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妖孽(林小山)-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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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爷爷都叫自己好好收藏。
收好画像后,林龙拿起信继续看下去:“其实,你一直很想知道自己的父母的事情吧?你将你母亲的画像收好,待得有一天,会知道你父母的事情的。还有,你有一个姨娘,是你母亲的妹妹,在十三年前失踪,若是以后你有缘,便能见到你姨娘,到时候一切便清楚。好了龙儿,爷爷不在身边,自己好好照顾好自己,遇事别冲动,遇事要冷静,知难而退,别强出头,…………!还有,每天的晨练不要放弃,身体强壮才能练习绝世法术,你不是很想学绝世法术吗?身体不强壮是学不了绝世法术的,如果你以后能拜入一个小门派,那爷爷也为你高兴,哈哈哈!好了,好好照顾自己!林凡山绝笔。”
两行热泪缓缓流出,林龙脑海中浮现出林凡山生前的一幕:“遇事别冲动,遇事要冷静,知难而退,别强出头,…………!”
“那时候,我老是说爷爷唠叨,没想到现在,爷爷的声音是那么的好听!”林龙完全沉寂在回忆之中。
“吱吱,吱吱……”一只金毛猴子从门口窜了进来,吱吱叫个不停。
“臭猴子,死猴子,别烦我想念爷爷。”回忆之中的林龙被惊醒后,气愤的大骂道。
林凡山坟前。
林龙背着包囊,最后一次跪在了林凡山坟前,猴子金眼躲在林龙身后。
许久,林龙低沉道:“爷爷,您在这里安息,龙儿要走了,等龙儿找到师傅,加入门派,一定回来亲口告诉爷爷。”说完,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火阳悬挂头顶,天地一片闷热之气。此时,从百果林南边的边缘走出一人一猴,人是个少年,背着包囊,穿着麻布短裤背心,媚眼俊容,猴子全身金色,正是林龙和猴子金眼。
一人一猴正准备下山,朝着南方的万花城走去。
林龙现在的打算是进万花城,至于进城之后做什么,干什么,他没有去想,毕竟只有十三岁,又很少外出,此时他对自己的前途一片茫然,但又充满了澎湃和激情。
“等进城之后先找个活儿,挣点钱,然后……去找个师傅,可是,我去哪儿找师傅?”路上,林龙一边赶路一边揣摩以后要做的事情。不知不觉,他已经走到了废弃已久的‘百家村’路口。
“恩,到百家村了。”林龙心里想道。
说起百家村,以前和林凡山去万花城的途中,跟他说了不少。听说百家村以前是这方圆百里之内最富有,最强大的村子,村里的男人身强力壮,世代练武,村子又落在千果山山脚,所以百家村独自占有了整个千果山,只是有一天,突然从山里窜出一条大黑蛇,将整个百家村的所有人全部吃掉……
当时的林凡山这样说,目的是要林龙努力锻炼身体,不然哪一天就被大黑蛇给吞了。事实证明,林凡山的法子不错,从那以后,林龙每天的晨练都很积极。
林龙站在百家村路口,看着远处那一片片破旧败坏的房屋,生满青苔杂草的墙壁,散落各处的瓷器等等,林龙可以想象的出当年的百家村的繁荣。
林龙在百家村路口停顿了几分钟,才转身向山下走去
第四章 被劫
万花城离百果林说远不远,说近不近,普通大人要走上半天才能走到万花城,而小孩子一边赶路一边玩耍的话,最少要走一天。
当然,林龙并没有玩耍,而是走一段路,就要回过头去看一阵子千果山,一步三回头,当林龙走到万花城附近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
夕阳西落。
通红骄滴的太阳缓缓落下西山,西边的半边天空,都被火烧云映红,就连远处的整个千果山也被映得红通通。
林龙站在一条小路上,转过身,望着被映得一片通红的千果山,看着自己从小住了十三年,生活了十三年的千果山,心中充满了不舍,依恋。林龙心里甚至有一种想返回千果山的冲动。
毕竟是林龙生活了十三年的地方,只是,林龙还没有找到师傅,还没有进入门派,还没有闯出一片天地,怎能回头?而且,就算回头,能做什么?整天跑步锻炼?整天玩?那不是林龙想要追求的,他所追求的是像‘屠魔’一样的精彩人生,一样传奇的人生!
“爷爷,千果山,等我,我一定会回来的,带着一身的功夫和法术回来!带着一身的光彩和荣耀回来!”说完,林龙不舍的转身,大步朝着目标走去。
“吱吱……”猴子金眼兴奋的追赶上去。
走了半小时左右,一座城市的轮廓出现在林龙前方。
林龙放眼望去,只见城门的古道两边,分别是两排鲜艳娇嫩,千奇百怪,争鲜绽放,鲜红娇滴的花丛,那一片片花海、花卉,排列在古道两边,特别的显眼,无数的蝴蝶和蜜蜂纷纷停在花海里翩翩起舞,欢声歌唱,仿佛在歌颂着美好的太平盛世,如花儿一样的美好!
