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重活一回-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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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最喜欢这样。
李芳在被子低下踢了一脚哥哥,却因为扯起了被子钻了风进来,马上缩回了脚,嘟着嘴,白眼一翻,乖乖的坐好了。不用问,他家哥哥肯定又是从婆婆那里骗到吃了,不然怎么会表现得明显的兴奋呢?
李芳嘟嘴的模样让李玉看得好笑,自己又不想狗腿,看到哥哥得了好处又不甘,唉,这能怪得了谁呢?呃,好似应该怪她吧,冬天蹲被窝这种行为可是她教的啊,她家老妈不在,她婆婆又忙,李玉不到处乱跑她还巴不得呢,管她是不是蹲被窝,反正啊,李玉从一放寒假开始,就明目张胆的耍起了懒来,一天到晚是不离被窝,要不是过年她老妈回来她不好做的太过分的话,恐怕过年她也这样了。李玉怕冷,非常的怕冷,这是前世今生都相同的身体状况。
年十四,李大妈已经开始为儿子和女儿收拾行李了。现在还冷着呢,什么东西都要准备,其实让这么小的儿子女儿去县城读书李大妈一直是不同意的,孩子还这么小,她怎么放心得下呢?亲戚家不比自家,哪可能真正的像父母一样对待啊,更何况人家家里也有孩子呢。
不过,对于这件事情,李大伯是百分之百的支持,他自己是农民自然知道做农民的辛苦,也不想自己的后代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弟弟和妹妹两人都有自己的赚钱方法,她们的儿女以后的生活基本上都有了好的出路,但是自家的没有啊,更何况在李大伯心目中,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们读了书,学了知识,长了见识,所以才有那个胆子去拼。
不像他们,只能跟别人身后学别人的经验,也许比起坝子里的外人来说,他们家是幸运了太多,但是靠着别人,总是让人有一种不安心的感觉,因此他想要改变,又不知道从何做起,那么现存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的儿子跟紧弟弟的儿女,等到知识有了,见识足了,纬来再由他们来创造。他始终相信,他的儿女不会笨过弟弟的儿女。
李芳和李心圆也知道了要去县城的事情,尽管最先的时候也听过类似的讨论,不过家里大人从来没有告诉过李芳他们,李玉会知道,那是因为李妈从来没有避开李玉说这事情。只是,跟李婆婆的不舍不同,这两娃还真够没心没肺的,一听说要转学去县城上学,马上兴奋了起来,不为留恋县城的繁华,只是小孩子都是好奇心重的人,小小乡上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能看的都看了,能玩的都完了,早就腻了,如今要换一个环境怎么不兴奋呢!
李玉也暗暗开心,看哥哥姐姐的样子,他们至少不会有适应不良的问题,就以他们现在的热情,足够应付即将转换环境的任何不良反应了吧!她可以如此相信了对吗?
第九十三章 转学
还是高看了她家的哥哥姐姐,去到县城是很兴奋啦,但是一听说要到新的学校,李芳兴奋是兴奋,却也有些仓促不安的感觉,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不过,上孩子能表现出这样已经不错了,不能对他们要求太高不是吗?小孩子要打堆应该是最容易的。
今天是正式上课的第一天,这里不是家里,前两天的时候李妈给几个孩子报了名之后就直接回来了,今天是正式上课的日子,为了今天,李玉可是特意换了新书包,新文具啊,要知道,要从她包包里拿钱出来是多么的不容易呢。
现在的书包都比较正规,四四方方的双肩带书包,两侧各有一个网状小口袋,一边放上雨具,一边放上水杯。不过,也许是正是因为太过于实用了吧,背在两个小女孩子身上难免会显得有些大,倒是李心圆背上来恰合适呢。李心圆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嘲笑妹妹的机会,直接就唤起了李芳小乌龟来,气得李芳追着李心圆打,原本那一点点仓促不安也不知道被她抛到哪里去了。
李玉看着两个人飞奔下楼的身影,虽然很想怀疑李心圆是不是知道妹妹的紧张所以故意打闹的,但是想想她家哥哥好似并没有那么细心啊,难道是她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她家哥哥已经偷偷长大了?变得懂得体贴人了?
