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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顾已情深-第40部分

小说: 顾已情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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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她卖艺的第一站,就想到了才刚到中国没有多久的表弟,联系了一下自己的表弟,他们一家人表示很欢迎她的到来,她当然兴高采烈的就收拾起自己所有的东西,然后跟养育自己的父母道别,虽然临走之前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但是这丝毫不妨碍到她要去中国的开心心情,连续三四个小时的行程,安圣晞到了中国,安圣志也站在接机的地方举着牌子:安圣晞,我在这里。
    用七彩色的水笔写的牌子,安圣晞很快就看见了,然后奔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在中国混的不错嘛,怎么样,呆在中国这么些日子,有没有泡到自己喜欢的妞?”
    一项雷打不动的安圣志这回居然红了脸,结结巴巴的说,“我有,女朋友了,回头……介绍给你。”
    “哈哈哈哈哈哈,小侄子居然脸红了,得了得了,现在先不谈这些,你帮我把行李提回家,我自己在这里逛一逛。”
    安圣志点点头,“那么有事情,或者如果找不到回家的路,请给我打电话。”
    “知道了知道了,就你废话最多。”安圣晞背上了自己的挎包,就开始行走于这座新的城市。
    很快,她就在离自己小侄子家不远处发现呢一个酒吧需要驻唱的歌手,已经励志成为流浪艺人的她当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迅速的将自己艺术学院的身份报出,还忽悠忽悠着大堂经理,在众多抢饭碗的家伙中脱颖而出啦!
    她又开始了新的征途,每天早上早早的就跑进酒吧里准备好要今天要唱的歌单,而又是逃脱不了的命运是,许多慕名而来的人只是在意她的身份,一个不是因为穷迫潦倒而来驻唱的女人。
    所以很多人都会来欣赏一下她这个被人一传十十传百的女人,还有的人大胆的向她求婚,她毅然的伸出脚将那些流氓都踹了个半死,可惜这样踹踹也不是个办法,总有那么一天,麻烦就找上门了。
    在后台的时候,忽然闯进了好几个人,人长的熊高马大的,他们强硬的扯着她的头发,还甩了她一耳光,警告她不要再这么不识抬举下去。
    她毅然一意孤行、内心坚定的冲着这群贼人离去的背影大吼大叫,只不过狼狈的样子连自己也接受不了。
    还记得是在酒吧的外面,见到那个男人的第一面,当时他正在打电话,仅仅是留下一个侧面,也是有如最完美的雕塑一样让人心动不已,更何况他还有一双能够捕获任何人的深邃眼睛。
    可她自认为,和这样的男人此生都不会有半点的交际,所以她忍着被那些王八蛋弄伤的小腿的痛苦,一步一步的往前走,只不过没想到的是,自己当时是如此的不小心,居然神作一样的踩着地面上一颗圆润的小石子往前跌去。
    当然,小说中那种英雄救美、一个箭步、飞速的超人,都是假的。
    这个男人并没有注意到她这边的动静,即使是在身侧,他也依然从容镇定的打着电话,好似除了手里头的电话,周边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这种漠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着实的可恶!
    于是乎安圣晞当即就夺过了他的手机,冲着他大吼,“你眼睛瞎了,没看见我摔倒在地了吗,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居然不帮着扶一扶,你责任心到哪里去了,你还是个男人嘛?!”
    “……抱歉,我没看到。还有,请把我的手机还给我……”面前的人,五官精致线条分明的出奇,他灼灼的目光也同一刻打量起这个带着满身香奈儿味道的女人,他不是没见过有人故意搭讪自己,但大多数都是用装可怜的动作,但一般被他无视以后也就自觉的退走了,但是这个女人……
    “我还?还你妈个大头鬼!去死吧!!!!!!”安圣晞怒火三丈的将他的手机扔进了垃圾桶里,要不是因为他,自己脚上的伤也不会更加的疼,而且,也算他倒霉,正好撞到了女人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的时候。
    “你……”沈泉用冰冷的眼神盯着她。
    她丝毫没有闪避的抬起头死死的瞪著他,“你什么你,有本事你就来找我报仇啊,我告诉你,我是坚决不会还给你手机赔偿的费用的,别想敲诈我!”说完此话,安圣晞就把两只高跟鞋脱下了,然后一手提着,两只脚崴来崴去的走着路,也不管路人盯着自己跟个鸟巢一样新颖的发型,还有全身上下到处都是伤疤的样子。
    他觉得自己吃了亏,但还是忍住了想和这个女人理论的冲动,而是无奈的想到在通话一般突然和他们断了联系,估计二位长老就要从北京养猪厂飞过来找他了……还是赶紧回去报个平安才是真的。
    这是她与他的第一次相遇,意外、惊喜、怒火、缘分,交杂在了一起。
    第二次见面是他被客户拖着进了那个狭小的酒吧里,客户说这里有个美女,不仅声音那叫一个酥,人张得也挺可人的,我就是来带你见见市面,省得你整天呆在办公室里都快成了清心寡欲的大熊猫了。
    沈泉无奈的叹了口气,顺着大家的目光看向了台上,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外套着小皮夹克的女人,头发是黑色的,披在肩上,在五颜六色的灯光下衬得她如桃花一般柔嫩的皮肤和丝丝沁人的甜美声音。
    他忽然想了起来,这个女人,就是将他手机扔进垃圾桶,连SM卡都因为泡在了废水里回收不了的家伙。
    并没有任何的怒气,只是默默的看着台上的女人,唱歌中的专注,如同沉浸在歌声当中的天使,表情柔和而又平淡。
    直到属于她的表演时间结束,客户带着他进了后台,女人正在卸妆,他刚走进去的时候,安圣晞正在擦额头的粉底,客户自认为优雅的露出一个微笑,“美丽的小姐,不知道我有幸能够得知你的电话号码吗?”
