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已情深-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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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这份礼物她纠结了整整一个星期了,好不容易才决定下来:限量版的动漫小公仔全套,总共花了她三千多,想想下个星期就要勒紧裤腰带就浑身恶寒。
把包装好的礼物小心翼翼的怀揣在胳肢窝里,蹬了蹬高跟鞋,平稳的踩到了地面。说实话真怕出车子的时候,人会摔倒什么的。她摔不要紧,手里面用玻璃柜子装的小公仔一定会飞的七零八落的。
“嗨,大米!快点来!快点来,这边!!!!!!”东东大老远的就穿着婚纱站在教堂的大门口呼唤她,还没有来得及走两步就被牵了过去。难为情的回头望了望被自己请来的沈泉,他莫不在乎的转身就走。
……他不会生气了吧?因为没有带他进来……
“吖吖吖,这位老总你不要跑,婚礼还没有开始呢!”东东一个箭步窜到了沈泉面前,勾勾眉,用不太熟悉的四川话说,“大锅,好面熟呐!走,咱们进去干一杯塞!”
柯小米抽笑,捂着肚子嘴都合不上。“东东你别逗他啦,他是我请来的非常非常重要的朋友!”重量级的人物。
“呐呐呐,我咋不知道你交上了这种‘朋友’?”东东把沈泉推到了她的身边,挤眉弄眼,“这朋友真不错,不错。”
“你朋友看起来很兴奋。”沈泉倏地在她耳旁低语。
柯小米的笑容一下子凝注了,面红耳赤的咬紧牙关干笑。“不是啊,东东她就是这样爱玩的,你不要生气……”
“不会。”
尴尬的进入教堂,发现除了安圣志和安圣晞两个重要人物之外,什么亲朋好友、教父修女、撒花的小朋友们一个都没有!
怪不得刚才在教堂面前一辆车都没有……空荡荡的地方给人的感觉就是这事参加鬼的婚礼吗?如果不是新郎新娘站在这里,她一定会以为来错了地方了!
沈泉微微张大眸,显然他也很吃惊。
“东东……这个,这个……”她愕然的在原地转圈,确认没有看错以后才把身体转向东东,她俏皮的点点下巴,眼神上翻,“最近不是盛行裸婚吗?我和圣志决定了(真的是两个人决定的?)就请二个朋友来参加我们的甜蜜婚礼,圣志请一个,我请一个。虽然比计划上多了一个人,但还好的是没有打乱我的计划。”
“嗯,我们准备在教堂集合,然后去坐热气球、在没有人的地方放风筝、去饭店里吃一顿日本料理,最后去商店里买烟花到山上放,小米你觉得怎么样啊?”
安圣志用着已经流畅许多的中文说道,柯小米还特意的看了一眼他穿西装的样子,比起平常提高了100%的气质!果然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点了点头,衷心的为了这对她最好的朋友祝福。
“咱们快点出发吧,热气球已经在外边等着了!”东东兴奋的指着外边。
于是原本想象的浪漫、热闹变成了五个人的热气球之旅,尤其是当一起聚在热气球的时候,沈泉就没有说过话,目光窄窄的盯着某处,冷冽的让人全身发寒。
“对不起,我没有想到会这样。”柯小米实在忍不住,主动的承认错误。
他的目光敛了敛,朝她面露羞愧的小脸上扫过。“没事,我也很久没散心了。”
“可是你的脸色不太好哎。”
“是吗?”他怔了怔,微笑,“遇上老熟人有点激动而已。”
“老熟人?”柯小米一惊一乍的在四周打量着,除了自己就只有三个人了。
东东不可能认识沈泉的,而圣泉就更不用说了,整天腻乎腻乎的呆在东东身边,怎么可能会接触到沈泉……
对了,他刚才看着的方向好像是……安圣晞!安圣志的表姐?!惊讶之余,安圣晞已经从热气球的另一边走了过来了,透过娟乱的发丝,她看见了,安圣晞眸中的悲伤。
她想,沈泉和安圣晞之间是不是发生过什么?!
看样子,的确有什么很大的污秽没有解决掉一样。因为连沈泉的目光也直勾勾的盯着她望,那是一种,柯小米从来没有见过的表情。
第七十二章:情根深种(4)
柯小米夹在中间左右望了许久,最后还是决定和后面那两个跳来跳去,大喊祖国风景无限好的两位新婚夫妇在一起会比较好一点,还没有转身呢,安圣晞笑着对着她说,“小米,我们一起聊会儿天吧。”
聊天?在这样你来我往的超级冰冻视线中?
