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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瀚海雄风-第1部分

小说: 瀚海雄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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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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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回 单骑一剑江湖客 万里西风瀚海沙

紫塞黄云望眼遮,征鞑未解又天涯,可堪绿鬓斗霜华。

剩水残山思故国,荒沙瀚海乏仙槎,豪情犹在莫兴嗟。

 ——调寄浣溪沙

漠漠黄沙,骄阳似火。这正是蒙古库里戈壁上最炎热的季节,七月里的某一天的中午时候。

大地都好似喘不过气来,在这万里无垠的大沙漠上,一切都好似静止了,看不到什么有生命的东西,只偶尔可以看见沙石堆中绽出的几根野草。可是就连这沙漠中生命力最坚韧的野草,也已经桔萎焦黄,纵有风来,它也不会迎风起舞了。

没有静止的只有流沙。一阵狂风过后,流沙四散,俨若惊涛。沙跟着风移走,就像水在地面上流过一样。风沙起处,阳光也染成了一片黄。黄沙漫天的迷离烟雾之中,略略带着一些淡紫的轻蓝色,使人远远望去,总好像那遥远的地方是一个浩瀚的美丽的海洋一样。可是任是眼睛再好的人,也看不清楚哪儿是天地相接的地方!

这真是天地间罕有的奇观,只有在大戈壁才能见着的奇景。

在这万里无垠的大沙漠上,当真是一切都静止了吗?在这七月里的中午时候。

不,这只是往常的情形,但今天却有例外。

除了流沙之外,还有一个人。他是一个约莫二十三四岁的粗豪少年,骑着一匹马,正在库里戈壁上冒着风沙前行。

这少年从来没有过在沙漠旅行的经验,此际他正震惊于眼前的奇景,心里想道:“前人形容‘瀚海’(沙漠)的流沙说是:‘积河成旱,状如惊涛。遇风则流,乍聚乍散。’形容得真是一点不错。”这少年人是从中原来的,他曾经为了这次深入漠北的万里壮游做过一些准备功夫,读过一些有关沙漠的游记,学过蒙古的语言。看过许多有关蒙古各个部落的风土人情的记述。但如今身历其境,他只觉得书上所描写的远不及他所见到的十一,是如此的雄奇而又如此的令人怵目惊心!

这少年只是震惊于眼前的奇景,却无心欣赏这眼前的奇景,在这样炎热的阳光底下,他的整个身体就像一块块要溶化的羊脂,他骑的一匹千中选一的国外良驹,也在口吐白沫,几乎走不动了。而且更要命的是,他所带的干粮和食水也快要用完了。

这少年在黄沙漫天之中,吸了一口热风,只觉身体就似要着火焚烧似的,十分难受。他想喝一口水,一看水壶里的水,已是只剩下薄薄的一圈了。这个大沙漠不知何时方能走出,他苦笑一声,只好又把壶盖盖上。

这少年苦笑一声,心里想道:“人生际遇之奇,往往出人意外。我以为是要到江南去的,谁知却到了漠北来!”

原来这少年姓李名思南,本是山东武城人氏,这次他到蒙古来,乃是奉了母命来寻访他父亲的。

山东武城早已沦陷在金国的统治之下百有余年,南宋偏安江南也差不多有一百年了。李思南本来是将门之后,他的曾祖曾在韩世忠手下当过一个中级军官,宋室南迁之际,没有随行,从此便以务农为生。到了他的父亲李希浩这一代,家道中落,和一般农户,已是没有多大分别。李家的家传武艺,也因数代务农,逐渐失传,一代不如一代,到了李希浩,只是会一些寻常的弓马,谈不到有什么武功了。所幸他知书识字,在乡下开了一间私塾,务农而兼教学,勉强也还可以混混日子。

金章宋泰和六年(宋宁宗开禧二年,公元一二0六年),铁木真统一蒙古,受各部落推戴为“成吉思汗”,兴兵伐金,李希浩被蒙古兵掳去作夫子。这次战争,因蒙古有事于西夏而移兵西向,全国得以苟安,但金国的战争结束了,李希浩却没有得到释放,推想可能是蒙方缺乏人力把民夫都带回去了。

李希浩被掳之时,李思南只有三岁,他的这个名字,是他父亲取的。宋室南迁,中原父老,遥盼彼旗,百年来仍是在异族统治之下,李希浩思念故国,是以把儿子名为“思南”。

七岁那年,李思南有了一个奇遇。他父亲童年时代的一个好友在少林寺学技,此时已经成为一个名满江湖的大侠,回到故乡,访寻旧友,得知李希浩的不幸遭遇,不胜叹息。他见李思南聪明伶俐,遂收了这个故人之子做了他的第二个弟子。

匆匆十载之后,李思南已是学成出师,他记着父亲命名之意,准备待母亲百年之后,便即投奔江南。居家数年之中,他与抗金志士也常有来往。

到了今年春天,有一个当年与他父亲同被俘往蒙古的民夫逃了回来,据说他在七八年前见过他的父亲,后来就不知消息了。

李思南的母亲年纪已老,日夕思念丈夫,因此就要李思南到蒙古寻父。她怎想得到李思南尚未得知父亲的下落,就已被困在这沙漠之中。

李思南咬了咬牙,咽了咽口水,稍稍润湿那快要冒烟的喉咙,极力忍受着口渴的焦渴,此里想道:“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得继续前行!”

