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天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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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的刘威民眼光老道的注意了一情况,心头一动,从上装口袋里掏出一根古巴进口的精制雪茄,递到了这个年轻人的嘴里,亲自拿出火机给他点燃。
这一幕落在一位脚步匆匆走来的中年人眼里,本打算直接否决的话咽回嘴里,面带难色的道:“刘总,您这是为难我们嘛,怎么可以临时换一个没有排练过的吉他手上去,根本没法保证演唱会百分百的成功。”
“张总,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刘威民一脸的不满:“你这话对其他人说没关系,对那位郑剑说都没关系,但你知道我身边这位是谁吗?”
刘威民小心的扇灭火机,索性演戏演全套,冷笑道:“这可是杨天王的同门小师弟,甲虫壳乐队主唱的忘年好友,曾在维纳斯进修三年古典器乐,被世界级的柏林乐队邀请参加圣诞演唱会的king,连我刘威抿都需要敬一支烟才能请他上台,你说呢?”
叫张总的舞台总监先是有些疑惑,但看着张朗一副波澜不惊的表情,加上刘威民的江湖地位又一等一的高,连忙辩白道:“我对king的资质没有半分怀疑,只是,只是,这会打乱我们的全盘计划——”
“你担心king会和乐队配合不好?能够和柏林乐队一起演奏的音乐天才难道不够档次?”刘威民步步紧逼,“张总,你们这要求也太高了吧?反正这事儿要是办砸了,我相信你们今年预约的甲壳虫巡演会泡汤。”
“刘总,我没这意思——我请示下公司。”舞台总监匆匆走到旁边挂电话,不断的将眼神瞟向张朗。
张朗心里头苦笑,自己一平头老百姓,转眼还成海归音乐天才了,吸了几口雪茄后,勉强将心跳压制下来一点,耳边却传来刘威民的急声催促:“快,上场了。”
紧抓着吉他走了几步,张朗迟疑道:“可是——”
“去吧!”刘威民推了他一把,顺利送他到了舞台上,“好好表现“。
旁边眼看生米煮成熟饭的舞台总监只得承认这个事实,在他目光捡不到的范围内,刘威民暗暗掏出手帕擦了擦汗,不住的念叨,你可要对得起我夸下的海口,否则一辈子英名会毁在你身上。
这个时候,整个演唱会的灯光全部熄灭,在一片黑暗中,只剩一束光芒在追随那位光芒四射的少女天后。
张朗在黑暗中站稳身体,深呼吸一口后才将手指头放在吉他上,定了定神,缓慢进入了状态,耳朵在这瞬间极端灵敏,将整个舞台的声音都传入了脑海内。
就当再疯狂一次吧,失业的这些天来,老头子每天都打电话给自己,说是找了个营业厅的营业员,以后安心工作拿份薪水过日子,这一回去,以后能不能摸吉他都不一定了。
安静的气氛中,所有歌迷都在屏息等待,舞台中央的少女扭转大眼,瞄了一下吉他独奏的吉他手,微微笑着点头了一下,算是招呼。
仿佛是过了几个世纪的时间。
黑暗中轻轻一响,传来一连串清脆悦耳的吉他声,泉水叮咚一般轻快跳跃,节奏间的娴熟转换,淡淡的灵气跳跃,俨然是林晴儿第一支单曲《暖冬》的开头。
一束灯光缓缓明亮。
重新出现的林晴儿换了一身雪白冬装,嘴角多了一抹暖融融的微笑,她才十七岁,永远都是所有人心目中的公主。
这一缕吉他弦音分外动听,在这片热闹中央仍然暖暖的,貌似孤独,却拥有一份自在,透过大型音响设备传递到了每一个人的耳中。
吉他音挑起了所有人的好奇,那位自始至终站在林晴儿背后的吉他手,会是和林晴儿合作了十年的杨天王吗?
杨天王在她出道还是新人时,就被公认为华人娱乐圈里的天皇巨星,多年前让他的御用词人林夕为林晴儿量身打造的这独唱曲目,让林晴儿正式进入了歌坛展。
两人的关系,在三年来被无数人猜测过无数次,是兄妹,是恋人?相差十岁的年龄距离,在女人眼中似乎并不算什么。
第二盏灯光亮起,模糊的人影渐渐清晰,略显破旧的吉他在柔和灯光下,折射出有些沧桑的温柔光辉。
在徐徐变亮的灯光中,白色人影渐渐明显,在光芒大作的一瞬间,林晴儿身上聚集的光芒有接近三分之二给了那个三年前带她走入娱乐圈,塑造辉煌的吉他手。
什么?
他不是杨天王!
