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士日常生活-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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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孙兆阳,诗词一首接着一首,无论是不是提前准备好的,但每一首都质量上乘,杨蕴秋听了也深感佩服,能作出如此优秀的诗词,他显然是相当用功了,只这一点儿,便让人敬佩。
娃娃也道:“这孙兆阳是个人物,就是莫名其妙地对秋哥你有敌意,也不知道为什么。”
“对我们没有什么影响,无须在意。”杨蕴秋没再关注他,他现在的身份是孙家的子弟,只要一天披着这张皮,孙兆阳的举动就绝对不会很过分,哪怕他不喜欢,甚至‘恨’自己也一样,他这样的人,可不是那种为了自己不爽,连损人损己的事儿也不吝于做的那类。
既然如此,关注他作甚!
“秋哥,刚才你敢肆无忌惮地‘闹事’,是不是知道卫王会来解围?”
娃娃很好奇,它的主人往日可并不是特别喜欢招惹是非的人。
杨蕴秋微笑,按了按眉心,压低声音道:“我只是猜测,卫王应该不会不探查我的消息,不过,他比我想象中来得慢。”
卫王其实也很郁闷,当时有人拦住杨蕴秋路的时候,他便在附近,没有第一时间出现,是想选最好,最容易让杨蕴秋欠下人情的时机,不曾想,眼前这少年比他想象中动作迅速‘威猛’,他还没回过神儿,热闹就大了。
说了几句话,旁边又有人找杨蕴秋喝酒,他便笑着举杯。
第六十三章 宝石
一场赏雪宴,平平稳稳顺顺利利地过去,娃娃还颇为失望:“……明明看小说的时候,总会有人来挑衅主角,让主角现场作诗什么的,然后主角就一鸣惊人了。”
杨蕴秋无语——刚才已经够一鸣惊人的!
再说,要真有人来挑衅,非让他赋诗一首,他就是作出来,恐怕也只能得一个中平的评价,那是自曝其短。
至于抄袭,他能抄一首两首,可一直抄下去,迟早有露馅的一天,若是到了关键时刻,也不是不能拿这一手来撑场面,可现在这种情况,显然不算什么关键时刻。
酒过三巡,无数文人雅士的诗情也散发过了,赏雪宴临近尾声,最让人关注的胭脂姑娘,终于派了个侍女出来,要选出今天的幸运儿,到紫云斋聆听胭脂的妙音。
按照惯例,每逢这类聚会,紫云斋若是到场,胭脂姑娘便从那些送礼的客人中,选出送了最得自己欢心的礼物的人,弹琴烹茶以待客。
“这次怕又是孙兆阳孙公子。”
几个熟客瞧好些男人都很期待的模样,摇头失笑:“只要是有孙兆阳在,紫云斋的大门就很少为别人开,好像上一次靖王爷来了,胭脂姑娘都没给面子。”
“不能这么说,我记得上个月锦绣阁的苏公子送了一匹雪缎,就让胭脂相中,到紫云斋待了两个多时辰。”
“就是,虽然紫云斋的大门难入,咱们也不是没希望。”
像这种名妓,好多人就是喜欢她这种高傲的调调,鲜花未曾攀折下来之前,才水灵可爱,一旦得到了,过一阵子也便自然而然觉得无趣。
胭脂显然很清楚这一点,还做得不错,她早就给自己赎了身,现在只呆在紫云斋,哪个青楼妓馆开比较盛大的宴席,有贵客到访,她就去转一转,心情好的时候,也会随意在泉州的青楼现身,那些青楼的老板,老鸨们,自然都供着她这么个招财树,到弄得她虽是名妓,身份超然。
杨蕴秋既觉得这个时代的女子实有可怜之处,也觉得胭脂其实十分聪明洒脱看得开,她很清楚自己的出身便是如此,就算被什么人收入后院当妾,也是能随意买卖舍弃的妾,等新鲜劲过了,日子还不知道怎么熬下去,可要是嫁给普通人当正妻,先不说她看不看得上眼,过不过得了那种为柴米油盐发愁的日子,就是她的丈夫,恐怕也是贪恋她的美色和金钱,终究会看不起她,有朝一日,不知会发生什么不忍言之事。
胭脂如果知道杨蕴秋的想法,必然会引为知己,她在青楼待得久了,这等事情天天都在发生,那些女人打落牙齿和血吞,她看了着实不忍心,便决定在还有花容月貌的时候,多赚银钱,等到年老色衰,无论是顶下个青楼,自己做老板,还是找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度过余年,也许都不比像大多数女伎那般,希望寻一位良人过日子,结果更坏。
