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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白领们的血汗迁徒路:走,到二线城市去!-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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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她变了,变得话语不多,变得现实,变得神秘和陌生了。她觉得我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变”。是的,我的薪水一直没有变,我的职位一直没有变,我对她的爱也没有变。我就这样原地踏步长达三年之久。我唯一的改变就是越来越不喜欢北京这座我曾心神向往的城市了,她却逐渐喜欢上了这座城市。
  我曾建议回到那座我们相爱的城市、那座我们出发的城市结婚生子,然后成家立业。可孟可芸不同意,她说我这是懦弱地退却。她喜欢上了北京的繁华,不希望跟着我狼狈地溃逃。
  爱情与现实就这样最终演变成了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我无计可施,继续毫无起色地混迹在那间总裁办秘书办公室里,冥冥中等待着一份上帝签发的“判决书”。

走,到二线城市去! 第一章(5)
我们最后“庆祝”的那一天,孟可芸很破费地约我吃了一顿晚饭。这是她事先预定好的餐馆,餐馆的环境绝对是热恋的场所。我和她都把自己收拾得很光鲜,盛装赴宴。带着血丝的牛排烤得很鲜嫩,在烛光的映照下显得很是诱人,孟可芸特意开了一瓶红酒来衬托这种让人的每个毛孔都感到惬意的气氛。她说,这顿饭她请!
  她就在这样的氛围中坚定地对我说:“我们分手吧!”
  这份“判决书”并没有通过上帝之口说出,而是通过孟可芸之口。我木然地不知所措,只感觉被抽成真空的脑袋越来越大。这是最坏的结果,也许还是最好的结果,也许吧!
  孟可芸所要的我统统都给不了,我无法给她安定的生活,也无法给她希望。我们之间除了爱情,什么都没有,这种只有爱情的爱情使得我们两个人都身心疲惫。
  我什么话都没有说。我们就这样沉默地对视着,在热恋的场景氛围里感受着分手。我突然想到了两句很老套的话: 爱她就给她自由;爱她就给她幸福,如果自己给不了,就让她自由地追求幸福!
  第二天,孟可芸就从出租房里搬了出去,没有告诉我她要去哪。
  再后来,我便听到了孟可芸结婚的消息。
  我就这样失去了孟可芸!
  我一点都不责怪她,相反,我很感激她把自己最为宝贵的青春奉献给了我这个穷光蛋。分手之后的这几天,我一直在回味上大学时班主任在一次班会上所说过的话。记得那时刚上大二,班主任是位四十多岁的汉语言老师,他奉劝我们不要谈恋爱,因为广大男生未来的太太现在还在上着初中,有的甚至还正在上小学五年级,所以我们完全没有必要从牙缝里省出每月的伙食费来给别人养老婆;当然他也用同一套理论奉劝班里的女同学,说她们更不用着急,因为她们未来的老公现在已经在社会上拼命地挣钱,正在尽着最大的努力买房买车来迎娶她们。
  00我当时觉得这位班主任的话太过偏激了,不过现在想想孟可芸那位比她大十多岁的新婚丈夫,顿时觉得班主任绝对是一位高人。他透过那副如啤酒瓶底那样厚的近视眼镜片,早就看透了这个世界!一切正如女房东所说的那样,孟可芸的丈夫有房子、有车子、有票子,可谓是事业有成。而我只有体内几十亿活跃的精子,简直是一文不值。
  三
  孙白萍总算逮住了我!我从主任的办公室里一出来,就看见她冲着我挤眉弄眼,手里拿着一只水杯朝我走了过来。
  孙白萍是个女人,她是我总裁办的同事,由于是同省的老乡,平时跟我之间话要多一些。孙白萍比我要小好几岁,反正她宣称自己是地道的八后。她的鼻子、眼睛、嘴巴都是小小的,不过长相还算好看。
  “你怎么不接我电话呢?”孙白萍有些不太高兴。
  “我辞职了!”我如释重负地说,像是在诉说一件极为轻巧的事情。
  “啊!什么时候?”孙白萍杯里的水差点洒了出来,原本不大的眼睛此时却瞪得像两只铜铃,投射出惊诧的光芒。
  “就刚才,在那!”我用手指了指主任的小房间,心情平静得就像是我刚刚在那间透明的玻璃屋子里遗失了一枚硬币,而不是一份工作!
  孙白萍说中午要请我吃饭,就在公司附近的那家茶餐厅,算是为我送行。
  对于“辞职”这件事情,在我们总裁办已经有了最为清楚的共识: 在你把辞职信递交到领导手中的那一刹那,你就失去这份工作了!千万别惦记着盛情的挽留,更不要梦想公司会使出加薪的杀手锏来挽留你,我们只是一群微不足道的秘书,不是什么金牌首席执行官。