    安圣晞翻翻白眼,然后转身,“其一,我不是小姐,其二,很不幸你长的太挫她看不上你,其三,别打老娘的注意,趁早滚开。”
    面对这种花花公子,她是真的忍耐不了自己的怒气,可是当她看见客户身后的男人时,心中猛然闪过了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的走上前,尴尬的咳了咳,“那个,对不起,上次不小心丢了你的手机,也是在气头上,你别介意。”
    客户好奇的向着沈泉一望,叹气,“唉,失策失策,早知道不带你过来了。”
    

安圣晞和沈泉的故事②

    沈泉也颇为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没想到前些日子那个脾气爆到要一脸杀人样的女人今天会主动的服软给他道歉,这简直是想都没想过的事情。
    一时之间,对这个女人产生了连自己也意料不到的浓厚兴趣。
    “这么介意的话,就请我吃顿饭吧。”
    “……好啊。”反正是一顿饭而已,她安圣晞不缺这一顿饭的钱,冷眼看了一眼客户,“你别指望我给你买单。”
    客户心下一冷,夹着尾巴灰溜溜的逃走了。
    然后安圣晞带着他到离酒吧很近的一家小餐馆吃饭,给他点了碗蛋炒饭,给自己点了碗鸭血粉丝汤……既然是请客嘛,客随主便,所以她要请他吃什么,这是她的爱好。
    沈泉用筷子戳了戳那碗蛋炒饭,一股无奈的心情油然而生,“我的手机可不值一碗蛋炒饭。”
    “我的心意已经表达完毕了,吃不吃是你的事情。”一边镇定的喝着鸭血粉丝汤,一边从自己的钱包里找钱,然后吆喝着老板,“老板娘,再给我朋友来碗韭菜炒大葱和一碗炒青菜,饭钱我先付了。”
    转身对着异常震惊的他,面无表情的说,“这是我能够为了你手机做的最大的让步,你慢慢吃菜,我先走了。”
    “……”
    ————————————————————
    从此以后,沈泉隔三差五就来酒吧看她了,虽然她也假装不在意,可是还是避免不了有时会与坐在前排的他眼神交错。
    她很难过,这男人为什么纠缠着她不放,她正想着呆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呢,不如过几天就换个酒吧驻唱吧。
    但沈泉又带来了自己的哥哥沈秋,两个兄弟的性格差异实在太大了,一个一棍子都打不出个闷屁来的烧包,一个是见人就笑比太阳的阳光还灿烂的男人。
    更加难以置信的是,沈秋居然和自己情投意合了,他喜欢自己,自己也喜欢他,原本以为沈秋就是上天注定好的另一半,可往往事实要比幻想残忍的太多了。
    车祸夺走了沈秋性命,带走了她最爱的人,从那以后,她开始转变性格,变得不像自己,不再开朗的可以拍着沈泉的肩膀说,“我们一直都是朋友。”不再为了能够买到打折的商品而感到兴奋,不再为了一个叫沈秋的男人而心痛。
    因为已经麻木了,他带给了她一段灰暗而又痛苦的渡过期,只有她一个人,那段时间,她为了能够让自己忘记沈秋,所以提着旅行包出外旅游了,游玩了很多很多的地方,攀爬了许多许多座连名字都叫不上来的高山,可在静下来的时候还是抑制不住的去想那个温柔笑着的男人。
    她以为时光会带走一切,所有的记忆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消失,但其实并没有,当她回到了B市,感受到的仍然只是无尽的悲痛。痛到不屑一顾、痛到难以自拔。
    好不容易从悲痛的记忆中彻底走出来,又应邀了表弟的结婚日子,她想,自己虽然没有能够结婚的福气,但是祝福着比自己幸福的人,这样也算幸福吧。
    但没有想到的却是,在热气球上,与沈泉的眼神交流。
    真的是太久不见了,以至于她都快忘记他长什么样子,他笑起来是怎么样,他懊恼和怨恨的模样又是怎样。
    她想,这真的是一个很吸引人的男人,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哪一刻,都如同天上的星星一样的璀璨,但同样为此,她却选择了另一个星星,一个合适自己捧在手里的星星,正是因为自己的手太小,承受不了他的重量,他散发出的光芒也能在瞬间将她吞没,所以她不喜欢和他在一起,所以她对他没有感觉。
