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女仵作-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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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她象个小狗一样讨好的偎上来,墨竹心一软,戳她脑门:“就没见过你这么没良心的,小白眼狼……”
“二爷肯让你跟我走么?”墨竹是冷奕勋跟前最得力的,服侍他多年,竟然舍得让她跟自己走,绯云又一阵愧疚。
“二爷免了我的奴籍,说是放我的生,你也知道我,除了会些武功,又不会查案,又不会验尸,又没个公差,离了理国公府怎么办?只能跟着你混了,你以后可要养着我,不许嫌弃我。”墨竹抚着绯云的秀发,含笑道。
说得好象自己一无是处似的,墨竹这样的既会武,又漂亮的女子,岂会混不到一口饭吃?何况她对冷奕勋忠心得很……
绯云不是傻子,她知道,这是冷奕勋的安排,他生气,却还是舍不得她,怕她一个人在外头会有危险,所以把墨竹给了她。
我知道你的好,我会记住你的好。
有了墨竹,离府的事情就非常顺利,她很快在永安街找了一间二进的小院子。
要搬的东西也不多,一辆马车都没装全,也就几个大箱笼,还大多是这两回立功后,皇上赏的东西。
从那夜之后,绯云就再也没见到冷奕勋,她也试着去找他告别,却被告之二爷不在府里,去了兵营。
不见也好,离别总是让人难受的,他是被捧上云端的人,怕也是头一回被戏弄,利用吧,还是自个身边的丫环,心里肯定不舒服,那么爱面子的一个人,不愿意见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如此一想,绯云也就释然。
坐在马车上,墨竹道:“小云,爷查出来了,之所以那么多人都没查出,兵士们都是因为吃了土豆才病倒的,太医怎么验也没验出来,你说怎么着?原来,他们把土豆磨碎,洗粉,做成土豆粉条,再给兵士们当早餐吃,而且,并不是同时给整个兵营吃,听说一个兵营一个兵营的来,每次一个兵营里吃的是毒土豆,另外的兵营里全是吃的无毒的,毒性又不重,日积月累的,毒素早就积在体内了,最后吃的不是土豆粉,直接把土豆炖了牛肉,才发作的。”
“所以说,济世观里种的土豆也肯定分为了两种,一种是有毒的,一种是没毒的,看着是从一大片田里出来的东西,因为种植的肥料不同,含毒性也不同,所以,观里的人吃了才没事,而婆子一家吃了才有事。”绯云点头道。
“还真是处心积虑,左家这回快完蛋了。”墨竹道。
“可找出了解毒之法?”绯云更关心这个。
“好几个太医都去了,应该不久之后就能解毒吧,只是死了好多兵士,不止是左威卫死了很多,右威卫也死了很多,这让人很奇怪,左家想要造反,怎么会让自个控制的兵营里死那么多人呢?”
墨竹不解道。
“这几天爷没回府,就为这事在操着心?”绯云随口问。
“你还是担心爷的嘛。”墨竹看着她笑。
“他对我好,我担心他是应该的。”绯云说得理直气壮。
“确实是这样,不过爷说,可能两个兵营里中的毒并不一样,一个是中的乌草毒,左威卫应该只是种了沉香草的毒,但现在兵士确实是死了,左威卫兵力锐减,看着就没什么战半力,皇上命二爷入驻左威卫,二爷看来会更忙了。”
听了这话,绯云陷入了沉恩,两个兵营都有兵士死亡,为什么冷奕勋说,他们所中之毒并不一样?
少量的沉香草是不会要了人命的,但乌草就不同,断肠草的名声可不是虚来的,中了断肠草的人,死得很痛苦,死相也很难看,如果不是同一种毒药致死,死状应该很容易辩别得出。
虽然她没去过兵营,但可想而知,既是统一说是得了时疫,那两个兵营的兵士死状肯定是相同的,不然,以左家人做事的缜密,不可能会有这么大的破绽露出。
既然死状相同,又凭什么说他们中的不同的毒药?
