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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重生]天生平凡-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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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姐姐则代表她每天去医院给男人家二老赔礼道歉,顺便照顾自己和自己妹妹的心爱的男人。
  于此同时,罗美玲则在家和自己的家人做斗争,终于以好好复习再考一年,考上好大学做交换,换到父母儿女关系重新和谐,她也终于能出去见自己心里的男人。
  只是,这时男人已经出院,按照家人的安排,走马上任去了熟人的公司做了部门小干部,历经人事后,变得越发成熟,也离罗美玲曾经爱慕的那个为音乐痴狂的男人越远了起来。
  两个人,一人已经走上了社会,在社会的磨砺下,变得平庸但越发贴近世人对好男人的看法,一个还在学校里苦苦煎熬,一边受着复读的苦,一边想尽办法偷偷出去,就为了能维系住当初充满两人快乐与回忆的乐团。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大,差异也慢慢显现,最重要的是,男人家里已经开始张罗着给男人找个贤妻良母式的女人,处两年好结婚生子让他们抱上孙子了,而罗美玲才刚刚经历了乐团最终因为凝聚力不够解散,同时也迎来自己的第二次高考,瘦得几乎脱了形。
  这时,她的姐姐终于重新走进了男人的眼帘,一切突然就好像水到渠成了一样,他们之间甚至一句分手都还没有说,他跟自己的姐姐就已经走到了一起,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在我大三那年,他跟我姐手牵着手到家里来谈婚事,我躲在自己的房间里透过门缝看他俩,那时还真恨不得出去给那俩乐呵呵的准夫妻一人一刀子,我不痛快,大家就谁也别痛快了。”罗美玲笑嘻嘻地说。
  “可惜,我还是得顾着我爸妈不是,他俩才是真不容易,你看,这男的本来就是自己大女儿带回来的,看那小模样,当时还真是郎有情妹有意的那种。后来捯饬捯饬,居然撇了自己大女儿,拐了自己二女儿。好不容易,二女儿看着学好了,大女儿又跟他搅合在一起了,但是两人看着倒真的很真诚很有诚意的样子,我爸妈怎么忍心为了个一事无成的二女儿去驳了大女儿这辈子就一次的要求呢?”
  “而且我姐这辈子,真的是好女儿好女人的典范,现在也是好妻子好妈妈。她从读书时,就不要我妈操心,现在不管是持家工作还是孝顺老人,每一样都是我开宝马都追不上的。”
  罗美玲笑得泪都快出来了,还是一个劲地笑。“哪像我,在两人结婚那天,我背着个包跑出来了,大学也没再念,家里人也不再联系,就仗着自己嗓子还不错,能唱两首歌,就混到了今天。”
  “你看现在,好女人上天堂,坏女人走四方。这就是结局。多符合中国观众对大团圆的要求。”罗美玲摊摊手,说得很无所谓的样子。
  孙韶捏着杯子,静静地与罗美玲对视,想看到她极力掩饰的情绪背后的东西,良久,他才摸了摸自己面前的咖啡杯道:“咖啡很苦吧?”
  罗美玲一怔,神情就恍惚了起来,眼底接连飘过各种喜怒哀乐,忽而就埋着头在桌子上大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抽噎,孙韶无奈地摇头,伸手招来店员,点了一杯多加奶和糖热可可,又让人送点抽纸来。
  等罗美玲哭得差不多的时候,孙韶才将热可可和抽纸都递给她,罗美玲拽着抽纸一边擦一边嘟囔:“今天没粘假睫毛果然是明智的,不然这一哭还得了。”
  孙韶听了,有些瞠目结舌,顿时觉得女人和自己果然不在一个维度上。
  想归这么想,但他还是温和地将热可可给递给罗美玲。
  罗美玲咕噜噜一口灌完,看着目瞪口呆的孙韶,妩媚地一笑,“吓到了?”
  孙韶想点头没好意思,只能傻笑。
  “行了,说完故事说正事,小勺,你给姐写首歌吧。”
  孙韶:“?”
  罗美玲握着空了的热可可杯子,低敛了眼睑道:“姐在现实的大海里浮沉这么多年,现在不管则么说总算熬出了个头了,多少也算走上一个新台阶了,往事种种皆休。但你也知道,肖统和我启示都算是公司的新人,寰宇那是什么地方?那里每年进进出出的大明星都是好几十号人,更别说那些已经小有名气的小歌星小明星了。公司里虽然给我安排了很多课程,也在肖统的运营下承诺,会给我三等的包装和宣传,但是专辑的事却没有办法解决。”
  “好歌轮不到我,口水歌,肖统说了,一个专辑里一两首也就到顶了。如果多了,我的起点也就定在那里了,以后想上就更难了。好不容易,肖统带着我求爷爷告奶奶的,找了几个稍有点名气的制作人,终于也凑到几首好歌了,但也就几首,肖统说只能勉强做主打,想要做得好一点,还差好几首呢。”
  孙韶听了,顿时感同身受地回忆起自己当年的种种,心中一阵悲凉,他们走在最末端的人,没有机缘没有贵人,只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永远都是这么艰难。
  “昨晚上,我听了你们那首《王座》时,心里震撼的同时,就萌生了这想法了。结果后来和肖统一碰头,他的想法居然和我不谋而合。今天找你来这的主意也是他给出的,他说,想请小勺你帮忙,容易也难,他说他出面,你十有八九不答应,但是,我出面,你应该会答应,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这件事想办成,首先,得做你朋友。”罗美玲道。
  孙韶顿时哭笑不得——怎么一个两个都用这招?
