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墨书香-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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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特色修改修改,这是个技术活,在她眼中比写小说都难,还真不知道能不能写好。
“好吧,我试试,明天给你篇稿子看看,你今天也再尝试找找别的大家,万一要是我的稿子不能用,好歹还有后路。”
…………
“快,快,这是今天的报纸,必须在天亮之前送到客人家里,赚的小费你们自己收着。”大愣子替一群小家伙整理了下背包带,送他们出门。
“阿六的妹子病了,今天你到这一片,赚了钱别老想着省,好歹给小花多买点儿好吃的补补身体。”
阿六应了声,高兴得眯着眼睛笑。
他们都是替那些订购了报纸的客人们,送报的报童,每天天不亮就开始送,天亮之前就要送完。
这些客人们,大部分都是体面的读书人,一般心肠软的,看着小孩子起早贪黑来回跑,就多多少少地会给一些小费。
他们早就把什么地方的客人容易给小费记得一清二楚,今天阿六就去学校附近,那里都是学校的先生教授之类,给钱最大方,有时候还能喝到新鲜的牛奶。
小家伙们蜂拥而去。
阿六先去京师女学,学校里光是各类报纸就订购了三十多份儿,平日路过,还有好些学生要另外买,算是他们这类报童最爱去的地处之一。
一到校门前,已经有好几个报童扯开嗓子喊着卖报,一群青春靓丽的年轻女生手里都拿着几份报纸。
阿六把学校预定的,都给了门卫看门的老大爷,学校里就步履匆匆,跑出来个女学生。
“时粹报、小说报,各来两份儿。”
“赵兰,给我也买一份儿。”后面又来了个女生高声喊,“今天来学校来早了,都没买上。”
阿六连忙看了看自己的背包:“‘时粹报’只剩下一份儿了。”以前卖这类报,每次都能剩回去十几份儿,可从三天前开始,他一天比一天多拿一百份,还是不够卖,其他报童也一样,每次去拿报纸都要排好长的队。
似乎,很多以前都不怎么买报纸的人,像酒楼里打工的店小二,街边卖菜的老头,都开始买这种东西了。
难道他们认识这上面的字?
后面那女生顿时哀嚎,眼睁睁看着赵兰把报纸收入囊中,气得跳脚:“怎么买张报纸还有买不到的道理?这里可是京城,京城!”
其他报童手里也没了,都耷拉下脑袋当没听见,赵兰眯了眯眼睛,拿到报纸就翻看找了找,果然找到了——董卿先生的随堂小语。
只占了一个小小的方块儿,不算特别隐蔽,好歹是在头版,但也算不上多么大的专栏,但里面的文字,让人读了却是通体舒泰,会忍不住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赵兰小心地把报纸握在手里,拿出几枚铜钱给阿六,扭头笑道:“高雯你别闹,注意形象,咱们有一份儿就够了,一会儿一起读。”
其实高雯还是对董先生的小说更喜欢,不大爱读别的东西,只是因为先生在文萃报也写了文章,这才无论如何都要买。
按照先生调侃她的话,这姑娘就是个脑残粉,偶像的东西都要收集,偶像的一切都是好的,别人有的,她也要有。
果然,高雯咕哝了两句,忽然高兴起来:“一会儿去找先生要去!听说先生画的连环画《历险记》,后天要在滨湖画报上连载,怎么找这么个小画报?还是上海那边的,咱们至少要两天后才拿得到……就咱先生随便写个名字,至少也要是‘大画报’连载吧?”
赵兰:“……”就是她也认定先生画的画世上最好,但一开始出的作品,还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形式,就在‘大画报’上刊载,她也连想也不敢想的。
能在京城画报之类的报纸上刊登,她觉得就相当相当了不起,不过,在那些报纸上的话,肯定不会是头版,说不定哪个边边角角就把先生给打发掉,到是像现在的滨湖画报,虽然不太显眼,可听说在上海地区,也是有很多读者,先生如此选择,总有她的道理。
事实上,这俩学生都想多了。
董婉策划的连环画,小说报这边也很重视,但小说报连载个陆小凤系列,那是绝对高兴,再抽出版面专门连载她的新作,那就不大合适,就给她推荐了别的画报。
主动把自己的作者推荐到别处,小说报一群编辑心都在滴血,可为了讨好董婉,还是忍痛做了。
没想到人家京城画报不敢冒险,他们的编辑不知道这样的连环画能不能有市场……董婉知道了也不生气,更不难为人家已经羞得脸红的编辑,直接挑了个锐意进取的小画报,不过,小说报这边绝对是很热情地帮忙宣传了一番。
赵兰想了想,就把注意力转移到手上的文章中来,第一眼就看到标题,很普通的标题——珍惜今日!