    但也不能算是完全没有感觉,当初沈秋死了以后,是他给了她那么多的便利,他那么善良的对待自己,即便当自己说要离开这个地方,却仍然笑着拉住她的手,告诉她如果到了喜欢的地方,记得告诉我。他从不说挽留的话,她想这可能出自于他的性格,更甚者是尊严的存在,他不肯说,哪怕是一句也好。
    虽然她在期待着,可如果他真的这样做了,她却无法知道自己又会采取怎么样的行动。
    在热气球上相遇只是一个契机,一个让两人都再次重生再次了解对方的契机。
    沈泉在B市是赫赫有名的人物,旗下的公司能够养活一大帮子的人,他本人也是非常的诚实有爱善良和谐,又能持家又能赚钱的好男人,可偏偏是他这样的钻石王老五,却没有一个女人走近他的生活当中去。
    或许有,但他说过,自己动不了心,最多只是逢场作戏罢了。
    大家现在都是真真正正的成年人了,了解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对方想要的又是些什么,所以没有那么莽撞、没有那么粗鲁的去做去判定一件事情。
    所以沈泉才会再度的向她抛出心动的双手。
    而她此时此刻也找不到任何拒绝的理由,和他算是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从来都不提过去,也不提起未来的日子会是怎么样,就是一味的呆在一起,她认为这样会比较让她安心一点。
    可她也没想到,沈泉爱她爱的那么深,从对她心动起至今都一直对她很忠诚,他自己也坦白过其实有那么想抛弃她,重新找一个女人凑合着过日子的想法。
    但是随即又被打消了,他不是一个喜欢毁掉别人一辈子幸福的人,所以他决定,还是死守着她会比较好。
    他也没多动什么脑筋,一个人单身等了那么多年,一等就等到了今天,这个与她重逢相识的日子。
    与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他真的觉得很开心,至少他个人是那么认为的,看着安圣晞有时候会耍小性子的脾气,有时候会突然变得火爆的脾气,有时候温顺的像个小猫一样躺在他的臂弯里,一个夹杂了那么多情绪的女人,一个情感色彩如此丰富的女人,现在就在她的身边。
    他默默发誓,这辈子都要死死地抓住她,永远也不会放开她。
    安圣晞显然是不知道一切的,她只是无忧无虑的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突然想开一家饰品店,比如突然想收养三条哈士奇做拉着三轮车的炫酷坐骑,还比如说会莫名其妙的在他的面前做着无数张自以为很丑的鬼脸。
    她其实,也只是个孩子气,长不大的女孩。
    他想,如果不是多年前那场毁灭性的的灾难,也许她就会一直那么天真无邪到现在,可是沈秋不在了的确是不在了,任何东西都替代不了的感情。
    他曾经问过她,你喜欢的到底是我,还是作为沈秋弟弟的我。
    她很开心的反问,如果我告诉你你不喜欢的答案你会不会放弃我?
    答案明显是,不会。
    不论听到了什么,我都会依然爱你,我最亲爱的爱人。
    所以正因为知道这一点,这个问题没有再被提起过第二遍。
    和沈泉在一起的生活很简单,每天坐在客厅的座椅上,等待他心灵手巧的弄一顿皇帝般享受的早饭,然后回房间摸摸电脑,做点淘宝的小生意或者玩玩游戏聊聊天之类的事情,然后中午继续坐在客厅里,等他回家给她烧饭吃,好吃的饭菜,特别让人有食欲。
    而吃完中饭之后,她就会出去逛逛了,出门去美容院做一次护理是她最爱的事情了,当然,一般护理护理着就会忘了时间,不过沈泉仍然等在家中,每一个小时都会把饭菜热一遍,如果热了三趟以后发现她没有回来,他会穿起围裙,重新再做一份晚饭。
    对于他来说,吃一顿仿佛利用过的剩饭,会对身体极为的不健康。
    当然,除了美味的早中晚还有临睡前的夜宵,他时常会准备一些三明治、面包和牛奶等几口就解决掉的食物。
    她有时候就在想,是不是中国的男人都转行做保姆和奶爸了,自己的表弟就是典型的一个例子,其次就是柯小米那家的一个,真是经典之中的经典,一不会生气,二死心塌地,三有时候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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