好在这时狂风已过,流沙渐渐静止,虽然仍是骄阳似火,大地则已恢复晴明,呼吸也没有那么艰难了。

李思南簇马缓缓而行,只盼在这沙漠上出现奇迹,发现绿洲。不料绿洲未曾发现,却先发现了一堆白骨。

那是在狂风“搬开”了一个沙丘之后,所暴露出来的一堆白骨。因为它是埋在沙丘下面的,还未曾给狂风吹得东零西散,排列得虽然凌乱无章,大体还可以看得出是两具尸体。两个破碎了的头颅上还覆盖着浓密的黑发。看来这两具尸体生前应该是中年汉子。而且是死了还没多久的,所以头发都未脱落。

李思南想了一想,便明白其中缘故。沙漠中的兀鹰是喜食腐肉的,这两个人一死,身上的皮肉便已给兀鹰啄食尽了。

李思南不禁毛骨悚然,知道只要自己一个支撑不住,倒了下来,便将变成这样的一堆白骨!

李思南正自触目惊心,忽听得极为刺耳的“嘎嘎”叫声,抬头一看,头顶覆盖着一片“黑云”,却原来是一只硕大无比的兀鹰,两只翅膀张开来足有一丈多长!他刚刚看到被兀鹰啄尽皮肉的白骨,这只食人的兀鹰就来到了!

李思南怒道:“好呀,我是活人,难道你也敢食我?”只见那只兀鹰从他头顶掠过,向他前面的一个沙丘俯冲下去。

李思南眼光一瞥,已经发现那里有一个人!脸朝下的俯卧在流沙之上,不知是死人还是活人。但四肢无缺,纵是死人,至少也是一具完整的尸体。李思南这才知道,兀鹰是要去啄食那个人的。

李思南大怒,张弓搭箭,“嗖”的一箭就射过去。弓如霹雳,箭似流星,恰好在那兀鹰的巨爪将要抓着那人之时,射个正着!

李思南虽然甚为疲累,毕竟是个具有内家真力的武功高手,这一箭的劲道非比寻常,那只磨盘大的兀鹰吃了他这一箭,痛得难当,不敢停留,带着箭就飞走了。

李思南跳下马来,过去察看,把那人翻转过来,只见头部血肉模糊,早已死了!李思南叹了口气,心道:“费了偌大气力,不料救的却是个死人。想必这人一死,就遇上风沙将他掩埋,幸免做了兀鹰口中的食物。但这人是什么人呢?”

这人的腰间悬有一个草囊,李思南心里想道:“我且看看他有什么遗物,要是能够弄清楚他的身份,知道他是哪里人氏,将来回去给他的家人报个讯也好。”于是便搜查这人的草囊。

李思南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一看,不觉大吃一惊。原来囊中所有,只是三支金镖,黄金所打的飞镖,在江湖上极为少见,镖的形状也很奇怪,那是尖端开叉的蛇形的飞镖。

但这还不足以令李思南吃惊,使得他吃惊的是:这三支金镖拿到手中,便闻到一股腥味。李思南立即知道,这是毒镖!毒镖也还不足为奇,但再仔细看时,镖身上还刻有图案的,这一特殊的标志可使得李思南大大吃惊了。

镖上刻着的是龙形图案,具体而微,昂头舞爪,十分生动。李思南心中闪过了三个字:“毒龙镖”!

毒龙镖的主人是个江湖上鼎鼎有名的独脚大盗,名叫屠百城,人称“冀北人魔”!单单看他的姓名绰号,可能会以为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其实他平生杀人虽多,却并非滥杀无辜,他杀的多是金国的贪官污吏,尤其喜欢杀残害百姓的金国带兵的军官,某一年曾在山东的七个中小城市,杀了金国的四十八名军官,其中有十四名还是守备和总兵级的高级军官。

金国的官府中人闻其名而丧胆,他本来另有名字的,因他姓屠,在那年连杀七城的军官之后,就有人叫他做屠百城,从此他也自称屠百城了,当时他并曾有豪语说:“多蒙江湖上的朋友给我取了新名,我必定不负朋友的期望,要屠它百城的金虏方算称心。”至于“冀北人魔”则是金国的武土给他所起的绰号。

李思南不知他究竟屠了几城,不过想来总还不满百城之数,如今却已埋骨沙丘!

李思南对屠百城只是闻其名而未见过面的,不过他曾听师父详细说过其人其事,还特别提到屠百城所用的独门暗器——毒龙镖。这是分量最重而又见血封喉的毒镖,只要给他打着一镖,武功多好,也是必死无疑。当年他杀七城的四十八名金国军官,其中三十六名便是丧在他这毒龙镖之下!

