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唐家小猫,唐老板,离婚请签字-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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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相遇那天开始,他就给她买过很多这种东西,也从不见她戴过一件,问她喜欢什么,她只说没关系,久而久之他也就不以为意了,反正无论他给她买什么,她都会合他心意接过,却从来不用。
只有这块玉石,从他送给她开始,她就一直戴着,细细红线,缠绕在她白皙的颈脖上,像是要缠去地老天荒。
有谁知道呢,这块玉石原本是他的,母亲从小为他戴在身上,很多年后他遇到她,她不听话出了门,差点出了事,他抓她回来后夺了她初夜,惹她高烧。他也不道歉,只是在阳台上抽了一整晚的烟。清晨渐亮的时候,他扯下了自己脖子上这么多年来随身携带的红线玉石,折返回屋,握起沉睡中她的手,把深褐色小石放入她手中,让她握紧。他不抱希望她会懂,他甚至没有叫醒她,什么话都没有说,他就起身离开了。
可是,天不负他,她竟然懂。
虽然不知道她猜到些什么,想到些什么,她从来都没有问过他,他也就从来不在乎,反正从一开始,他就从来没抱希望她会懂。
而她,没有让他失望。他仍然记得,某天看见她洗澡时,那根缠在她脖子上的红线那么清晰,他定定地看了她很久,最后只见她对他微微笑了下,摸了摸脖子上的石,说,是你给我的吗?我很喜欢呢。
他当即走过去,仰起她的后脑就是深吻。
纪以宁,这个女子,实在太懂如何用细节侵占一个男人了。
……
休息片刻,纪以宁调整了气息,伸手拿过自己带来的两幅画,递给他。
唐易挑眉:“这是什么?”
“我的道歉。”
唐易难得露出些惊讶的表情,低头看见手中接过的画,旋即豁然。的确,也只有纪以宁,才会有此近乎于雅兴的道歉方式。
“以前在剑桥念书的时候,我的美术老师教过我,如果有一天,一个人到了口不能言,并且词不达意的地步,那么,就只剩下画画这最后一个出路了。”
唐易笑笑,“如果看画的人不懂呢?”
“不会。”
她忽然凑近他的唇,在他唇间落下轻吻。
“……你懂的,唐易,我知道你懂。”
她给他的,不是贵族气息浓厚的油画,也不是底蕴深厚的水彩画,而是两幅简简单单的铅笔淡彩画。
干净的线条,朴素的色彩勾勒,整个画面都呈现出一股清澈平和的气息。唐易忍不住去想她画画的样子,他知道她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画画,橘黄色的柔和台灯下,她坐在画桌前,手里握着最简单的木质铅笔,整个空间里都只有碳素滑过纸面的声音。
她在第一幅画里画出了一场相遇。
不是在暗夜天幕下的初次相遇,而是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她从沉睡中清醒,第一次见到他的场景:他坐在她对面,玩味地看着她。
“我在刚认识你的时候,一直试图去寻找一种方式,可以完整看透你这个人背后真正的意图与想法,后来我发现,这太难了,所以我没有再继续,我放弃了……”
根本没有办法可以描绘他带给她的那种震撼,她清晰地记得刚认识他时的全部,每一个细节,每一处微动,统统落入她记忆最深处,永不湮灭,可是这一切加起来,她仍然还是不懂他。
“唐易,”她抚上他漂亮的脸:“我很抱歉。”
他微微笑了下。
“你抱歉什么?”
“我抱歉,从决定嫁给你的那一天起,作为你的妻子,我一直都放弃了,去了解真正的你。”
……
她应该早些懂的。
如果早些就懂他,也就不会伤他至此。
可惜彼时纪以宁,尚未学会爱人。
记得那一天,她刚醒,撑起左手支起身子,一抬眼,便看到他。
好美。
这是她对他最直接的印象。真的,他是真的漂亮,就像伊斯兰教的一个古语,查希尔,就在眼前的,不能被忽视的,轻易便可占据灵魂的事物。
她看见他落座在一旁的沙发上,姿态闲适,表情慵懒,手里端一杯透明至纯的清水,不紧不慢地喝,见她醒来,他便笑一笑,唇角微翘,落尽诱惑,用华丽音质问一句:“醒了?”
她点一点头,想问他你是谁,我在哪里,这里是什么地方,等等等等……
不容她开口,他便夺去了主动权。
“纪以宁是吧?”