今天一去就不复返,过去只能回忆,未来只能期许,只有今天,还握在我的手中,它能变成美好的回忆,也能预示永不后悔的未来!
很普通的语言,赵兰却忽然想:她难道真的要为了未来衣食不愁,生活稳定,为了过去父母的养育大恩,就去嫁给一个能做自己爷爷的男人?
她不是第一次如此思考,早就想过无数次了,总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但不知为什么,似乎一日日过去,她忐忑的心情也变得平稳,反抗这两个字,自由这样的字眼,再不是毒蛇猛兽。
第35章
两个学生手挽着手去办公室找她们家先生。
董婉正给手上涂抹药膏,她前阵子为了那个张萍萍,稍微受了一点儿伤,流血流的不少,但其实算不上严重,也没伤了手指,很快就止了血,又是左手,连写字都影响不到一星半点儿,所以她都没上药,更没去医院。
后来还是去孙家陪她那新出炉的干娘一块儿吃饭,一不小心让她老人家看到,把老太太吓得连忙找药膏给她涂抹。
“万一要是留下疤可怎么了得!你这孩子,真是的,自己的身体都不知道上心。”
老太太不是那种很开放的人,她早年守寡,自从女儿女婿故去,就一个人留在家中生活,过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日子,算是个典型的清朝贵妇人,但也读书,也学习,也算是精通儒家典籍,会些琴棋书画怡情,她自己不接受西方思想,却对董婉很宽容,看她抛头露面,也不觉得有违礼教,读她那些通俗的,更大的作用是讨好人的小说,同样认为很好。
唯独涉及到董婉的健康,她老人家就很较真,虽然没说什么要和她一起住的话,却隔三差五地就要派人去看看情况,吃的喝的,每一样都过问,都上心,偏偏那种过问,并不会给别人束缚的感觉。虽然相处的时间还很短,可董婉要说,她喜欢这个干娘,在现代,她父母去世得早,只有她和妹妹相依为命,所以,她来了这边,总是忍不住对年长却慈祥的人没有办法,
她觉得,自己很享受有人担心,有人愿意照顾她的感觉。
连孙妈妈都认为,自家小姐自从有了长辈,日子过得更舒坦了,笑容也变得更多。
如今,孙妈妈改了口,管董婉叫小姐,董婉听了还有点儿别扭,其实应该叫夫人,孙老爷子给安排的身份,算是个寡妇。
“先生,我帮你。”
高雯不满地皱皱眉,伸手小心翼翼地给董婉擦药,一边擦,还一边用嘴吹一吹,好像这么一吹,疼痛就飞走了一般,就像个天真无邪的孩子。
“先生,时粹报我没有买到。”
董婉笑了笑,揪了一下她撅起来的小嘴儿:“你又不喜欢读那些杂文,等新一期的滨湖画报出来,我就送你。”
高雯顿时眉开眼笑。
不过,时粹报还是要的,回头去报社看看有没有,她一期也不要丢,要不然剪贴本就会不齐全。
就像有收集癖的人,要是收集的东西不成套,那就会浑身不自在,高雯小姑娘如今也犯了同样的毛病。
她连自己的素描本,也学董婉一样,在外皮包一层牛皮纸,学着她家老师,用红枫叶压干了,贴在硬纸片上做书签,
穿衣服,以前除了校服外,一定要穿旗袍或者汉服,再不碰洋装,可前阵子因为董婉订做了白色的连衣裙,她也去订做了一件。
涂好药膏,高雯还是腻腻歪歪地不肯走,就去桌子上看放在一边,用针线封起来的一本信纸。
都是读者来信。
高雯扫了两眼,竟然是时粹报的读者来信居多,她还以为只有陆小凤传奇的读者,才有足够的热情天天写信。
那些读者们,有很多都把董婉当成人生导师一样,忍不住把自己的烦恼,自己的痛苦,自己遇到的各种麻烦写下来。
高雯看了,眼睛都有点儿红——原来天下这么多人,有这么多的不幸,口中却嘀咕:“他们写这个做什么,我们先生就一个人,难道还能帮所有人的忙?”