太阳落山后不久,天色缓缓的变暗,林龙走到万花城城门口的时候,天色已经变得大暗,只见城门口,三三两两的人群匆匆忙忙进城,怕城门即将关闭。当林龙走到城门口的时候,已经没有任何人逗留在城门口。
“小子,快,快点,马上关城门了!”守门的城卫对着林龙呼喝道。
林龙加快脚步,走进城门。
万花城属于中级城池,占地方圆数十里,乃是南北通行的必经之路,商人游客,龙蛇混杂,也算繁荣至极。特别是万花城的万花,乃是一大美景,城里的鲜花可谓是铺成地,满街都是,满地都是,而且各不相同,种类奇多,真的有一万种花的意思!只有身在万花城才能感受到万花城的美丽。
林龙走进万花城,只见十马排行的大道两边,是一颗颗古老的枫叶树,枫叶树下面,是奇艳欲滴的铺地花朵,一路排过去,看不到尽头。而万花城的景色,几乎都是鲜花、高楼铺成,一派勃勃生机,万象增新的感觉。但此时,林龙心中却无比的失落。以前每一次来到万花城都是跟他爷爷林凡山一起来的。
“哎,不想了。现在,我要找份活儿,对了,上次看到饭馆的小二哥挺威风的,嘎巴嘎巴几句话就将一位大侠说的红光满面,那位大侠随手一挥,一颗金珠就到手!”林龙想起上次在饭馆吃饭的时候看到的一幕。
凡尘大陆,货币为金珠、银珠、铜珠,1颗金珠=10颗银珠=100颗铜珠。一颗金珠为小指大小,重量为一两。这是三大门派定制的货币,通称为‘金丹’,‘银丹’和‘铜丹’。
恩,怎么说呢?凡人称货币为金珠、银珠、铜珠,练武修道之人称之为金丹、银丹和铜丹,就是这样子的。
林龙心里美美的想着,越发的对小二哥这个活儿感兴趣了。但是此时已经天黑,只能等到明天一早,在到饭馆去撞运气了。
“咕噜!”一声难听的声音响起,林龙摸了摸肚皮,又摸了摸包囊里仅剩的三颗铜珠,心里想道:“只剩下三颗铜珠,恩,等明天早上在花,明天早上吃饱了才有力气找活儿,我得省点。”林龙一副做好什么决定似的,脸上的表情坚定无比。
“吱吱!”猴子金眼却不干了,一双金色的猴眼一眨不眨的看着林龙,一副‘我不服’的模样。也是,以前哪一次进城不是大吃大喝的,好酒好肉伺候着,可是如今这个主人明显没有那个意思了。
“小金,”林龙蹲下来抱住金眼,宠溺的抚摸着金眼身上的金毛,哄道:“我们今晚忍一下,明天早上一起吃顿饱饭。”说完,也不管猴子金眼情不情愿,就抱着金眼,找了个偏僻的小巷坐了下来。
“呼!”林龙坐在墙脚,靠着墙壁,背后冰凉的墙壁让他感觉到有那么一丝丝的快感。
躺着墙脚休息了几分钟,林龙嘴角露出一丝邪笑,接着从胸口的袋子里取出几枚青果,自笑道:“还是我聪明,青果啊青果,你是这么的香甜,啊!”说完,“咔”的一声,已经几口将青果吃掉,同时丢了几枚给猴子金眼。
“咦,那是什么声音?”巷子深处,传来一个惊讶的声音,接着两个黑影陆续走了出来。
林龙转头望去,只见两道黑影不断向自己靠近,“刷”的一声,林龙条件反射般的站起身子,全身戒备起来。
猴子金眼一看情况不对,更是马上躲得远远的。
“是外人!”两个人影其中的一个立即吼道。
“咻!”“咻!”两道黑影二话不说,已经朝着林龙扑来。林龙连忙闪退,但是两个人影功夫竟也不弱,两三步就将林龙围逼在墙角。
“你们是什么人?”林龙盯着两个黑影,这时才看清,这两个人枯瘦如柴,一高一矮,脸上脏兮兮的好似几天没洗脸,衣服破烂不堪,手里都一致的拿着竹子棍。
“你又是什么人?”矮的瘦子嘿嘿一笑,满脸的坏笑。
高点的瘦子盯着林龙,一脸自豪的说道:“我们是丐帮弟子,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你现在占用了我们的地盘,所以你得付钱……想跑?”
