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上位记-第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不要靠近我,我跟你不熟。”白晓宇感觉这个男人大有把她生吞活剥的架势,她跑到车门,想要告诉顾云熙,这个安排有点不太妥当,可是,顾云熙正和那个姑娘打得火热,哪里有时间管这车里的事,白晓宇喊了几声老爷,可是没人理会,只好又坐了回去。
“夫人误会了,我只是……”她停顿了一下子,又说。“在下弘文志泽,西南人士。”
“哦,小女子苏安,顾府的大夫人。”她嫌弃的说着,完全不知道说什么比较合适,感觉自己是在相亲。
两个人忽然安静了,车厢里气氛怪怪的,大概是因为人怪怪的,白晓宇不肯靠近这个名字有四个字的人。那个人却一脸盼望的看着她,好像是被抛弃的小宠物,这个感觉非常尴尬。
“我……”他扭扭捏捏的说不出口。
“快说,要道歉?还是要怎样?”她嫌弃的看着这个男人,刚才看他还觉得很害怕,可是现在,她觉得这个家伙也没什么可畏惧的,至少暂时根本不会威胁到她的生命。
“我从来没有碰过女人,所以……”话刚出口,白晓宇蹭的跳了起来,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个男人,是来搞笑的么,早就看出来那个叫孔雀的没安好心,没想到,居然用这么个卑贱的招数,她只想喊救命。
“我告诉你,我可是嫁了人的,你这样做很不合适,天下女子那么多,你这个长相随便挑。”白晓宇说完就后悔了,这个嘴脸也太阴险了,说好的大家闺秀呢。
“夫人误会了。”他正了正身子,意识到自己确实有些失态。“我弘文志泽不是登徒子,我只是……我从未碰过人……我……我是个毒人,自幼就和蛊虫一起生活……”
白晓宇瞪大了眼睛,这个世界未免有些太疯狂了吧,居然还有这样的人存在。
弘文志泽来自一个叫做东青族的地方,那是一个小部落,藏身于西南的深山里,过着和老天爷相依为命的日子,每天和野兽毒虫抢生活,和最强壮的动物做斗争,活着或者死亡,从来就不是活在哲学里的问题。所以他从小就被族长选中,作为族里的祭祀而培养。
从三岁开始,他就被族长放进了养了很多蛊虫的大缸里,每天接受着无数虫蚁的撕咬,不可以尖叫,不可以逃避,每天过着这样的生活,谈不上苦难,谈不上痛苦,从有记忆开始,生活就已经变成那样,他必须在其中求生,必须适应,甚至是变成和这些毒虫一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习惯了那样的生活,他的成长变了模样。
他的血液,他的皮肤,他的毛发,他的一切,都是致命的,没有人,没有动物,甚至没有植物可以靠近他,无论什么时候,他都只能远远地站在人群之外,看着那些原本该亲近的人们,用敬畏和膜拜的眼神远远地躲开,没有抚摸,没有亲近,有所接触的生命都会消失。
他甚至没有机会悲伤,因为他的眼泪都是致命的。
可是今天,他遇见了一个她,一个可以接触的她,不用躲避,不用远离的她。原本以为,世界只能如此,现在知道,其实可以很美好。老天,好像也不是一直冷漠的,他还是给他留了一束光。
“你在开玩笑?”白晓宇忽然凑了过去,点了点他的皮肤,细腻光滑,富有弹性,但是好像很冰冷,可是怎么看也不像是有毒的。
那男人笑了笑,虽然对于男女授受不亲还是有些尴尬,可是,他却很开心。
马车外,孔雀忽然问道:“云哥哥,你真的不怕会出事么?白鬼哥哥可是万毒之王,那个女人真的没关系?”