董婉失笑:“他们也没打算真让我帮忙,只是想写下来,邮寄出来而已。”
她现在的角色有点儿类似知音姐姐,大部分时候只要认真倾听,读者就能满足,偶尔回几句充满哲理性的语言,读者们便会觉得心中宽慰。
但其实——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至少这个时代真正的,令人绝望的麻烦,她解决不了。
董婉很少回信,却在专栏下面留了一小块儿地方,匿名记录读者们邮寄过来的,心酸的故事,这时候的文字,到和上面那些励志的,充满激励性的,温暖的文字不同,反而充斥着一种伤感。
编辑看了也没说什么。
更难得的是,读者居然同样喜欢。
大概每个人心中都有互相矛盾的两面吧。
时间差不多了,马上就到了上课时间,董婉收拾了下书本,就赶两个丫头出门。
赵兰一直有点儿心不在焉。
董婉看了她一眼,也不以为意,这孩子不容易呢,幸亏她申请了学校宿舍,现在住校不回家,要不然恐怕就更难。
“今天我要上街逛一逛,带你们一块儿去瞧瞧,行了,快去上课。你们下一堂不是英文?赵兰,你的英文太差了,要好好补补课才行。”
赵兰一回神,脸上就红了红,难得学小女儿样嘀咕:“谁愿意学那些鸟语?”
高雯洋洋得意:“老师会英文,我也要学会,不只是会说,还得会写!”
她要想学到董婉的程度,恐怕有点儿困难。
董婉她从小在家就说双语,谁让她祖母是美国人,后来,又因为带妹妹去治疗,去英国生活了三年,虽说疲于奔命,可英语到说得和母语也相差不大,可惜她不是什么天才人物,后来又在法国呆了好一阵子,终究没学会法语,只懂一点儿日常用语,还说得磕磕绊绊,这还是很多法国人也不知道是不会,还是死活不肯说英语,才逼得她不得不抽时间拼命学了一点儿。
高雯却是干劲十足,“以后我也要做翻译家,把老师的文章都给翻译成外国的语言,卖到全世界去!”
董婉:“……”
赵兰根本就懒得搭理她,她都怀疑,哪天要是董先生说太阳从西边升起来,高雯小丫头也会附和,明明老师教的,他们必须有一个信念,就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提溜着俩学生,把她们扔回教室,董婉今天没课,正好在办公室里写写东西,读读书,安安静静的,十分惬意。
学生们放了学,董婉就叫上了高雯和赵兰一起出门,孙悦最近在学礼仪课,好像是她母亲回来了,连学校都好几天没来。
出了门,黄叔的黄包车在外面等着,还有一个长得相貌堂堂,四十五、六岁的模样,留了一嘴胡须,身着长衫,头上戴了一顶黑色小帽的男人,这人正低声和黄叔说话,只看两个人交谈的样子,还以为这肯定是特别亲密的朋友。
黄叔一向沉默寡言,但此时却谈性十足,说得吐沫横飞,脸色潮红。
董婉一过去,那男人就脱下帽子鞠躬行礼:“小姐,在下李乔,从今天开始,就是您的管家了。”
“管家?”
董婉这才回过神,恍然大悟,原来是孙老爷子介绍的那个。
前阵子孙老爷就叮嘱她一定要赶紧找管家,顺便找几个家丁看家护院,问题是董婉属于半宅性质的宅女,一回家就窝在书房写写画画,这事儿从今天推明天,又从明天推后来,推来推去,老爷子无奈,只好越俎代庖,自己给她确定了几个人选,然后让她选择。
董婉记得自己没选那些年轻有为,一看就是奔着前程去,靠上孙大人全为向上爬的所谓能耐人,她就挑了个看资料刚刚从一个商人家出来,现在整日在在街头给人家写诉状,写信,还优哉游哉,很没上进心,纯粹就是要养老的。
当时看了资料,听孙老爷子说完,她还挺好奇来着,只是转头一忙,又把这事儿给抛在了脑后。
没办法,她确实没有以为的那样,有超人一等的记忆力,在这方面,她就是个凡人。
“小姐这是要上街?”
李乔又叫了几辆黄包车让高雯她们坐,自己跟在黄叔身边,一只手护着董婉,那是一种很体贴的姿态,一点儿都不会让董姑娘觉得自己被冒犯。
董婉失笑,能劳动老爷子来亲自推荐,果然不是一般人。
“我的夏装做好了,正好今天去拿。”
李乔特别专业斯文地拿出一支钢笔——至少是类似钢笔的样子,在一个账本似的东西上写了几行字。
也许是看董婉盯着他瞧,还以为她好奇,就笑道:“这是‘华特曼’钢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