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北-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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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罗王室之中,大王子李君驰和三王子李君延长相是十分俊美的,二王子身材比较魁梧,而这个最小的四王子长得就非常的有脂粉味,对!就应该是这个形容。
“三哥,是我啊!”听出李君延话里的疑问,李君炀连忙说道。
“没想到眨眼间你竟那么大了,”李君延目光前视,仿似不经意的将目光错开李君炀落到那拦路大汉身上。
看到李君延似乎意有所指,李君炀连忙开口:“听闻三哥已经回国,君炀正准备拜会来着。刚准备出门就收到了二哥的请柬,这不正在赶去二哥那里么?”看到李君延略显不耐的目光,李君炀赶忙回到正题:“谁知道刚到这里,我的爱犬却突然跳下车去,这不?负责看管的仆人正在四处找寻呢。”
“下马威?”李君延心里一阵无语,大哥二哥都是老谋深算的老狐狸,没想到李家居然出了李君炀这么一个略显白痴的家伙。
看到李君延不言不语的反应,李君炀心里更是没底。今天本来是想替大哥给李君延一个下马威的,没想到这下马威没给成反倒给自己来了一巴掌,心里郁闷得不行。
李君炀正在盘算该用什么说辞来为自己开脱,一低头正好看到那名家奴正鬼头鬼脑的看着他,心里一怒抬手就准备一茶杯,突然发现自己手里并没有什么可以扔出去的物件。
那名家奴也是会察言观色的主,看到越发尴尬的主子,连忙将自己那大饼脸凑了上去。
“啪!”李君炀含怒一巴掌将那奴仆一巴掌打得天旋地转,几个踉跄顺势跌倒在地。
“三哥,这狗东西有眼不识泰山,竟冲撞了你的车驾,”李君炀再过去补了一脚,说道:“待我回府一定会好好处理这件事情给三哥一个交代。”
李君延嘴角含笑,看着他们主仆一唱一和的演完这场闹剧,淡淡的说了一句:“你我兄弟二人何须如此?既然是误会解开便算了。出发吧,别让二哥等急了。”
“三哥说的是,”李君炀听到李君延的话,只觉得李君延并没有发现是他故意使得绊子,此刻该出的气也出了,于是顺着李君延给的台阶走了下来。
没有理会跪在地上不住道歉的那名家奴,两列车驾“滴答滴答”的开向了二王子府。谁都知道,这名家奴今日之后算是完蛋了。冲撞了刚刚回国风头正盛的三王子,又办砸了四王子交代的事情,平京城已经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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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出发,不要目的,从不后悔遇到你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题记已经忘记从什么时候就开始把失眠当作一种生活习惯,很自然的,就这样睡不着了。也不知道从我们相遇的第几天起,你就悄悄的在我心里占据一席之地,很自然的,就这样忘不了了。
如果你喜欢上一个注定无法在一起的人,请别对彼此苛求太多,太多的因素会让你们分离,时间,人,空间,如果你不想让最后的回忆变的不美好的话,请让他感觉有你是幸福而不是负担。如果你喜欢上了一个永远无法在一起的人,请珍惜每一次和他在一起的机会,每一次和他说话的机会,每一次对他微笑的机会。身体终究会腐朽,人心终究会改变,只有彼此心有灵犀的瞬间才会成为永远。
经历了太多主动或被动,甜蜜或苦涩的爱情,早就过了随便就动心的年龄。却也没想到还能感受一回心动,这无疑是这段时间最大的收获了。从相似,到相识,至相思。还好不是太狗血老套的爱情桥段。也幸好在看清她不是她之前就慢慢对她本身产生了兴趣——值得令人倾心的姑娘,可惜我已经无心可倾。
那么多段感情,却无一成功,只因我是一个永不安份的人。习惯了颠沛流离的洒脱,就再也难以找到偏安一隅的定所。她也是。于是就如同九霄碧落的仙子和九幽黄泉的恶魔,即使法力通玄可以无视天高地厚,又怎样来消弭早已注定的仙魔不容。有些阻隔不是量的距离,而是质的天堑。
都是心思细腻的人,我知道她早就明白我的感觉,也应该能体会我进一步则痛,退一步则伤,进退维谷的境地。但是,值得庆幸这些东西始终没有影响到我们之间的关系,至少笑容从未夹杂过其他东西,对我而言这就够了。令我心动的,无非就是似曾相识的笑容,和笑容下面欣赏多于喜欢的心。看见很多懵懂无知的少年飞蛾扑火般的追逐她,我突然为我自己感到悲哀,吴争啊,你早就丢失了背水一战的勇气。不去担心的太多,反而能够勇敢冒险。而我已经不是孑然一身的我,早就明白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这要我如何抛弃所有放手一搏?她是一匹斑马,家里要是没有草原,抓住了怎么留住她?
