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 女杀手穿越成后-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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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冷!好冷!
这个世界就象冰窑。
陌桑迷迷糊糊的,一会昏睡一会似醒非醒。
她能感觉到自已的病更加严重了,在这个时代,很多小病都人要人的命,更何况她现在呆在无人的冰天雪地之中。
半梦半醒之前,陌桑突然记起另一个雪夜的荒野。
那个时候,有一双温暖的大手和一个宽厚的胸膛包围着自已,暖洋洋的。
现在却只有她一个人,从身到心,彻骨的寒。
陌桑开始抽泣,无法控制的流泪。
好痛!
那些回忆,那些曾经,都让她痛得无以复加。
她从来都不知道自已会这么软弱,却不得不承认自已和别的人一样,都是普通人,都是血肉之躯,都一样会无助。
轻轻睁开沉重的眼睛,陌桑想起了那个可恶的男人。
病得这么得,估计在这个时代好了也会留下后遗症,别的不说,以后她的身体素质会差很多。
陌桑强撑起身子爬下马车吃了药,喝下被火温暖的水,身上也恢复了少许力气。
她一定要活着,她一定要杀了赤松德赞再死!
遇狼
远处,奇怪的声音传来。 。
老黑突然焦躁不安起来,在原地来回跺着四蹄。
猛的站起身来,陌桑看到远处有点点绿光向这里靠近。
糟糕!
是狼!
雪地里是很难找到食物的,一群饥饿的草原狼,要比一头凶猛的雄狮还要厉害!
用力在老黑背上拍了一把,陌桑叱道:“快走!”
老黑一惊,猛的窜出去老远。
它回头看了看站在原地的陌桑,再看看狼群,突然冲了回来。
马,对狼群是害怕的,这是天性。
但是当年随着赤松德赞的时候,老黑不止一次面对狼群。
虽然是这样,它还是受惊了。
只不过,它不愿意丢下主人自已走!
陌桑暗暗叫苦。
要是她没有生病,对付这群畜生还行,可是现在这种情况,她自已都管不了自已,老黑死也不走,那可怎么办?
来不及想太多,狼群已迫近。
看到火光,它们有些不安,却没有退的意思。
这个季节里食物短少,狼群经常攻击人。
陌桑的刀已拔出,盯着狼,她冒了一身冷汗。
狼是很聪明的,也是很狡猾的。
就象现在,陌桑眼前只有五只,却猜不出暗处还有没有躲藏着的狼。
她盯着狼,狼也盯着她。
它们仿佛也知道这个人不好对付,所以没有马上攻击,而是围着陌桑和老黑不停的转,想要找到一个最佳的攻击方法。
狼怕火。
陌桑只能试着把燃烧的干柴丢向狼群。
狼群果然受惊了,一哄而散,可不一会,它们又围了上前,比刚才的距离更近几步。
横了横心,陌桑突然冲了上去,把狼首领吓了一跳。
它没有想到,人类会主动冲上来。
可是很快,它就反应过来了,猛的跃起身来,一口向陌桑咽喉咬去……
遇狼2
电光火石间,陌桑的掌飞快的击向柔软的狼腹,刀直接切向狼王的大嘴。 。
半空中,狼王看到刀光一闪,马上扭开头,它收势不及,腹子正好撞在陌桑掌上。
悲鸣一声,狼王退出几米远,伏在草丛中不敢妄动。
虽然陌桑病中无力,这一掌还是打得它很痛。
看着狼群,陌桑突然全身无力。
刚才那个攻击,已让她气喘吁吁。
退了几步的狼也看出来了,只要多攻击几次,她绝对支持不住。
本来,狼群已向老黑逼近。
可是老黑精神抖擞的,一副跃跃**试的样子,相反,陌桑焉焉的,喘着粗气,眼睛虽然冒出狠光,却明显很弱的样子。
狼王突然一声长啸,三只雄壮的公狼突然向陌桑冲来!
从小的经历救了陌桑。
她在这危险的一刻突然跃起,连踢三脚将一只公狼踢飞,另外两只咬住的只是她的衣服。
一声闷响过后。
那只被踢中的公狼痛苦的蜷在雪地里,它的肋骨已被陌桑踢断。
准备发动第二波攻击的狼王和另一只公狼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静静停在原地。
身后传来老黑的长嘶,陌桑猛然回头。
果然,如她所料,这些狡黠的儿狼并不止五只,还有两只躲在她身后的暗处,突然发动袭击。
老黑暴怒的向狼踢去,它也不知道结果会怎么样。
但是它没有,它就不可能站在那里等死!
