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热血熬成欲望-第1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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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过许欣是鸡,于是他们俩一直分分合合的,也就是因为他们分分合合的才造就了许欣的许多次恋情。
不过最终周群还是忘不了许欣,当他在美国待了十年站住脚根、拿了绿卡以后还是又回来找到了许欣,想办法把许欣也接到了美国。当然这之前周群也回过国找过许欣几次,但是那时候一是周群没能力把许欣弄去美国、二是周群他妈一直以死相逼,三是因为许欣也不愿意放弃她在国内做得蒸蒸日上的生意,所以两个人又纠缠了很长时间,不过些只是小插曲,并没有妨碍许欣和别的男人交往。
但是人一长大可能想的问题就不一样了,当周群拿到绿卡在回来找许欣的时候,许欣终于决定放弃国内的一切,去美国读书。去读书是许欣的原话,她并没说她决定嫁给周群了。许欣真的读了两年书、结交新的朋友、环游世界,隔一段时间还要回北京来住一阵子,和我叙叙旧,其他的时间则和老吴腻在一起,日子过得不亦乐乎。就这么过了两三年,许欣和我说她怀孕了,紧接着她和周群两个人立刻公证,终于成为夫妻,而这之后许欣立刻把她爸妈也接到了美国。而她爸大概是岁数大了,或者是因为要靠许欣养着,所以现在倒是挺老实的,听说收拾院子的活儿他爸干得挺带劲的。
不过为此,许欣她婆婆、周群他亲妈差点儿气得犯了心脏病。但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她杀去美国和许欣以及亲家吵了几次,但是一直没有得到他儿子的支持,差点儿连儿子都留不住了,最后老太太也无可奈何了。许欣每次给我她讲怎么治住她婆婆的就兴高采烈的,像是打了一场大胜仗一样得意。许欣和我说,况且她马上就要为周家添个新丁了,而且已经确定是个男孩儿了,所以周群他妈也就无话可说了,现在讨好她还来不及呢……
因此阿龙,自始至终,大概都只是周群的一个替代品。那么,看来许欣爱上的男人也都是同一个类型,而老吴……我也说不清楚,但我知道,她至今和老吴依旧保持着联系,她和我说她最爱的是老吴,只是有缘无份吧。
对于她的感情世界,我永远也看不懂;她是个太聪明的女人,这一辈子该玩玩了、该乐乐了,婚也结了孩子也生了,连年轻时不愿意读的书最后也读了,还拿了个学位,什么都没落下;不像我,什么都没做过,也什么都没得到过。
不一会儿头上包着毛巾、像个印度阿三一样的野马又晃晃悠悠的回来了,大剌剌的在椅子上坐下以后感叹了一句:“舒服!终于好好洗了个头了。”
“哎,你以前是怎么洗头的啊?”我不去想许欣的事情,终于忍不住还是向野马问出了这个问题。
结果大爷一样的野马竟然对我说出了这样的话:“享受脏,习惯油,爱上痒。”
连站在他身后的阿龙都笑了起来,然后拿起剪刀上下翻飞的把野马那一头乱毛剪到了地上去。
野马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突然严肃的问我到:“小阳阳,如果你闺女以后真的是个光头,你能接受吗?我反正倒是不介意娶她,只要人好留什么头都行,不能以貌取人。不过小阳阳,千万别让你闺女叫我干爹,一乱|伦这事儿我就受不了了,以后我得让她学会叫我马哥,小马哥也行。”
也许是这一天被野马念叨的,我竟然听他说起“我闺女”也不像从前那样敏感的反弹了。
也许我真的应该坦然面对这一切了,不管是孩子还是过往,或者是严默。
我其实真的应该好好向许欣学学:目标坚定,而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作者有话要说: 给野马哥哥加戏份,让他和Andy竞争一下男二,挖哈哈哈~
☆、第 192 章
原来一个人的头发真的可以反应一个人的精神面貌,这话一点儿也不错。
剪掉了一头脏辫儿的野马确实焕然一新,而且让人眼前一亮,我看他完全可以走台湾偶像小清新的路线。台湾的阮经天啊、凤小岳啊、赵又廷啊这些新生代偶像,在三十六七岁的野马面前完全都可以靠边站了——他看起来比他们还要年轻帅气。
我才发现,野马不仅看起来如此的年轻,而且他的五官竟然是这么的好看。他虽然不是像严默的长相那样一下子就可以把人吸引住,但是只要细细的品味野马的五官,就会发现他其实是很耐看的类型,而且是越看越好看,不招人烦。
野马的眼睛虽然不像Andy那么大,但是眼眶很深邃,眼睛因为黑白分明所以显得很明亮、很有神,而且我才发现,他竟然和严默一样也是漂亮的桃花眼!野马的嘴唇唇峰分明、薄厚合适,颜色有一点儿深但是也很好看,只是他脸上的胡子不知道什么原因没刮干净,显得有些邋遢,但是好像这又正好顺应了现在“型男”的潮流。说实话,野马的鼻子有些夸张突兀,看起来像是异族人的鼻子那么高大,这是他五官中比较缺憾的一点。
不过以前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野马是个很壮、很魁梧,甚至有些胖的人,直到今天他把头发剪短我才发现,他其实身材还不错,不胖不瘦的,而且他还是个标准的小脸儿,加之他那个短短的流海儿,显得他脸型特别好:额头宽宽的,而下巴则恰到好处的收了下来,形成了一个非常标准的欧式下巴。
他的那头乱发掩盖了他所有出彩儿的地方,甚至还夸张的把他本来优势的地方变了形,这么说来他也是和严默一样成心把自己弄难看的人吧?
