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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部分

任热血熬成欲望-第1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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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那一年世界变了,连我接触到的东西也全都变了,因为封闭的形式被渐渐打破了,各种思潮、艺术形式,快速的涌入了原本隔绝的世界。
  于是当那年我第一次看到达利的作品的时候,我差点儿哭了——那些海滩上撕裂的狰狞的人体、幽灵的面孔、死鱼、丑陋肥硕的海牛……这一切和我以前学习的知识、接触过的画作完全不一样。可是在那一幅幅达利的画前也让我看到了我心底的欲望与狂躁,伴随着我从未萌动过的青春期,一同爆发了。
  我经历了第一次遗|精,在梦中我梦到了达利的第一幅超现实主义油画《蜜比血甜》,也是在同一个梦中,我第一次梦到了咩咩。那时候的她面容还很模糊,我只看到她孤独的站在《蜜比血甜》的荒原上,像是一头要被奉献了、等待着祭祀的羔羊。
  但是她的一个回眸令我震惊,因为我在她的眼中看到了纯情的光芒。正是那双眼睛,让我在酒吧中一眼就认出了咩咩。
  可是那次醒来后因为粘糊糊的内裤,我觉得自己很肮脏,却更觉得梦中的那个有着纯粹眼神的女孩儿尤其的圣洁了——可是那种圣洁又是我这个肮脏的人不配拥有的。
  从那一刻起我的世界开始倒塌,随之而来的,还有社会的变革,或者说动荡。
  那一年的二月,崔健推出了他的首张个人专辑《新长征路上的摇滚》,这也是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张原创摇滚乐专辑。那一年春夏交接之际,这张专辑传遍了大街小巷。在崔健并不优美的歌曲声中,我听到了血腥、反叛或者可以说是反动,以及对于传统的嘲弄,可是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别的什么东西,好像是绝对的忠诚在歌中飘荡——那种忠心是一种特别让人心痛的东西。
  其实我第一次听到《一无所有》的时候并不知道这就是摇滚,我甚至不知道“摇滚”这个词,这个词一直到我上大学的时候才知道。那时候我只是觉得这个叫崔健的男人实在是太不一般了,这种音乐的冲击不像达利的画带给我的视觉冲击,而是一种更加直接的捣毁,他甚至颠覆了我对于声音的理解。
  那段时间我看到了、听到了太多不一样的东西,让十五岁的我无法适从,却也让十五岁的我热血沸腾。
  我非常羡慕崔健的那头长发,以及他嘶哑的声音,当然,还有那首《假行僧》: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却不知道我是谁
  假如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
  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
  我有这双脚,我有这双腿,我有这千山和万水
  我要这所有的所有,但不要恨和悔
  要爱上我你就别怕后悔,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
  我不要留在一个地方,也不愿有人跟随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我只想知道你长得美,但不想知道你在受罪
  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但不是你的泪
  我不愿相信真的有魔鬼,也不愿与任何人作对
  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也别想看到我的虚伪”
  这首歌儿里描绘了一个让我特别想往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中我不必再寄人篱下、不必压抑自己的情绪,我只要不停的走、不停的感受美、不停的爱,或者说不停的释放欲望就好了。在那个世界中我才可以是真正的我、真实的我,不用为任何人、任何事而伪装与压抑。
  这一刻,我终于有了“自我”的意识,而且从那一刻起我便开始向着“自我”的目标坚定的走了下去。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思考自己要什么,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自我。
  时隔二十多年,我依旧觉得崔健的那张专辑是非常牛逼的,崔健在中国的摇滚地位也是无人能企及的,而那句“要爱上我你就别怕后悔,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则早已潜移默化到了我的血液里。