英勇的老黑对付着那两只狼,可是它只是马,陌桑不去救护不行。
场面混乱了。
所有狼都一涌而上,为了一顿饱饭,它们什么都顾不行。
因为它们是狼,食物就算是用命来换也行。
陌桑和狼没有什么区别。
从小,她就过着和它们一样的生活。
要是不够拚,不够狠,她早就死了!
情况危急。
老黑猛的一跃到陌桑身边,一边飞踢后蹄,一边咬着陌桑的衣服狂扯。
吐蕃1
陌桑明白它的意思,现在打是占不了上风的,只能跑。 。
猛的跃上老黑的背,陌桑丢弃了马车。
今天,能不能活着跑出去,只能凭运气!
狼的速度很快,但是它们饿了,还可能追出太远,所以它们跑得飞快。
而老黑,危险激发了它全部潜能,它跑得超常的快。
慢慢的,狼群终于被它抛在身后,它也跑得气喘吁吁的。
现在,陌桑什么都没有了,只和身下的马,和它身上的毛毡。
“老黑!”
陌桑突然激动的爬在它背上,用力抱着它的脖子,弄得它莫明其妙起来。
惴惴不安的,老黑的脚步放慢下来。
它并不知道主人怎么了。
陌桑又有了泪意,其实她还是运气不错的,现在她有亲人了,有朋友了,就连她的马,对她都不离不弃。
难道有种说法,那就是畜生有时候比人还要靠得住。
就象老黑,人类是不会无原无故的为你拚死的。
前面,帐篷出现在眼中。
终于到了有人的地方了,陌桑松了一口气,又悬起一颗心。
人家会认出她是汉人吗?
她现在的身份是哑巴,怎么做到和别人沟通呢?
现在的半夜,人家会不会开门让她进去呢?
多想是没有用的,因为老黑看到了多年不见的吐蕃房屋,兴奋的长嘶了一声,用力向前冲去。
陌桑无力的手抓紧缰绳,原来马和人一样,也会思念故土。
这次,她杀了赤松德赞以后,会把老黑留下来。
它是草原上的马,这里才是它的家。
而她,就会重回龙虎口,她要呆在那里直到永远,她要陪着李豫的灵魂直到永远。
牧羊犬的狂吠惊动了帐中的主人。
老汉打开帐门,走到围栏中察看着是否有狼群逼近。
这个冬天刚才开始,而他的羊已被那些可恶的狼偷去了好几只。
每一次,都防不胜防!
吐蕃2
一匹神骏在黑马上黑暗的雪地中同样显眼。 。
老汉先是一惊,很快就定下神来。
单人单骑,绝对不会是马贼。
很快,陌桑进入了老汉的家中,老汉一看是个年青生病的漂亮“小男孩”,非常热情的招呼她留宿,还去给她准备对付风寒的药。
陌桑比手划脚的解釋并没有让他疑心,老汉本来就是个忠厚的老实人,他还以为陌桑真的是和家人走散了,又被狼群攻击的可怜男孩。
她看上去这么瘦小,好象才十四、五岁的样子,也许更小。
老汉感叹不已,这小孩光看马了她的穿着,就知道是富足人家的孩子,只可惜身体不好,还是个哑巴。
这个家中,妻子早已过世,两个儿子都应征入伍了,只有老汉一个人在家。
所以一看到到可怜巴巴的陌桑就同情心泛滥,恨不得把全家的羊毛被都拖出来的盖在她身上才行。
陌桑根本没有想到会遇上这么热心的人。
她一直本着怀疑的态度看着老汉,却发现他真的没有恶意。
说来也奇怪。
这个老汉那种性格,是让人不知不觉就能体会得到信任的感觉。
他,太老实了,太热心了,无论在二十一世纪,或者是现在这个时候,这种人都是稀有物。
陌桑因为病了,所以脸白得出奇,衬着两只大眼睛更黑得发亮,她人也瘦了很多,下巴越发尖了起来。
吐蕃人又长得粗,所以老汉直觉她很小,更回可怜她了。
喝着热热的奶茶,面对着雄雄的炉火,陌桑冰冷的身体开始回温。
经过刚才那一阵惊心和与狼群的对战,陌桑出了一声汗,高烧竟然退了下来。
可能是因为出汗,也可能是陌桑刚才连吃了两次药,总之病被压下去了不少。
披着厚厚的羊皮袄,陌桑打量着老汉。
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好心人的。
只不过这种人太少了,更多的是利**熏心之徒。
吐蕃3
只在老汉家休息了一天,第二天中午吃完饭,陌桑就要走了。 。
在她身上,值钱的东西不多,当硬把一块玉佩塞进老汉手中后,坚决的摇头,拒绝他的挽留。
看着她苍白的小脸,老汉无奈的摇摇头。
虽然她没有办法开口说话,但是从她的动作中,别人就能感觉到她的坚决。
陌桑病根本没好。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哪可能好得这么快。
现在对她来说,没有什么比亲手杀掉赤松德赞来得更痛快!