走,到二线城市去! 第一章(6)
我其实也梦想过主任的挽留,甚至是加薪,不过这些已经不能成为我继续留下来的理由。只是如果能这样的话,我便会走得更潇洒一些,甩一甩头,不带走一片云彩。
  主任说这事得与人事部商量,这不过是一句程序上的话,把这个“商量”改成“打声招呼”会更贴切一些。记得与主任告辞的时候,她伸出手来与我握手,这一手势完全可以解读为“再见”。在这家公司这么多年,我总共与主任握过两次手,第一次是欢迎我的到来。在公司云集的中央商务区里,各家餐厅在中午时的生意最好,简直是座无虚席,服务员们像小蜜蜂一样一会儿飞到东,一会儿飞到西。在茶餐厅的一个小角落里,我与孙白萍相对而坐,餐桌上除了一份菜单,什么也没有!现在正是餐厅最忙乱的时候,每桌的客人都在催命似的催促着自己的菜品,声音越吼越大,这个时候服务员能给你递上一份菜单就不错了。除非你一坐下来就大喊一声“买单”,这个时候才会有一只“蜜蜂”直奔你而来!这可是餐桌上的“兵法”,我一般不用,再说我现在有的是时间,根本不用追求所谓的速度和效率。
  “你真的辞职了?”孙白萍把已经问过的问题复述了一遍。
  “嗯!”
  “你找到月薪一万的新工作了?记得刚来公司的时候,你说你的奋斗目标就是月薪一万!”
  “没有!”
  “你那干吗要辞职啊!因为孟可芸?”
  “算是吧!再说这首都北京个个都是精英,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也不少。我想离开北京了,这座城市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东西了。”
  “你真没良心!我就不算是值得你留恋的东西吗?对!对!我不是东西,不是东西,本小姐是人,活的,哈哈。你真的要离开北京?”
  服务员飞奔着到我们跟前,撂下两杯饮料之后又匆忙离去了。孙白萍用一根吸管漫不经心地搅拌着浮在可乐上面的冰块,接着问道:“想好去哪了吗?”
  “回全江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我喝了一口啤酒,回答道。
  孙白萍立马说回全江好,她说自己哪天要是混不下去了,也打道回府。“你知道吗,现在主任可难对付了,动不动就发火,我怀疑她这是更年期提前了!每天都被她搞得特烦特烦,再这么下去,本小姐的更年期也快来了!”
  “给你个临别忠告,以后找工作,千万要跟女上司绕着道走,咱惹不起,就躲!”我现在对于女人这个群体都没什么好感,更别说女上司了!
  “这绝对是至理名言,职场终极真理!你说我哪天要是也混上领导岗位了,会不会也这样,修炼成人见人烦的女魔头?”孙白萍无不天真地展望道。
  我当即纠正了她这一不切实际的理想,告诉她这属于典型的白日做梦!因为没有哪位商界女强人是从“阑尾秘书”堆里混出来的,这个概率太小了。
  “阑尾秘书”是我的发明,也是我这几年总裁办秘书生涯的一个重要心得。就在我进入这家公司总裁办的第二天,我就有一种“被摆设”的感觉了。我所在的这家公司的总裁办足足有八个秘书,我只是其中之一而已。这跟皇帝身边那群太监没什么区别,不知道自己要熬到哪一天才能当上太监总管一职。
  我的具体工作就是每天早上为总裁整理一份阅读的简报,以便他掌握最新的资讯,另外就是给总裁撰写各种讲话稿。除了这两项“重大”工作之外便是一些杂七杂八的零碎活。就在我炒掉这家公司的前两天,我还在公司的各部门之间穿梭,准确无误地了解各位职员的身高。公司过些天要举办一次重大活动,期间会有一个拍摄集体照的环节,我要在了解各位参与拍照人员的身高之后,事先制定出一个站位排列图来。给我交待这份工作的主任说,这件事十分重要,希望我一定出色地完成好。

