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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凤归云 (天朝女提刑,完结)-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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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内情,还是要去大理寺调阅卷宗才行。
  
  他叹了口气,道:“凤贤大人错判的那件案子,便是苏州府任上,到任之初,我亦翻过卷宗,却非人力能及——”
  
  我正待开口,只见荼蜜走来,说道:“公子,水已三滚,可以用了。”
  
  他点点头,将窗户关上,引我走到桌边,先是欣赏茶器,用热水将茶碗过了一遍之后,这才取了茶叶,以“凤凰三点头”的手势,将水注入壶中。整套动作纯熟优雅,浑然天成,果然是训练有素。我们都全心沉浸在这四溢的茶香之中,久久沉默。
  
  “好茶!”他将手中的茶杯转了半圈,道:“沫成华浮,焕如积雪,晔若春敷,别有一番悠远之意。”
  
  “此茶长于山野之间,又受了些佛性,自然格外有些动人之处。”我将茶水从闻香杯中倒入茶碗,这茶香真的是令人心旷神怡。
  
  “翔之,以你的颖慧,若潜心书本,不须数载,折桂之期指日可待。为何偏来考取这司法参军?”
  
  我能理解他的疑惑,在传统社会中,为吏就是为读书人所鄙夷的出路,就算是做一辈子也升不到七品,只能算是流外而已。自古文人如果不是真的考不取功名又有迫切需要的话,不会甘愿选择这条路。所以这苏州府一干有品秩的吏胥之中,只有我一个还未到不惑之年,算与他年纪相近,他乐于与我相交,只怕也与此有关。
  
  “人贵有自知之明,凤君并无天分,勉强为之反而不美。为吏虽与晋身无益,亦可发挥所学,于糊口足矣。凤君不敢说兼济天下,只在独善之余,为一方百姓为所能为罢了。”
  
  就算有那份本事,我也没办法科考。我现在的户籍是落在凤兮姐姐的出处——岐山凤家村,虽然这村子十年前便毁于祝融,但是总不算天衣无缝。何况于现在的我而言,最重要的是时间。古语说五十少进士,其间诸多试炼,不要说女子的身份无法过关,便是侥幸考中,也不知要那等多少春秋。相较而言,儒生试不仅是终南捷径,也没有那么壁垒森严。
  
  “翔之未免太过妄自菲薄。今日那院中堂上,为兄都见识过了,于翔之的手段唯有叹为观止而已,有你在此,想必今后纵有人想为恶,也要思忖再三。”他又倒了一杯茶给我,说道:“适才听了你一番话,方知那僧人为何肯赠茶与你。翔之为人,恰似这紫笋,世人皆逐碧螺春的国色天香而去,你却能独守这方寸间的清远,更是难得。”
  
  “致远兄过誉了,凤君惭愧。”我深吸了一口茶香,然后说道。
  
  “翔之不必如此,这苏州府中,惟我与翔之年齿相近,言谈又相投,从今后更要多亲近。只望翔之不嫌为兄酒肉才是!”
  
  我忙道:“此言正当凤君讲才是,只望致远兄不嫌凤君愚钝!”
  
  领导要走亲民路线,为人下属的敢不识抬举吗?不过希望他只是客套而已,否则若这种对话若再来几次,我真的要去看牙医了,酸到牙都倒了。
  
  只是这碧落朝的牙医,又该去哪里寻找!
  

作者有话要说:在本文中,唯有林冲童鞋当得上那句丰神如玉,谦谦君子。为嘛乃只是个男三呢?




章台柳

  事实证明,这世上最大的真理就是红楼作者曹老爷子的那句“美中不足”,经过那夜的“恳谈”之后,我是不费吹灰之力的赢得了顶头上司的好感,但是也陷入了一个可怕的境地。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位林大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心血来潮。犯起这病来,基本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只要高兴了就无所不为。短短的半个月时间里,我被他抓去上房顶喝酒聊天看星星三次,出城打猎回来围炉烤肉一次,到寒山寺赏梅一次,请苏州第一官妓曲玲珑来府中抚琴一次,更多的时间是和他一起加班。让人防不胜防的,是他的出没多在晚上,也是我最想放松的时候,如今却不得不随时随地Stand by。
  
  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我总有顾及不到的地方,一个搞不好就曝光。唯今之计,只有赶快寻得一处房子,搬出府衙提供的宿舍才好。只是苏州城虽大,但既要价钱合适、私密性好又要上班近的地方,一时半刻还真不好找。
  
