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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娱乐中日韩-第22部分

小说: 娱乐中日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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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中的女人是最容易的受到只言片语影响的。之前李明基要挂断的时候娜搭丽感觉到了爱情会出现令她不想看到的心慌结果,到如今李明基的解释加安慰让她的怀疑全消。约定了时间才挂断了手机。

    美丽的脸庞上微微的眨动着睫毛。她的脸庞很干净,一米六的身高在西方的女人不算高的身材确实凹凸曲线分明。长长的深棕色头发让他看起来是那么的飘逸。

    “不行,虽然说我对她对我的感情非常的忠贞,可是,就跟美国这边的那些娱乐圈那样,娱乐圈里面到处充满着诱惑和陷阱,要是哪天他不小心中招了,那他会不会对我的感情开始变质啊。变得不那么专一,又或者说彻底的分成两半甚至只留给我的三分之一。”娜搭丽想到这里新用力的捏了捏手中的手机,“不行,好不容易找到了你,我怎么可鞥随随便便的让你从我的手中被别人给抢走,是我的就是我的,谁也抢不走,就算是真的出现那样的情况,我也会把你给抢回来的。”

    “娜搭丽,快点,开始了,我们过去吧”

    “我知道了,马上就过去”

    “娜搭丽,我们……”

    “海登·克里斯滕森,我说过,我觉得我们还是先演好戏吧,OK?”说完娜搭丽走向了摄影棚。

    海登·克里斯滕森看着那令他心动不已的背影,心里的悸动从开始来到这个剧组之后就没有暂停过。“生活这么苦,还是只有童年的生活才会如此?”当他第一次从《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听到娜搭丽的这句话之后,他发觉他爱上她,是的,他和她一样都是少年成名,就因为这样,甚至说他比娜搭丽还早踏入这个圈子,慢慢的终于让他熬出了名头,这次能够被导演看中并得到这和一个和娜搭丽做搭档,可以说他可是费了不少功夫的。好在他的人脉够广。跟上去,海登·克里斯滕森月看着娜搭丽就越觉得他是他一生中最佳的伴侣。心里已经暗暗的给他打上了一个属于他一个人的标签。

    “明基哥老板。我唱的还行吧”冯曦妤有些不确定的看着李明基,这几天的成绩不是没有看在眼里,别是自从10号那天之后连续的三天里的网络歌曲点击率节节攀升让连她这个唱歌者本人都感到震惊不已,前天昨天还有今天早上到现在的中午13点。她一直以来都存活在模模糊糊的幻想中。只不过和别人不同的是,别人那是痴心又妄想,而他的则是别眼前的东西给真的高兴的有些跟不上。就因为前几天的成功使得现在的她倍感压力。在录完音之后总是感觉哪里都有问题似的。

    李明基不是神人,也不是那些会用水晶魔法球的魔法师,不过他有一双能够看懂很多事情的血量眼睛,从眼睛直透他人心底。“好了,你的任务完成了,你可以回去休息了”

    “可是我”

    “没什么可是的,现在你可以回去休息了,这是命令,你已经做到的够好了,真的,你非常棒”李明基的心理学可不是白学的,现在冯曦妤的状态他又怎可能不知道,而且刚才的录音确实很完美。《Proudofyou》和《理智与爱情》MV早已经拍摄好,现在的录音有意境录好了,剩下来的也就是他和阿桑的《飞向别人的床》了,比起冯曦妤,阿桑那个的年龄上的成熟还是有着它的优势的,至少在遇到现在这种突然间来临的场面的时候承受能力更强,只要看看她那平静的表情就知道。

    “你觉得,我们这张专辑能够卖多少”阿桑看着冯曦妤离开的背影,拿起了旁边的刻录版把玩着问道。

    “我也不知道”这却是实话,有些东西虽然表面很好看,可是最终还是要看里面的实质才行,不过李明基相信,他已经不会比现在其他的的王牌专辑卖的少。

    “不过,你知道的,我一直以来对自己很有信心。”不是自夸,脑袋里面的那些港台澳大陆的各首流行金曲都记得清清,特别是冯曦妤的那首《Proudofyou》,要知道在2003年的时候,一首家传户晓的《我的骄傲》(国语《挥着翅膀的女孩》)让容祖儿的事业达到颠峰状态并顺利打入国内市场。这一年,容祖儿成为最年轻的“叱咤乐坛女歌手金奖”及“叱咤乐坛我最喜爱的女歌手”得主,当时仅23岁。容祖儿一直叱咤香港乐坛,创造着属于她自己的乐坛神话。可是谁又知道,这首在大陆铸造了容祖儿极高知名度的歌曲原唱者是冯曦妤(冯翠桦英文FionaFung)啊,作为原唱者,再结合以前听过的容祖儿版本,李明基可以说对于冯曦妤的这首歌可是非常的有信心的。