呃,野马他不是汉族人吧?到现在我才想起来,野马来自西北,姓马,十马九回……那他应该是回民吧?可是我看他好像也没少吃那个……肉啊。算了,管他是什么民族的呢,说不定他会一口咬定他是汉人,然后跟我扯他祖上有外国血统什么的。他要是一口跟我咬定他是犹太人后裔,我还真拿他没辙……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什么都别问他了吧。
总之,现在的野马看起来已经是非常非常养眼了,这样一来他的相亲大计我觉得就没什么太大问题了。相亲这种事当然是凭眼缘的,如果第一眼感觉不好,人再有多好恐怕也没时间接触、没时间了解与发现了。以前野马那样子连我见了都害怕,除了吸引那些怪怪少女好像对别的女性的吸引力不会很大;不过再看他现在的样子,我觉得他现在不仅能吸引暗黑少女,估计连良家妇女也都要被他那双电眼电死了!
“怎么样?哥们儿精神吗?”野马一张脸都快贴到镜子上了,挤眉弄眼的胡捋着他脸上的头发茬子问到,“当你女婿不给你和老默儿丢人吧?”
“你还没完没了了!”我斜了他一眼。
不过人靠衣装马靠鞍,我虽然觉得野马现在这样挺帅的,但是我对他身上那身装扮还是不满意,那件看起来又脏又破T恤再加上那条裤裆快了到膝盖上的垮裤,他当自己是加勒比海盗吗?而且除了衣服他好像还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只是我一时说不出来。
“哥们儿,你这手艺真地道!不过我就是觉得这一下子脑袋轻了吧还挺别扭的,老觉得头皮发凉。”野马终于胡捋完他那张脸了,转身向阿龙竖了竖大拇指,“但是我妈要看见我现在这样肯定特喜欢。哎,以后我要是理发找你弄行吗?”
“行,温阳有我电话。”阿龙一边答着一边收拾他的工具。
“那能打折吗?友情价?”野马得寸进尺的问到。
“你还真好意思!”我奚落了野马一句。
我不知道阿龙现在剪一次头发到底要收多少钱,我只知道以前我和许欣一起来弄头发阿龙是不收我们钱的,后来我再回来他这儿不好意思不给他钱,便死皮赖脸的在他这儿办了一张2000块钱的卡,可是用了得有小两年了都没用完。
但是我在网上看过他们这儿的价目表,一个什么总监随便剪一个头发都要好几百,如果让阿龙老板来执剪明算账的话,说不定我那2000块钱还不够用一次的呢。所以如果不是野马那头乱发实在太让我头疼了,我也不至于麻烦阿龙亲自出马。不说结账的时候给多少钱,能让阿龙放弃钓鱼过来这其实已经是个挺大的人情儿了。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啊?是吧兄弟?”野马很不见外的拍了拍阿龙的背,“以后你要是去我店里纹身,我也给你打折。”
“开纹身店的?”阿龙问了一句之后看了看野马的胳膊。
还好野马当初自己纹的那个骷髅头被严默改成了一个漂亮的图腾图案,要不然他那胳膊绝对是砸自己生意的。
“怎么样?不错吧?”野马见阿龙对他的胳膊上的图案有兴趣便来了精神,当即脱了他那件破T恤给阿龙展示上了他的那个半胛——同样是严默的杰作——一匹绕了半个膀子的奔腾骏马。
“不错啊!”阿龙端详了一通之后给予了肯定,然后问到,“你店里师傅纹的?”
“她老公纹的。”野马露着他那大白膀子冲我扬了扬头,“她老公是我那儿的大拿。”
“行啊,哪天去看看,我正好想纹个图案,你们店叫什么?在哪儿?”
“声色犬马,就在那……”
“声色犬马?”结果还没等野马说完阿龙先问上了,“是严默开的那家店吗?”