林龙一听不对劲立即逃跑,丐帮弟子可是出了名的霸道,可是两名丐帮弟子也不是吃素的,就凭在这道上混了十几年,一手三脚猫功夫还是有的。而林龙却只有一身蛮力,林凡山并没有教过林龙任何一招一式的,所谓四两拨千斤,就只见那个高个子丐帮弟子双手一抓,一转,一甩,“乒”的一声,林龙摔了个四脚朝天。
“哈哈哈……”两个丐帮弟子笑得前仰后翻。
“小崽子,还没断奶吧?就出来混?赶紧将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交出来,我们哥俩懒得动手,要是等我们哥俩动手,那你就惨喽!”小个子的丐帮弟子嚣张跋扈的喝道。
“怎么办?交不交?”林龙心里不断的思索着,他当然听说过丐帮的蛮横,以前林凡山也跟他说过,丐帮弟子都是一些杀人放火,无恶不做的亡命之徒,若是自己真的不交,那被打断手脚,这辈子可就完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以后我学会盖世神功,再来报仇不晚。况且,我身上只有三颗铜珠,若是为了三颗铜珠被别人打断手脚,那可就杯具了!”这些想法电光石火般的在林龙脑海一闪而过,林龙已经决定了。
“原来是两位丐侠,小弟有眼不识丐侠,还请多多包涵!”这句话其实是林凡山教他的,现在用出来勉强有点别扭。
林龙说完,将背后的包囊解开,拿出三颗铜珠递给那两名‘丐侠’。
高个子丐侠怒眼一瞪,睁大着一双牛眼,瞪着林龙手中的三颗铜珠,咆哮道:“干你娘的小乌龟王八蛋,你耍老子?”说完,一把抢过林龙手中的包囊,将里面的东西全都倒出来。
“哗啦!”
随着林龙包囊里面所有的东西都倒出来之后,两名丐侠瞪大着牛眼,呆呆的看着地上的几套破衣服。
“两位丐侠,小弟我乃逃难而来,这就是小弟所有的身价了。”林龙指着几件破衣服解释道。
“去你娘的,”矮个子对着林龙胸口一脚,“蓬!”的一声,林龙被一脚踹飞,撞在了墙上。
林龙只觉得胸口剧烈的疼痛,牙齿更是咬得嘎嘎响,“士可杀,不可辱,他们三番五次的侮辱我,我忍不下去了。”心里想着,林龙一个翻身站了起来。
“哟,”矮个子一看林龙站了起来,更加的兴致,另一只脚更是飞快的朝着林龙急速扫来,林龙双眼一寒,硬碰硬,用自己的拳头迎了上去。
“蓬!”的一声,林龙再次被扫飞,再次撞到了墙壁,拳头隐隐剧痛,而矮个子只是退了几步,他的腿也是不断的颤抖。
“这小崽子,拳头竟然这么硬?”矮个子心里吃惊想道。
一般,像林龙这样十三岁左右的少年,是不可能有这么硬的拳头的。只是因为他从小就锻炼身体,时常自己偷偷的练拳,所以拳头就硬的很。而矮个子心里也急速的转动着,在他心里,林龙已经不是一般人,最起码也得是个落魄小家族的少爷,要不然年纪这么小,骨头哪会这般的坚硬!
从小就在刀尖口上讨饭吃的矮个子,自然有过人的头脑,不然也不可能生存下去。所以,他心里已经认定了林龙一定是个落魄的少爷,心里也改变了对林龙的评价。
而一边的高个子也不傻,眼看这小崽子接自己兄弟一脚竟然没事,自己兄弟的功夫他是清楚的,就算只用三层力道,普通人吃一脚也得爬不起来。
看着林龙没事的再次爬起,高个子二话不说,捡起地上的三颗铜珠,跟矮个子迅速的溜了。
林龙呆呆的看着两个远去的乞丐,心里想道:“莫不是,被我打伤了?”接着,他伸出自己的拳头,酷酷的摆了一个BOSS,然后激动的惊叫起来。
惊叫过之后,林龙便沉默了,自己今晚舍不得吃饭留着的三颗铜珠被抢了,真是造化弄人啊!
“明天一定要找到活儿,不然我就加入丐帮,不,不行,我怎么能加入丐帮?要是让爷爷知道我加入丐帮,爷爷他一定会笑我吧!”林龙还是知道的,加入丐帮就是代表身份是乞丐,他爷爷可是很爱面子的,肯定不喜(…提供下载)欢林龙做乞丐。
“以前听爷爷说,南方尽头的通天山脉之顶,是大陆当今的第一门派‘通天门’,若是我能拜入通天门,就算没有学到什么功夫,起码回到千果山见爷爷也有面子……”林龙心里突然兴奋的想着。
“可是,到底怎么去通天门?哈哈,我现在一个铜珠都没有,想也白想,先找个活儿挣到金珠子有了路费再说。恩,不想了。”
再次躺在墙脚,林龙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