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心蛊-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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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皓晨勾起了嘴角。年纪轻轻的,却整天像个老头子一样穿着刻板的西装,是为了贴合“总裁”身份摆的谱,还是这个人根本就没有着装常识?对上霍剑投来的一如既往专注的目光,他甩甩额前的碎发,手按在吉他上。
明净的嗓音随着清脆的吉他在乐房里流转,高大的男人眼珠不错地看着他,黑眸闪着明亮的光芒,手指随着节奏一下一下地击打着沙发。有一股舒服的暖意游走过全身,像是喝下一杯清淡的果酒,温暖得让每一个细胞都舒展开来,丹凤眼惬意地眯起,严皓晨纤长的手指一拨,把音阶调高了一个八度,看着男人的眼睛随着高亢起来的嗓音闪烁出兴奋和沉迷的光芒。
他原来以为这场个人表演即使不是对牛弹琴,也不会是多么愉快的经验。却没想到,被那样专注的目光看着是那样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严皓晨从来都很享受站在舞台的感觉,也习惯了被包围在迷狂的目光中,即使对那些并不是冲着他的音乐而来的粉丝多少有些不屑,但不可否认地站在高处接受仰慕和崇拜的感觉很好。他不否认自己的功利,他玩音乐就是为了出人头地。其实那么多地下音乐人都声称自己玩音乐是兴趣,但如果不是为名为利的话又怎么会红着眼挤破头地想要踏足主流音乐界?他十五岁开始不惜跟母亲撕破脸混迹地下音乐圈,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踏上最大的舞台,靠着音乐成为那个世界的王。
每次演出,对着无数热切的目光,都会有一种贲张的激情在血管里流动,让他觉得离那个目标又近了一步。霍剑的目光带来的却是另一种奇特的感觉,沐浴着那种专注的目光,他什么也想不起,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演唱,只是一心一意地任旋律从指尖流出,声音从喉咙深处溢出。
从乐房出来的时候已经十二点,习惯了乐房阴暗光线的眼睛突然暴露在正午耀眼的太阳下,周围的一切都明亮得晃眼。两个人默默地站在街角,彼此的眼光都流露出意犹未尽的味道。
最先打破沉默的是霍剑。
“严先生如果有空的话,一起去吃个便饭如何?”
严皓晨挑挑眉。
“好啊。不过可不可以称呼我的名字?”
很久之前就想说了,他一口一个严先生难听得很。男人愣了愣,随后笑了。
“没问题。不过也请你以后称呼我霍剑就可以了。”
严皓晨很少看见男人的笑容,大多数时候,他的表情是真诚的、专注的继而带点严肃的,他看着男人舒展开来的眉和弯起的嘴角,忽然觉得街上的阳光实在算不上耀眼。
第 10 章
中午正是交通繁忙的时刻,严皓晨惬意地坐在宽敞的副驾驶座上,眯起丹凤眼看交通灯前脚步匆匆的行人。
“谢谢。”
身旁开车的男人冷不丁地冒出一句,严皓晨收回目光,看向他轮廓分明的侧脸,口气淡淡地:
“不客气。”
那一句“谢谢”有些没头没脑,他却立刻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其实对着这样一个观众卖唱感觉也不坏,至少比对着一群只懂得疯狂叫喊的粉丝来得舒服。他把脑袋枕在举起的胳膊上。
“有机会的话我再唱给你听吧。”
霍剑点了点头。交通灯还是红色,他顺手打开了车上的CD机,熟悉的音乐袅袅地飘了出来。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
严皓晨诧异地挑起眉。看到他的表情,男人有些认真地解释道:
“抱歉。其实我对流行音乐完全不了解。有空也就是听听老歌。”
严皓晨懒懒地勾起嘴角。
“老歌挺好的。”
严皓晨小时候住在逼仄的出租屋里,一层楼七八个小小的单间,住的几乎全是做风尘生意的“姐妹”。有一个和母亲关系挺好的女人,在不做生意的时候,总会开着收音机听歌。严皓晨记得她永远都是背对着门,跷着腿,手里燃着香烟,收音机旁堆着三四盒磁带,同样的歌翻来覆去地听,其中就有这首《月亮代表我的心》。出租屋的隔音效果不好,于是严皓晨隔着墙壁也跟着翻来覆去地听,到最后每一首都能完整地唱出来。
偶尔在水房里哼哼,其他“姐妹”听到了总要赞扬道:
“这小崽子唱歌真好听。这么小就懂唱情歌,长大了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女人。”