“这个,不太好吧……”打扰别人眼神交流不是她的爱好。
“没有什么好不好的,圣志那小子成天和小贤在一起,最近我都没有人陪着聊天了很闷呢。”她从容而又懒散的摊了摊手,然后趴在挂满气球的边栏上。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柯小米万分窘迫的从沈泉身边退开,缓缓走到了安圣晞的旁边。
风吹得很大,但因为是夏天特别的凉爽。
静静的从几百米的高度望下去,底下的建筑犹如一排排很整齐的长龙,但是盯久了就会头晕晕的。赶紧把视线抽回来,收神,“我都有些冷了呢。”
安圣晞也把两只手抱在了身侧,平淡恬静的叹了口气,“是挺冷的。”旋即又踮起了脚尖,柯小米注意到了,是一双白色的平底鞋,她露出来的脚趾还涂着肉色的指甲油,脚的皮肤很白皙,腿也很纤长,几乎是每个男人看见了都垂泄不已的修长双腿。
“还记的那个故事吗?”她突然开口,声音悠扬,好像来自很远的地方。
柯小米不由自主的点头。她记得,那个关于叫沈秋的男人、一场没有能完成的婚礼,一场……夺走了她最爱的人的婚礼。
不知道安圣晞为什么会突然提起这个,只是莫名的心悸。“怎么了吗?”
她舔了舔丰润的嘴唇,手指有节奏的敲在了那个离她最近的气球上,一下一下,甚至有了奇怪的旋律。“其实,在那之前还发生了一些事情。”
一般来说,有这样的开头,一定还会有很长的描述。
柯小米憋起一口气,猛然间想起了一些事情,“关于沈泉的对不对?”
“是啊,在我遇到沈秋之前,是先遇到沈泉的。他比沈秋还爱在酒厅里听我唱歌,或许,是他把沈秋带进了酒厅……那个时候,是沈泉邀请我,去他家。而沈秋也很积极的在一旁说着。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沈秋和沈泉是亲兄弟。
哥哥沈秋性格非常温柔,不过在打理事业方面一窍不通,所以由小他一岁的弟弟沈泉来打理,他们是血浓于水的亲兄弟,是我,毁掉了他们。
沈泉爱着我,但我喜欢的人就只有沈秋一个人。”她意味深长的笑。
“在那段时间内,沈泉有意无意的靠近我,送我东西,我知道他的意思。所以为了不在让他误会什么,我就坦白告诉他我喜欢沈秋,但那之后……沈秋却为了自己的弟弟远离我,他说他不能够抢自己亲人的挚爱,何况对方还是他爱护有加的亲弟弟。
我很诧异他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要为了兄弟背叛我们之间的爱情。后来我顺了他的意,和沈泉在一起了。
甚至,为了以后还能接近沈沈秋,答应了沈泉的求婚。婚礼进行时的时候沈泉很开心,就连在和我对换婚戒的时候,他激动的连手都是颤抖着,他套了好几次那只戒指还没有完全套上我的手指时,我离开了,当着所有人的面从那个戒指中收回了自己的手指,因为那一天……沈秋为了不成为我和沈泉之间的隔阂,准备吞安眠药自杀。
邻居的人找到了结婚会场,所以我放弃了那场婚礼,选择了还在医院的急诊室里,昏迷不醒的沈秋。
当时我很害怕,很怕沈泉为了那场丢尽他脸面的婚礼而责怪我。而他非但没有,还祝福着我和沈秋的新恋爱。其实,沈泉真的是一个好到没有话说的人,他太过体贴,太过隐忍,太过自负,有时候还会扮演着属于沈秋的角色,一直在我身边默默的照顾我。
我觉得自己很对不起他,可我什么也不能给他,反而要在他的面前和沈秋恩恩爱爱。我原以为,事情会一直这么下去,这么纠结。但在不久之后,沈秋向我求婚了,我答应了。所以继续了那场没有完成的婚礼,一切都没有变,只是主角换成了我和沈秋。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能够和自己心爱的人结婚,甚至组成一个家庭,以后还会有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家……你知道的,后来沈秋死了,那场婚礼上只剩下我一个人,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红地毯上,所有人都散的差不多了,我来来回回的在地毯上走,跳舞、唱歌,用尽一切沈秋喜欢的方式等待他回来。
可是那天之后,接我的人,是沈泉。
他告诉我我最爱的人出车祸死了,我不相信,所以他带着我从会场到了葬礼上,而我,却连他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沈秋的父母不让我打开棺木,他们还一直嚷嚷着让我这个狐狸精从沈秋的葬礼上离开,我想,如果不是沈泉帮我说话,我这个沈家的罪人,恐怕真的不敢再在那个地方呆下去了……
参加完沈秋的葬礼之后,我为了逃避现实,想要忘记在这里发生过的所有事情,所以离开了B市……”
她笑了笑,好像真的对于过去的事情已经不在乎了,云淡风轻的叹了口气,黑亮的眸子在身后那人的身上飘忽不定着。“小米,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他……过的还好吗?”
