴火,一边道:“其实,那些不切实际的流言蜚语都是一时的,你看,这才几天,咱们家生意就又渐渐好了起来。爹你说这是为什么?”

见儿子笑得一脸得意,周泉旭哪里还有不明白的,当即表扬他:“因为你手艺实打实摆在这里,那些坊间传言也到底有些夸张,所以食客们冷静几天,就又嘴馋咱家的面了。”

杨中元用力点点头,继续道:“是这个道理,因为好吃,不吃还想念,所以等流言渐渐淡去,食客们还是会上门的。那爹你觉得,孟记的手艺如何?”

周泉旭虽然没吃过孟记,但是想想他家铺子里的生意,于是答道:“似乎还可以?就是家常菜的水平?”

果然,父子俩的评判标注是一样的,杨中元又点点头,说:“其实他们家的拉条子不说不好,但是跟绝顶美味四个字比起来,就有很大的差距了。孟记能在这里扎根这么久,其实一个是因为开铺子时间早,许多客人都吃惯他们家的味道。再一个,这条巷子里没有第二家拉条子,客人们只能上他那里吃。以前或许有,但手艺肯定不如孟记。”

杨中元说完,顿了顿:“如果手艺实打实的好,那么就算外面风浪再大,也能站得住立的稳。爹您说,我要是做拉条子,那些食客们会不会上我这里来吃呢?”

他这话说得自信有力,周泉旭还未等回答,边听程维哲的低醇嗓音由远及近:“那是自然的,小元无论做什么都比别人的好吃。”

杨中元回头,见他在外奔波一天,面色倒还可以,也不好当着爹爹面问他茶叶的事,只说:“是呢,我这两天试试手,等做好了就开始卖拉条子。我以前没做过,但是吃是吃过的,只要掌握面条的劲道与配菜的火候就是了。到时候我卖得比孟记便宜些,不信拉不来客人。”

其实,他这几天反复想过,只要手艺摆在这里,他的腰杆就丝毫都不软。

那些蜚语流言不过是一时的,当风波过去,他照样能做他的生意。这对于孟记来说也是一样。他不知道以前的面铺子为何要走,但想要在这里生意红火,就绝对不能退缩。

你最拿手的就是拉条子?好,那我也做这个,到时候让食客来评判,到底谁的好吃。

一旦食客们嘴被自己养刁,即使将来自己走了,孟记的生意也再也不能恢复从前。

杨中元低下头,没叫程维哲与爹爹看到自己阴暗的表情。这些话他都藏在心里,不敢跟任何人讲。

虽然现在他看起来是个谦和有礼的年轻人,但是骨子里,幼时那种睚眦必报的个性,仍没有消散。

既然孟记手段如此下作,他也就不用再留情面了。

程维哲听后,反而有些不赞同:“小元,你面该卖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其他的都不用管。”

“那怎么行,想让别人过来尝尝,总得有点便宜可寻。”杨中元闻着大锅里鲫鱼咸中带甜,鲜中有香的味道,暗自点点头。

程维哲冲他笑笑,神秘道:“你相信我,该多少就是多少,这个我来给你想办法。”

杨中元一愣,少顷片刻有些不太好意思:“你都知道了?你铺子里事忙,本来不想跟你讲的。”

程维哲见他那样子,心里十分无奈,却还是说:“咱们两个还有什么好见外的?你这事巷子里传得乱七八糟,我想不知道都不行。小元,孟记的招牌我都吃过,你只要安心做你的,这事差不了。”

外面自然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有杨中元跟周泉旭两个心知肚明,可程维哲就这样大咧咧明明白白讲出来,杨中元也不得不讲一句:“佩服佩服,阿哲就是聪明。”

说话功夫,杨中元就把炖了小半个下午的鱼都盛了出来,又把饼子整齐码在碟中,让程维哲端到餐桌上。

今个为了自己吃鱼,杨中元特地提早把锅灶腾出来,专门用了大锅来炖。鱼里他还用了两个小红辣椒爆炒,闻起来就有点辣辣的味道。

大锅鱼讲究的是食材混搭,一锅既有鱼又有玉米饼,两种食材的香味混在一起,竟分外和谐。吃的时候若是用那烤得香脆的玉米饼沾着鱼汤,滋味简直妙诀。

程维哲在外跑了一天,见了这等美食哪里会放过,抓起饼子就是一口,然后直呼“好吃、好吃”。

周泉旭每次见他们两个斗嘴抢吃的都分外开心,因此见了也不阻拦,只说:“小哲慢点吃,当心别噎着。”

杨中元吃饭的速度也不慢,忙里偷闲还要损他一句:“没出息。”

“我没出息,还不是因为你手艺太好。”程维哲一个饼子下肚,终于觉得浑身都舒服起来,这才有空回了他一嘴。

程维哲带回来的这条鱼并不是太大,好在子多肉肥,他们三口吃起来刚好。杨中元想着程维哲这几天老要在外面跑,就多贴了几个饼子,好让他时时都能充饥。

一家人和和乐乐吃过饭,周泉旭出去扔垃圾顺便消食,独留了杨中元跟程维哲在家。

杨中元忙了一天,可算休息一会儿。他挑了两个个大的桃子,坐在餐桌旁仔细切了起来。

他切桃子,可不是简单切成几半,而用小刀切成兔子造型,看起来就十分可爱。

程维哲洗完碗,凑过来看他把切好的兔子桃摆进白瓷盘里,又感叹一句:“你说你吃个桃子,啃不就完了,费这个劲……虽然挺好看的。”

杨中元抬头扫他一眼,趁着爹爹没回来,问他:“你进到茶叶了没?”