走,到二线城市去! 第一章(7)
我并不是一无是处,上大学的时候老师就说我有才干,将来一定有出息,我身边的朋友也都这么说。这样的话听得多了,我便信以为真了,要不我怎么好端端地非要萌生闯荡北京的想法呢,我就是想证明一下我到底有没有才干,有没有出息。比如我很能写,毕竟我是科班的中文系出身。我尽量模仿着总裁的语气写讲话稿,写得很是认真,不过我后来发现总裁讲着讲着就脱稿了,每一次都在津津有味地离题万里,但台下的掌声依旧很热烈。他根本不需要我的讲话稿!他也不需要我所搜集整理的简报,他每天都在不同的地方开会,哪有时间坐下来看我的资讯简报呢!
  这便是我作为总裁办秘书的全部工作。我觉得这个岗位有些像人的阑尾,阑尾就是这样,装在人的肚子里没起到什么作用,把它割掉之后,人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我就是公司的“阑尾秘书”!而总裁办足足拥有八条这样的阑尾。我们每天都假装很忙,有时候还不得不加班。就在不久前,我还听说总裁办已经有了扩充人员的计划,总裁已经批准了此项人事计划。
  “你话别说得这么难听好不好,秘书怎么啦,现在的大学本科生、硕士生还找不到一份秘书工作呢。我好歹也是总裁办秘书,身穿黄马褂,上书房行走的好不好,什么‘阑尾秘书’啊,难听死了!”孙白萍的语气里有一种只有太监总管才具备的荣誉感。
  我开始滔滔不绝地给孙白萍补课,灌输我的“阑尾秘书”理论。为了增强说服力,我特意以拍摄集体照的“站位图”为例,强烈地控诉这一吃饱了撑着的行为。失恋继以失业使得我肚子里充满了怨气,不吐不快。
  孙白萍也觉得这个“站位图”确实搞笑,算得上是上等的公司行为艺术,也配得上“几个世纪以来最伟大的词汇”这一光荣称号。她附和着我的这一惊人的发现,不停地叫着好,突然大喊了一声:“坏了!”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叫吓了一大跳,赶忙问她怎么了。
  “你倒好,就这么甩手走了,这恶心的‘站位图’工作十有八九得本小姐来完成了!”孙白萍说。
  四
  清晨,我站在那座曾与孟可芸有着“百年之约”的过街天桥上,凝望着桥下停停走走的车辆,与这座城市作最后的告别。
  我拒绝了孙白萍来车站送我,我想一个人离开,热热闹闹的送别往往要比孤独的离开更为伤怀,这会增加一些不舍。孤独的前行会使自己有一种很强烈的“过客”意识,无牵无挂。既然是过客,那就一定会走。记得有人说过,如果你在某一座城市里找到了爱情,你就会刻骨铭心地记住这座城市!那么失去爱情呢?这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情怀?
  我其实也不是一个人离开,我拖着一只巨大的行李箱,后背上还背着一只黑色的背包,这只背包里装着我的情感寄托“拉拉”——它是一只小鹿狗。
  拉拉长着一副外星人似的面孔,竖着两只喇叭一样的耳朵,眼睛里充满了灵气。拉拉没有尾巴,一年多之前我在北京的过街地下通道里发现它的时候,它的尾巴就被人给割掉了,当时正流着血,蜷缩在角落里痛苦地呻吟,它是一只残疾的流浪狗。我毫不犹豫地收留了它,给它疗好了伤,还一咬牙给它买了很多好吃的。我始终没有给它办理养狗证。它是北京宠物大军里的黑户,而我兜里一直揣着一张北京暂住证,这是我跟拉拉的最大区别——我是合法的!
  “拉拉”是孟可芸给起的名字,我们分手的时候她把拉拉留给了我,原因可能是她的老公不喜欢饲养宠物。分手的那一天,她对我没有露出过笑脸,当然我也没有。只是在与拉拉道别的时候,她的眼睛里才饱含着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她抚摸着拉拉的头,说了很多的悄悄话。拉拉比我幸运,我们两个分道扬镳的人都深爱着它。
  当我决定离开北京回全江时,我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要把这只与我相依为命的小鹿狗带回去!
  为了这一仅存的信念,我放弃了飞机和火车,我害怕严格的安检会造成我与拉拉的生离死别。为了把拉拉带回全江,我选择了乘坐长途汽车。
  把拉拉带回全江还有另一层意思。三年前我和孟可芸一同前往北京寻梦,三年之后我把拉拉带回全江,这至少在形式上让我心里好受了许多,毕竟这一次也是两个活物回的全江,跟我当初离开时一样!拉拉现在代替了我的女人,它是我的命。
  

走,到二线城市去! 第二章(1)

  就在几分钟之前,我用手捏死了一只爬在树干上的毛毛虫。它有很多条腿,色彩斑斓。
  我把它的尸体放在一只外出觅食的蚂蚁面前,像一座大山似的挡住了蚂蚁的去路。蚂蚁如获至宝,卖力地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想拖动这顿从天而降的美食。它竟然缓缓地移动了这具比它的身体大上几十倍的尸体!
  哪有这样便宜的事情!我用一根小树枝将尸体牢牢地戳在了地上,蚂蚁继续努力了一分钟之后明智地放弃了。它原路返回,回去通风报信去了。
  这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玩的游戏,我了解蚂蚁觅食的一整套工作流程。
  我耐心地蹲在地上等待着,过了一会儿,一群蚂蚁便雄赳赳地直奔毛毛虫尸体而来。我已经认不出刚才那只被我捉弄过的小蚂蚁了,我想它现在一定是像一位战斗英雄一样地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要是换作以前,我此刻会恶作剧般地把尸体进行转移。看着一群急得团团转的蚂蚁是逗蚂蚁游戏的高潮部分。而我现在没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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