李思南手中拿着毒龙漂,大惊之后,心里想道:“这一定是屠百城无疑了,他这么高的武功,却是谁有那么大的本领把他杀死的?”

心念未已,忽听得“嗖”的一声,一支响箭,已是向他射来!

这支响箭来得急劲之极,李思南刚听得“呜”的一声响,利箭已是劈胸射到。李思南正在低头看那毒龙镖,做梦也想不到在这杳无人烟的戈壁之上突遭暗算,冷不及防,几乎给那枝箭射着。

李思南一个“燕青十八翻”就在浮沙上打了几个滚,发箭的人哈哈大笑,说时迟,那时快,第二支、第三支响箭又相继射来。

响箭本来含有警告的意思在内。江湖上的习惯,敢于使用响箭的人一定是自信武功了得,远胜对方,所以才用响箭,叫对方有所提防。而且第一支响箭,通常也不会是射向对方要害的。

可是这个人的响箭来得快如闪电,而且接连三支,都是向着李思南的要害之处射来,这就失掉了“警告”的意义,这个人分明是要取他的性命,却又故作豪迈,使用响箭,显得他“不是”暗算。

李思南大怒,一个“鲤鱼打挺”翻起身来,此时他已有了准备,对方的连珠箭虽然来得仍是十分急劲,他已是可以从容应付了。他翻起身来,正好迎着了那两枝箭,当下提弓一拨,叮铛两声,两支响箭落在地上。

李恩南抬头一看,只见来的两骑快马,骑在马上的,一个是粗眉大眼的蒙古武士,一个是面肉横生、披着大红袈裟的喇嘛。

那粗眉大眼的武士怔了一怔,随即又纵声笑道:“好小子,倒有几分本事。你是来给屠百城收尸的吗?不用费事了,我送你到黄泉去与屠百城相会吧!”

那喇嘛道:“先问问他是什么人?”

武土说道:“这小子来给屠百城收尸,又是汉人,不用问准是屠百城的手下。”一面说话,一面跳下马来,向李思南扑去。武学高手在沙漠上和敌人交手,地战要比马战有利得多,因为沙漠不比平地,说不定会踏着浮沙,人和马的重量总在二百斤开外,踏着浮沙坐骑就会失陷。一个人就轻得多,而且可以施展轻功,所以这个蒙古武士舍弃坐骑,轻身来斗李思南。

李思南敬佩屠百城是个好汉,心里想道:“杀屠百城的一定不是好人,斗不过也要和他们一斗。”

待那蒙古武士来到三丈之内,李思南陡地一声大喝:“来而不往非礼也!”手中的三支毒龙镖一齐打出!

李思南一来是因为这个武士的手段太过狠;二来对方能够杀屠百城,本领一定十分了得,若然不下辣手,只怕性命难保。是以他迫不得已,才使用刚刚到手的毒龙镖。

这名蒙古武士欺身疾扑,也并非对敌人毫无防备的。但一来因为他是成吉思汗帐下有数的好手,艺高胆大,李思南不过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他虽有防备,也还不怎样把李思南放在眼内;二来他并不知道李恩南已经取得了屠百城的毒龙镖,而这毒镖乃是见血封喉,毒性最厉害的暗器!

距离只在三丈之内,而且这名蒙古武士的身形还是向他扑来的,李思南一手三镖,全都打向他的要害,饶他武功再高,也是难以躲避的了!

李思南的三支毒龙镖,分别从三个不同的方位打去,一支打他上盘额角的“太阳穴”,一支打他中盘胸口的“璇玑穴”,一支打他下盘石膝盖的“环跳穴”,这三个部位并非成一直线,而是排列成一个不规则的角形。这样的打法,难到了极点,对方即使是一个擅接暗器的高手,至少也要给打中一支。

李思南满以为非中不可,不料就在这一瞬间,只听得“呼”的一声,突然就像有一片黄云卷来,把他这三支毒龙镖全部卷了去。原来是那个红衣喇嘛从马背上跳起,一技箭似的射来,恰好赴在那蒙古武士的前面,大袖飞扬,把三支毒龙镖一古脑儿的收归袖底。

这种接暗器的功夫当真是出神入化,李思南非唯见所未见,且是闻所未闻。

红衣喇嘛把三支毒龙镖拈起来看了一看,便放入囊中,笑道:“屠百城的毒龙镖果然名不虚传,是天下最厉害的百毒暗器,可惜你这小子不会使用!”

听他的口气,似乎他从前还未见过毒龙镖,那么,屠百城是不是他杀的呢?抑或是在他们交手之时,屠百城无暇射出毒龙镖就给他杀了。

但在此时此地,李思南也是无暇推敲的了。李思南唰的拔出剑来,喝道:“并肩子上吧!”

红衣喇嘛哈哈一笑,说道:“米粒之珠,也放光华,老佛爷还不屑与你交手呢。”

那蒙古武士险些给毒龙镖打中,吓出了一身冷汗,此际惊魂已定,怒气陡生,扑上前来,大喝道:“小子休得猖狂,看我取你性命!”

红衣喇嘛道:“这小子虽然不是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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