绯云想得一阵脑仁疼,到底没到现场,不知道具体情况,算了,这事冷奕勋没想让她再参加,她也就老实地呆在提刑府吧。
安顿下来后,绯云第一天去刑部报到。
她特地让墨竹给自己做了身类似民国的衣服,斜襟的褂子,长长的百折裙,比起这个时代的纱衣罗裙来要清爽得多,看上去又不太出格,原想着给自己做一套西装的,想着这个时代根本没有人穿裤子上街,男人的双腿都是由长袍盖着的,就不做那惹人眼的事了。
到刑部时,没想到接待她的竟然是宁王世子冷昱,他是堂堂的刑部侍郎,而她,只是一个小小的仵作,实在有点受宠若惊。
如果没有见过冷奕勋那张美得祸国殃民的脸,冷昱实在也算是个能迷到众生的翩翩佳美男,但是,与冷奕勋呆在一起久了,再帅的帅哥,在绯云的眼里,也只是一般。
看冷昱拿把扇子,一身墨绿色直缀,一派风流倜傥的样子,面带迷人微笑看着自己时,绯云中是怔了怔,随即淡定地上前行礼:“冷大人,卑职季绯云前来报到。”
看到绯云的那一瞬,冷昱有点惊艳,第一次见她时,她虽然打扮还算过得去,但到底只是个丫环,内敛而自恃,并不如现在这般自信洒脱,神采熠熠,这会子,她穿着一套从未见过的款式,得体而合身,将她纤秀玲珑的身体勾勒得若隐若现,更添了几分女子的妩媚与娴优。
衣服袖子不长,露出白晰如玉的一双柔夷,眼睛清亮而灵动,黑幽幽的,一眼能望进人心里去,这样的女子,比起他后院那些莺莺燕燕来,不多强了多少倍,怪不得冷奕勋那眼高于顶的傲娇男,也会对她另眼相看,确实是别有一番韵味啊。
他的眼光太过灼热,带着侵略性,绯云秀眉皱了皱,冷昱并不是她的顶头上司,她向他行礼,不过是礼节性罢了。
“冷大人,若无事,卑职就去司堂应卯了。”绯云又行了一礼,也不等冷昱开口,转身就走。
“要去哪里?”冷昱淡淡地开口,袍子一撩,坐在案堂前。
“应卯啊。”绯云理所当然道。
“不用了,本官乃是刑部侍郎,你在本官处应卯就成了。”冷昱道。
绯云有点头疼,冷昱管的都官司,而她是提刑司的,仵作负责验尸,当然归提刑司管。
“大人……”绯云想提出异议,冷昱却道:“冷提刑有公务在身,暂时回不了刑部,他的司职有本侍郎暂代。”
原来如此,绯云松了一口气,这位宁王世子自命不凡,做事浮夸又好冲动,她实在不想与他多打交道。
“走吧,正好有一桩案子,刑部办了许多天,也未曾破,你来了,一定会有帮助。”冷昱倒是雷厉风行,并没有多啰嗦,给她下马威什么的。
绯云喜欢这样干脆的办事风格,她来就是办案的,可不是送给别人观赏的。
也许她到刑部来办差的消息早就传开了吧,一大早,她一到刑部,门外就围满了人,一下马车,人群就都看过来,对她指指点点,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她不守妇道,不规矩,出来抛头露面,也有的说她能干,说她有才华,破了大案什么的,也有人评论怪异的衣服,要学着回家也做一套。
绯云有种在T台的感觉,台下的观者众,却未必全是你的粉丝,却对你品头论足,这种感觉不太舒服。
到了刑部大堂,衙役门更是瞪大了双眼看着她,有热切,有期待,有鄙夷,有不屑,但没有一个人上前来与她打招呼,这些人,将来就是她的同事,绯云却有种与他们隔了一条跨越不过的鸿沟的感觉。
他们看她,绝对不是用看同事的目光,而是一个女人,一个弱者,一个入侵者。
“什么案子?”绯云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冷昱。
“你不是文华书院的女学生吗?还没有报到吧?”
冷昱却道。
这个话题转换太快,绯云怔了怔道:“是啊,要到下学期开学才去报道,夏大人说了,我可以便宜行事。”
也就是说,有案子时,她才来刑部上班,没案子就在文华院学习。
“那个老家伙倒是很欣赏你。”冷昱语气里带着一丝不屑。
“既然你迟早是要去文华院的,那本官就带你去熟悉熟悉环境吧。”
“莫非案子就发生在文华院?”绯云敏感地说道。
“果然冰雪聪明,不错,确实是发生在文华院。前日,文华院出了一桩大案,吏部侍郎的二公子被人杀死了。”冷昱笑道。
“哦,文华书院可是锦泰朝的最高学府,也是我朝的学术圣地,治学严谨,作风清雅,在书院里出了杀人案,只怕对书院的名声会有损吧。”绯云道。
“不错,皇上对此也很生气,所以,要尽快破案才行。”
文华学院离紫禁城并不远,就在永乐街尽头的后山上,这里环境清幽,景致宜人,确实是求学治学的好地方。
案发现场就发生在男生学院的一间宿舍里,死者是一名文华学院二年级学生,宣华十五年举人,正准备今年秋考贡士,年纪轻轻就被杀死在书院里,吏部侍郎大人又气又伤心,夫人已经上山来闹过两回了,要书院交人。
书院的院长是文老大人的学生,上官林,当他看见冷昱带着个小姑娘进来时,脸色很不好看:“冷大人,案子可有眉目了?”
