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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美人,甭穿了!-第6部分

小说: 美人,甭穿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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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睛一亮,忙伸出手,“拿来,拿来!”
大妈打了个响指,说:“我都替你想好了。你到古代以后,无论是想扮演男人还是女人,都需要一头飘逸的长发。”
我忙点头,激动道:“对呀对呀。大妈,接下来是不是见证奇迹的时候到了?你能不能将我的头发瞬间变长?”
大妈鄙视道:“你春晚看多了吧?我上哪里给你弄奇迹去?这个头发的问题啊,挺好解决的,等会儿天亮了,你找家美发店,把头发接长了,也就行了。”
我张了张嘴,无语了。
大妈接着道:“至于你所谓的喉结啊,这个更简单。”
我撇嘴道:“你不是想让我在嘴巴里,含一颗山楂吧?我可跟你说,我能将山楂含到嗓子眼,但不能保证它不顺着我的食道,掉到胃里去。”
大妈不搭理我,直接喊了声,“老头子!”
大爷轻轻地吸了一口气,然后走到我的面前,蹲下,扬起了脖子。
我一看,傻了!大爷的脖子上,竟然出现了两个喉结!一个是货真价实的喉结,另一个是盗版!
我睁大眼睛,问:“大爷,你一说话,那个盗版喉结是不是就会消失啊?”
大爷呵呵一笑,反问:“你看它消失没有?”
喉结,还是两个,并没有因为大爷说话而消失。
我兴奋了,忙央求道:“教我教我!这实在是太神奇了!”
大妈站起身,作高深状,“放心吧,会教你的。等你练好了这种气功,想在哪里鼓出一个包,哪里就能鼓出一个包。”
我瞧着大爷的那两个喉结,心思又是一动,眼神瓦亮地对大妈说,“大妈大妈,我能不能练到一口气鼓出两个大包?”
大妈扫了一眼我的胸部,掷地有声地说:“能!”
我从地上一跃而起,亢奋地吼道:“需要多长时间?!”
大妈很平淡地回道:“也就五十来年吧。”
我的心,拔凉拔凉地……
试想,等我活到七十多岁的时候,终于可以一口气憋起两个大包,然后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挺着充了气的胸脯,傲然而行。此情此景,为毛让我就觉得渗得慌咧?!
了解内情的人,知道我那傲人的胸部是我苦练了五十年的气功,用一口气憋出来的;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我长了两肿瘤呢!靠!


第四章:为卿狂(三)

大爷说:“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
我指了指魏小侯爷,问:“他怎么办?等天亮后,会醒过来吗?”
大爷扫了眼魏小侯爷,很云淡风轻地回了句,“暂时……死不了。”
我将眼睛转向大妈,大妈立刻解释道:“只要你尽早完成任务,他就不会有事。放心吧,我们会替你照顾他的。”
我咬了咬牙,拼了!
我说拼了,大家应该知道我是为了谁才会选择拼了。在这里,就不将那些口号喊出来了。在魏小侯爷一直昏迷的前提下,我选择低调做人,高调做事,让含蓄成为我暂时的美德。等魏小侯爷醒来后,也许我会将事情的始末告诉他,然后吸着口水躺在床上,等着他“人债肉偿”!
嘿嘿……肉啊肉,香喷喷嫩滑滑的肉。
哦,我最爱的纯肉馅大包子!
。。。 。。。。 。。。 。。。。 。。。 。。。。
二十年磨一贱,今朝终于露锋芒!
大爷夸我是聪明的,因为我仅用了三个小时,就学会了如何用一口气憋出一个包。
唯一令人郁闷的是,这个包有些不稳定,会在我的脖子上东跑西窜的。而且,只要我一开口说话,这个包就会消失。时间不等人,我只能另找时间,按照大爷传授的秘诀,继续苦练了。
头发接长了,花了三百五十元,大妈消费。因此,大妈并不准备在我上路前,请我吃最后一顿饱饭。呃……这话说得怎么有些渗人呢?
闲话少说,一些准备就绪,我要出发了!
二十年磨一贱,今朝终于露锋芒!嘿!怎么又是这句?因为我紧张呗!
我是真的真的真得很紧张!
谁知道我会不会真得进…入另一个空间,谁知道我会不会成功的返回到古代,谁知道啊谁知道,谁知道我还能不能活着回来?!
我穿着唐朝的男装,腰间挂着一把缠着破布的……西瓜刀。身后背着一个包裹,包裹里装着一套女装和五斤肉包子。脖子上挂着一条麻绳,麻绳的吊坠是一个鸡蛋大小的“时空路由器”。这个小东西乍一看就像是一块由木头雕刻而成的鸡蛋,土里土气,没啥特点,但实际上,它的身上雕刻着各个朝代的名字。你只要打开开关,点击任何一个朝代的名称,然后选择相应的时间和地点,就可以踏入另一个空间,降落到你设定的那个地点。
“时空路由器”上,不但刻有我所知道的那些朝代,还刻有一些我闻所未闻的朝代与国家。
例如鸿朝,玖朝,岳朝,以及凤国,瑞国,赫国,烙国,慈国,睿国,渠国等一系列国家。
大妈对此的解释是——不知道并不代表不存在。
“时空路由器”确实是一个很强大很无敌的好东西。
它不但能够消除人类的部分记忆,还能帮助我将灵魂和身体捆绑在一起,让我的身体可以和我的灵魂一起穿越在各个时空。
我想,我不会轻易用它抹去谁的记忆。因为,无论记忆是痛苦的,还是快乐的,它都是当事人的私有物。只有当事人才有权利选择遗忘或者释怀,任何人都无权掌控别人的记忆与情感。
“时空路由器”这个东西对于跨越时空而言,还有两个弊端,一是需要速度作为推动力,二是需要身体腾空作为条件。
因此,我被带到了这里。
望着脚下的悬崖,听着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我颤抖着双腿,攥紧了“时空路由器”,问身后的两个人,“大……大爷大妈,你们确定,我这么跳下去,就能到唐朝?不……不会是到地府吧?”
大妈说:“你不都根据时差调整好进…入唐朝的时间,和选择好降落地点了吗?没错,跳吧。别忘记按下‘时空路由器’的开关,要不然你还真能直接跳进地府里去。”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两眼一闭,双腿一蹬……哎呦,不成,我腿抽筋了!
我哀号道:“大妈大妈,我感冒了,头痛,鼻塞,还迎风流泪!”经过昨晚的一顿折腾,我是真的感冒了。
大妈一声暴喝:“老头子!”
我只觉得后屁股一痛,身体便瞬间腾空而起,张牙舞爪地向着悬崖下载去!
空中,只留下我那声嘶力竭地吼声,“我他妈还没按下开关哪!”