    “臭屁得很啊某些人”阿桑十分看不惯李明基那一副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表情。

    “哪里有人这么说自己老板的,阿桑你算是第一个了,至少在娱乐圈。”黎明阶级和阿桑之间的对话现在是每一次都非常的放松心情的时候,阿桑的年纪让他感到没有一点顾忌质感,或许就像那些哲学家说的,当一切放下的时候,你才会明白原来这片天空下的大地是那么的美丽。

    “你,不和你瞎扯了,对了,专辑转杯什么时候上市啊,还有,只有三首歌曲会不会少了点啊,要知道其他人的一张CD就有十二首”

    “你以为我会不知道吗”阻止了阿桑欲再言,继续的道“到时候我会放出风说这张专辑将会使我们的第一张专辑,而是这张专辑将会是珍藏版的,我们会在上面贴上我们的海报。每一张都有”

    “你疯了”可以想象得到,到时候的场面将会有多么的热烈。

    话头已过却是没有再说话,李明基在想着他的事情所以一时之间没有出口,而阿桑则是欲言又止的,拿起来又放下又拿起来的样子,最后还是忍不住看着李明基,刚好李明基回过头来。

    “有事情吗”李明基问。

    “我……我想问你一下,你是不是有女朋友了”阿桑心里躁动不已,不过脸上却是故作平静没有任何都异样。

    李明基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后者把视线转开,就在刚才对视的那一霎那,阿桑的心里却是狂跳飞快。

    “我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我很爱她,呵呵,我们的感情很好”李明基只能够说出一个她,要是说她们的话谁知道会不会她冒出一句我也要加入的话来。当然了这种可能性很多,他知道阿桑的性格的,她是那种可以把心里面的想法烂死在肚子里面的人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以这种最间接的方式来给她最小的冲击。

    这一更来得有些慢,一天两更不见不散。明天还是会有两更,第一更会在中午开始,晚上有一更。



………【第三十章合约事件】………

    阿桑脸上露出果然如此的样子,“她她她的,不会是连我也要隐瞒对方的身份吧,别忘了,我过来的时候可是说好了友情签约哦,要是告诉我是谁的话,嘿嘿,便宜你了,在原来五年的的基础上我会翻上一番,怎么样?”

    说还是不说呢?这事李明基现在的想法,阿桑的唱功那是没话说的,特别是李明基之前的想法就是打造几个台柱型的歌手,之前的刘若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是最后却又因为那些在李明基看来麻烦不已的小事件下给黄了,不过李明基也知道,就算刘若英过来之后对于新公司来说效果也没有自己公司培养出来的人大。";。。文字阅读新体验";

    阿桑签的合约是五年,这个签约时间确实比其他公司的短得多了,毕竟如果是一个成名的明星还好,可是一个刚入行的人得到这份这样的合约,而且李明基给出的薪酬和分成都不低。特别要说的是,李明基还参照了以后的娱乐圈签约制度中的一些东西加了进来,使得双方都对这份合约没有那么的感触。

    在这里要说一下经纪人和唱片公司以及艺人的关系以及职责。

    经济人为艺人洽谈业务,处理琐碎事务,作宣传业务等等,一般经纪人是由演艺公司为艺人指定的,除非这个艺人很大牌,要自己找经纪人。

    艺人签约演艺公司,演艺公司的职责是为艺人安排工作,培养艺人,做宣传公关等;艺人的职责是服从演艺公司的安排,为演艺公司赚钱;

    经纪人是介于艺人和演艺公司中间的角色,职责是协调艺人与演艺公司之间的工作。经纪公司是为一些没有签约演艺公司的艺人准备的,经纪公司为前来的艺人(一般是没名气的)寻找试镜的机会,而艺人在试镜成功后付一些中介费用。当然经纪公司也有大的业务,例如为某部大制作的电影拉赞助,为演艺公司介绍大的项目,为制作人介绍好的剧本和演员。

    就像李明基这里那样,一般的演艺公司会结合出自己的经纪公司,特别是在中国更是最寻常。李明基在一开始就开诚布公的和他们谈过合约上的问题,其他的没有说过什么过分的要求,当然了,这个时候的合约唱片公司与后世的那些唱片公司来说有着巨大的优势,那就是艺人更需要仰仗公司的宣传力度,也因而唱片公司的比例获得更地打比例收入的。

