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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回归的人事档案-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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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信访无小事,信访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直接参与处理信访中的难案、积案。

  二、深入排查,果断处理突出的信访问题。市委信访办、市政府信访办对近期突出的信访问题进行了排查,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县区、本单位的实际,在市“两办”排查的基础上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对可能引起*、特别是越级*的苗头性问题,要超前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控制;对前一段已经平息的集体户、上访老户要进一步落实稳定措施;对市和县(区)、市直单位两级排查的重点信访问题要加大处理力度。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基层,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真正做到排查一件,处理一件,稳定一件。

  三、制定近期信访工作预案。做好近期的信访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县区、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成立一支临时工作队伍,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地点,接待处理信访问题,及时化解*和突发性事件。各县区、各单位工作预案务必于12月18日前报市委信访办、市政府信访办。

  四、坚持带班值班制度。澳门回归和“两会”、“两节”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要明确县(区)、局级领导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值班地点及电话请接统治后及时报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值班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对重大信访问题,一方面要及时就地妥善处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要迅速向本级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同时逐级向上级机关报告。如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通报批评。

  附:《近期突出的信访问题排查表》

  *南昌市委信访办公室(章)

  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章)

  1999年12月13日

  主题词:信访工作   通知

  抄  报:市委书记、副书记,志坚、豆罗常委、省委办公厅信访处,省政府办公厅信访处

  *南昌市委信访办公室  1999年12月13日印发

  (共印40份)

  序号  姓名     单位地址             反映主要内容                归口单位

  ……

  17  秦付根 江西拖拉机制造厂 因工作调动,被江拖除名要求恢复公职 市机械局

  ……

  
  我把这份文件拿给机械局的骆主任看,骆主任看后说:“这份文件我这里没有,可能是在局长那里,文件上既有明确指示,我马上就会去办。”

  然后,骆主任对我所说的情况,认真仔细地作了纪录。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尚方宝剑江拖动  反馈不实怒气冲
直到二○○○年四月十日,我在市机械局找到了骆主任,骆主任拿出了一份由江拖以纪律检查委员会名义写的材料,题目是《关于秦付根同志上访件调查情况的反馈》。

  原来市机械局并没有派人前去,只是把市委和市政府联合下发的文件,附上我的信访材料转给了江拖,江拖的自查也没有找我谈过一次,情况令人失望。

  “反馈”材料的内容,全是一面开脱之辞,完全回避了整个事实,全文如下:

  关于秦付根同志上访件调查情况的反馈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我厂收到南昌市机械局办公室转来的*南昌市委信访办公室的《洪信访字'1999'23号文件》,并附原我厂子弟学校教师秦付根上访信。厂党委、厂领导对此十分重视,指示厂纪委对此事进行复查,现将复查情况汇报如下:

  秦付根,男,汉族,1956年4月出生,南昌人。1985年8月,由江西省农科院良种场中学调入我厂子弟学校工作,任教高中的地理。1988年6月获南昌市业余大学中文专业大专文凭。

  秦付根同志在信中反映:“由于正常的工作调动,因有关主管部门长久不得落实,以致反被原单位百般刁难,无辜除名”。经我们调查了解,秦本人反映的情况与事实真相有较大的出入,完全失实。

  一九九○年五月,秦付根同志通过与省某厅的领导接触,向厂子弟学校提出调走,并说明调往省农牧渔业贸易中心担任总经理秘书一职,开始学校对秦本人作了一般性挽留,因见其的态度坚决,便同意了秦本人的调动要求,随后,按照程序,厂组织部批准同意调出,并报南昌市人事局批准同意调出,调入单位省农牧渔业贸易中心也批准同意调入。此调动程序已基本完成,只待秦接到对方调令即成为对方人员。

  一九九○年八月,学校例行安排新学年工作,按教学计划给秦付根同志安排课程,并征求秦本人的意见,秦坚持要求学校不要安排他的课程,并说九月份可以接到调令,最晚十月份就可以在对方领取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一是为保证教学质量,避免中途更换老师,二是为了秦付根本人的前程,同意了秦付根不安排教学任务的请求。并同意秦付根先去对方上班,以示照顾。在这种情况下,经校方与秦付根本人协商同意,学校在新学年不安排秦付根的教学课程,暂停发秦的工资,秦先到省农牧渔业贸易中心上班,以待调令,并由秦写下了书面保证(由于年久,学校未找到秦的书面保证)。