  可是在这么多年过去之后,我突然想起了崔健《新长城路上的摇滚》中的另外一首歌,这首歌的旋律这一阵子一直在我脑海里盘旋,我甚至昨天在“河岸留言”和台湾新结识的朋友喝酒的时候,突然就很想唱这首歌了。
  于是我管台上的歌手借了吉它,不请自到的自顾自的上了台,旁若无人的抱着人家的琴又弹又唱了起来。我好像喝多了,许多事情我都想不起来了。但是我只记得我特别希望咩咩此刻就坐在台下,我甚至真的看见她就坐在台下了,于是我更加温柔的对着她唱起了这首我献给她的歌、献给她的“情歌”。虽然这首情歌迟到了许多年,但我希望为时并不晚,而咩咩也会乐意收下。
  今天早晨我才听Andy说,我昨晚在那家酒吧唱的那首歌儿竟然掀起了高潮,Andy说在场的台湾人都很喜欢这首“情歌”,于是我一连唱了三遍,就跟打了鸡血似的;而那些给我敬酒的、找我签名的、和我拍照的人更是不计其数……差点儿生生把人家的场子变成了我的签唱会,还好那个歌手和那家酒吧的老板人都很好,没和我计较,否则一定又闹出大乱子,要是被杜革或者大老板知道他Andy肯定少不了又挨一顿臭骂……
  Andy絮絮叨叨说着的时候我就在傻笑,然后把Andy昨晚用手机录的那段现场传给了咩咩。
  “我独自走过你身旁,并没有话要对你讲,
  我不敢抬头看着你的,噢,脸庞
  你问我要走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你的惊奇像是给我,噢,赞扬
  你带我走进你的花房,我无法逃脱花的迷香
  我不知不觉忘记了,噢,方向
  你说我世上最坚强,我说你世上最善良
  你不知不觉已和花儿,噢,一样
  你要我留在这地方,你要我和它们一样
  我看着你默默的说,噢,不能这样
  我想要回到老地方,我想要走在老路上
  我明知我已离不开你,哦,姑娘
  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
  我明知我已离不开你,我,姑娘”
  我推翻了多年前对这首歌的理解,它不是在唱“离开”,而是在唱“留下”,因此我决定不再逃脱花的迷香,也不再走在什么老路上,我就要和花儿一样的世界上最善良的姑娘长相厮守,我要永远留在她身边,共度余生。
  我想通了!我再也不要纠结、挣扎了,这一辈子不论如何,我就是要和咩咩在一起了!
  但是……想起前阵子我自己做的丢人事儿、想着我的不坚定与犹疑,我还是觉得面红耳赤直发烧,我现只能默默的祈求Andy不要把那天发生的事情告诉咩咩。不过听这几天和咩咩的电话,感觉她完全不知道前阵子的那件事儿,谢天谢地Andy的嘴终于严了一次。
  那件事儿还要从饭局说起。
  我发现台湾人比大陆人更喜欢饭局文化,所有事情都更愿意在饭桌上、酒桌上来谈,别管是谈明天的演出,还是谈下一张专辑的具体内容,大事小情都要在饭桌上才能聊得起来。而且每次饭桌上都几乎少不了台湾人所说的“粉味”——也就是姑娘,台湾人甚至叫她们“饭局妹”。
  台湾的那些长官们总是会说“一群男人吃饭很奇怪”,于是每次宴请基本上都会找来“饭局妹”来炒热气氛,唱歌、劝酒、聊天,听男人讲黄色笑话。我还听说过台湾的饭局有“一不二要”原则,也就是“不”带元配,饭局妹“要”漂亮、“要”单身。
  饭局妹们确实都很漂亮,有些还是艺人。哦,也许艺人不是饭局妹,那些女艺人只是单纯的尽地主之谊陪我们吃饭、谈事情。我其实弄不太清楚饭局妹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可是这些陪我们吃饭的姑娘不管是风尘型、豪爽型、清秀型还是邻家型,都很会撒娇,这也可能和台湾人的语言语调有关,台湾国语话听起来确实要比北京话温柔许多。
  我听那些姑娘和我说话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的想起咩咩,其实我时时刻刻都能想起咩咩来。咩咩是我见过的很少撒娇的女孩儿,从前完全不会,现在好像倒是偶尔在我先向她撒娇以后她也会向我撒撒娇了。可是我还是得说,她甚至还没有Andy会撒娇呢。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只有咩咩的娇态是最自然的,是毫不做作的,我想我真的是中了咩咩的魔了,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其实我很不喜欢台湾这种饭局文化,让我觉得很别扭。我承认自己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龌龊事儿也没少干,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这种环境就是让我觉得不舒服。
  但是当我们到达台北的第二个晚上,在录完一场节目以后的饭局上,一切都失控了。
  饭局上我和一个女明星调情来着,还差点儿干出对不起咩咩的事情来。