“很好。”坦白的柯小米又在心中默默补充道,除了有点冷和挑剔之外,没有看出什么不正常的事情。
只是没有想到过,沈泉还有这么一段悲惨的恋爱经历,不知道曾经深爱的女人站在他的面前,他会有什么感受。至少,刚才在他脸上没有察觉到痛苦的表情。
安圣晞把手从气球上抽回,莫名其妙的颔首。“嗯,应该过得很好,这样我才安心了一点点呢。”
热气球缓缓下降,跳完舞发完疯的两位新人拍着手掌,“马上就降落到大草原上了,我早就想来这个地方看看了呢,听说这里扎的风筝特别的漂亮呢!”东东霸气的跳下热气球,顺手牵走了绑在绳上的五个气球,一个人分了一个,“走,跟着队长我买风筝去。”
草原的周围还有一些小摊子,卖着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其中就不乏东东说的那种卖的很漂亮的风筝的小摊子,几个人围在一起,看着摊子上挂着的东西,有做好的,还有刚涂上颜料、没有编好的半成品。老板是个年迈的老人,但手上的动作非常的利索。
用好几条蒲苇编织成的一只又一只的风筝,炉火纯青到一个非人的境界。“要风筝吗?”老人慈祥的开口。
“三个,我要三个……”
安圣晞和沈泉的故事①
她姓安,叫圣晞,听起来像一个男孩子的名字,其实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很有意义的,她出生的时候不像其他的小孩子一样是大哭着的,医生就怀疑她有问题,所以就连着拍了她N下小屁股,虽然她一点也不理解当时她会有多痛,但是爸爸妈妈取这个名字也是想要她像男孩子一样活泼开朗。
可是很不幸的,从小的时候,她的加减乘法口诀表一连N天没有背下来,她很气馁于这样失败的自己,于是她决定越挫越勇、再战天明的又花了一年的时间终于会背了。
怎么说呢,她小时候其实很笨的,就是上六年级还不会看钟表的笨蛋学生。
不过这种症状,被她的同桌小琳称之为胸大无脑,头脑简单,她生长在韩国,一个非常独立的国家,所以她个人也非常的独立,不乏每次背着父母和小琳一起去逛商店,当然回来的时候还是抄了好几篇的安家家规。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谈起她们安家在整个市里头都分布了很多的血脉,离她最近的一个家伙是她表弟,叫安圣志,人看起来很帅但就是傻傻的,对什么人都这么有耐心,动不动就说你不礼貌,你要怎么怎么样才行,谁都没有空去理他,所以偶尔的时候,她也会以看望表弟的借口和小琳出去逛街,这些他居然都不告密,只是说下次不要在这样了。
下次?还能有下次?应该有下下次才对!
当她高中快要毕业时,她又在为了她要报考什么专业比较好,她在心里左选右挑的最终还是决定了报考艺术学院,就是那种很严格,且非常有名,一出来就非常有名气的艺术学院。
所以当经过她不懈的努力之后,她成功的被老师挖掘出了自己的专业:唱歌。
她开始很爱写歌,有事没事就坐在教室里写歌,脑袋里莫名其妙的幻想着,自己万一要是哪一天在大马路上乱逛被帅哥看中娶回家做媳妇,或者被星探发现她有做演员的潜质拉过去当明星这种异想天开的梦想。
但是最后从艺术学院出来的时候,她仍然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歌手。
只不过幸得某个电台垂青,做上了NJ主持人,每天下午一点到下午三点的时候主持一档歌唱节目,由观众们点歌,然后她来唱,试着做了几天,虽然挺不错的,虽然有大堆的人也夸赞她的声音真的很不错。
可她并不满足于这些平淡的小生活,她也不喜欢在冰冷的话筒下,唱着一首又一首麻木不仁的歌曲,她想要把自己创作的歌曲搬上舞台,她要让每一个人见证她的存在,见证她犹如奇迹一样的歌喉。
所以她辞掉了NJ主持人的活动,并在一家小酒吧里驻唱,酒吧里很热闹,大家都起哄着,欢呼着,她开始拥有了自己的粉丝和属于自己的人气,甚至连报纸上也偶尔可以看见关于她的一点点的消息。
所以她很雀跃,每天都很愉快的唱歌,可是时间一久,她才发现,这些人看重的并不是她的歌声,而是看重她整个人,一个漂亮而又虚伪的外表。她有认真、仔细的想要发现倒地有没有人在意过自己的歌曲,可惜,一个人都没有。
所以她对这座城市很失望,也对这些人追求艺术的想法感到可笑。
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她又雷厉风行的做了一个大决定,她要成为一个流浪的艺术家!她要声名远播!
所以她卖艺的第一站,就想到了才刚到中国没有多久的表弟,联系了一下自己的表弟,他们一家人表示很欢迎她的到来,她当然兴高采烈的就收拾起自己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