胭脂对自己的丫鬟都好,漂亮清秀的小丫鬟往台上一站,容色和气度都不比下面的女伎要差,男人们一看,更是心中期待。
那小丫鬟也不吊人胃口,拿出花笺,笑道:“我家小姐说了,孙家二公子孙兆明,送宝石项链一条,她甚是钟爱,今日便于紫云斋烹茶待客,还请贵客莫要推辞。”
众人一怔,欲要惊讶,然后就发现自己好像也不是太吃惊。
连孙兆阳也是面不改色,一派悠然,还朗声道:“哎呀,胭脂可要悠着点儿,我弟弟年纪还小,莫让他回家晚了,再让我爹生气。”
一句话,众人哄堂大笑,本来想看孙兆阳热闹的,也闭了嘴,只觉得人家兄弟感情好,关系亲近,当哥哥的并不打压庶弟。
还有人觉得孙兆阳气度非凡,怪不得有那份名声,不少知道些孙,于两家现在动作的人,都有点儿警惕——孙兆阳这人不简单,恐怕还真有希望得了乐平公主的欢心。
那位乐平公主是皇帝唯一的女儿,自幼娇宠,性子虽然不差,可有个毛病,却是人尽皆知,她喜欢美少年,身边跟着一串儿年轻漂亮的公子哥儿,出门在外,若是看到漂亮的就想抢回去,颇有强抢良家妇男的样子。
皇帝从来不管她,还觉得自己的女儿有乃父风范。
而孙兆阳,显然是符合女人审美要求的。
移月楼的气氛顿时和乐融融起来,还有几个商人家的子弟笑道:“原来胭脂小姐喜欢宝石项链,咱们要多少有多少,只要胭脂小姐高兴,十条八条我们也送得起。”
那小丫鬟也不恼怒,脆生生地道:“我家小姐还说了,她得了好宝贝,若是不让诸君共赏,她也不开心,特意让我带了孙公子的礼物,让大家都开开眼。”
她如此一说,在场的人还真有些感兴趣。
胡先生低声笑道:“明哥儿,你送的是什么?我看了一眼,好像就是个挂坠儿,怎么成了宝石项链?”
杨蕴秋笑道:“或许是胭脂小姐给改了一下,我那吊坠做的本来也是不伦不类。”
此时,后面已经有两个少女捧着铺了红绸的托盘出来,移月楼也渐渐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台上,胭脂的丫鬟笑了笑,随手一掀,掀起红绸,灯光照耀下,那蓝宝石的挂坠儿已经换了条银链子变成项链,的确色泽光亮,很是精美。
不过,也就那么回事儿。
“…………”
好多人失望不已。
有人失笑道:“姑娘,你家胭脂小姐也太容易哄了。”
“就是,这类宝石打磨的如此光滑,的确价值不菲,也很精美漂亮,可我们送的礼物,也没差到哪里去。”
一般来说,这样的礼物夺得胭脂的欢心,也不是不行,可这一回是胭脂小姐第一次把礼物拿出来展示,大家都很期待,所以哪怕东西其实不错,他们也有失望的感觉。
那小丫鬟神秘地眨眨眼,笑道:“大家不要着急,慢慢看。”说着,便从托盘里小心翼翼地拿起项链,又有两个丫鬟捧着烛台到台上。
后面立时有龟奴过去,落下窗帘,整个移月楼的大堂,立时昏暗下来,只有台上的烛光最明亮,众人不自觉被她们的举动吸引,看了过去,便见小丫鬟讲手中的宝石凑到烛台前面,轻轻旋转。
忽然间,众人的眼前一亮,有人受不住亮度,忍不住眯了眯眼,再睁开时,就见宝石行程一道光柱,笼罩了整个大堂。
胡先生愕然:“这是……”
他们好像一瞬间从移月楼来到泉州的席夏山,能俯瞰泉州城内的市井,也能看到波光潋滟的溪水河流,宛如真实的画卷在眼前拓展开来,延伸到脚下,有人都忍不住想伸手把一整座山峰拾起来拿在手中。
整个移月楼安静的落针可闻。
等到烛台的灯光暗去,美丽的图画一晃,消失不见,大堂里大口大口地喘息声响起,大约是刚才过于震惊,忘了呼吸。
卫王还好,更精彩的场面他都见过,并未失态,其他人就没那么好的定力了。
“这是什么?”
静了一静,移月楼嘈杂声四起,好些平日里十分注重风度的文人雅士,都忍不住走到台前,要去仔细看一看,幸好这里的人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不至于过度失态。
那小丫鬟笑道:“我只是个小女子,见到此等奇景,和各位一样惊讶,还是让它原本的主人给大家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如何?”