  “那你之前说得那么长串的悲情史是为了告诉我你把我当朋友啊?那也只是你当我是朋友,又不代表,我把你当朋友。”
  罗美玲顿时笑得像个狐狸,“只有朋友才听人倾诉,一般人遇这情况,不早就掉头走了吗?谁还搭理我这疯女人啊?而且……也不光是为了这个,我想……唱属于自己的歌,属于自己的故事,我知道,这个只有小勺你能做到。”
  孙韶看着这样的罗美玲不由动容,最终,在她期许的眼神中,挂着苦笑点头,“行,我应下了。”
  孙韶应下后,罗美玲立即松了口气,两人之间的气氛才真正轻松下来,两人漫无目的地开始闲谈,一会儿是孙韶捧着罗美玲说红了以后千万记得给他抱个大腿,一会儿是罗美玲说还抱什么大腿,现在自己就抱着孙韶的大腿。
  两人一边逗趣一边互相捧着,说着说着,最后实在都受不了这股矫情劲,笑了出来。
  等到店里人多的时候,两人便走出了店,笑着在店门口分手。
  罗美玲头也不回地往街头走,孙韶则意有所为地往街尾走,走到花店前,他停下来,回头看得时候,罗美玲早不见踪影。
  他信步走进店里,早上那会看到的男人已经不在了,除了几个忙碌的店员,就只有罗美玲的姐姐抱着一个花盆站在过道里,孙韶瞄了一眼,这花盆好像就是她早上搬出去摆在花架上一盆,怎么又赶着往回搬?
  他随意一瞥,看到一旁低矮的花架上摆着一排向日葵,他盯着看了一会儿,走过去道:“老板,给我包一束向日葵。”
  “她不喜欢向日葵的,你买一盆醡浆草吧。”身后一个温柔的声音忽然说道。
  孙韶回头,看到是罗美玲的姐姐,他笑眯了眼,“你怎么知道我买给谁?”
  罗美玲的姐姐柔柔地笑,“我跟她从小一起长大,她其实不喜欢这些花花草草,唯一能入她眼的既是醡浆草了,虽然看着不起眼,但是生命力很强。你去其他花店还买不到呢,我这里后面有好几盆,你买给她吧。”
  孙韶摸着下巴看向罗美玲的姐姐,对方眼底清澈明晰,不躲不避,孙韶最后笑着摇头,“我不买给她,醡浆草,你留着什么时候自己送吧。我是买给我男人,他是糙汉子,就适合这向日葵,你给我包一束吧。”
  罗美玲的姐姐惊愕地长大了嘴,瞪眼看着孙韶。
  孙韶哈哈笑出声来。
 
    第四二十二章

  孙韶一早迷迷蒙蒙地醒来;一睁眼,就发现窗帘已经被拉开了,卧室里撒了一地的秋阳,亮堂得他眼睛都刺痛了。
  他懊恼地嘀咕了一声,翻个身,正准备抄起被子蒙住脑袋再睡个回头觉;结果这一翻身;就差点被另一样金灿灿的事物给晃花了眼。
  那束被他抱回来的向日葵,被摆在了易辉那边床头柜上的大花瓶里,花已经在花瓶里呆了快十多天了;依旧灿烂得想让孙韶戳瞎眼。
  孙韶眼光触及这束向日葵;记忆便不由地回到了买花的那一天,那天罗美玲的姐姐惊诧了好半天;在店员都要上前来询问的时候,她才匆匆回了神,掩饰住眼底浓厚的失望——也许是失望孙韶不是她想象中的身份,开始给孙韶包花。
  现在想想,孙韶自己也觉得一切发生得那么自然,那句话,很随口地就讲了出来。
  也许是因为人类总有一个坏习惯,喜欢从别人的悲惨里映照自己的兴奋,那一刻,看着那张和罗美玲异常相似的脸庞,脑中回荡着罗美玲笑笑哭哭给自己说得那个故事,第一次,没想太多就冲口而出,向别人宣示了自己的性向,也为站在自己身后的易辉正了名。
  孙韶蒙着被子眼珠子乱转,接着又想到那天易辉收到花时的表情,想到这,孙韶就觉得自己心里涌起巨大的无力,没有读心术,现实生活多艰难。
  他买向日葵源于自己曾经看到过黄色小笑话,本着无法从战术上压倒对方,也要从心里和思想高度声力挺自己,压迫对方。
  向日葵向日葵,不就是大菊花和想“日”的意思嘛……
  为什么易辉能高兴地将他理解成爱的宣誓?!