  那天的饭局我本来以为只是纯粹的谈下一张专辑,我们出资方的大老板那一阵子正好在台北,说是要借着我现在的宣传热度把下一章专辑的事情敲下来。
  结果我和杜革、Andy到达餐厅的时候才发现,那天的饭局规模不亚于前一晚的接风宴。和大老板在一起的不只有另外两个男人,还有至少六个女人,听介绍那几个女人都是艺人,而且好像她们几个在台湾知名度还挺高的。
  一男一女本来是穿插的排好了座位,结果却被Andy生生给破坏了——他坚决的要坐在我左边,谁劝也不听。其实这也正得我意,我到现在依旧不习惯有陌生人坐在我左边,我总觉得有陌生人在我左边会让我很不安全,我知道现在全世界都知道我是残疾人了,但是我依旧害怕陌生人戳穿我假肢的秘密。
  于是在我和Andy的坚持下,Andy坐在了我的左边,而我的右边侧坐了一位看起来成熟而又有韵味的女明星,她长得不算太好看,但是脸上的妆化得很精致,身材很棒又瘦又高,穿着也很得体。我记得刚才大老板介绍说她以前是做模特的,现在转型做了演员,平常还主持一些活动,是一位全能型艺人。
  那个女明星不愧做过主持人,她很会说话,也很会撒娇,眼波流转间眉目传情。她一口一个糯糯的“严大哥”,让人觉得丝丝入扣;恭维的话她说起来并不会让人觉得突兀,而是直中软胁;而添菜、斟酒却她又做得不动声色的殷勤周到。相较起来,我的咩咩就太是个不够温柔体贴、不会关心人、不会照顾人、不会说好听话,太过一本正经的姑娘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被那个女明星吸引了,脑子里想的全都是怎么剥光了她、她在床上又会是如何的浪……但其实我也只是脑袋里意|淫了一下,并不准备有什么实际的打算,我全部想做的只是要和个女人聊聊天儿,被女人如此崇拜的捧一捧。
  当然,我可以像正经人一样说“这只是男人的逢场作戏”,我绝对不可能和她动真感情,我只是为了排遣一些旅途的寂寞才和她调情的。但是调到后来那个女明星干脆干柴烈火了,她坐在我的右侧,虽然隔着一条裤子但我依旧能感觉到她光滑的腿如何磨蹭着我那条真腿。
  我的那条腿是有感觉的,我感觉到了蠢蠢欲动,我甚至闻到了空气中飘荡着的弗洛蒙的味道。
  我很烦躁坐在我左侧一直“保护”我的Andy总是在关键时刻打断我和这个女明星的暧昧行为。
  其实自从我少了一条腿以后我一直都是自卑的,我不相信有女人还会再爱上一条腿的我,除了咩咩。但是男人都是贪心的,总是希望通过吸引的异性数量来证明自己的强大。我知道这其实是一种很矛盾的想法,但是我一方面抑止不住想要和那个女明星乱搞一通以证明自己的性|能力,可另一方面在Andy的不断“提醒”下我又觉得自己是对咩咩的背叛与伤害。
  我不堪重负,仓皇逃去了厕所。
  可那个女明星也锲而不舍的大胆的跟我进了卫生间。
  这种感觉很刺激也很奇妙,她一改刚才在饭桌上的温柔模样,锁上卫生间的门后扯开了衣领步步紧逼,我则欲拒还迎。这不同于我和咩咩在一起的感觉,这种感觉突破了道德与禁忌,充满了诱惑,而且我也迫不及待的希望证明自己能硬起来——我和咩咩已经太久没有做|爱了,在广州的时候我曾经在黑暗中试过,可是对着咩咩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硬不起来,也许是因为我欠她太多没有勇气硬气了吧?
  在这种感情的驱使下我开始和那个女明星在厕所里激吻,我在她身上上下其手,她淫|声|浪|语,我面红耳赤……我感觉我硬了起来,我有感觉了!可是就在激情快要爆发的那一刻,她柔声的在我耳边说到:
  “严大哥,和我回家吧,我会让你好好舒服一下的哦!你喜不喜欢制服诱惑?我可是个风骚的小护士呢……快,快让我看看你可爱的stump……”
  我一下子泄了,推开门夺命而逃。我终于又想起了我只是一条腿的怪物;我这次只是靠腿赢的,她只是喜欢猎|奇,而不是喜欢我。
  我再一次失望,彻底的失望。
  除了咩咩,没有人会爱上我的“自我”。                        
作者有话要说:  默默回归,这一章的默默很混蛋吧?可是男人不总是会用下|半|身来思考吗?

  ☆、【番外】默语谁识(十六)

  回到包厢后我推说身体不舒服而向饭局上的长官告辞,长官们嘻嘻哈哈先是不肯放我走,后来看我去意已定便要我罚酒三杯,再说之后的事情。
  而杜革因为还有我下一张唱片的事情没有谈完,所以他还要留下来继续坐陪,只有老板长官们都尽兴了才可能接着谈下面的事情,这是台湾的办事原则,我已经看出来了。可是杜革已经喝的快要分不清东南西北了,也就没空理我到底要干什么,我不知道等老板长官们都尽兴了杜革还有没有办法再去有精力谈我的唱片了。其实我倒不太在意下一张唱片现在能不能确定下来,因为离上一张唱片出版发行刚3个月,我觉得不用这么着急,两个月赶出一张唱片的事情已经让我觉得够对不起花钱买唱片的人了,这种事儿我也不想再干了。我希望我下一章专辑可以有充分的准备、良好的录音设备,当然,我还需要足够的时间来制作。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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