“她是你嫂子,是我的夫人,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必怕他的人。”其实,顾云熙还是担心的,虽然那个神医说过,苏安是百毒不侵的体质,可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他还是有些担心的。
孔雀吐了吐舌头,没再说什么,其实,她是羡慕的,当她第一次遇见顾云熙的时候,她就渴望能够嫁给这样的人,可是,她必须成为圣姑,她没有选择。她的人生早早就被规划好,就算顾云熙真的像她梦里的一样从天而降,就算她可以拼死一搏,她能放弃部落么,嫂子的例子摆在那,没名没分的远嫁,真的会幸福么。孔雀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她知道什么时候应该选择放弃,什么时候应该选择守望。
“真好,云哥哥的女人和哥哥很般配。”孔雀说的是真心话,顾云熙假装听不出那句话有多伤心,其实,他还是很喜欢这个孩子的,聪明,漂亮,可是,她只能是他妹妹。
“是啊,她是值得孔雀去亲近的人。”顾云熙看着这个长大了的小姑娘,嘴角泛起了一丝微笑。
苏安,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真的可以替我保护我爱的人吧。
你认我做姐姐吧
白晓宇不禁念叨的打了几个喷嚏,想着一定是有人在背后说她,好事不背人,背人没好事,她大概齐也知道他们说了什么。
“你生病了?”弘文志泽关心的问着,眼神里带着难得的亲切,因为,白晓宇就是那么特别的存在。
“当然不会,我这个身体,绝对屹立不倒。”她笑了笑,眼睛弯成一轮月亮,好像会说话一样。
“那就好。”他看着她傻笑,眼睛里很温暖。
白晓宇闲着无聊,撅起嘴巴,努力吹气,刘海飞扬的样子,简直让人看傻了。
“弘文,你和顾云熙是什么关系。”她转过头,眉眼若画。
“云兄是我的恩人,三年前,我曾经奉族长之命,前往山外的平桥护送祭品,路上遇见了陷阱,一伙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听到了我的行踪,把我困在了山洞里,想要我交出我们族里的宝贝,我宁死不肯,他们也绝对不肯放过我,就在我被折磨得快要死的时候,云兄居然前来相救,让我重新活了下来,从那以后,我就和云兄成了知己。这次云兄有事相求,我自然是肝脑涂地,竭尽全力。”
白晓宇听完,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顾云熙整年在外游荡也不是没有好处的,至少交了许多值得相信的朋友,都说要了解一个人,就要和他身边的人多接触,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能够真的做朋友的都是骨子里有相近特点的人。不过,弘文志泽也好,孔雀也罢,这些人的存在未免有点犀利,想来顾云熙那个家伙也是个奇葩。
他忽然凑了过来:“他待你如何?”
白晓宇一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应该是好的吧,可是除了不少吃不少穿,他真的有在乎她么?但是难道不好么,只要遇见危险,他总会本能的将她护在身后。这个问题,明明只有五个字,可是,回答起来却有一些吃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还不差,不然我早就死了。”她低下头,原来他对她也不过是让她活着而已。
“我倒不这么认为。”他摇摇头,向后靠了靠。“他为了你可是难得动用那么多暗卫……”
“暗卫?”一直听说顾云熙手下有一票死忠,个个都是骁勇善战,武艺超群的高手,所以朝廷内外那么多想要动他的人,没有一个能够得手,所以顾府能够屹立至今。可是,弘文志泽的意思她好像还不能理解,她完全没有看见什么暗卫啊,也不觉得有什么是为了她。
“是啊,你不知道么,他为了你,调回了一支飞龙队,生怕你有所闪失。”他笑了笑,原来顾云熙那个家伙也会害羞,这个样子真是奇怪。
“怎么可能?”想着这一路遇见的牛鬼蛇神,他要是真的调了暗卫,那那群家伙未免太不争气了吧。
弘文志泽没再说什么,既然顾云熙都不肯解释清楚,自己又何必参合呢,何况,这个女人笨笨的样子不是更好。
白晓宇想了又想,她的逻辑还是不那么顺畅。
其实,顾云熙只是有自己的安排,面对毒夫人,他支开暗卫是为了不让对方有所防备,他允许刚才那些人偷袭是为了试试张大中的本事,这一切,都在他的计划里。
但是白晓宇并不懂,她并不笨,只是没办法想清楚他的想法。
马车吱呀吱呀的走着,终于停了下来。
白晓宇迫不及待的跳下车,想要问问顾云熙,是不是真的为了她,才会调回暗卫,可是,顾云熙正牵着孔雀的手,从她身边路过,如此亲密。