  此后,由于学校一直没有接到秦的调令,出于对学校今后教学计划的安排以及对秦本人的关心,多次询问并要求秦先回来上班,边上边等调令,但秦总是以调令即将办好为由,没有答应学校的要求。

  一九九二年九月,我厂为了加强管理,对各部门离岗人员进行了模底登记,并对长期离岗人员以旷工论处,予以除名。在摸底工作中,发现秦付根同志虽然办理了调出手续,但我厂未接到对方调令,秦仍属我单位人员,而又未在我厂上班,应属离岗人员的范围。于是按规定停发了秦的工资,并要求学校通知秦付根回来上班,或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但秦置之不理。此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厂组织部和学校都曾多次对秦付根进行劝戒,我厂原组织部长刘焕宇同志也亲自做秦付根同志的工作,要求秦回学校上班,或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或挂编往省、市人才交流中心,但秦仍置若罔闻,一直未回厂上班,也不办理有关手续,直至一九九五年七月,经厂务会研究决定,对长期旷工的秦付根予以除名。

  在复查中,我们了解到,秦付根同志在办理调出手续的过程中,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对他进行刁难,相反,组织上还对他进行照顾。例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通知他先回学校上班,或者补办停薪留职手续,或者把编制挂到人才交流中心,这些用心良苦的建议,秦都没有采纳。

  一九九四年三月,有一个叫牧工商联合公司的单位出具一张便笺,要求暂借秦付根同志到此公司工作,但该单位既未与我厂具体商议,又未办理任何借调手续。且到企业借调人员本身就不符合省、市有关规定,因此被我厂组织部门当然拒绝。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秦付根同志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学校也有其他人员调出。几年来,我厂有几十人调出,有数百人办理停薪留职或挂编手续,也有相当数量的同志停薪留职后又回原部门上班,厂部只是对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长期离岗且经多次劝戒无效的人员以旷工予以除名 。因为江拖,或者任何一个单位都没有权利给任何一个人以五年的假期办理调动手续。

  秦付根同志离岗五年才被除名,已创下我厂离岗人员时间最长的记录,因为按照规定,旷工十五天即应被除名,事实上,我厂其他离岗人员被除名的旷工时间都没有秦付根同志长。

  秦付根同志在信中所说是因为九○年开始对学校校长夏振川同志对待一些教师的做法上不满,而遭其所忌恨才提出调走的,事实上并非如此。真实情况是:至少在1988年秦就有了不愿当教师的想法,在秦付根同志1988年6月填写的江西省成人高、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登记表本人志愿一栏中,秦本人亲笔写下:“因本人现在中学教地理,而我校高中已全部改为职业高中,造成地理教师过剩,况且三年的大专学习不是师大毕业,而是市业大的中文专业,因此希望能够对口从事秘书或写作工作”。由此可见,秦在当时就已经有了不愿当老师,而想当秘书的打算。而在九○年正式提出调出江拖子弟学校,是因为他认为已经有把握调进对方单位,根本不存在学校领导对他忌恨一事。

  尽管秦付根同志不遵守劳动纪律,受到过学校的经济处罚,但这是学校的正常管理,并非针对秦一人,而且,学校对秦付根仍比较关心、重视,学校是抱着多培养青年教学骨干的愿望对待秦。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秦付根同志以调动工作为由,长期不上班,旷工时间达五年之久,期间,我厂有关人员及学校对其多次进行劝告、教育,秦置之不理,我厂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秦付根同志予以除名,是完全正确的,秦付根在信中反映因工作调动被除名一事完全

  *江西拖拉机制造厂纪律检查委员会(章)

  二○○○年元月二十七日

  这份由江西拖拉机厂纪委,给市机械局、市委、市政府的“反馈”材料,完全违背了事实,谎话尽塞其中。看到这样的复查材料,我感觉到全身血液直往上冲,深深地吞了一口气,又慢慢地透出来,强制自己保持镇静,江西拖拉机厂作为一级庞大的组织,事到如今,仍然这样信口雌黄,不负责任,我还能指望他们什么?