    后世中2000年到2005年五年中娱乐界最热门的两个词语莫过于“超级女声”合约风波和“黄圣依星辉事件”了,前者在创下地方卫视综艺节目的收视新高同时,各种“幕后新闻”源源不断;而后者则犹如一部现代娱乐圈的《罗生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天一个新状况,扑朔迷离,充满悬疑。这两个娱乐事件之间有一个共通的地方,就是都与演艺合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有着惊人相似之处,当时可是在在娱乐圈引发了有关演艺合约的大讨论。

    2005年8月具体是哪天李明基忘了,只记得是在八月的时候在中国中国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的“中国法治报道”节目播出了“超女”签约事件访谈引发了有关超女合约的讨论。受访的法律专家称:天娱公司与“超女”们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在“超级女声”中,进了10强的选手必须与天娱公司签长达八年的合约,否则就不能继续参加比赛,除此之外她们还要一切听公司的安排,否则将赔偿高达500万元的违约金。

    当时的法律专家表示:天娱公司的这个规定是违法的,所以合约也就是无效的,选手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除这种合同。而当时的成都赛区的第四名冯家妹曾向天娱表示因为想继续学业而解约,天娱却要家妹做出一个匪夷所思的保证:“保证今后再也不踏入演艺圈!”这样不近人情的“霸王条款”和长达八年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卖身契”让人非常质疑天娱公司在超女演艺合约上的诚信度,直接影响“超级女声”的口碑。这是典型的逼着人家新人作出的“霸王条款”以及卖身契合约啊,李明基当时就下了这样的一个定论。

    天娱公司一口气用极少代价签了50位“未来之星”让人感觉犹如“守株待兔”:“我先把你签了,哪怕你后来再红,合约也在我手里。”虽然说天娱搭建了“超级女声”这个平台,使这些少女有了展现才华的机会,有了一炮走红的契机,但作为成熟的演艺经济公司,考虑更多的应该是如何培养和规划签约选手的未来,而不是只想到从她们身上获得巨大利润。

    “黄圣依星辉事件”其实就是未来超女合约纠纷的预演。对于这个事件各有各的看法,但目前为止,这个事件对黄圣依和星辉两方面来说都没有任何好处,双方都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可以预见,在超女比赛全部结束之后,这50位选手中如果有一半选手要求解约的话,天娱公司将陷入接二连三的合约纠纷中。支持超女的网友们表示:“我们希望超女们都能和天娱和平解决合约问题,湖南卫视也不要再操纵比赛结果,否则我们联合起来罢看湖南台、罢买酸酸乳,后果也同样严重。”社会舆论的导向从另一个方面也为超女合约事件带来新的压力,如果天娱处理不好这一事件,带来的负面效应也许会大大超过靠出卖超女得到的佣金。

    这两个娱乐圈的合约纠纷可以说是当时中国娱乐圈的普遍现象,天娱公司使用的是“守株待兔”之方法。而关于黄圣依和周星驰的公司星辉合约事件,呵呵,就他所知,是由于,事情是因为黄圣依本人私自接了一些活,没有告知公司,没有经过公司的同意。

    简单点理解,是不守公司规定,不尊重公司的表现。

    她私自接活网上写出来的有两次:真怡美服装代言事件和《男人装》照片事件。

    服装事件批露是因为代言发布会那天,黄圣依没有出现,因为星辉公司没有安排她去。服装公司怒了,感到被耍了,因为服装公司

    和黄圣依签了代言合同的,合同上有黄的亲笔签名,并且据服装公司说,黄圣依是收了钱了的。

    那么星辉公司为什么没有安排黄圣依出现呢,据星辉公司声明,星辉公司没有同意代言,黄圣依签字和收钱,都是私下与服装公司接触的,没有经过经纪公司。

    黄圣依拍摄《男人装》事件,也就是直接引起星辉公司发怒的事件。根据星辉公司的声明,同样,黄圣依私自接受《男人装》杂志邀请,拍摄了一些尺度比较宽的照片,做为杂志的封面、内页全版彩图。

    而据说星辉公司一直包装黄圣依的形象是清纯示人,黄的大尺度表现令星辉的前期包装和制定的长远发展包装计划遭到破坏。

    值得注意的是,网上之前并没有星辉公司要雪藏黄圣依的报道,可能是她自己知道内部消息,或者有自知之明,所以主动提出解约。(这是网上的网友经过查证给我的,呵呵,大家知道是假的就可以了,或许说他不是真的也可以。事情已多年过去了,很多人或许还不知道呢),可以说这两件事情最后公司和艺人的下场都不好,闹得两败俱伤。

    这两个都是再后来的娱乐圈里面引起人们对娱乐明星和公司签约的条款中各种事项的关注,也因此后来出现了每每签约明星们都要把他个人的经纪人或者法律代表地在身边一字一句的分析之后才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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