听见自己的名字从一个陌生男子口中喊出来,她只觉惊骇。
他静静欣赏她脸上单纯的表情,几分钟之后,像是毫不在意般的,他拿过面前玻璃桌上的一叠厚厚文件,不紧不慢的声音响起来。
“纪以宁,二十三岁,纪家独生女,就读英国剑桥,主修欧洲文学,同时辅修西方哲学,成绩优秀而被保送深造,但因家变而放弃深造机会,至于私生活方面……”他翻过一页,语气玩味地很:“不沾烟,不沾酒,没有夜店记录,没有性 爱经验,异□往几乎为零。”
末了,他像是觉得不可思议,挺有兴致地评价了一句:“柏拉图的信徒,恩?在这个圈子里长这么大居然连性经验都没有,也算稀有生物了。”
他调查她,在短短时间内,调查得如此完整,如此光明正大,更令她惊骇的是,这个男人背后的动机与目的。
“你……”
她睁大了眼睛,不懂他意欲为何。
他放下手里关于她的调查资料,眼神攫住她,她看不清他眼底到底是黑是白。
他笑一笑,单刀直入:“简单的说,我对你有兴趣。”
“……有、有兴趣?!”
她有点害怕,这个男人是什么意思?
他很有耐心地替她解惑,“我对你有兴趣的意思就是,我可以替你还债,替你解决你们家一切麻烦的事。”
她一下子反应过来,直觉就摇头:“对不起,我不出卖自己。”
他顿时就笑了。
“出卖?”他颇觉有趣:“你该不会是以为我对你这个身体有兴趣吧?”
“……”
她说不出话。
只见他慢吞吞地从上至下打量了一遍她的身体,眼神绝对是挑剔的,然后,她听见他慢条斯理的声音响起来:“虽然这么说,对一个女孩子而言有点失礼,但我想我还是直接告诉你好了。……就凭你这具平平淡淡的身体,又不懂得任何挑起男人欲望的手段,我对把你带上床这种事,兴趣不大……”
她困惑住了,“那你……”
他到底想干什么?
男人笑了下,揭晓答案:“我对你这个身体没兴趣,但是,我对你这个人,很有兴趣。”
“……”
“对,我要的是,你纪以宁这个人。”
话音刚落,他修长的手指便夹着薄薄一张纸,白纸黑字,在桌上移过去,推到她面前停住,她低下头看,顿时被重重吓到了。
“你——?!”
他不再废话,“和我结婚,你父母留下给你的麻烦,我来解决。”
她只听得他说:“我对圈养情妇这种事没有兴趣,我要你留在我身边,做我的女人,就只有一种方法,……成为唐太太。”
直到他起身离去,她仍然处于震惊中,没有回神。
他拉开房门走出去,临了,不忘转身道:“如果你想逃,就请便。不过,我提醒你一下,我要抓一个人回来,不是件难事。我说过了,我对你有兴趣,我不是说着玩的。”
她几乎是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你到底是……”谁?
他笑了下,分不清真心还是实意,她只见他整个人都好似浸在光晕里,眩惑得灭顶。
听到她的提问,声音里含了一丝颤音,他像是忽然心软,站在门口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儿,然后折返回屋,缓缓走到她眼前,屈膝半跪在她面前,他伸手摸了摸她的脸,眼里沾染了些柔意,好似宠溺。
“唐易,”他告诉她:“……我是唐易。”
……
“……那个时候我不懂,一辈子才一次的婚姻,你怎么能如此轻易就决定邀我同行,我以为你是玩的,又或者,你根本不在意,后来我才慢慢发觉,你不是我想的那种人……”
“我不懂你两年前怎么会有那种勇气,只是相遇就敢认定一个女人,就像两年后,我同样不懂你那天做出的一切,”她看着他,看进他的眼底:“我承认我的道德观和你的有分歧,但是我们可以好好谈的。以后,你不要对你自己那么极端,好不好,恩?”
唐易轻笑出声。
好似浑然不以为意,他看着她,就像看一个小孩子,她太单纯了,远远不了解他的一切,等她了解了,便不会再这么说了,她会走,逃得越远越好。
“我不会跟你谈。”
纪以宁有点无奈:“唐易……”
她刚想说什么,只听得他淡淡的声音忽然响起来。
“……如何得与凉风约,不与尘沙一起来?”
纪以宁怔住。
她是清透凉风,他却身染暴力尘沙,唐易笑笑,“你告诉我,我们该如何谈?”
他忽然圈紧了她,低低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我懂的,”他知道,他太知道了:“……不极端,我留不住你。”
时光走过两年,直到如今,直到这一刻,纪以宁才知,原来,一个人是真的可以像死了心一样地去留住另一个人的。
唐易,这个男人,为了留住她,第一次赌了婚姻,第二次,就赌了性命。
他这样透彻,他是一早就什么都知道了。
他只是不说。
他甚至知道,对她多陷一分,就会多一重身不由己。
他仍旧还是陷了进去,他甚至连挣扎都不屑。
看着他,她就会觉难过,这样一个唐易,纪以宁逃不开了,是不是?