  甚至在花瓶里摆了两天因为担心花会凋谢,居然花大价钱找人将这一束向日葵给做成了永生花。
  孙韶顿时有了一种自己果然注定要做个寂寞的艺术家,升起了浓浓地不被人理解的蛋疼的忧伤。他抱着被子打了个滚,一咕噜爬起来,洗漱完毕去厨房里吃了易辉特地给他留的早饭,转身埋进了小书房,继续奋斗去了。
  罗美玲之后,肖统找他谈过一次,这一次洽谈,显然就商业化了很多,双方其实都是互相试水的意思,肖统只找孙韶定了两首歌,同时还将他和罗美玲之前求到的几首歌给了孙韶做参考,不要求曲风完全一致,但是总体来说,第一张专辑还是别玩太多花样,实打实先走稳一条路,才更容易给歌迷留下印象。
  孙韶接二连三展现的才华确实让肖统很惊艳,但这个圈子有时候不是惊艳就能全然代替一切的,无论是他还是罗美玲,本就是这里面的新人,而孙韶,目前连圈内人都还算不上。
  这样的情况,怎么能让一向谨慎的肖统拿全副身家压在孙韶身上赌一把呢,所以,两首歌,在风格限定的条件下,既是肖统在试探孙韶的深浅,也是孙韶自我的一次挑战。
  肖统给的时间总体来说还是很充裕的,因为就是加上孙韶这两首歌,一张专辑十首歌,他们还是差三首,还需要到处想办法去挖各类名人的墙角,一时半会根本没办法开录,前期制作也无法展开,罗美玲甚至还在进修阶段。
  但孙韶自己却总也写不出让自己满意的东西,一稿二稿三稿都不知道被他自己毙掉了多少回了,现在他的案几上还是空白一片。
  他摇着脑袋捉摸了好几天,才最终发现问题所在,自己这段时间时间都被片成了一片一片的,白天上课,傍晚和五感的乐队去排练,晚上回家又时不时地想和易辉腻呼一阵。
  总得来说,就是写歌的时间都是挤出来,写歌那会儿脑中杂念又太多,拼拼凑凑起来的东西怎么可能称得上是精制作呢?
  痛定思痛,孙韶私下里跟阿船说了这事,在乐队里请了几天假,又跑到学校用一顿大餐收买了自己的室友,除专业课外,其他各种学校选修和院系公共课就请几人尽量帮自己兜着,等自己忙完这段时间,再重重感谢。
  然后,孙韶便开始了自己蜗居式的生活,白天只挑专业课的时候抱着笔记本到堂,没课或者晚上的时候,基本都将自己锁在了小书房里。
  易辉连着被冷落两天,晚上只能对着自己的向日葵永生花孤枕难眠后,算是终于看明白,自己其实养得哪里是兔子,而是时不时要发狠一次的狼。
  兔子能被圈养,但狼终究是喜欢自己厮杀猎物的感觉,他们猎取与厮杀之后才会享受食物的乐趣,一味圈养只会让他离你远去。
  于是易辉很快调整了自己的心态,早起晚归,将家中正在装修的顶楼的半露天小花园也停了,给孙韶一个绝对安静的环境让他创作。
  早上顺道将中饭都做了,一起塞进冰箱,再给对方在书房里定几个闹钟提醒吃饭,然后也一门心思投入了自己的产业中,不得不说,情场失意,生意场则必然得意。
  易辉顺顺当当研发出了秋季新菜色的同时,一家靠近大学城的早餐店也被他盘了下来,进入了重新整修装潢和招聘人事中。
  易辉最大的优点,不是他有多上进或者多聪明,而是他能对自己进行准确的定位,他一向标榜自己其实只是个有眼力和魄力的厨子。
  除此之外,他没有任何高超的学识和高人一等的智力,也一直坚信自己大概是做不好一个优秀的管理者的。
  所以,每一家易辉开起来的馆子或者饭店,易辉都只负责选址投入资金培训厨师定制特色菜单以及确立服务人群和总得服务宗旨,然后高薪聘请一个管理者,交给他最大的权利,由他去挑选需要或者合适的人手并进行管理。
  易辉自己则只负责定期巡视,带着一个由会计和考评人员组成的小队,对自己名下各处餐馆的账目和人事进行考评。
  对于优异的人才,他从来都是毫不吝啬地奖赏。嘉奖夸耀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只要你经营的这家店能获得考评最优异的成绩,他就会将店里的一半收益都拿出来给众人分了。
  虽然做法其实挺土豪的,也不讲究一点方式方法的,说白了,简直就是再拿钱砸人的意思,但是,偏偏现在的人大部分都好这一口。
  没关系,我能扛得住,你拿钱砸吧。
  而对那些收效甚微,或者业绩一直提升不上来的,易辉也不喜欢废话,通常来说,他只给两条路,一是,你觉得不能胜任,就卷铺盖走人,毕竟,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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