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花落尽光年伤-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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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他面前的人们,露出嫌弃的表情,快步地走过。季悠是唯一的听众,她站累了,坐到人家的店门口。养在门口的那只小狗,把她当做入侵者,拼命地吠。
后来,小畜生也喊累了,吐出干燥的舌头,垂头丧气地在角落里蹲下来。
男孩有时也会唱累。他掏出矿泉水,拧开瓶盖喝两口。他仰起头的时候,季悠觉得那像是一种飞翔的姿势,男孩展开翅膀,似要回到天堂。
这个世界不适合他。
也不适合自己。
季悠忽然忧伤地认为,或许,她和他都是天使的弃婴,流落人间。于是,上帝安排了某个缘分的时刻,让她们相遇了。像情人般相遇了。
她听见他唱Beyond的《情人》,那仿佛是对她的呼唤。
她的身体被心里的冲动从地上生生地拔了起来,她开始走向他。距离的拉近,她看得更清楚,他干净的面容以及脸上无处躲避的忧伤。
男孩依然卖力地唱着那首深情款款的歌,他不知道,一个心中充满爱恋的少女正在慢慢靠近。季悠终于在他面前停了下来,她的影子笼罩了他,他一愣,停下吉他。
季悠反而不知所措了。准备好的话语,都脱离了原先的轨迹,纷纷地,纷纷地,像羽毛一样撒落回心里。她僵硬地站在那里,身体竟不由自主发抖。
男生睁大疑惑的眼睛,“怎么了?”
“啊,我……我……”
想要说什么来着?忘了!
季悠从来就不是读书的料,一道公式好多天才记得住,一个英文单词好多天后还是说成外国人和中国人都听不懂的发音。于是,忘掉的词就再也找不回来。她干张着嘴巴,重复着“我……我……我……”,她的脸慢慢地就红了。
她不敢再说话,闭上嘴巴,掏出口袋里所有的钱放进地上空荡荡的吉他盒里,怀着小鹿乱跳的心脏,像个偷心的人或者被偷心的人,赶紧落荒而逃。
她想她现在的样子一定很好笑吧。
是的,高二一班的季悠从来就是个笑话。学习成绩老是垫底,长相不算出众,经常口吃,往往一句话还没磕磕绊绊地说完,全班同学就哄笑起来了。大家都说,季悠这丫头,脑筋有问题。
不是吗?无论什么天气,她都喜欢撑各种颜色的伞。雨天也好,晴天也好,阴天也好。校园里总能看到一个女生撑着或红或绿的伞,踩着神经质的脚步。
别人看不懂的季悠,收集了各种各样的伞。有些是买来的,有些是捡来的。她的房间里,放满了五彩缤纷的伞。有时候,她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把所有的伞都撑开。那像是各种颜色的花,都开放了。她的世界一下子溢满了鲜艳的色彩。
她是个没有色彩的人。
所以,伞是她的色彩。橙紫黄绿红,绚烂的颜色,看什么都觉得温暖。
她爱护她的伞,就像爱护她的孩子,倾注了所有的爱心。
有一次,姐姐借去她的伞,弄不见了,她怨恨了姐姐大半年。
身体瘦小的姑娘,可是很会恨人。
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姐姐呢。
有美丽的脸,和好听的声音,在校园里不须多作修饰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季葵早出生一年,读高三。和季悠一样,她同样惹人注目。她走出校道上,海藻般的长发在风中翻起小波浪。她穿又美又鲜艳的裙子,旖旎地走过一个一个男生的身边。
那一瞬间,一颗一颗的心脏醉了,一道一道的视线成了被圈养的俘虏。
姐姐从不带伞,遇上大雨倾盆的天气,她只需在屋檐下站几分钟,然后,认识的,不认识的,男生都争着跑过来,用最漂亮的伞载她离去。姐姐知道妹妹喜欢收集伞,于是总对那些男生说,能不能把你的伞借给我?
乐坏了的男生,最终是屁颠屁颠地跑在大雨中,衣服湿透了。
他们借出去的伞,成了妹妹的收藏品。
借东西的姐姐,从不记得还。往往过几天,她对走过来搭讪的男生问,咦,我认识你吗?
男生心都碎了。想一想,多没面子。前几天才刚刚借伞给这女孩呢。
忘了说一点,姐姐头脑很好,成绩很优秀,老师都说,这女生很有希望,考上清华北大。而且,她经常是晚会的主持人,说话温婉流畅,哪像季悠,说两句都像得了哮喘似的。
正极的姐姐,以及负极的妹妹。
说不清的奇怪。
吉他少年总是在那条街上唱歌。
唱跑调的港台歌曲,咿呀咿呀,奇异的声音,至少不和这沉闷的阴天一同沉沦。
季悠几乎每天都在那条街上听他唱歌。
有时候听几分钟,有时候听一两个小时。放假了,就可以听一整天。
短短一个月,季悠因为经常旷课缺课,被老师叫去办公室好几次。
“季悠呀!你到底还要不要上学?都高二了,也不紧张。也不知道自己成绩有多差!看看你的姐姐吧,你就不觉得羞愧吗?”