  “凤大人,又来活了。”小马猛敲我的门,大声喊道。
  
  我从床上懒洋洋的爬起来,被窝外的冷空气让我略略找回了些神智。其实我今天这幅样子,也都要归功那位林大人。昨夜苏州城普降大雪,我半夜渴醒了起来喝水,被正往我屋外走的他吓到神魂出窍。经过他一番解释,这才知道他看着雪光睡不着觉,突然起了兴致想泛舟去拜访大名鼎鼎的江南第一才子程潜,所以前来约我同去,顺便介绍我们认识。本来看我睡得熟,就不想打扰了,不过既然我起来了,那刚好可以同去。而这桩事中最扯的部分,是当我终于陪他泛舟边喝酒边吃烤鱼、边赏雪、边赏岸边的梅花,一路热热闹闹摇摇摆摆到了程潜家门口,他竟然说兴致已尽,便又拉着我掉头回来了。
  
  这一趟转悠掉了接近两个时辰,等回到府衙已近天光大亮。本来以为今日旬假可以多做歇息,没想到又来活了。
  
  在二十一世纪,上工还有加班费,在这里却是什么也没有。我心里腹诽,又重新梳洗了出去,只见小马手中拎着工具木箱,正急的在原地转圈。
  
  “可知发生了何事?边走边说。”我捧紧手炉,问道。
  
  “大人,这次死的可真是狐媚子了——”小马的声音有些挑高。
  
  这叫什么称呼?我皱起眉,回头看了他一眼。他吐了吐舌头,脸色转为正经,继续说道:“就女湖边上的那映香院真姑娘家,被人灭了满门。”
  
  那真姑娘我是知道的,16岁成花魁,18岁脱离乐天楼自立门户,是苏州有名的“独立”□,可以说是碧落朝男子们心中的“饭岛爱”。只是灭门,什么样的深仇大恨,才能做出这样的举动?
  
  “来报案的是观前街角上,每日给映香院送菜的王麻子,听他说里面没一个活口,满地都是血,吓得他几乎尿了裤子。大人,您小心低头——”一路走一路说,到了府衙后门,马车已经在等了。小马将工具箱放到车上,便为我打起帘子,我也终于可以暂时摆脱他的聒噪。上次乘轿回来之后,我便借口天冷路滑换了这马车,毕竟虽然两人小轿是国家配给的福利,但是我还是不太习惯靠人力的四只脚来回。
  
  “大人!”我依旧是被张头带着穿过人数比上次多了几倍的人群,走进映香院。才进了院子,就看到林冲蹲在地上,我才朝他的方向踏出一步,就见他转过头,一脸严肃的对我说道:“翔之,快过来。”
  
  我紧走了几步到他身边,视线越过他的肩头,便看到雪地上蕴开的那片红,血泊之中躺着一只狗,看起来已经有些僵硬了。
  
  我在他的身边蹲下,带上手套,去触摸那狗的尸体。
  
  “一刀封喉,利落非常。”我说道:“狗尸身较小,很难判断时辰。昨夜风雪最紧是在子时三刻,若以现场推断,周围足迹皆无,案发当是前半夜。”
  
  “翔之所言有理。昨夜的雪止于寅时将过,待积雪将足迹掩埋,也要些时辰。毕竟江湖之中,负绝顶轻功踏雪无痕者,不过寥寥。适才张头已然问清,昨夜左右邻里都未曾听闻犬吠之声,想来来者不是于此户中人熟识,便是蓄谋已久。”
  
  我居然穿越到了一个有功夫的世界!我被他的话惊了一下,不过他的推断的确有道理,能够预先知道犬的所在并且一击而中,若不是熟人,便是已经踩过点了。而且无论是谁,这人都是个中高手,对于杀人的方法非常精通。
  
  不过看着这狗中刀的角度,此人应该是从下往上挑刀,那么必然曾立于此地,那狗若感觉有生人在前,必然是要吼叫的。如果不是熟人,那么此人一定是高手中的高手。除非——我将狗仰面翻过来,用刀切开了它的食道。
  
  食管之中尚有肉糜和骨渣,还未来得及吞入胃中。看来他是用肉堵住了狗嘴,这才一击得手。看来这位凶手有可能没有我想象中的厉害。我放下手术刀在雪中摸索,果不其然有了收获。
  
  “小马,黄字一号袋。”我将那狗还未来得及吃完的剩余骨头放入证据袋中,林冲看了看证据袋,说道:“凶徒早有准备,此案想来并不简单。院中九人竟无一活口,这凶徒凶残狠毒可见一斑。翔之,你我要早日将其捉拿归案,以告慰逝者,安抚生者。”
  
  “大人说的极是,他便是会这踏雪无痕之功,这肉骨也不会。想来案发时间,正如适才推断,在子时之前。”我站起身,示意小马将狗的尸身装好,便和他一路往后堂去了。
  
  “孙头,你可听得昨夜邻里最后见到这院中之人,是在什么时辰?”
  