更大的欢呼声还在响起,紧接着却陷入了一场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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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全场沸腾,燃烧吧!】………
吉他手的侧脸很年轻,线条柔韧而坚硬,凌乱丝掠过额际,在面孔留下几道纵横交错的阴影,一身笔挺白色西服,带了一顶西部牛仔风格的圆顶小帽。
笑容干干净净,并不像很多吉他手那般一头长,也没有乱七八糟的哥特风格装饰。
那双眼深邃而阴沉,他的手指修长白皙,按在吉他琴键上的动作有力、简短,行云流水一样舒缓。
在场所有娱记都找不到关于这个吉他手的音像资料,即使林晴儿是当之无愧的主角,他站在身后也没有被其光芒掩盖得没有存在感。
张朗耳中戴着白色的无线耳机,跟着里边的曲调照本宣科弹奏着这支曲子,熬过刚开始几秒的弦乐后,林晴儿的歌声适时响起。
天后一开口,就知道有没有,她的歌声有种让人沉浸的魔力。
张朗被十万人注视的压力骤然减轻,不由嘘了口气恢复自然,舞台下许多人开始轻声哼唱暖冬,对于这支经典金曲的歌词,几乎每个在场的歌迷都能倒背如流。
……
“冬日橱窗映着这个城市的妩媚模样,
手指按在第七根肋骨处,
心在这儿,
我要的幸福呢?
……
曾在告别的街口,说好不再见,
是我不够决绝,回头偷偷看过,
眼角依稀那道幸福的影子,是一辈子不会拥有,
这一年冬夜,再不天真的需要谁陪我左右,
道一声珍重,你我再见,
各自白头。”
清新,略带伤感的嗓音清唱出这成名单曲,林晴儿的嗓音有若天籁,带些自由自在的味道,不被抓住就会悄悄溜走,再无痕迹,这种嗓音让人不由自主停下喧哗,选择了安静倾听。
张朗一直忙于生计,没有关心过林晴儿的任何消息,这会儿近距离看着这位少女天后的表演,听着她的歌声。
落魄潦倒的心里仿佛被一道暖流淌过,许多风霜熬炼出的伤口有了愈合的趋势,张朗觉得自己让林晴儿又多了一个级粉丝。
在灯光映照下,少女的侧脸绝美,依稀有些似曾相识的痕迹,自己见过她吗?
林雨曦?
张朗拨弄琴弦的的手指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还好马上补救了这个破绽,可突然之间,整个舞台上的吉他声消失了,只剩下林晴儿一人的清唱。
该死的!
台下的歌迷们还以为这是伴奏变动的缘故,沉浸在林晴儿的天籁之音中无可自拔,刘威民耳朵一动,马上从台后站了起来,疾步冲向音效师。
心神全部沉浸在歌声里的音效师猛然惊醒,看着被自己不自禁扯断的线路,冷汗挤出毛孔,瞬间湿透了背心。
“完了!”
注意到这一情形的后台工作人员都是这么呻吟一声,任雪妮飞快的跑到那名出错的音效师前边,急声道:“还想不想继续做了!”
到了此刻,她就等开香槟庆祝了,却出了这档子事情。
但再怎么急,音效师再次调好线路至少也需要半分钟,林晴儿不能清唱这么久,张朗才看过一次谱子,哪里会全部记住后边的**部分,而且那是全曲最难的部分。
时间一秒秒的过去。
八秒,九秒。
……
二十秒
……
歌词过半,即将进入副歌,先前突然间消失的吉他伴奏没有引起歌迷们的注意,但唱歌的林晴儿心神一震,似乎明白了某些地方已经出现纰漏。
她的眼角余光掠向后边的白色身影。
张朗额上的头滴着一颗颗的汗珠,十指忍不住的颤抖,在进入副歌的**部分时,咬了咬牙,将衣领上的和声麦克风取下,夹在吉他的音箱上。
叮……
台上的林晴儿如释重负,粉白耳朵十分可爱的微微翘起,听出了吉他声里的一抹忐忑。
单薄的几下弹奏过后,
似乎一股热度被压抑了太久,在那儿燃烧。
张朗的手指随着乐谱进入全歌的**部分,所有观众熟悉的吉他曲调喷薄而出,曲调华丽大气,与林晴儿的歌声融为一体。
林晴儿嘴角欣慰的上翘了一丝。
所有观众开始随着节奏不住呐喊,被这经典却级难弹的吉他伴奏弄得尖叫连连,女粉丝们不住的朝台上那位神秘的吉他手抛出飞吻。
在能够容纳数万观众的主演厅里,无数荧光棒点点闪烁,
后台的工作人员却急得团团乱转,听着骤然响起的吉他声,都是心神俱震,一个个的原地不动,然后挤着推着一起凑到了监控屏幕前。
灯光下的张朗一脸沉静,他的手指轻快跳跃,**部分的狂野音符倾泻而出,十指轮番波动六根吉他弦,音符跳动间的那份才气横溢,丝毫不亚于那位颇具实力的郑剑。
所有歌迷也和刘威民当初的感觉几乎相同,只有张朗才更贴合《暖冬》这歌里所描述的意象里那位被林晴儿想念的少年,狂野洒脱,像猫王一样拥有轻佻不羁的经典眼神。
随着节奏趋向**部分,每一个男歌迷都将自己代入了张朗这个角色;在挑逗着清纯可爱的国民少女,每一个女歌迷,同时化身为台上的林晴儿,从而喜欢上了张朗。
因为一歌喜欢一个人,因为你一个人喜欢一个城市,在职场里飘来荡去的年轻男女们,听着林晴儿轻唱这暖冬,便喜欢上了张朗,也突然觉得这个压力巨大的城市也可爱起来。
……
雪花再大
只要有你,温暖依旧。
我什么都不怕。
……
歌词轻轻跳出林晴儿的嘴里,整个剧场的时间都变得缓慢下来,歌迷们都选择了安静倾听,有林晴儿天籁般的清脆嗓音演绎这经典,还有这么一只经典的木吉他在画龙点睛,演唱会才一开场,人气就爆棚。
清纯的少女天后轻提裙摆,沿着舞台和歌迷们握手,有若天籁的歌声余音袅袅,十八岁未满,却有了其他人毕生都难达到的高度。
自始至终不动的吉他手也引起了娱乐记者们的纷纷猜测,面孔十分陌生,是不是才华横溢的新人,被天空娱乐新近推出来的?