白晓宇暗自骂自己,难道不应该早就习惯了么,顾云熙可以随便爱上任何一个女人,除了苏安,顾云熙会心疼和照顾任何一个女人,除了苏安,这不就是书里的设定么,是不是穿越的时间太久,人都糊涂了,已经忘了这一切。
可是还是会介意的,还是会介意他的身边多了别的女人,明明知道顾云熙不是自己的,可是觉得酸酸的,她叹了一口气,不想再问下去。
孔雀拉着顾云熙的手,那么纤长,那么有力,又那么温暖,让她不舍得松开,她恳求,能不能再久一点,知道不会有未来,却还是希望可以长久,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子,知道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去碰,这一点,她和白晓宇很像。
顾云熙看着她,当年的小娃娃,长大了,曾经答应过,要以哥哥的礼仪送她出嫁,看来也不是遥远的事情了。
他们聊着天,谈谈那些过去,感觉又回到了在一起的那几个月。
“我记得你哥哥当年让多少姑娘朝思暮想,最后,居然选择了最不起眼的一个。”
“原本也是可怜她,比我大不了几岁,却被送到其他部落当人质,所以哥哥就多看了几眼,也是缘分吧。”个中缘由,她不肯多说,想来也是有不肯说的道理。“云哥哥呢,怎么那么多女人,单单把她带在身边,看样子连点武功都不会。”
“虽然是个累赘,可是,放在家里却觉得不安心,所以就带着了。”他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是啊,就是因为不安心,才会这样努力的带在身边,就算是分心,就算是让自己压力倍增也没关系,安心就足够了。
孔雀笑了,笑的很漂亮。
她很羡慕,希望有一天,有一个人也会这样因为不安心而时刻陪在身边,她甚至不奢求一生,在她最美好的那几年,有一个人陪着就够了。
弘文志泽用黑纱包裹着全身,他好像很怕阳光,一直躲在车旁,可是,大概是他实在毒性太大,连一向温顺的大马也躁动的想要逃走,不过他也是习以为常,虽然自幼长在不见太阳的森林,一直不适应接触阳光,可是他不介意,到底是善良的人,虽然老天故意选中他成为人人闻风丧胆的毒祭司,也无法阻止他做一个善良的人,他一直善待着周围的一切。
忽然,周围暗了一些,阳光好像没那么刺眼,他回过头,是白晓宇那张笑脸,油纸伞还是全新的,有一种特别的味道,伞下站了两个人,两个善良的人。
“谢谢你。”
“不客气,既然怕阳光,就要记得带伞。”她耸耸肩,眼前这个少年,很像她失散多年的弟弟。“弘文,你多大了?”
“一十九岁。”
“那你认我做姐姐吧。”她的眼里闪着光芒,能有这么一个特别的弟弟,是件多么神奇的事情。
“啊?姐姐?”弘文志泽想了一下,点了点头。
做人本就该贪心
“怎么,不喜欢?”白晓宇看着他好像有些为难。
“顾云熙是我哥哥,你是我姐姐?”他摇摇头,转过身朝一边走去。
白晓宇耸耸肩,以为是个聪明人,没想到也是个呆子,这小说里面的人脑子都秀逗到什么程度了,街坊辈分,各叫各的呗,张叔叔还和王阿姨是一家呢,也没见叫她张婶婶的。
“夫人,且在前面歇歇脚,吃些东西,想着下午落山之前就能到驿站了。”张大中虽然是个粗人,但是却是个心细的人,占山为王过惯了让别人伺候的日子,轮到他服侍别人,倒也是有模有样。
“恩,辛苦你了。”白晓宇虽然冲着人家,可是小眼神已经飞到顾云熙那,大家一起的,干嘛单独走到一边谈话,一点都不友好和谐。
可巧,顾云熙也在看她,四目相对,居然还有了些羞涩。
说是吃些东西,可是这荒山野岭的,除了带的那些又干又硬的饼,就是又浓又烈的酒,白晓宇心里有些犯怵,她自己喝醉了什么样子她倒是不记得,可是胃疼的事她不能忘了,今天早上吃的那个已经让人有些不舒服了,再乱吃,怕要伤身体了,自己可是有胃病的少女。
“怎么了,挑食啊?”顾云熙凑过来,语气好像是有些贱贱的。“前线只怕什么吃的都没有,回去还来得及。”
“回哪里去?我可是为了老爷你才跋山涉水,千辛万苦的来到这,怎么能回去呢,再说,我只是没那么饿而已。”她眯起眼睛,笑的像一只小狐狸,凑了过来。“老爷你说呢?”
“那把饼吃了。”他掰了小小一块,塞到了白晓宇的嘴里。
干干的饼,没有任何滋味,还吃的十分辛苦。她左边嚼了换右边,右边嚼了换左边,才勉勉强强吃了半张。
“饱了饱了,不吃了。”她拍了拍手,好像做完了一件大事。
“这个胃口,你今天早上抢东西吃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的。”他戏谑的笑了笑,嘴角虽然嚣张,眼神却很温柔。
孔雀坐在对面,看得一清二楚,有些幸福,只有旁人才看的清楚。
“就是早上吃的多了,现在吃不下了,你哪有那么多问题。”她看着他,笑了笑。
“我也吃完了,嫂嫂陪我到那边走走吧。”孔雀忽然站起身,她的脸红红的,看样子这里的酒,谁都招架不住。
白晓宇点点头,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