老师很激动,嘴巴扭曲着,唾沫星子带着潮湿而口臭的味道,不定向地四溅开。
季悠就装出一副惭愧悔咎的脸,她低着头接受批评,眼睛却一直盯着老师的胡子。那密密麻麻的胡须,像一群生长力旺盛的植物,纷纷挤破了那张疙瘩不平的脸。那时候,她在思考一个很无聊的问题,为什么男人长胡须,女人没有呢?
走出教室后,季悠都忘了老师说过什么。
她的脑细胞一定比正常人少得多,几万个,甚至只有几千个,通通用来坚强地保留着那个少年的影像。
她沿着走廊走回教室。
经过厕所,有个隔壁班的女生叫住了她,结巴妹,进来一下。
她天真地眨了眨眼睛。
那个女生是谁呢?好像听说过。健忘的季悠还没来得及记起什么,便被对方拉进了厕所里。厕所门也在身后砰地关上了,季悠看见对方还有两个同伴,全都露出坏坏的笑脸。
噢,想起来了。是隔壁班的不良少女。
叫什么名字来着……又忘了。
直到一个星期的早餐钱被搜刮一空,季悠走回教室,才猛然拍桌而起。啊!想起来了!那女的叫宋樱!季悠这时对自己的记忆颇感得意,但很快,她便感觉到气氛的不对劲。
咦,为什么全班同学都在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呢?
为什么老师拿着半截粉笔,嘴巴张得大大的?
季悠又忘了,现在是上课时间。
被罚站到教室外的季悠随即又想起,宋樱有个在同校读高三的哥哥,也是不良少年。哎呀,叫什么来着?嘻嘻,忘了。
依旧是阴天。
像自某一点爆发,惨淡的灰色调瞬间就淹没了整座城市。
季悠看见表情僵硬的人们一声不吭地游来游去。像几百万尾冷漠的鱼,生活在这座冷漠的城市中。东面吹来的海风,自城市最冷僻的地方流淌而过。
秋天,上海,撑着红伞的少女。
放学后的傍晚,绮丽的黄昏被深灰的天空扼杀了。穿着同款校服的男生女生,不断地从身边走过去。嬉闹的她们,一路留下爽朗的笑声。
季悠听见经过的三个女生讨论着令人不屑的内容。其中一人回过头来,看见她,露出诡异的邪笑。
宋樱站在几米之外,嘲笑她:“有病么?又不下雨,打伞干嘛?”
另一个人不屑地附和:“别管她啦。她脑子这里有问题。哈哈哈。”
说笑的女生们,并没有走远。
她们看见了树下的吉他少年。其实,很早就看到了吧。男孩在这里卖唱一个月了。季悠看到,同校有些女生也渐渐注意起了这个帅气的少年。季悠很害怕,害怕看见别人投向他的倾慕的眼神。
那种眼神,像条恶毒的蛇,沿着她的脖子一圈又一圈地缠绕起来。
她感到不能呼吸。
一颗惶惶的心,影子摇摇晃晃。
和别的女生相比,她又有什么优势可以获得少年的青睐呢?即使是最烂的宋樱,也比她好那么一点点。至少,宋樱比她不要脸。
不要脸的宋樱走到吉他少年的面前,低头看了看吉他盒,然后掏出二十块钱。手指一松,那张牛奶迹未干的钞票就悠悠地飘落。那张钞票,也许还残留着季悠的体温吧。
莫名就生气起来,明明那是自己的早餐钱呀。
季悠轻轻地咬紧了嘴唇,牙齿折磨着唇肉,她在阴灰的光线中,痛苦地眯紧了眼睛。
不要脸的宋樱言语挑逗地说,喂,帅哥,做我男朋友吧。
吉他少年停下吉他,笑了笑,又继续拨动琴弦。
既不接受,亦不拒绝。
他唱他的歌。季悠记得那首歌,那是姐姐最喜欢听的,王菲唱的《人间》。很难得,吉他少年第一次把歌唱得这么好听。这也许是他唯一没有跑调的歌。
“风雨过后不一定有美好的彩虹,不是天晴就会有彩虹;所以你一脸无辜,不代表你懵懂……”
少年闭上了眼睛。季悠仿佛看见,一道彩虹在他身后的天际出现,撕裂天空的彩虹,绚烂得令人怦然心动。
切!拽个屁么!
等得不耐烦的宋樱低低骂了一声,带着她的同伴,转身走远。由灰过渡到黑,天色渐暗下来。
少年开始把吉他收起来。他蹲下去捡起盒子里的钞票,攥在手里,一块两块地数。数到一半,他抬起头,看着这边的季悠,出声问道:哎,你怎么还不回去呀?