“你认真老默儿?!”这回野马可兴奋上了。
结果阿龙摇了摇头,说到:“不认识,只是一直挺喜欢他的歌儿的。我前女友以前有一次和我说她认识严默,还说和他挺熟的,我还当她吹牛呢。”
“嘿!这世界可真够小的。那你前女友认识我们小阳阳吗?”野马白痴一样问到。
结果阿龙就更白痴的看了我半天,才问到:“那……你男朋友……就是严默?”
“嗯。”我笑了笑,心底却在骂这两个男人真是蠢透了,到底是多蠢的人才能问出他们俩这样的蠢问题来?
“那你……他……”阿龙语无伦次的指了指我的腿,然后又支吾了半天才对我说了句:“嗐,其实也没什么。两个人能在一起是缘份,不管怎么样都应该珍惜。”
“是啊。”我轻声的答到。
看来严默的事情真的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我本来是非常害怕有人提及严默的腿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当阿龙刚才指着我的腿慌慌张张说话的时候,我却突然释然了——连严默都敢那样站在舞台上勇敢的面对一切,我又何必害怕呢?我相信只要我们不害怕,就没有任何人、没有任何事能够伤害到我们了——无欲则刚嘛。
“我是觉得……”阿龙拿着他那套剪头发的工具站在那里,低着头继续磕磕吧吧的说了起来,只是我不太懂他到底想说什么,“俩人只要相爱过不管结局怎么样,都应该祝福;当然,如果能有个孩子真的挺好的……帮我问大欣欣好……算了还是别问了。”
阿龙慌慌张张的把一把剪子掉到了地上,他弯腰捡起来之后却对我说到:“我得去钓鱼去了,今天约了渔友,那我就先失陪了,他们再坐会儿。”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把我和野马晾在了这间独立的工作室里。
“哎,还没结账呢?”我一边说一边着急的跑去墙角的衣架上拿我的包,翻找着里面的钱包找卡,结果越着急越找不着。
“已经记账了。”阿龙头都没回的说了这么一句就不见了影子。
“嘿!这哥们儿可真够神的!字字珠玑,我一句没听懂。”野马大笑着走过来又搂住了我的肩膀,“钓鱼?丫心还挺静的。”
我甩开了野马的胳膊,指着他的耳朵说到:“把你耳朵上那东西摘了。”
我终于弄明白他到底哪里不对了——他耳朵上戴了一对儿翅膀样儿的黑白相间的耳扩,看起来马上就要把他的耳朵撕裂一样,也不知道他疼不疼。
以前严默也会在耳朵上戴耳钉,但是从来没有戴过像野马这样夸张的耳扩;而且从我再和严默在一起以后我发现他耳朵上甚至身上基本上都没有再戴过首饰了,现在的严默变得简简单单的了。他的脖子上偶尔会戴我们平安夜买的那对情侣款的施华洛世奇的吉它项链,但也只仅仅是为了配合我而戴。现在的严默完全返璞归真了,人便也变得平实多了。
“多好看啊!”野马不听我的,摇头晃脑的对我说,“可贵了这对儿。”
“说好今天听我的,你要是不听我的自己去买衣服吧。”我抱着胸站在那里不走了。
“好吧好吧,”野马很不情愿的把耳朵上那对儿怪东西摘了下去,然后问我到,“咱们现在去哪儿?”
“就在这儿逛吧。”我鼓励的给了野马一个微笑,觉得他摘掉耳朵上的东西已经变得比刚才还要帅了,如果再换一身衣服一定迷死人了,“这儿的东西还不错,有几个牌子的东西值得买。”
“这儿的东西特贵吧?”野马压低声音对我说到,“在这儿买件T恤还不得上百啊?”
我当时差点儿气结。
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严默和野马到底是什么年代的人,买件T恤上百真算不上特贵吧?而且在这种店里我不知道能不能买到百十来块钱的T恤。
“你今天预算多少?”我深深吸了一口气,问野马到。
“五百。”野马伸出手掌冲我得意的比划了比划,一手的戒指,手腕上还有一条拴狗链一样粗的手链,还好是银色的。
“把戒指都摘了,顶多留一个;还有手链也摘了。”我对他说到。
五百块钱,估计连今天这个头发都不够剪的,这么说来犬马的定价真的是太平实了。
“哦!”野马这次倒是挺听话,没有狡辩就把他那一手的戒指手链都摘了。
“算了,带你去个更好的地方吧,这儿逛着没劲。”我迅速的根据野马的预算调整了战略。
唉,相个亲就要花这么多的钱,娶房媳妇就更难了,在现在这个社会当个男人真不容易,生存压力太大了。我不由得为野马感慨上了,然后就忘了我曾经想要把他打扮成个型男的计划了。
就文艺小清新吧,省钱。
“行,就穿着这身吧。”我赞许的看着焕然一新的野马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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