一群人都回头去看杨蕴秋。
杨蕴秋点点头,走过去随意地拿起宝石,挨着给这些客人看:“其实就是雕刻的一种,是微雕。以前也有奇巧技人能以径寸之木,雕出宫室,器皿,人物,鸟兽木石,这个和那个的原理差不多,我也是用来练习手的稳定度,才试着雕刻,这次出来匆忙,未曾来得及备礼,只能送了自己把玩的小物件,希望胭脂姑娘不要嫌弃才是。”
他特意轻描淡写,可人们还是大为惊讶,不说这宝石十分硬,雕刻困难,就是在这和拇指差不多大的宝石上,雕刻出大半个泉州城的工夫,可不是寻常人能有的,不过,大家虽然惊讶,也没多说什么,此时匠人的技艺,本不很受重视。
胭脂的丫鬟莞尔一笑:“孙公子哪里话,我们家小姐着实喜欢的紧,还请公子千万不要爽约,奴就在门口静候。”说完,她便走了。
最后这一场重头戏落幕,宴会也到了尾声。
胡先生把杨蕴秋介绍给几个自己的好友,带着他认识了不少人,也算是引荐他进入泉州的文人圈子,便放了他去和美人相会。
能得胭脂这样的名妓垂青,那是雅事一桩,当年孙兆阳就是因此成名,胡先生一点儿都不觉得一个十二岁的少年郎和胭脂约会有什么问题。
第六十四章 紫云斋
紫云斋装饰的十分华丽,给人的感觉,既有清雅,也有奢靡。
所有的摆设都名贵而大气。
娃娃特意小心拍摄,那些古董也就罢了,屏风搭着一件儿前朝的流仙裙,那种细腻的美丽,至少二十一世纪第一流的绣娘织工也做不出来,更别说那些机器制出的货色。
不过,这地方显然是胭脂待客之所,并不是佳人的闺房,本来杨蕴秋没想去佳人的闺房一探究竟,没想到,才坐了片刻,就有一个小丫头领着他进了内室。
“我家小姐受了寒,不太想动,还请公子莫要介意。”
哪个男人不想进美人的香闺?至少杨蕴秋就有一种隐秘的好奇心,很想去看看。
随着小丫头进入了花园,园子并不大,却是精美绝伦,名花异草无数,旁边便是一个曲廊,再旁边,便是一排很精巧的屋子。
杨蕴秋随意一眼扫过去,竟有二十间。
那小丫鬟笑道:“那是婢子们的住所,这会儿大概都睡下了,我们小姐不大爱约束我们,若是无事,也不喜欢让太多人近身侍候。”
娃娃惊叹:“我看那房子比咱们李珊珊姑娘住的还要好上数倍。”
杨蕴秋笑了,看来把这胭脂姑娘当成一个寻常烟花女子看待,有些不合适,至少这样的脾性,着实讨人喜欢。
绕过这片房子,他们终于到了神秘的紫云斋香闺。
竟然只是很朴素的木屋。
小丫鬟先过去敲门,里面就传来慵懒的应答声:“可是孙公子到了?快进来吧,我本就没什么名声可言,更不用顾忌男女之别。”
那声音有些沙哑,可杨蕴秋这般心志坚定,还是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心被一根羽毛挠了一下。
小丫鬟不以为意,举手推开门。
杨蕴秋走进去就发现,这屋子所有的窗户都挂着窗帘,是紫色的,色彩很重,屋子里很阴暗,摆设却不俗,黄花梨的妆台上放着一面精美的铜镜,旁边的首饰匣子随意打开,里面的珠宝首饰价值连城,就那么扔着,桌子上地上还散落了不少圆润的珍珠,这些珍珠颗颗饱满。
娃娃忍不住笑:“不知道的还以为胭脂姑娘学会了人工珍珠的生产技术。”在这个时代,个头大,还精致漂亮的珍珠价比黄金贵得多,她却随便扔,让别的女人看到,非要气得口鼻生烟。
隔着屏风,就是一张大大的架子床。
胭脂就躺在雪白的帐子里。
杨蕴秋虽然不大在意,可还是很守礼地没把视线放过去,而是落在妆台旁边的琴案上,上面是一架旧琴。
娃娃扫进去对比,“是扶苏公子用过的白火琴,听说不是一般人能够驾驭的,价值不好说,要是换了懂行喜欢的,十万两白银也能出得起。”
杨蕴秋不理会娃娃的显摆,再看屋子里的棋枰,花架上堆满了的画,画也不错,都是人物画,有男有女,落款全是方方正正的胭脂两个字,一点儿也没有故弄玄虚,甚至没有起个字号,好像胭脂姑娘从没有字,也没有号。
不像别的名妓,只要有了一丁点儿名次,就要给自己取个寓意好,又新鲜的字,恨不得一日之间传扬的天下皆知。
还扔着几本诗集,几张练字的帖子,最要紧的是,小心翼翼地摆放在书案之上的,还有两套精装版《狄仁杰》,看那书籍下铺着绸缎,保存的十分好,显然是小姐的心爱之物。
杨蕴秋笑了笑,只见了那诗集,就知道无论胭脂表现的多么洒脱,她就是个文青少女,还是个爱看狄仁杰的文青少女。
他仿佛已经看见美丽的少女坐在阴暗的房间里,孤独地抚琴,自己与自己下棋,坐在烛台下读书,时而拍案叫绝。
不多时,杨蕴秋刚刚把整个屋子审视了一遍,床上就响起窸窸窣窣地声响,胭脂衣衫不整地钻了出来,头发还乱着,乱上也带着红晕,偏偏一点儿都不让人觉得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