“玉儿,走了!”对于余伟奇来说,今天也是非常的兴奋,两个妹妹以后就真的在他们学校上学了,他可是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告诉他的同学们,他的宝贝妹妹们来了,让那帮小子羡慕一下。
“伟奇啊,晟睿,你们俩要记得,放学的时候一定要带着弟弟妹妹啊!还要啊,千万不让人欺负了弟弟妹妹啊,你们要大一点,在学校要保护弟弟妹妹们,知道了吗?”谭妙竹还是有些不太放心,仔细的再度叮咛一遍两个儿子,她喜欢两个女孩子,两个人能在县城来读书她当然非常高兴,但是却更不能让她们受了委屈,不然的话,给她们家里没法子交待,玉儿倒还好,自己妈妈也在身边,特别是芳儿和圆儿,帮亲戚照顾孩子可不是那么容易的,照顾得好随口感激两句,要是照顾的不好,恐怕就是怨一辈子吧。
“知道了知道了,妈,你说多少次了啊,还在说,我才不会让人欺负弟弟妹妹呢!有我在,谁有那个胆啊!”余伟奇说话就好似小流氓一样,不用说,肯定又挨了他家老妈的白眼嘿嘿干笑两声,也跑在前面闪人了,妹妹李玉不用他担心,大哥拉着呢,他要去找先跑了的两个人,他们现在在跑得快,就不知道敢不敢自己进学校去了。
学校距离余晟睿家非常的近,几乎可以说是在一条街上,转个弯就到了,不到五分钟的路程,不过,因为学校在马路对面,因此不管是舅妈谭妙竹不是李妈都特别交待过,在乡下地方虽然学校也紧靠着马路,不过,乡下的车却很少,好长时间才能看到一辆,倒不用担心,到了城里可不同,上学时间刚好也是上班时间,车来车往,不小心一点不行的。
李玉他们两人赶到的时候,李芳他们早就过了马路,有从小在城里长大的余伟奇在,也不用太过于担心。
今天是上课的第一天,余晟睿要送三小到各自的班主任那里去,李玉和李芳更简单一点,因为幼儿园是小学附属的,跟实验一小并不在一个教学楼,而且幼儿园的老师知道今天会有新同学过来,会在门口接人,余晟睿把两姐妹送到就走了,他不但要上学,还要送表弟呢。
“你们是李玉和李芳对吧,我是人欠以后的老师,我姓黄,你们可以叫我黄老师。”黄老师很年轻,个头很娇小,笑起来有一种邻家大姐姐的感觉,李玉不得不承认,她对这位老师很有好感。
“黄老师好,我是妹妹李玉。”李玉感觉到李芳又抓住了她的衣服,就知道她现在紧张了,于是首先向老师招招呼。
“黄老师好,我是姐姐李芳!”李芳也不落后,她是有点紧张不假,觉得有些慌乱,手脚都不知道应该往哪里放,但是妹妹自信的笑容却给了她力气,几乎在李玉开口的那一瞬间,李芳所有的慌乱都平复了下来。李玉一说完,她也扬起可爱的笑容向老师打招呼。
“那两位小朋友跟我来!”黄琴的笑容又深了两分,这两个小女孩很容易让人对她们起好感,长得不算漂亮,却是显得很可爱,而且干净,穿得一模一样,两人都绑着两条小辫子长长的垂在耳边,再加上甜甜的笑容很是招人喜欢。
“同学们安静一下,现在来欢迎我们班的新同学。”随着这位黄老师的话落,班上就响起了一阵掌声,李玉还发现时不时的有小朋友偷看着他们俩,在老师的安排下,坐到指定的位置,同学们也就安静了下来。
这个班和同学很活泼,这是李玉第一个结论。这个班和同学很听话在,这是李玉的第二个结论。
幼儿园是在小学门口左进,实验一小的大门很大,但是学校却不是直接在马路旁,在马路旁的不过是校门罢了,从校门进去,还有些路才是一个大操场,而校门右边就是这个实验一小的附属幼儿园,右边则是县图书馆,这位置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啊,难怪,听她老妈说,实验一小是最难进的,关系是其次,最主要的就是成绩,幼儿园分大小两个年经,同样是不看年龄,看成绩,当然,幼儿园是不会有小学这么严啦,有的关系过硬的还是会给几分面子,毕竟,进去了并不代表就万事大吉了。
虽然李玉她们进来没有考过,也许是因为关系过硬,直接就进入了大一班,不要以为进入大班就万事大吉了,想要正式成为小学生,同样要考才行,要是没有底子,谁知道你会在大班混上个几年啊,幸好,对于两小的实力大家是再清楚不过了,李玉舅妈走这点关系也不怕什么。让知道事实的李玉不得不感叹,中国这国情啊,走到哪里都要靠关系,原来不是一天养成的啊。
李玉的日子过得简单,李芳比李玉过得更是如鱼得水,在黄老师面前开口自我介绍之后,李芳就再也没有紧张感了。重新溶入一个新的团体,她没有半点的不自在,也许是小孩子不知道什么,也许是在这个年代还没有城市乡村的巨大差距,更也许是两个小不点也没有乡村小孩子的那种怯弱不自信放不开的样子,在这里,不要说刁难了,就是在家里像她们第一天报名遇上的拦路虎那样的学生都没有遇上一个,让李芳兴奋之中,又带着失望,她还想发发雌威呢。