第五章:跟哥混,有肉吃!(一)

事实证明,人在害怕的时候,是会攥紧手指的。所以,我还是下意识地按下了“时空路由器”的开关。
在急速的下坠过程中,我很想看清楚自己是怎么跨越时空的,但我还是孬种了,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当身体触碰到实物的时候,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还活着!真的还他妈地活着!
对于陌生环境的恐慌,让我不敢睁开眼睛,生怕自己受到某些刺激,然后扯着嗓子嗷嗷大叫。于是,我闭着眼,用手摸了摸身下。
这一摸不要紧,致使我的心脏咯噔一下,差点儿偷停!
手下的触觉是柔软的,温热的,甚至是……带毛的!
妈妈咪呀,我莫不是掉到了哪位全…裸的美男子身上吧?
我有些激动了。
接下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会不会是他见我姿容俊俏,心头一喜,情根深种,强吻之?我呢,是应该宁死不从,还是欲拒还迎?还是说,他会先虐我,再虐我,然后终于拜倒在我的硬骨头下,开始怜惜我?或者说……
我还在为自己的艳遇进行种种假设,就听不远处传来一声厉喝:“有刺客!”
我撇了撇嘴,暗道:真没创意!
张开眼睛,但见一粗布打扮的家丁,正指着我大吼大叫。我不打算搭理那个家丁,而是想回过头,用一招失传已久的回眸一笑百媚生,先迷惑了男主角再说。却听见那个身穿粗布衣的家丁用痛彻心扉的声音嘶吼道:“来人啊,来人啊!刺客把猪压死啦!”
我的小心肝一抖,努力转动吱嘎作响的颈椎骨,看向那被我压在身下的,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肌肤红润的……猪!
那头长相富贵的猪,在深情款款地与我对望一眼后,终于死得瞑目了。
我心中凄然,一骨碌从猪圈里爬了起来,然后一脚踢开了那名家丁,撒丫子就跑!
不跑?等着被抓?我可丢不起那个人!
虽说“时空路由器”可以设定降落地点,但因为我并不了解唐朝当时的地理,所以只能把降落地点设定在魏征现居所的周围。没想到,竟然直接掉进猪圈里去了!要不是我感冒了,鼻塞得严重,也不会闻不出猪圈里特有的味道。
杯具的是,我第一次跨越时空,不但压死了一头猪,沾了满身猪粪,还落得一个被众人追打的下场。更杯具的是,我的鞋底下踩了猪粪,在攀爬墙头的时候,没踩住墙面,身体瞬间失去平衡,四仰八叉地摔倒在地。说实话,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天气里,我确实看见了满天星斗。
两名家丁扑了上来,三下五除二地将我捆绑成了粽子。
我尝试着和古人交流,陪着笑脸说:“大哥大哥,我不是坏人。”
那名被我踢了一脚的家丁吼道:“闭嘴!你把魏大人家里唯一一头怀着四头小猪仔儿的老母猪给活活儿压死了!还敢说自己不是坏人?!”
我无语问苍天了。
我原本以为,此等小事儿顶多会被家丁们上报给管家,不曾想,他们竟然直接将我压去见了魏征!
当我被压进一间十分寒酸的大厅,看见一身粗布衣服的魏征魏大人时,我终于明白,我是个罪人啊!我竟然压死了魏大人家里那头怀着四头小猪仔儿的老母猪,这让我情何以堪啊?!
初步估计,那头老母猪,是魏大人家里唯一能吃的肉,唯一能卖几个钱儿的牲口。
我跪在冰冷的地面上,仰视着一脸正气的中年男子,眼泪从眼角缓缓滑落……
魏征皱了皱眉,问:“你就是压死那头老母猪的人?为何哭?”
我吸了吸鼻子,诚恳道:“听闻魏大人刚正不阿、两袖清风,是位人人称赞的好官。我原本不信,所以特意跑来看看。没想到,一失足压死了大人家里那唯一一头怀着四头小猪仔儿的老母猪!我内心十分愧疚,情难自禁,所以泪如雨下。
“如果大人不嫌弃,就让我戴罪立功吧!让我侍奉在大人左右,当一个家丁。如果你不需要家丁,我也能当一名合格的粗使丫头。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打得了小贼,建得了茅房!”