最近偶然翻看一个女孩的空间,看她提到纳兰,虽不知她是如何喜欢纳兰,但是睹名思情,有的东西光名字就足以让我感动一番了。“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少不更事的时候,跌跌撞撞受了伤总想着倒回原地从头开始,殊不知这些事就像化学公式,那时候的自己只具备那种化学性质,又怎去指望一步登天直接得到最终产物?谁不是不断的碰撞不断的反应慢慢改变自己的特性,方能作为反应物化合出需要的产物?人生若只如初见,那就是真的没意思咯。
化身石桥,忍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淋,换来的,当不止是一面之缘。如有缘,等待千年又何妨?若无缘,何苦执着终成伤?我不会放下,能放下当初我就不会拿起来。
只要出发,不要目的。流浪就纯粹的流浪,为了见到海洋而出发,那不叫流**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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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里的轻和重
在将一整包兰州以及与之相应的生命都燃烧化作灰烬之后,我还是无法说服自己就那么睡去,总觉得这十几块钱的烟和燃烧掉的生命应该变成点什么,也许化作一支可以戳破所有心防的矛,或者一面可以阻挡一切思绪的盾。毫无疑问,今晚的主题是鲜明的——矛盾。
也许分手之后还没完全放下的人不应该看这本书,也许内心沟壑万千剪不断理还乱的人不适合看这本书,也许阅历尚浅还不足以应付自己悲哀的人不可以看这本书。轻易窥探别人的内心终究是要受到惩罚的,跨越时空的界限,昆德拉成功的用《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击败了我,而且让我一败涂地,一字一句都像江湖中失传已久的绝学,精准的击打在我心里最薄弱的地方。于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长久以来建立的心防顷刻间灰飞烟灭。同样是略带文艺范的政治家,昆德拉和周瑜一样,具有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魔力。
这是一种从没有过的**裸的感觉,托马斯和特丽莎这两个角色就像两面镜子,头一次清晰的把自己矛盾的内心反射出来,很难相信自己竟然有和两个人相同的性格。又像医院里面的x光,就这样突兀的把自己的斑驳的内心世界透视了,成像打印出来,让第一次直视它的我感到无所适从。
任何一个学生都能从物理实验室里的实验中验证各种科学假设,可是一个男人只有一次生命,不能够用实验来测定他是否应该服从感情。我不能否认,困扰着我的一切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感情。我们始终无法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之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其完美之后再来度过。所以辜负了一次,就再也不敢轻易动感情。
我实在太能理解托马斯心里那种如同天平一般微妙的想法,一端是对特丽莎的责任感,一端是对于其他女人的好奇和新鲜感。幸好我生得比成书要晚,不然我得想想昆德拉是不是将我和她作为原型来写的。同样是书,音乐,还有被父母深深影响渴望颠覆的个性。于是我和她就这样在一起了,也就这样分开了,还就这样我失眠了。太小的时候总相信诸多偶然肯定暗示着必然,觉得错过了彼此就是最大的错误,同时也希望在青春期公然叛逆一回,用早恋来向父亲宣誓,看吧我做到了你当初不敢做的事。我没有孩子,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孩子,但是如果他也能这样的反叛我一回,我就相信我也许是一个成功的父亲。
爱情里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嫉妒。这是我从《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里面对于轻重这个概念最直观最明确的体会,也是让我体会到爱情之甜,开始恋爱,感受到爱情之苦,结束恋情的根本因素。因为特丽莎同其他男人跳舞,托马斯嫉妒,从而使特丽莎感到高兴。自己当时又何尝不是这样?她因为其他女孩子而生我的气,我感到有人在乎而高兴。那时候沉重的嫉妒,对我来说是积极的。因为她喜欢嫉妒,太在乎我,但是她又对我太好,所以后面我几乎不和女生有任何来往,我主动把我的手机,我的qq交给她,几乎不想给自己保留一丝**,剖开自己的心呈给她,证明自己无愧于她的付出。但是这样活着太累,她的嫉妒就像一座大山,时时压在我的心头,让我根本喘不过气来。这时候的嫉妒,对我来说太过沉重,是消极的。