那顶小圆帽遮住了太多人探询的目光,张朗的面目并不清晰。
许多资深媒体人为这种故作神秘的策划拍案叫绝,只有面孔模糊,才可以让所有的歌迷任意将自己最喜欢的面孔替代进去。
而在演唱会的贵宾席上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里,坐了一位精神矍铄的老人,老人身边是一位短丽人。
她的眼眸很漂亮,不带一丝杂质,一身黑色长身风衣,直筒黑色长靴,耳上缀着两颗十分小巧的白金耳钉,气质知性,十分干练精明的打扮。
在她身边空出来的座位里,稀稀拉拉坐着几个黑衣汉子,清一色的平头短,眼神鹰隼一样锐利,以非常凌厉的态度和举止,将老人与附近的其他娱乐圈大腕隔离出来。
如果仔细看,可以现黑衣制服汉子的袖标上隐隐有十分独特的数字编号,尽管旁边坐着的人都是非富即贵,也一个个明智的远远避开,和短丽人保持了足够安全的距离。
短丽人恬然看着台上的少女,看着那名全部身心投入疯狂伴奏的吉他手,眸子里不复平静,带有某些复杂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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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我心狂野!】………
思绪微微恍惚间,一切似乎回到了那个闷热的夏夜,有一个她很长时间内都不知道名字的男孩儿,穿着夸张一点儿也不好看的臃肿校服,在自己窗前弹着很好听的吉他曲。
那会儿雨如瓢泼,他的十指拨弄着琴弦,吉他上水珠迸射,那种狂野激昂的高**涌,虽然没有现在的熟练,可其中拨乱心弦的狂野,总在她的脑海里盘旋不去。
一直隔着窗子看着他,看着他最后因为醉酒倒在齐膝深的雨水里,被其他同学冒雨抬了回去,才提着收拾好的行李去晚上到北京的火车。
想了想,她站起身来。
“雨儿,你去哪儿?”,一直注视着舞台上少女的老人扭头问了句。
林雨曦扭身站住,随手撩了下齐耳短,扭转脸庞时一瞬间的冷丽惊艳了附近许多视线,可以和远处林晴儿的可爱相提并论。
“我去见一个人,爷爷,等会儿您自己回去吧。”林雨曦将双手插进风衣口袋内,迈开长腿走向出口。
老人轻轻叹息了一次,为了家族的利益,这孩子牺牲得太多了,偶尔追求一下她自己想要的,也不应该太多阻止吧。
而在此刻,任何事情都没法引起张朗的注意,他的脑袋已经接近空白,触觉却灵敏了一百倍,甚至可以清晰感觉到自己毛孔轻轻张开,汗毛直竖,一颗一颗的液体撑开毛囊汇聚成较大的颗粒,最终滚落脸颊的沉重压力。
他没有试过站在千万人的前边,享受如此多欢呼的场景,因为刚才他还是为了卖掉木吉他换张车票的废柴。
可现在,自己是和一名拥有千万粉丝的少女天后同台演出。
他这辈子都没有在这么多人面前弹过吉他。
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刺激过。
满足了!
张朗甚至看见林晴儿小脸上浮现一缕甜笑,朝他扬了扬手掌,然后将歌迷送给她的花,放在张朗的脚下。
林晴儿这一带些调皮的举动,顿时引了一连锁的反应,几名女歌迷尖叫着冲上台送上了花。
旁边休息区里的其他几个明星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