  “回大人,是在昨晚酉正,东边的街坊说看到园丁老王回来,此后便再未见人。”
  
  “可曾问得邻居,这映香院这几日来有何特异之处?”我接着问道。
  
  “据西坊的邻居报说,这映香院有十来日没有接客了。和这院子的厨子磨牙的时候听他说起,真姑娘夜里受了寒,病了。”
  
  “既然是病了,又请的哪位大夫?可曾有人见过?”林冲接着问。
  
  “回大人,没有。”
  
  “此事断不寻常,你派出捕班所有衙役,从这左右开始,定要将这大夫寻来。”
  
  那孙头应了,匆匆而去,只留下小柳带着我们,往案发现场走去。
  
  才掀开帘子,一股血腥味冲鼻而入。小马经验尚浅,生生倒退了一步,我看了一眼林冲,他倒是神色自若,和我一起走进屋中。
  
  屋中一共三具女尸,二个丫鬟打扮的少女一个俯卧在屏风之上,另外一名则脸朝外倒卧在床脚下,地上还有个摔碎了的瓷杯,而那位艳名满苏州的真姑娘,则是穿着单衣仰面死在床上。床幔、床檐以及墙上都有喷溅的血迹。而在两人的身下,血流早汇成了一片,在那贴着金箔莲花的白色大理石地砖上积成浅浅的“湖泊”。
  
  凡到了现场,应先检索周围的物证。我绕过压着屏风的女尸,检视散落在地上的衣服,在女装之中,发现竟有多半截腰带被她压在了身下,若不是仔细看,我几乎忽略掉了。将那条腰带抽出来,竟是一条男用的腰带。不是说这真姑娘已经旬余不曾接客,就算有男人的东西,也该早就收起来了,如何还同日常所穿的女装混在一起?
  
  “小马,玄字袋,将这些衣裳分别装了。”我吩咐小柳道:“遣人去看看,是否还有新洗的衣服,一件不漏统统拿过来。”
  
  林冲也走到我身边,看着我手上的腰带,说道:“果真有古怪。翔之以为如何?”
  
  “真姑娘是苏州一朵名花,有缘者得之,他人皆无权置喙。无论罗带相结与谁,都不须称病遮掩,避人耳目,想来此事别有内情。唯今第一要务,便是要寻得此人。”
  
  “是以翔之遣人去寻有无此人的衣物。”林冲点点头,道:“若是此人果真寄居于此,想来那真姑娘称病,也是为了隐藏此人行迹,这灭门命案为此人而起,亦有可能。只是此人昨夜是否也住在此处,若命案起时此人也在,那又去了哪里?是为凶徒劫走,还是已逃出升天?或者此人昨日并未居于此处,无论为何,此人情形危殆。”
  
  “大人,此人昨夜命案之时应也在场。若真娘一人身在床上,何须两个枕头?还有这床幔上的血迹,是锐器从伤口出拔出,飞溅所致,然而这条血迹却至此处断裂,到这里方才又出现,想来其杀人之时,床上应有另一人在外侧,是以隔断了血迹。再有,锦被也有一半被拖曳在地,床上之人是被凶徒拉下床来。”我长出了一口气,说道:“真娘不过是一介弱质,虽然盛名在外,但是这等穷凶极恶又身怀武功的仇敌,却不是那么容易结下。大人推断的是,这灭门惨案,只怕与这被掠走的男子有关。”
  
  “既然与彼有仇,为何不索性将之杀死,却要将此人带走,将所有可能知情人等全数灭口,此事仍不算完,翔之,这尸身上还有什么,仔细讲来。”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个案子如期而至,男二出场被提到一次,over。

刚修改了错别字,谢谢清水tx~~




二色莲

  “大人且看这屏风边的女尸,乃是脖颈为人扭断而亡,虽然压在屏风之上,然而这琉璃屏面却未破裂,想来是有人在屏风倒下时扶了一下。真娘与这位丫鬟,却为人用锐器割断颈脉而亡,其伤口薄厚长短走势极为相似,应由同一凶器所伤。若手中有刀又何必徒手杀人,何况这屋中并无隔断,一目了然,若无人策应,凶手又如何有把握他扶住屏风之时,屋中其他人不会大叫。虽然这屋中并无脚印,但凤君以为,进入此屋的凶徒至少应有两人。”
  
  “以这般残暴的手段杀人,却没想到正是他此番行迹倒让我们看清了。既如此,就让衙役们问清左右,这真姑娘平常都与谁知近,又有谁见过这些时日以来出入院中的男子。”他展开眉头,说道:“那曾给真姑娘看病的大夫这几日或许曾出入此地,见过这男子也未可知,要加紧找寻才好。”
  
  我点点头,又走到左侧的书桌旁,梨花木的条案上摆着文房四宝,那砚台上的墨汁还有一点未干,狼毫沾着墨汁放在笔洗之上,桌面上有几滴墨迹,有一滴的形状明显不自然。我另取了一张纸铺在桌子上,发现与那墨迹整齐的边缘恰巧吻合。
  
  我往墙上书架比较接近阳光的位置搜索,一般而言,经常被阳光照射的位置相较背阴的位置木头上的漆色较浅,尤其是长期摆放的位置,深浅对比度会更鲜明,也会有印记残留。书架上的盆景很显然是被人动过了,与它原本的位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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