程维哲用小叉子不停戳尖尖的兔子耳朵:“我问了几家,目前还没有今年新茶,但也不太着急。”

杨中元见他玩食物,伸手拍了一把他的手背:“怎么讲?”

程维哲把那个被他戳得看不出样子的桃子扔进嘴里,嚼了几口咽下肚子,才抬眼笑道:“程家祖辈就是做米商,到了如今我二叔掌管,洛郡比较偏僻的小城里也有了我家的米铺,为了增加利润,现在也做些油盐酱醋茶的生意,但这些并不是主业。”

他声音低醇,表情自信而笃定,说话是不紧不慢,仿佛自家铺子就要没有货源并不是一件大事。

突然,程维哲凑到杨中元耳边道:“你说,这个时候程家买那么多新茶回去,他们要往那里卖?”

“唔。”杨中元被他吓了一跳,手上一抖,竟不小心用刀子划伤了手背。

这会儿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月亮犹如银盘一般挂在天际,月光洒满院中,把杨中元手上那一抹红痕显现得清清楚楚。

程维哲不知道他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先是跟着愣了一下,然后马上抓起他的手,伸出舌头把那道长长的血痕舔了干净。

杨中元愣愣地看他动作,然后脸上募地红成晚霞。

他使劲想抽回手,却被程维哲死死抓住,根本动弹不得。

“喂,”杨中元这会儿本该理直气壮,却不知道为啥嗫嚅半天说不出话,“你……”

程维哲把他手上的血迹舔干净,就着月光仔细看他那道伤口,还好削水果用的小刀并不算太锋利,杨中元的手背只划了一个浅浅的口子,估计两三天就能结痂痊愈。

“唉,都是我的错,明日你不要开张了,跟我出去一趟吧。”程维哲握住他的手,盯着他的眼睛认真道。

杨中元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他不敢看程维哲的眼睛,只低头道:“这,这有啥的……没事。”

程维哲难得见他没有抗拒自己,心里分外高兴,他轻轻笑出声来,道:“陪我去吧,嗯?有个人想让你也见见。”

他这声音真是让人抵抗不了,杨中元低下头,默默盯着两个人交握的双手看。

他幼时经年劳作,后来又学做厨子,手上总有些浅色伤疤,不是被油烫的,就是用花刀时不小心划伤的,总之一双手远看还好,近看简直伤痕累累。

而程维哲那一双手却细腻光滑,他从来没做过粗活,仿佛生来就是为了握笔,干干净净修长洁白。

可是这样的两双手,握在一起,看起来却分外合适。

杨中元不知这是他自己的心中臆想还是本该如此,最后也只点点头,轻轻答应一声:“好。”


☆、042韩世谦

头一天程维哲并没有跟杨中元说要去哪里;只第二天早起陪着周泉旭吃过饭,两个人出了门,程维哲才说:“其实,今天是想去拜访我师父。”

杨中元十分诧异,挑眉问他:“你……书院的老师?”

程维哲扬了扬手里拎着的茶叶点心,道:“我早就不考了,去拜访书院先生作甚?”

见他不肯说,杨中元好奇,苦思冥想半天,还是没有头绪。

“你快说到底是谁;你不说我不陪你去了!”

见杨中元似乎真的生气了,程维哲只好道:“哎呀;逗你玩的,这位师父,其实是最近好不容易拜上的。”

“他叫韩世谦,你兴许没听过他的名字,但说起龙凤团圆,你听过没?”程维哲顿了顿,低声说着。

这会儿天色尚早,巷子里的街坊四邻都正三五成群出门上工,杨中元跟程维哲两个人贴着巷子一侧走,说话声音压得很低。

听到龙凤团圆这个名字,杨中元脸上的惊讶是难以掩饰的。

他的表情反倒让程维哲有些吃惊:“怎么,你居然知道?”

毕竟点茶与厨艺几乎算是两门技艺,所以杨中元居然知道龙凤团圆,程维哲心里便打起了小九九。

杨中元没看到程维哲脸上的惊讶,他只是若有所思道:“先帝宏成二十八年夏,丹洛一地上供御茶饼,其中以龙凤团圆独中三元,无论是当时点茶师傅韩氏的手法,还是龙凤团圆茶饼之清美,都令先帝十分赞赏,当即钦点韩氏为御茶皇商,每年特供龙凤团圆与小荣华。”

这一下,程维哲脸上的惊讶是怎么也掩盖不住的,这事他虽然知道,但是因为爹爹林少峰是林家镖局出身,当时韩氏皇商的茶饼就是通过林家来往与京城与丹洛。

可他实在想不透,杨中元到底是如何知的。

杨中元说完,仍旧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好半天才发现他跟程维哲两个人竟都停下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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