原来是知道的。
一直都知道。
吉他少年微笑着在心里想,怎能不知道呢?每天都有一个奇怪的撑伞女孩,静静地听我歌唱。
一个月以来,这是吉他少年头一次跟她说话。
季悠觉得安静的脑子顿时喧嚣起来,说不出的欢喜,羞涩,惶恐,通通混乱了……她今天撑鲜红的伞,很好,这样别人就不会察觉得到她的脸有多红。
你不回家吗?吉他少年继续问道。
我……我……
季悠这时多么讨厌自己口吃的嘴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讨厌。她自卑地低下头,不说话。
吉他少年也不问了,只是在心里想:这女生,怪怪的。
然后,吉他少年就背起吉他,走进了街上的一间小店,他叫一份八块钱的快餐。
快餐店正在播放新闻。听说,王菲复出了。
坐在隔壁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孩兴奋异常对同伴说。
“哎呀,知道吗?我很小就喜欢王菲了!
漂荡在小小快餐店里的声音,仿若五彩的流光。
吉他少年就想,他要在王菲开演唱会之前存够买门票的钱。
因为从很小的时候,他也喜欢听王菲的歌。
吉他少年离开快餐店。天已经差不多全黑了。城市亮起灯火,微弱的光线照不穿冗长的街道。
身后一把红伞,仍清晰可见。
吉他少年没有发现,那个红伞少女仍跟在他的后面。
一前一后的脚步,竟有着相同的频率,一秒两下。
少年走过两个街口,然后拐进一条弄堂里。弄堂两边堆放着箱子,杂物,一辆破旧的单车,无依无靠地扔到墙边。
一条潮湿而隔绝的空间,像通往过去的时间隧道,陈旧的时光气息,弥漫在现代化都市的角落里。
走到28号,少年走了进去。
包租婆正在追看韩剧,哭得稀里哗啦,眼泪也不擦就从窗口抛出问话。
“哎?回来了?
客套的问话,少年客套地回答。
身影随即消失在楼上。
季悠站在门外抬头看了看门牌。她记住了街道名称,记住了追看韩剧的包租婆,也记住了门牌号。
很好记的,28!和她这次数学考试成绩一样。
千篇一律的日子,被风吹起的页张,总是记录着相同的内容。
以前是三点一线:学校,公车站,家。
现在平常的直线上却忽然多出一个拐点。从学校到弄堂的线段,也许只是青春年华里开叉的一截,有待时间来慢慢修剪。
家住得还远,搭公车得十个站。傍晚回到家里,天色都预先拉下了帘幕。
妈妈在厨房里准备晚饭。
一张被油烟常年累月熏得蜡黄的脸,从厨房里探出来,跟着问句“是小葵吗?”背后的,是稍许的失望。
“啊,是小悠啊。”
一个小小的气泡从心底浮上来,轻轻的,啪地破裂。溅起一点水花。
不是姐姐而是妹妹。
是长相普通,成绩糟糕,又有点神经质的妹妹。
高兴不起来。
父母一直想要个男孩。于是宁愿破坏计划生育的政策,被罚款,也要再生一个。
然而,生下来的还是女孩,太糟糕了。
父母并没有重男轻女的封建观念。无论如何,他们也爱这对姐妹。但谁也骗不了自己,漂亮优秀的姐姐确实比妹妹更加惹人疼爱。从很小的时候,季葵像是个可爱的小天使,而季悠呢……
父母还记得,小时候送两姐妹一起去少年宫学钢琴。姐姐很讨老师喜欢,不到半年就学会了莫扎特、贝多芬的曲子。妹妹弹来弹去,那首“一闪一闪亮晶晶”的曲子听得老师都烦。
更要命的,妹妹还经常流鼻涕!傻傻的,用手就擦。老师弹琴示范的时候,手上粘到稠稠的液体,放到眼前仔细辨认半刻,随即见鬼似的大叫起来,学琴的孩子们都哈哈大笑。
于是,姐姐和妹妹在家里的地位逐渐被拉开落差。
妈妈总给姐姐买漂亮又昂贵的新衣服和鞋子。
妹妹总是穿姐姐淘汰的。
对季悠来说,这倒无所谓。
生得丑点,成绩不怎么样,不讨人喜欢……这种种一切,都无所谓。
反而,姐姐比父母更疼爱妹妹。
她真的像天使一样,心地那么善良。所以,妹妹也无法讨厌姐姐。
一个把父母的爱全部独吞的姐姐,妹妹想出了一千个讨厌的理由;但一个关心疼爱自己的姐姐,妹妹却想出了一千零一个喜欢的理由。
下午第二节自习课。季葵看见走在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