“还没有。”冷昱这个人很有趣,别人越是着急,他越是一派云淡风清的样子,一点不急不说,还总是面带微笑,让你看着生气,却又没法对他发火。
他是宁王世子,上官山长也确实不好对他发火,耐着性子道:“那冷大人今天来是……”虽然带了几个衙疫,但没看见办差的小吏,一点也不象是来查案的,以前也来了几次,不过是做做样子,今天看来也是这样。
上官林实在看着窝火,这种世家子弟,除了会吃喝玩乐,又真能办什么事,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主。
“上官大人,走吧,去查看查看案发现场。”冷昱似乎没看到上官林的着急上火,淡淡一笑道。
上官林没好气地指着身边的一位文士道:“秋枫,你带冷大人去,本山长还有事。”说完,拂袖走了。
叫秋枫的文士长得文文弱弱的,面色苍白,时不时的还咳上两声,一看就是有痼疾在身的。
他领着绯云来到案发的宿舍里,到了门口,冷昱淡淡地扫了绯云一眼,满是趣兴。
绯云不明就理的跟着进去,当时就震住了。
饶是她见过不少凶杀案,也被眼前的景象吓住。
死者眼睛瞪得很大,头部被砍了下来,而头下的身躯竟然是一头没有脑袋的狼,而狼身上,盖着一张被割下来,并不完整的人皮,血肉模糊,而他那个白骨森森的身躯,却是以跪着的姿态呆在离人头不到一米远的地方,碜人得很。
第六十二章:学院奇案
简直就是惨绝人寰的杀戮,太可怕了。
“有人动过屋里的东西吗?”绯云问道。
秋枫诧异地看了眼绯云,一年十几岁的少女,见到如此惨景,只是脸色稍白,既没有尖叫,也没有哭泣,更没有晕过去,既便是男子,也会吓得面容失色吧。
天下怎么会有如此胆大的女子。
“案发后,本官就下令将案发现场封锁了,不许任何人进来,所以,屋里的东西应该是没有人动过的。
冷昱说话间,绯云已戴上手套,开始查看。
这是一间很普通的宿舍,古时的房舍并不象现代那样,成排建,而是象四合院那样,四周都是房屋,中间围成一个院子。
宿舍里摆了两张床,衣柜也有两个,看来,这里应该同时住着两个学生。
屋子中间摆着一张不太宽大的书桌,桌案上,还摆有一张未临完的一副字贴。
地上流着一滩血,墙面也有血迹,但并不多,尸体的不远处,有一张椅子被打翻在地。”这里不是第一凶案现场。“绯云专注地看了好一阵,起身道。”哦,说说看,这是为何?“她进来不过片刻,就能有些发现,冷昱不得不佩服。”血迹,你们看,地上虽然有血,但是,血不多,不够一个人的血量……“”等等,死者不是被砍下头颅而亡的吗?并不是血尽而亡,所以,血不够多也很正常。“冷昱不赞成道。”他就是流血过多而死,至于头颅,那是死后才砍下的。“绯云眼神坚定地说道。”咦,你说他是死后被砍了头,有何证据?“一个刑部小吏不服气道。”很简单,你们看他脖子上的伤口。“绯云边说边揭开盖在死者身上的那张人皮,秋枫和几位刑部小吏都倒抽了一口气,这个小姑娘还真不是一般的大胆啊,这种事情,便是让他们做,也会全身肌肉发麻吧。
秋枫更是奇怪,这么小的一个姑娘,竟然跟着刑部官员来查案,好象宁王世子还对她很礼遇,她究竟是谁?
人皮揭下,露出死者的脖子。”你们看,他脖子上的切口很平整,皮肉并没有翻卷,如果伤口是活着时留下的,那时的血液还是流通的,皮肉也会收缩,伤口边缘肯定是翻卷的,不可能这么平整。
而且,这里不止一道口子,有三道,说明,凶手砍下死者头颅时,手法并不精准,也不熟练,他至少砍了三下,才将头割下来。所以说,死者是在死后被砍下的头。“
她说得有理有据,让大家不得不相信她的观点,秋枫没想到她观察如此细致微,不由又看了她一眼。
女孩儿初见时,并不惊艳,但细看之下,秀眉秀目,一双眼睛清亮透澈,灵动明丽,观之令人舒服,很耐看。”不错,分析得很精准,我也觉得,这里并非是第一凶案现场,不止是血量的问题,你们看,门槛上有血迹,虽然很淡,似乎被人清理过,但如果人是在屋里杀的,门槛上就不会有血迹。“冷昱点头道。”也许是凶手在屋里杀人后,身上沾了血,不小心留下来的呢?“有人问道。”人身上的血迹,会留在门槛上,要么就是袍子,要么就是鞋底,但是,你们看,这块血迹很宽,一看就象是布擦上去的,但是,如果是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