牵着马,陌桑大步走出栅栏,她的眼睛酸酸的,不能回头,如果她再看到老汉眼里真诚的担忧和关切,她就会哭出来的。
这个冷冰冰的世界里,竟然有一个陌生老人对自已那么好,如果他知道她是汉人,他一定会拿刀杀了她。
三年前那一战,无论是吐蕃还是大唐,都伤亡无数。
老汉所有的儿子都在军中,很久没有回家了,是生是死还是未知数。
这一切,都是出于掌权者野心和不足,战争是君主挑起来的,而老百姓不能埋怨他们,只能把心里的仇恨加载到对立的国家身上。
陌桑之所以急着走,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其实,她完全可以再休息一天。
但是她不愿意让老汉发现她的身份,更不想看到他眼中的真诚变成痛恨。
汉人何尝不痛恨吐蕃人呢?
这本来就是不可改变的事情。
看看茫茫白雪覆盖的世界,陌桑眯了眯眼睛。
她必须快点赶到目的地。
老是在这种雪地里长期活动,很容易雪盲的,到时候看都看不见了,就算赤松德赞站在面前都不知道。
陌桑坐在马背上,目光坚定的看着前方。
在前方,有一个她痛恨的人。
在前方,有一个她杀之而后快的人。
这一次行动,就当是她最后一次任务吧。
也算是她给自已一个交待,给这段没有结果的感情画上句号。
吐蕃4
马车!
李豫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 。
那个马车如此熟悉,他曾经赶着它,把陌桑还回大唐。
而今天,就是现在,它竟然停在不远处!
是陌桑!肯定是陌桑!
李豫心跳如擂鼓。
怔怔的,他停下脚步,看着静止的马车。
没过多久,他突然惊醒过来,猛的向前冲。
不对,地上一片狼藉,有一只冰冻了的死狼,还有被狼牙撕碎的衣料。
地上的篝火残柴已被大雪覆盖了一大半,只有少许黑炭似的枯枝露在外面,而马车上空空如也,连一丝热气都没有。
冷汗从背上冒了出来,李豫明白过来,陌桑恐怕是遇上狼群了!
一个壮汉,要是孤身一人遇到狼群也只有死路一条,陌桑一个纤弱的女子,她会怎么样呢?
仔细来的检查了好几次,李豫最终确定陌桑是弃车离开了。
她和马全走了,却把所有东西都丢在了马车上。
跳上马车,李豫拿了些钱和药品,身上没有这些东西,接下来会很麻烦的,特别是钱。
钱,不是万能,没有钱却万万不能。
这一点,正是李豫现在的写照。
他身无长物,就连衣服也破破烂烂,有了银子,他可以买马,可以买衣服,打扮得象一个吐蕃人,正常在吐蕃国中活动。
一跑狂奔,李豫的鞋早烂了,冰雪直接踏在脚下,冷得钻心。
幸好这三年他在崖壁上每天不间断的修习内力和开凿山壁,他的身体状况和内力达到了巅峰状态,所以就算如此的冷,他也挺得住。
急于找到陌桑的心情在他体内澎湃不已,他越跑越热。
想着她就在前方,他的心早到了春天。
一个围栏挡住的帐篷出现在眼前,看着他破烂的衣服和健壮的身材,帐篷的主人怔了。
“请问有没有见到了个姑娘?”
姑娘?
老汉怔了怔,警惕的看着李豫。
吐蕃5
李豫的吐蕃话是说得很好的。 。
所以老汉才会误以为他是本国人。
但是李豫的样子太夸张了,还好因为他的衣服已经烂到看不出本来的样子,所以老汉看不出他是汉人,却以为他是流民。
“你是什么人?”
“我是侍卫,”李豫随口道:“在下保护着我家夫人和小姐路过此地,谁知道遇上了狼群,所以走散了,老人家,你见过我家小姐吗?”
老汉是实在人,看着李豫说话好象有根有据的样子,而且陌桑身上的衣服确实有被狼撕咬过的痕迹,他就相信了。
而且那个小男孩太瘦弱了,确实不象个男的,她的脸也白白嫩嫩的,眼睛也不象个男孩,难道真的是个姑娘?
停了停,老汉还有些不放心的问:“你家小姐长什么样子?”
“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