李玉现在除了每天学电子琴之外,多了一个学画,这东西有就近的老师,就是她们的幼儿园老师,当然,也没有任何人逼李玉做这些事情,只是前世的她总是心浮气燥的,做任何事都没有持之以恒的心态,出去打工差不多十年,换了工作无数,最后两年要不是因为老公和女儿也不会下定决心接受公司的安排去内部学习长达两年,这一世,她不但要改变别人,也要改变自己,而学画,就是为了修身养性。
不为画的多好,只为了让自己的心态平和。李玉自己的情况自己知道,她不是真的小孩子,做不到像正常小孩子一样的心思单纯,一旦接触的东西多了,就会想得多了,想多了就不能做到心静,而她现在,就是为自己找到一个心静的方法。
李玉有了事情可做,那么平常跟李芳玩的时间就少了很多,最初的时候,李芳还会跟着哥哥们到处去疯,不过,没过多久她再也不愿意做哥哥们的跟屁虫了,只因为啊,她家哥哥他们一出去首先想到的就是打球,乒乓球,羽毛球,蓝球足球都可以,就她这小胳膊小腿的,没有几个愿意跟她玩。乒乓球吧,她没有人家球台高,羽毛球算是她唯一能玩的,结果她哥哥们又十天半个月的都不玩一回,比起跟在妹妹身边更无聊,因此,李芳痛定思痛之后,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算了,还是回家跟着妹妹混吧。
混啥?当然是练毛笔字,这可是她们家舅爷亲自教她啊,就加李玉也被连累了。原来李芳从不跟李心圆和余伟奇出去之后就跟着李玉来捣乱,李玉学画最先学的不过是素描罢了,李芳也有小孩子的通病,虽然不会撕毁东西,却还是会乱写乱画,特别是没有绘画天份的她,十足可以把一朵好好的花给画成一坨狗屎,让李玉不说一声服都没有办法。正在李玉实在是头痛不知道要给李芳找什么事情做的时候。
她们家舅爷兴味盎然的来看两小在家里面干嘛,知道了两姐妹的小矛盾,余长学就来了兴趣了,打算给他的毛笔字找个传人,他们这一代,一般有知识的人都会练毛笔字,而且一练就是几十年,他的几个儿子和孙子都在他的教导下练习过,现在又瞄中了两姐妹,显然,李玉还没有防心,只觉得有人可以帮她把李芳带走就感激不尽了。
第九十四章 毛笔字
“你妹学画,你学字呗,你这个是画吗?我都认不出来画的是什么鬼东西啊,唉,这画还真的不能出去见人啊,别伤了别人的眼。”余长学在晚辈面前其实还算是满风趣的一个老人的,心中有计较之后,当然是想办法拐人了,虽然李芳的画实在是不能入目了一点,但也是因为她从来都没有尝过,用腊笔画的话也没有恐怖到如此程度。
“舅爷爷!”李芳抗议的跺跺脚,有那么差吗?她在学校的时候老师还夸过她画得好呢,呃,好似李芳忘记了,她画鸭的时候老师说是画的小狗真像。
“来来来,舅爷爷教你练字好了,人家说看字如看人,那么字就等于人的脸面,把字练习好了,可是倍有面子的事情啊!更何况,你学画不管怎么说肯定是学不过你家妹妹的,那还不如换一个来。”
看着妹妹画具上面那虽然只有简单几笔,却如实的勾画出她想要表达的东西的画纸,尽管不想承认,却还是不得不承认,如果她要比得上妹妹,还真的有得等了啊。是不是像舅爷爷说的一样,换一个方向来呢?
就在这种半推半就的情况下,李芳就这样上了贼船,不要以为她们家舅爷爷是把人拐过去了就好说话了,学起来可是半点也不留情啊,李芳不知道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怕苦,二怕累的她竟然还坚持下来了。
直到有一天,李玉在一张画张上画了各式各样的苹果,收拾东西的时候正好看到姐姐的毛笔呢,一时之间,不知道是哪根筋没有搭对,突然间想要看看她是否不会写毛笔字。
想到就做,可以说是李玉的美好品德,当她提起毛笔的时候,却没有看到刀子家舅爷跟李芳两个人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了客厅里,而走的方向,就是她们每天练字画画的阳台上。
没有打算写些什么惊世之作,李玉不过是打算随便写两个字罢了,而这一满面的苹果,好似就是苹果十字最合适,握笔,抬臂,提腕,动作熟练得不能再熟,这东西学会了之后,再次拿起毛笔来就自然而然的是系列的动作了。刚抬脚跨进阳台的余长学看到李玉熟练的动作止住了脚步,并且示意李芳不要出声,看着李玉一气呵成的写下苹果两个字,好似有些不满的摇摇头,放下毛笔,收起画具打算离开了。
“呃,舅爷多久来的?”不知道为何,李玉就是有那么一眯眯的心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