被那些阿姨们逗着,他也就乐得卖弄着多唱几首。后来渐渐长大,赞扬他的歌唱天赋的也已经不止出租屋里的女人们,他唱的也不再是那些老掉牙的情歌,开始玩起了以先锋和特立独行著称的地下音乐。
“我的爱也真,我的情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
严皓晨闭上眼睛,悠扬而熟悉地曲调飘进耳膜。车里的温度适中,柔软的皮椅太舒服,音乐又是那样让人放松,他阖上的眼皮再也睁不开。模模糊糊地听到霍剑在身边接电话,却什么也听不清,意识就那样飘飘摆摆地离他远去。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有些暗,严皓晨困惑地拨开眼前垂下的银蓝色发丝,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指向三点半。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在霍剑的车里。
他直起身打量着四周,盖在身上的毛毯滑落下来。他坐着的是房间角落里柔软的沙发,房间的中央是宽大的办公桌,上面摆放着一摞整齐的文件,办公桌背后的落地窗被细心地拉上窗帘,遮住耀眼的阳光。
看样子应该是霍剑的办公室。严皓晨努力回想了一下,却还是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从车里到了办公室的。算了,反正他迟早会回办公室的,在这里等等就是了。
墙上的指针走过四点,严皓晨已经透过落地窗看了半个小时的街景,门外却一点动静也没有。他百无聊赖地抄起沙发前茶几上的杂志,一页页地翻着。
财经杂志上充斥着枯燥的分析和无趣的术语,严皓晨不耐烦地翻了几页,正要放下,却在杂志中间看到一幅眼熟的照片。高大的男人穿着笔挺的西装,眉目英挺,目光炯炯有神,一如既往地坐得端正而严肃。严皓晨扫向照片旁边的文章,满满一版都是霍剑的专访,谈的是恒远集团的经营理念。
这么说,这个年轻的男人并不是继承家业的纨绔子弟,而真的是撑起一家宏大企业的主心骨?
第 11 章
他原本就觉得霍剑和其他公子哥儿不同,没想到他居然真的就不是公子哥儿,而像他那身一丝不苟的装束显示的是个青年才俊。
严皓晨对着杂志上的图片微微眯起眼睛。他本来就不介意找个金主把自己卖了,却没想到无意中钓上来的是条那么大的鱼。真是想不到呢,明明还很年轻的样子。严皓晨坐在宽大的转椅上,想象着那个严肃认真的男人坐在上面发号施令的样子,玩味地勾起嘴角。
门外面隐隐传来争吵声。
“喂!你好歹给点关注好不好!怎么说也是我灵光一现得来的伟大灵感。不要不相信男人的第六感。”
“我相信。但是由于你这种第六感我无法理解,所以我希望它以提案的形式表现出来。”
男人还是很有一本正经地气死人的本领。严皓晨在心里替另外那把声音的主人默哀。
“喂!你明明知道我没有那个美国时间!我昨天才搞定英国的那个谈判,就马不停蹄的赶回来,就为了在今早的周会上和大家分享我天才的构想,结果你居然连听都不要听就把它给否决了?”
“Annie 应该有通知你会议改成下午了,你其实不必那么赶,而且你可以先做一份完整的策划,在下次例会的时候再提出,胜算会大一些。”
“不是这个问题。是心情!我强调的是我迫不及待的心情!说起来你从来就没有把周会调到下午,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
“等等!”
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一名年轻男子嚷嚷着推开门,在看到严皓晨的片刻瞪大了眼睛,然后了然地“哦”了一声,对着身后来不及阻止的霍剑吹了声悠长的口哨。
“我看我还是先出去吧。”
男人英挺的眉拧得难看。
“肖磊。”
“放心,放心啦,我什么都没看到。你们继续。我先出去了。”
“你误会了。他是……”
年轻男子狐狸一样笑弯了双眼,迅速地跳到门外。
“什么都不用说,我明白的。你也是正当壮年的大好男儿嘛,哈哈。其实性向不同也不是什么大事,现在社会很宽容的,哈哈。放心,我绝对不会以这件事为要挟让你通过我的提案的,一定不会。”
他朝着严皓晨眨了眨眼睛。
“那么,我先下去了。”
门迅速地被关上,外面走廊里传来男子抑制不住的快活笑声。
严皓晨看着霍剑铁青着脸走到办公桌前,拿起电话。
“天齐,不管肖磊等一下拿什么提案给你,都先压着。对,就是这样。”
严皓晨勾起嘴角看他。
“这算是恼羞成怒公报私仇?”
“不是。”霍剑语调平静。“只看到事情表面的一部分就擅自做出不正确的推断,不做深入求证也不听取其他意见。这样的态度做出的提案有几分可行性很值得怀疑。”
严皓晨愣了一秒,随后毫无形象地抱着肚子在位子上爆笑出来。
这个男人……实在是太有趣了。
拭去睫毛上挂着的泪珠时他看到霍剑脸上微愠夹杂着不解的神情。
“有什么好笑的?”