两个人价值观和爱情观的不统一是恋爱过程中各种冲突的来源,或者可以按照书里面所说的,男人和女人对于轻重的不同理解吧。“在每一个时代的爱情诗篇里,女人总渴望压在男人的身躯之下。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沉,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实和实在。”年少懵懂的时候渴望爱情的负担,总觉得自己已经成长到可以负担一些什么东西了,渴望去保护一个自己所喜欢的女生,去尝试爱情带来的酸甜苦辣。沉重的负担确实给人一种充实的生活,让自己的感到现在正经历的爱情是真实的,所谓的女朋友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可是,沉重与轻松确实是不能非常简单的就判断出到底哪一方才是积极的,哪一方才是消极的。没有恋爱时渴望这种负担,负担承受太旧以后又渴望轻松。实在很难判断,沉重或者轻松哪一种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每次面对女友的各种审问,同时又按耐不住自己想要去了解接近其他女生的**,在责任感和个性之间举棋不定,不能放弃其他全心全意对她,又不能放弃她彻底倒向自己想要的时间,这其中的滋味真的是十分煎熬。
上了大学,这种煎熬尤其难耐。蔡家关和花溪无非就是半个小时,一两块钱的空间距离,但是相念相思不相见的痛苦却渐渐成为彼此之间无法逾越的天堑。看着周围的同学渐渐出双入对,自己却只能抱着手机守候着不知何时背叛自己的女友,因为无法说服自己,放不开,根本不想和女生有什么交流。当形单影只的孤独渐渐淹没半夜一两个电话的慰籍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样下去没有什么意思了。鸡肋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对她的所谓承诺已经像一堵墙把我牢牢的困守起来,就像圈禁的猪羊,绝望的等待生命结束的那天。
她来见我的时候是军训结束前的第四天。听说她来了,我兴奋的狂奔到69路的终点站,在荷花池边找到了她。我本以为分别许久应当是干柴遇到烈火一般的激情迸发,应该是我不顾一切的跑过去抱住她。可是直到看清楚她的脸的那一瞬间,我才惊恐的发现,原来我已经不再喜欢她了。这是一种很难用语言来描述的心情,就是某一刻你突然笃定,你要追寻的东西已经改变了,巨大的失落瞬间占据了我的内心,惶恐不安。就好像小时候苦苦守着一块舍不得吃的蛋糕,等打开柜子一看,竟然已经变质了。如同《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里面,托马斯放弃苏黎世的工作,回到布拉格见到特丽莎时一样的心情。没有预想中的拥抱,两人就像伫立在冰天雪地里,只有无尽的寒冷袭来。放久了的牛奶变酸了,可能酸牛奶喝起来另一番风味,可惜不好意思我不喜欢喝酸奶。
分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是我还是习惯性的压抑自己的性格,可以肆无忌惮的笑,可以没心没肺的哭,但是却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走进我的心里,不能由内到外的打动我的心。甚至,连痛彻心扉的哭一回都只是失望,压抑了太久,就慢慢的形成了一道墙,想出去的出不去,想进来的进不来。对于感情,或轻或重实在太难把握,甚至都不敢去想。因为每一次对于这个禁忌的触碰,都会换来一夜不得眠的惩罚。
该说的话应该说的差不多了,这篇文章姑且可以称为《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第一章读后感吧,书是好书,只不过蕴含的哲理太多,一时间无法消化导致思维混乱罢了。第二章是一个更深刻更**的话题,不敢继续看了,还没有那样的阅历,盲目去窥探对自己的个人成长来说无疑是揠苗助长的伤害。我至今仍无法寻找到一个支点,可以将对上一段恋情的种种平衡起来,也无法给自己的责任感和个性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所以这种迷惘的状态应该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吧。
也许,在将来某一天我突然就想开了。又觉得自己能够掌握这些轻重了,我就会积极地去追寻我的感觉所在。会在图书馆或者教学楼邂逅一个长发动人的姑娘,开始一段终点不知在何方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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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失眠的人会躺在床上数羊;
孤独的人会撕开心里的伤疤让疼痛来让自己忘记孤独;
寂寞的人会盯着时针感叹时光流逝看着日月轮回然后伤春悲秋。
那年,我们撒着泪水痛着心扉,把太奶奶“种”在山坡上,一起种下的,还有一棵幼嫩的香樟树苗。
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