见魏征嘴角微微一动,我忙又说道:“魏大人请放心,我绝对不是来刺杀你的。就我这手法,说杀人,那简直是个笑话。”
见魏征又要说什么,我忙又补充道:“魏大人请放心,我不是来偷你银子的。说实话,我都怀疑你家里有没有银子。”
见魏征还要说话,我再次一狠心,说:“我绝对不是敌人使用的美人计,不会在半夜三更爬上你的床,破坏你的家庭团结!”
见魏征不语,我不乐了,嘟囔道:“大人,你倒是给个痛快话儿,到底让不让我留下啊?”
魏征扫我一眼,略显无奈的一笑,然后越过我,向外走去。
我微微一愣,心道:这魏征一直绷着脸吧,看起来挺吓人的。没想到,他在一笑之下,那双眼睛竟然变得潋滟起来,和魏小侯爷还真有几分神似。如果不是那三缕胡须使他显得有些老气,丫一准儿是个顶着娃娃脸的中年正太啊!萌啊!太萌了!谁想到,那个敢和唐太宗李世民对着死磕的中国史上最负盛名的谏臣,竟然是个藏在胡须下的中年正太?!
我以无比敬仰的眼神,追随着魏征的身影,看着他走出门口,对着一人行了一礼,听着他唤了一声,“秦王。”
秦王李世民?嘿!我今天还真是走了“猪屎运”,竟然一起见到两位历史名人!
我很激动,激动到有些颤抖。我再次堆起无比敬仰的心情,逆着光线,仔细打量起秦王李世民。
金色的阳光在李世民的身体周围勾画出一片耀眼的金色光晕,为其镀上一层犹如天神般不可侵犯的金色光芒。因为逆光,我看不清楚他的脸,但却被他那天生的王者气度所折服,打由心底产生一种想要膜拜的冲动。真的,一看见他,我就好像看见了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矿!
我不由自主地长大了嘴巴,看着他一步步的走进大厅。就在他走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只觉得鼻子里一阵搔痒,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喷嚏!
但见李世民一个高蹿起,嗖地一声跳出一丈开外,动作潇洒地一抖衣袍,坐到了一把椅子上。
与此同时,魏征忙伸出手,紧张地喊道:“不可……”
话音未落,李世民的身体已经随着那把缺了一条腿的椅子倾斜到一边,扑通一声跌坐到了地上。
要说人家李世民不愧是做皇上的料,即使跌坐到了地上,也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站起身,然后十分从容地负手而立,气度非凡地笑了笑,对魏征说:“放心,本王会赔偿的。”
书上说,李世民敬重魏征,如此看来,确实如此。只不过,书上没说,李世民竟然具有黑色幽默细胞!
我想笑,不敢;憋着吧,又憋不住。最后只能可怜兮兮地小声问:“请问,我能笑吗?”
李世民看向我,点了点头,说:“准了。”
我笑了,笑得险些抽死过去。
李世民其人,果然如书上所说,是一位十分俊美的男人。他身穿白底银边的华美衣袍,腰间系了条青色玉带,脚蹬一双银色长靴,头戴一顶玉制发冠,将一半的长发收拢其中,另一半的长发整齐地垂在身后。除了腰间的一块玉佩,他的身上没有佩戴任何一样多余的饰品。这样简洁大方,又不失王者气度的装扮,十分容易给人留下好感。
他的面容俊美,身体修长。他虽然不苟言笑,但那双眼睛却给人一种很温和的感觉,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很宽容豁达的人。他的鼻梁很挺拔,看上去非常有主见,是个厉害的人物。他的嘴唇不薄不厚,既不会让人觉得他能言会道,又不会让人觉得他属于沉默寡言的类型。
总体来说,李世民给人的感觉,挺不好定论的。
呵呵……就当我没说。
想想也是,如果一位帝王能让我轻易看透他的脾气秉性,那么他真的不用混了。


第五章:跟哥混,有肉吃!(二)

征将李世民请到另一把较为完好的椅子上落座,然后在李世民的示意下,坐在了他的左手边。
我知道见好就收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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