同归(2)
人在动心之际,做得出任何匪夷所思的事,不管时间地点,不问原因理由。
唐易不是例外。
只是纪以宁一直都不敢相信。
他的一句如何得与凉风约,让她失神良久。
一室橘黄色的灯光,渲染了一地的温暖,让这个初春的夜晚,终于摆脱了寒意的侵扰。
纪以宁靠在他怀里,眼神有点涣散,没有焦点,她陷入沉思,良久良久,忍不住低唤了他一声。
“唐易。”
“恩?”
“我对你挑女人的眼光,真是不敢恭维……”
唐易笑了起来。
纪以宁微微叹了一口气。
“我是说真的啊。”
唐易不置可否,他把她抱起来,转过她的身子,让她面对他。
“小姐,我难得这么认真,你却还能这么否定我,总要给我一个理由啊?”
“因为小猫。”
唐易难得地表现了一下讶异之情:“……恩?”
“因为小猫,”她重复了一遍,对他笑了下:“在唐家已经有了苏小猫这样的女性前提下,你竟然还能非纪以宁不可,从某种程度而言,我是佩服你的……”
那个女孩子,才是真正的眩惑,她带来一种不可思议的生命力,闯入周身每个人的灵魂深处,叫人对她没有办法拒绝。
纪以宁仍然记得,她第一次见到苏小猫的画面。
那是在一个冬日,她在唐劲家作客,唐易给了她满腹心事,虽然她从来不说,但以唐劲察言观色的能力,自然看得分明。唐劲对她有点同情,亦有些怜惜,于是就陪她对影深谈了整个傍晚。
夜晚,由于换了环境,她不习惯,始终不得睡去。最后索性放弃了睡眠,为自己泡了一杯热茶,靠在卧室窗边,静静看了一夜窗外落雪。
纪以宁始终觉得,落下尘间的,最美是雪,简约直接,令人心中牵动。这样的场景里,是值得赤足在雪地里走上一圈才算惬意的。
天不负她,落下一夜快雪给她看。而她却负了自己,直到天亮,也始终没有下楼近身雪地。
就是在那个时候,有一个人做到了。
在天际亮出光线的清晨,纪以宁只听见楼下有人发出‘哇——!’的一声赞叹,然后她就看见,有一个娇小的人影跑出了屋子。
是个女孩子。
显然是刚睡醒的样子,只穿着最简单的睡衣,棉棉质感,如雪地般松软,齐肩长发披散了她肩头,带着几分睡意惺忪,她好兴致,冰天雪地的天气也不怕冷,□了双脚,踩在雪地里,踩下去的时候发出清脆的雪声,留下一串密密的脚印。
纪以宁刚想评价,好一个不谙世俗的姑娘,竟敢以如此面貌把自己暴露在镜头之下。
然而下一秒,她就见她,伸手抓来一把腊梅树枝上积沉的雪,和着几片飘落下来的腊梅花瓣,一起放进了嘴里,吃了满满一大口,纪以宁只看见,她唇边呵出的白雾,以及她伸出舔雪的粉色小舌尖,闪着晶莹雪色。
闲情逸致。
这才是真正的,人间有味是清欢。
仅此一个动作,纪以宁不得不喜欢上她。
她看着楼下的那个姑娘,忍不住唇角微翘,把无声的赞美送给她。
试问世间,有几个人能做到如此好兴致?品雪尝花,饮露喝雨,这些兴事,若没有些天分,是做不来的。
尘世间的世俗约定实在太多,当我们还不是那么大的时候,就被世俗束缚住了,渐渐忘记何谓清欢人生。
纪以宁放下了手中的茶杯,忍不住想下楼,与她聊一聊,你是谁?
不等她移步,便有人为她解开了答案。
她看见,唐劲从屋内走出来,脚步有些匆忙,手上拿了件厚外套。他显然也是刚醒的样子,身上那属于夜晚的惺忪感觉还未散去,看见身边的人不见了,他便急急追出来。唐劲在早晨低血压的情况比较严重,很不容易清醒,他却仍然追了出来。看着他的身影,纪以宁莞尔,她想自己已经知道了,楼下的那位小姐,是唐家何人。
她看见唐劲一把把小猫裹进大衣里,又拿了棉拖鞋叫她穿好,他俯身搓着她通红的手,一边数落她:你是傻的么?半夜三更才回来睡的觉,天不亮就醒,醒了就跑出来挨冻,挨冻还不要穿鞋,你这个单细胞,到底还是不是碳水化合物做的啊?……
小猫一本正经地纠正他:俺不素单细胞,俺是有丝分裂形成的……
唐劲无语,眼角余光看见她唇间一片通红,他皱眉:你刚才吃什么了?
小猫笑笑,抓了一把雪给他,想想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