严皓晨摇摇头。真是的,这个人连报仇也那样正经严肃。而且其实那个“只看到事情表面的一部分就擅自做出不正确的推断”正确得很不是么?虽然没有半点肌肤之实,但他的确是霍剑包养的情人。
不过想到那个叫肖磊的男人的悲惨下场,他决定对霍剑的错误表达不予指正。丹凤眼轻轻地一挑,嘴角绽放出一抹魅惑的笑容。
“我饿了。等你把公务处理完我们就去吃饭好不好?”
金黄色的阳光柔和地勾勒出男人脸庞的轮廓,连带着线条深刻的眉眼也柔和起来,男人微微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带着点不自觉的宠溺:
“好。”
第 12 章
位于摩天大厦顶端的旋转餐厅飘荡着悠扬的萨克斯风。严皓晨看着脚下变幻着的璀璨夜景,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玉米浓汤。
对面的高大男人优雅而熟练地用着刀叉,眼神专注地看着面前的食物。严皓晨“嗤”地笑出声来。
“霍大总裁又没吃晚饭?”
霍剑莫名其妙地抬头看看他,随后继续专注于食物。
“我不是正在跟你吃晚饭?”
严皓晨眼神往霍剑的腕表上一瞟。
“这个点数,应该称之为宵夜吧?”
“你要吃宵夜,等一下我们去另外一家。那家的午夜甜点比较好。”
严皓晨头痛地扶额。
“我万分同情你的员工。”貌似霍剑的语言理解能力永远跟别人不在同一个频道上。“我是说,你下次可以先解决掉晚餐再来看我的演出,不会错过什么的。”
自从上次他睡在霍剑办公室以来,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有了微妙的变化。除了继续捧他的每一场演出和过问一下经费事宜以外,霍剑开始频繁地邀他出去用餐。而且也到乐房听了严皓晨好几次的“独家”演唱。尽管如此,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仍然是发乎情止乎礼。据说草原之王美洲豹最享受的是捕获猎物的过程,而并不急于食用?有时候对上对方锐利得堪比猎豹的眼神,严皓晨决定放弃对这个思维方式异于常人的男人进行揣摩。
一段日子的接触,却也发现霍剑不少不为人知的一面。比如连衬衫扣子的第一颗都刻板地扣上的人,却从来都不会按时吃饭。严皓晨有时候会在中午两点接到他的电话:“你有没有空,我还没吃午饭。”有时候他在地下酒吧泡了一晚,等到表演结束了才说:“介不介意陪我吃晚饭。”
如果他是像八点档电视剧里的企业战士一样,为了事业忙得三餐不顾倒也可以理解。偏偏他是十一点开完会,两点才觉得肚子饿,七点离开公司,晚上十一点才想起要吃饭。而且每次严皓晨问起他给出的理由都让人哭笑不得。
“我到了酒吧才想起来没有吃饭。”
“酒吧里也可以叫东西吃。”
男人理直气壮地:
“酒吧里的东西不好吃。”
在不断向后退去的夜景里,男人直直看过来的眼睛灼灼发亮:
“你在担心我?”
严皓晨挑起丹凤眼。废话!他要是因为胃出血挂了的话,他要找谁去报销费用?而且作为一个称职的情人,他就是装也要装出万分在乎的样子。
嘴角勾起一个好看得过分的笑容,身子微倾,“是”字即将要从两片微启的薄唇中吐出,却被人占了先机:
“放心。我的胃比我的钱包还要坚强得多。”
严皓晨倾过去的身子愣愣地停在原地。啧,这个男人!魅惑的眼神带上了锋利的钩子,挑衅地向上一挑。
“那它大概还比不上我的神经。”
“什么意思?”
严皓晨懒懒地撇撇嘴角。
“没有意思。”他拨了拨额前垂下的银蓝色刘海,“明早跟我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严皓晨挑起下巴。笑得诡异。
“去了就知道。”
第 13 章
城市的东边是老城区,道路不宽,楼房不高,商业街和居民区混杂在一起,和高楼林立、规划整齐的西区形成鲜明的对比。从那条著名的商业步行街拐过两个街口,走进那条不起眼的小巷,就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路不宽,仅仅可容两辆车并排行驶。路两旁的商铺排列得错落有致,铺面打扫得光亮整洁。所有的商铺临街的一面都是透明的玻璃,透过玻璃可以看到商铺里陈列的各色乐器,大提琴,小提琴,三角钢琴,短笛,长萧,手风琴,竖琴,爵士鼓,一应俱全。
周六的早晨,街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