  骆主任说:“现在江拖已经被江铃集团并掉,不归我们局里管了,要找就要请市里另去找市经委解决了。”

  我征得骆主任的同意,复印了一份“反馈”材料,准备先到江西拖拉机厂纪律检查委员会,找有关人员前去质问。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质问江拖访市府  诉诸法律提仲裁
二○○○年四月十日,我从南昌市机械局出来,来到江西拖拉机厂,跟门卫说要找厂组织部的闵部长,正好有一位厂机关的女同志进来,热情地说她知道,可带我去,就没有登记。

  路上,这位女同志兴冲冲地告诉我,现在江铃进来了,注入了资金,厂里的形势大有转机,否则连工资都发不出,像江建林原来那套班子的搞法,我们厂里的职工哪里活得成。

  找到闵部长,闵见我来了,热情地跟我招呼握手,叫我坐。

  “厂纪委在哪里?”我向他询问

  “纪委就是组织部,我们现是一班人马两块牌子。”闵部长说。

  “这份材料是你们报上去的吧?为什么不按客观事实上报?”我拿出江拖的“反馈”材料,很为不满。

  :“这份材料被你拿到了呀?这是刘焕宇提供的,他们说是这样的啦。”闵部长看到材料后,有些尴尬。

  “这里还讲让了我回来上班,我不知道要求了多少次,都遭到了拒绝,在学校将近二十来天,夏振川都不肯跟我安排工作,叫我回去等。”我指着材料内容质问。

  “哪有那么容易想走就走,想来就来哩,这里都是这样的啦。你这次的材料,不是由上面发文件下来,我们也不会管。”闵一语道破天机。

  在这时,我才算完全明白了“反馈”材料是怎么一回事,当即表示:“既然材料上已有公章,应该是有效证据,现在只有到法院提起诉讼,对簿公堂了。这里所涉及到的被告我只有写上江建林、刘焕宇和夏振川了。”

  “江建林已不是厂长,他调到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做调研员了,江拖现已被江铃租赁经营,厂里的法人代表现在是唐方明。”闵告诉我。

  四月十一日,在我的要求下,市机械局骆主任帮我在“反馈”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了给我的日期,加盖了局信访办的公章,因为江拖在材料上的落款日期是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我开始考虑下一步该如何做了。仔细审视了“反馈”材料的内容,尽管其遮遮掩掩,却是漏洞百出。我决定把这些情况先向市政府信访办公室汇报,在材料中我这样写道:

  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首先感谢市委市政府对我所送信访材料的重视。在市信访办的督促下,江拖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收到了《市委市政府洪信访字'1999'23号文件》和我的信访材料。

  今天下午我在市机械局,见到了江拖厂纪委《关于秦付根同志上访件调查情况的反馈》。由于市机械局没有派人前去,江拖厂纪委所进行的自查也没有找我谈过一次,情况令人失望。“反馈”材料全是一面开脱之词,完全回避和歪曲了整个事实。

  我找到江拖,一位姓闵的部长言明:如果不是上面有文件和材料发下来,他们也不会管。看来这漫漫的上访路,我又不得不走下去了,有什么办法呢?市机械局已经告知,江拖在上个月已经并到江铃去了,现只有请市里另找市经委去归口解决了。

  关于整个事实的过程,我在前两次材料及其附件上均有详细的叙述,在此,我就江拖的“反馈”材料中几个实质内容加以申诉。

  一九九○年八月,学校并没有例行按教学计划给我排课,是夏振川主动找到我,第一句话就是说我的课没法安排。我既没有去跟他要求不排我的课,更没有说九月份可以接到调令之类的话,是我根据他的要求同意不排课,以待调令,在那张离校协议上写得明明白白。不要说他现在拿不出来,为逃避责任,在六年前就说找不到。还说他就是不承认有,我对他也没有办法。此后夏并没有让我回校上班,而是我多次提出回校上班遭到了拒绝。

  “反馈”材料中说对我的调动没有刁难。在我办理调动手续之初,厂人事科干事刘焕宇数月不予理会,找他时却说校方几次来反映我影响不好,要走没有那么容易,是人事科长应志相后来得知实情后才予以放行的。新学期开学时,夏振川又要我同意不排课,不发工资,回去等调令。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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